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勞務市場秩序整治工作通知

時間:2022-03-27 03: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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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勞務市場秩序整治工作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規范我市外派勞務行為,維護外派勞務人員利益,推動我市對外勞務合作業務持續健康發展,根據省、市的統一部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在全市開展清理整頓外派勞務市場秩序專項行動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整頓重點

㈠嚴肅查處外派企業的違規違法行為。重點查處以下違規違法行為:1、外派勞務企業接受掛靠或租售經營資格的;授權或委托個人代辦招收勞務人員的;向勞務人員超標準收費和收取任何形式的履約保證金的;通過第三國中介向境外派遣勞務人員的;向國家明令暫停派遣勞務人員的國家或地區繼續派出勞務人員的;招收未經培訓合格的勞務人員的;未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務派遣合同的;向勞務人員虛假承諾的;外派勞務企業委托招收勞務人員的企業或單位直接對外簽約和向勞務人員收取費用的;外派勞務項目未經商務部門項目審查和招收備案的;未為勞務人員辦理合法境外務工手續的;以商務、旅游、留學等簽證派出勞務人員的;在同一國家或地區派出勞務人員超過100人時,未派駐專職管理人員的;推卸、逃避境外勞務事件處置責任的。2、對外承包工程企業將外派勞務單獨分包或轉包的;向勞務人員收取管理費的;未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未及時發放工資并指派專人負責勞務人員管理的;工程分包企業將工程和外派勞務再分包或轉包的。

㈡嚴厲打擊各類非法外派勞務行為。重點查處以下非法外派勞務行為:未經批準無證無照經營對外勞務合作的;以旅游、留學、研修、科技文化和友好交流、勞務咨詢、勞務中介、提供勞務人員、代辦簽證等名義變相從事外派勞務的;虛假外派勞務廣告的;變造、偽造、倒賣經營資格證書、公章、合同的;以外派勞務為名從事詐騙活動的。

二、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由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市商務局局長任副組長、市外事辦、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監察局、市交通局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清理整頓外派勞務市場秩序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附后,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全市清理整頓外派勞務市場秩序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商務局,市商務局工會主席楊少紅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實行分工協作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統一行動,聯合執法,合力打擊違規違法行為,凈化外派勞務市場秩序。

商務部門負責此次專項行動的協調和信息收集、上報、宣傳工作;負責清理排查外派勞務企業和對外承包工程企業在外派勞務中的違規違法行為;對有違規違法行為的企業,責令限期整改,視具體情節可依法予以警告、罰款、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內從事有關的經營活動;對已經不符合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條件的,報請上級主管部門依法撤銷其經營資格。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據商務部門通報的信息,核查規范外派勞務企業的經營范圍,配合商務部門查處無證經營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取締許可但未辦理相應經營范圍變更的行為,依法查處虛假外派勞務廣告。

公安部門負責打擊外派勞務領域的違法犯罪活動,查處違反出入境管理規定的行為。對涉嫌犯罪的立案偵查,對情節嚴重的案件加強查控,并移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外事部門負責協調駐外使(領)館提供非法外派勞務線索,對具有外事審批權、護照申辦權或簽證自辦(代辦)權的單位或部門進行監督,對其存在問題依照有關規定做出處罰。

交通部門負責對外派海員機構在全市招生情況進行檢查,查處其違規違法行為。

監察部門負責對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細化實施步驟

此次專項行動自8月30日開始,至9月10日結束,具體分為三個階段:

㈠調查摸底階段(9月2日以前)。深入宣傳有關政策,開通并公布舉報電話。各地各有關部門對本地本部門外派勞務業務中的違規違法行為進行摸排調查,掌握違規違法行為的證據,確定重點整治對象。

㈡集中整治階段(9月3日至8日)。領導小組組織人員,依法清理整頓違規違法外派勞務行為,對違規違法企業責令限期整改。對非法中介組織依法予以取締。

㈢總結階段(9月9日至10日)。各地各有關部門認真總結本地本部門專項行動開展情況,于9月9日前,以書面形式報領導小組辦公室,由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匯總,上報市主管部門。

五、健全工作機制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行動,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落實各項措施,使清理整頓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要建立健全溝通協調機制,及時通報工作進展,共同查處違規違法行為。要加強工作指導、調度和督促檢查,提高清理整頓工作效率。要妥善處理好清理整頓與維護投資環境的關系,嚴守工作紀律,嚴禁借清理整頓之機吃拿卡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