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教育培訓辦班申報審批通知

時間:2022-10-20 06: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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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教育培訓辦班申報審批通知

區屬各街道黨工委、鄉黨委,各部、委、辦、局、院、校,各人民團體:

根據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的規定,我區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按照“統一規劃、分級負責,統籌安排”的原則,通過建立在區委領導下,由區委組織部主管,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分級管理的干部教育培訓管理體制,切實加強對我區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的組織管理,進一步規范教育培訓工作,提高教育培訓質量,確保教育培訓不重不漏,形成多層次、多渠道、大規模培訓干部的工作格局。現就建立我區干部教育培訓辦班申報審批制度作如下通知

一、報批對象

區屬各單位、部門組織和舉辦2天及其以上(省、市有關部門安排的除外),教育培訓對象為全區各級各類干部,培訓費用由區財政撥款的培訓班、學習班、研討班以及外出考察學習,必須按照本《通知》規定的要求報批。

二、報批程序

(一)擬定計劃。各單位在每年年初須制定出本單位當年擬組織開展的干部教育培訓工作計劃,并填寫《**市**區干部教育培訓計劃審批表》。

(二)分管領導審批。各單位將干部教育培訓工作計劃和《**市**區干部教育培訓計劃審批表》送區委、區政府分管領導審批。區委、區政府分管領導審批后,由各單位在2月底以前向區委組織部報送干部教育培訓工作計劃和《**市**區干部教育培訓計劃審批表》。

(三)組織納入計劃、下達批復。區委組織部對各單位上報的培訓計劃進行審查和修訂,經統籌安排后,在3月中旬以前形成全區本年度干部教育培訓計劃,并對各單位分別下達培訓批復。

(四)實施培訓。各單位按照區委組織部下達的批復,認真組織實施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確因需要,增補的培訓班需在培訓前10天向區委組織部報送培訓請示。培訓結束后,主辦單位要將培訓通知、參訓人員名單、課程安排表、培訓小結以及簡報等有關材料及時報送區委組織部人才工作科存檔。

三、幾點要求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干部教育培訓工作,要認真按照培訓計劃的要求,組織符合參訓條件的人員參加培訓,并從工作安排、培訓經費等各方面給予充分保證。

(二)各單位組織舉辦的各級各類培訓班要以提高干部隊伍素質為根本目的,做到事前合理安排課程內容、事中具體抓好組織落實、事后認真做好總結匯報,確保培訓效果。

(三)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批復同意的培訓計劃做好培訓工作,并在開班前及時向區委組織部報告。對于上級有關部門臨時下達、未列入年度培訓計劃的各類培訓任務,各單位必須按照本《通知》規定的程序及時到區委組織部備案。

(四)充分發揮區委黨校(區行政學校)在干部教育培訓中的主渠道作用。原則上,各類培訓一般安排在區委黨校舉辦;由于特殊原因需在其它地方辦班的,須經區委、區政府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報區委組織部備案后方可實施。

(五)各單位舉辦培訓班要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一般情況下,普通短訓班不得組織異地參觀考察,培訓在一個月以上的主體班次若需組織外出參觀考察必須報請區委主要領導同意。

(六)區委組織部將對全區干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未經審批同意擅自舉辦培訓班并收取費用的,將進行通報批評;借培訓為名亂辦班、亂收費、亂發證、強行推銷書籍、資料或變相組織公款旅游的單位和個人,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