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春節計劃生育工作清查通知

時間:2022-01-10 0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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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委春節計劃生育工作清查通知

各鄉(鎮)黨委、政府、雙溪街道黨工委、辦事處:

根據省、市關于健全和完善全員流動人口信息錄入工作是實現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一盤棋”的重要步驟和落實抓好春節期間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清查工作的精神,經研究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大清查活動。清查時間從年1月15日至年2月28日。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廣泛深入開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宣傳教育活動

各鄉(鎮)、街道計生辦要充分利用春節期間流動人口返鄉的有利時機,開展以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婚育新婚進萬家”、流動人口“關懷關愛行動”等為重點的宣傳教育活動。在經常性宣傳教育基礎上要督促用工單位,出租房主落實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責任與義務。要采用面對面的方式向流動人口說明享有的權力和應盡的義務,使其返鄉后及時主動到戶籍地辦理《婚育證明》,全面落實避孕節育措施。

二、認真組織實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清查工作

一是各鄉(鎮)、街道要抽調鄉(鎮)、街道有關部門人員與村(居)干部組成清查工作隊,對大街小巷、山場貿場、車站碼頭、農貿市場、店面、磚廠、用工單位、房屋出租戶的流動人口進行排查,逐一核查登記采集,全部錄入省流動人口信息平臺,要做到村(居)不漏戶,戶不漏人。二是對未持《婚育證明》的流入育婦發放流動人口審驗婚育證明通知書,同時將婚育情況及時通報到其戶籍地的計劃生育部門,并納入管理。對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并有長期居住趨勢的流入已婚育婦,依照閩人口發[2004]24號第六條規定辦理臨時婚育證明,全面提高流入育婦的《婚育證明》驗證率。對未落實節育措施和“雙查”未到位的流入已婚育婦要及時抓好落實,對凡是政策外懷孕的對象一律要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對流入屬“雙查”對象的己婚育婦都要簽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合同”。三是全面核查用工單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責任書和房屋出租戶計劃生育責任書簽定情況,對未簽定的及時補簽。

三、認真細致做好流動人口計生管理與服務工作

一是對春節期間外出返鄉流出人口進行訪視,全面摸底和采集流出人口信息,并補充錄入到省流動人口信息平臺。及時了解和掌握他們的婚育情況,對“雙查”對象要積極主動做好孕、環情跟蹤管理服務;二是針對外出人員社會撫養費征收難的問題,利用他們回鄉過節的有利時機,及時做好社會撫養費的征收工作;三是認真清理流出人口計劃生育的情況,將外出未辦理《婚育證明》或《婚育證明》到期的對象作為重點,在他們過完春節后離鄉之前逐戶逐人做好辦證、換證工作,提高流出人口《婚育證》辦證率,對流出屬“雙查“對象的己婚育婦都要簽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合同;四是全面掌握流出育婦居住地址、工作單位、聯系方式,以便即時跟蹤管理。

各鄉(鎮)、街道計生辦于年3月1日向縣人口計生局上報清理情況。

縣計生領導小組委托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對此項工作進行專項督查,督查結果納入年終考核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