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墾森工企業困難職工通知

時間:2022-10-22 03: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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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墾森工企業困難職工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

為貫徹落實剛召開的國務院第32次常務會議關于將農墾森工企業困難職工家庭全部納入城市低保范圍的決定,現緊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務必按照國務院要求,在今年春節以前將本地農墾、森工企業符合低保條件的困難職工家庭全部納入城市低保范圍,并將《低保證》和低保金按時發放到戶。此前,《農業部、公安部關于落實農墾系統國有企事業單位職工及家屬非農業戶口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農墾發〔20**〕2號)已解決農墾企業職工家庭的非農業戶口問題,各地不得再以戶口為由將他們排除在低保范圍之外。

二、接到本通知后,凡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有農墾、森工企業的民政廳(局),要立即向政府專題匯報,并加緊進行工作部署。《民政部關于做好今冬明春城市低保工作的緊急通知》(民電〔20**〕255號)下發后,已經就此做出工作部署或已基本完成農墾、森工企業低保工作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在春節前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和核實,準確掌握本地農墾、森工企業困難職工家庭的低保落實情況。

三、各地民政廳(局)要將當地農墾、森工企業困難職工家庭的低保落實情況,包括農墾和森工企業的職工人數、職工家庭人數、符合低保條件的人數以及已納入低保范圍的人數(農墾、森工數據分別列出),于20**年1月31日前報部救災救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