市安監局加油站安全檢查通知

時間:2022-04-24 10: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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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監局加油站安全檢查通知

各區(市)安監局,中石化分公司、中石油分公司:

為認真貫徹落實5月31日全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視頻會議和省安監局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今年以來全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有關情況的通報》文件精神,進一步強化加油站安全監管,嚴防各類事故的發生,經研究決定,對全市加油站開展一次安全生產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安全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是否建立健全和落實,是否存在“三違”現象。

(二)是否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三)加油站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和年度再培訓落實情況,是否經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資格;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有效證件上崗,是否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四)是否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五)是否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排查治理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重大危險源管理是否符合規定,加油站是否采取了防火、防爆、防靜電、雷電措施。

(七)是否制訂和嚴格落實加油站檢維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嚴格審查施工單位的資質、審核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施工作業方案及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

(八)加油站周邊安全距離、站內設施之間安全距離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規范和省有關規定。

(九)擬換證的加油站,其經營儲存場所、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是否仍然符合安全要求;經安全評價后,存在不合格項的加油站,是否落實各項整改措施,消除了各類問題和隱患。

(十)新建、改建、擴建的加油站是否符合“三同時”要求。

(十一)是否存在經營許可證到期未及時換證,仍繼續經營現象,是否存在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加油站經營現象,是否存在非法加油站點及依法查處情況等。

二、檢查的方式和時間

這次安全檢查活動從6月13日開始至6月30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為自查自改階段(6月13日至6月18日)。各加油站要結合各自實際,全面排查存在的隱患問題,制定整改計劃、方案,落實責任人、整改資金、整改時限,并寫出自查報告,上報至區(市)安監局。中石化分公司、中石油分公司要對自身加油站逐一檢查,將每個站的安全現狀,特別是內外部防火間距是否符合標準要求上報至市安監局。

第二階段為區(市)安監局執法檢查階段(6月19日至6月24日)。各區(市)安監局要組成專項執法檢查組,對轄區內加油站逐一進行全面檢查,并將每個站的檢查情況登記造冊,切實做到隱患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同時寫出檢查報告,上報至市安監局。

第三階段為督查階段(6月25日至6月30日)。市安監局將組織有關人員,分別對各區(市)和有關單位第一、二階段的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并重點抽查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加油站以及城區內加油站。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監管力度,做好全面普查。各區(市)安監局要高度重視這次安全檢查活動,認真制訂安全檢查計劃,落實責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抓好檢查活動的落實。應把加油站周邊安全距離、站內設施之間安全距離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規范和省有關規定作為檢查的重點,進行重點檢查。督促各加油站要按照通知要求和相關規定,認真全面的做好自查工作,按時寫出自查報告。

(二)認真抓好隱患的整改工作。各區(市)安監局對于檢查出的隱患,要下達責令改正指令書,立即或限期整改。對檢查發現有重大安全隱患的加油站,要督促企業落實整改責任、資金和監控措施,限期整改位,對于在限期內整改達不到合格要求的,要暫扣經營許可證,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對拒不整改和無法通過整改達到安全生產條件的,要吊銷其經營許可證,并提請當地人民政府堅決實施關閉。要嚴厲打擊非法加油站點,認真組織好排查摸底工作,對上級督辦的、群眾舉報的、排查發現的非法加油站點,堅決依法取締。

(三)嚴格落實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制度。各區(市)安監局應按照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規定和要求,嚴格經營單位安全準入條件,嚴把經營許可證審批關,凡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加油站,一律責令停止營業,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對擬換證的加油站,要督促其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向市安監局提出換證申請,做好換證準備工作。對逾期未辦理換證手續的,經營許可證超期的,以及無證經營的加油站,堅決予以取締。

(四)各區(市)安監局要迅速將本通知精神傳達落實到轄區內的加油站,并及時調度和匯總加油站安全檢查工作進展情況,認真填寫有關統計表格。加油站安全檢查工作結束后,請于6月30日前將加油站安全檢查工作總結及《加油站安全檢查工作統計表》一并上報市安監局危化科。檢查中有關事宜請及時與市安監局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