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統籌基金結算標準通知

時間:2022-03-09 04: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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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統籌基金結算標準通知

為了落實國務院提出的“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醫療費用政策范圍內統籌基金支付比例要達到75%、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醫療費用政策范圍內統籌基金支付比例要達到70%”的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目標任務,根據《關于進一步調整和提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通知》(人社發〔〕號)精神,自年12月1日起調整所有精神病專科醫院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統籌基金日結算標準及結算床日數、調整部分精神病專科醫院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統籌基金日結算標準及結算床日數、取消綜合醫院精神科病房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按日結算辦法。

一、調整精神病專科醫院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統籌基金結算標準和結算床日數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統籌基金日結算標準按照《關于調整基本醫療保險住院統籌基金結算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發〔〕號)規定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各等級醫院日結算標準乘以相應等級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綜合定點醫院的統籌基金支付比例來確定;精神病專科醫院的結算床日數按上年度各專科醫院實際發生床日數來確定(詳見附件1)。

二、調整部分專科醫院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統籌基金日結算標準、結算床日數

對醫院分院、精神病防治院等2所專科醫院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統籌基金日結算標準、結算床日數按照《關于調整基本醫療保險住院統籌基金結算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發〔〕號)規定的相應等級醫院結算標準及上年度實際發生床日數進行調整(詳見附件2)。

三、取消綜合醫院精神科病房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統籌基金按日結算辦法

取消《關于調整基本醫療保險住院統籌基金結算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發號)規定的各綜合醫院精神科病房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統籌基金按日結算辦法及標準,恢復按人均定額結算標準的結算辦法。

四、超支補償

對精神病專科醫院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超支補償參照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對精神病專科醫院的補償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