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組建通知
時間:2022-10-19 02: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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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自治縣)黨委組織部、新經濟社會組織工委(社會工委、非公經濟工委、民營企業工委),經開區、高新區黨工委組織部,市級有關部門和人民團體組織(人事)處(部):
最近,中組部和市委要求加大在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組建黨組織的力度。賀國強同志指出,把在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建立黨組織工作,作為組織工作迎接十七大勝利召開的亮點工程之一,力爭到黨的十七大前,使80%至90%的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建立黨組織。**年9月8日,中組部在福建省泉州市召開了部分省市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調研座談會,把在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建立黨組織確定為工作重點。中組部還特別強調,**有較好的工作基礎,這項工作應該走在全國前列。今年1月,市委書記同志在全市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也對在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建立黨組織提出了明確要求。
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是指員工人數在100人以上,或員工人數在50—99人且年營業收入超過500萬元人民幣的非公有制企業。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具有從業人員較多、企業規模較大、生產經營相對穩定、社會影響力較強等特點。抓好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組建工作,對于加強非公有制企業黨的建設、促進非公有制企業健康發展,對于推進全市黨的建設、實現**科學發展,對于擴大黨的組織和工作覆蓋面、鞏固黨的執政地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近年來,全市在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中建立黨組織取得了一定進展,但全市3122家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中,建立黨組織的只有1648家,僅占52.8%,表明仍然存在黨組織組建率不高、覆蓋面不大等問題。
根據中組部和市委的要求,為了切實做好我市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組建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按照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的要求,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共**市委關于加強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渝委發〔2007〕7號)等有關規定,大力推進我市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組建黨組織工作,為“兩新”組織黨建工作奠定堅實的組織基礎。在今年黨的十七大召開之前,全市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組建黨組織工作力爭實現“兩個100%”的目標,即黨組織單獨組建率達100%、黨的工作覆蓋面達100%。
二、工作安排
為確保兩個100%目標的順利實現,全市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單獨組建工作分五個階段進行。各地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安排,強力推進。
(一)調查摸底(3月中旬至4月底)
1、制定調查摸底方案。明確調查摸底的對象、方法和步驟,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及完成時限,強化組織領導和業務指導,提供必要的物質保障,確保調查摸底工作全面、細致、有效地開展。
2、認真開展調查摸底。組織足夠力量,采取多種方式,廣泛深入調查,全面準確掌握轄區內所有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基本情況和黨建工作情況,確保無遺漏、無死角,徹底查清企業數量、企業性質、經營狀況、員工人數、黨員數量、組織設置、業主身份、管理關系等情況。
3、整理分析摸底情況。匯總各類資料,建立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檔案,為制訂全面詳細的黨組織組建方案提供基礎數據和參考依據。并于4月5日前向市委新經濟社會組織工委填報《規模以上非公有制獨立法人企業名冊》(見附件1)。
(二)宣傳發動(4月下旬至5月底)
1、加強輿論宣傳。通過各種宣傳陣地和輿論傳媒,運用文件、會議等多種載體,廣泛宣傳黨的有關方針政策和《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為組建工作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和社會輿論氛圍。
2、做好業主工作。向業主耐心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講清組建黨組織和發揮黨組織作用對促進企業發展的積極意義,著重抓好共同理想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和責任意識教育,引導業主轉變觀念,關心和支持黨建工作。
3、廣泛開展動員。深入企業、深入員工群眾,講明道理,組織企業查找黨員,動員黨員亮明身份,積極醞釀組建工作,推動黨組織的組建。
4、先進典型引路。積極發現、宣傳“抓黨建、促發展”的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業主和黨組織的先進典型,及時總結、推廣他們的先進經驗,帶動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盡快建立黨組織。
(三)集中組建(5月下旬至6月底)
1、制定組建方案。根據企業規模、黨員數量、所在區域、行業特點,制定黨組織組建方案,包括黨組織設置方式、黨組織隸屬關系、黨組織負責人的選拔等內容。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采取合適的組建方式開展組建工作。
2、選派或落實黨建工作指導員。確保每個未建黨組織的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都有一名黨建工作指導員具體負責組建工作。對組建難度較大的企業,要逐個明確地方或基層黨委領導同志掛帥、得力指導員組成的工作小組進駐企業開展組建工作。通過簽訂目標責任書和完善相關激勵措施等強硬措施,嚴格督促指導員認真履行職責、按時完成任務。
3、加大組建力度。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中,凡有正式黨員3名以上的,要依據黨章和《公司法》的規定,建立基層黨組織,開展黨的活動。黨員人數在3名以上、不足7名的,應建立黨支部;黨員人數在7名以上、50名以下的,應建立黨支部委員會;黨員人數在50名以上、100名以下的,應建立黨的總支部委員會;黨員人數超過100名的,應建立黨的基層委員會。黨員人數接近50名、100名的,因工作需要,經上級黨組織批準,也可分別設立黨的總支部委員會、黨的基層委員會。到6月底,符合條件的非公有制企業都要單獨建立起黨組織。
4、創新組建方式。對暫不具備組建條件的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要結合實際,積極探索創新組建方式。要通過認真清理、內部發展、外部招聘、上級選派等方式為企業培養輸送黨員員工。在企業內認真清理“隱形黨員”、“口袋黨員”,特別是對下崗再就業人員、農民工和復退轉軍人中的黨員要認真清理、逐個核查,鼓勵其亮明身份;依托群團組織在工會會員、團員青年中培養發展黨員;通過人才交流會、勞動力招聘等,把大學畢業生、退伍軍人和其他人員中的黨員優先招聘到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就業;可把黨建工作指導員的組織關系轉到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為單獨建立黨組織創造條件。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建立臨時黨支部、流動黨員黨支部。隸屬關系上,遵循“先組建、后規范,怎么有利于組建就怎么建”的原則,形式不拘,勇于創新,推進組建。力爭到6月底,使90%以上原暫不具備組建條件的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達到組建條件,單獨建立起黨組織。
(四)規范建制(6月下旬至7月底)
1、強化建章立制。在深入查漏補缺,繼續做好集中組建階段未完成的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組建工作的同時,要對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不斷地進行思考、分析、總結,及時解決遺留和新出現的問題。幫助、指導企業黨組織建立健全黨組織活動制度、黨員聯系員工制度、發展黨員工作制度、黨員教育管理制度等長效機制,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的作用。
2、規范管理體制。對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堅持“屬地為主、屬業為輔、條塊結合、分層分類”的原則,合理確定黨組織隸屬關系,確保有效管理,促進工作開展。一般情況下,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由所在地的上級黨組織管理。專業性較強、行業特點明顯的,可歸口行業管理部門或協會黨組織管理??绲貐^的大型企業分支下屬黨組織,視具體情況協商確定管理方式。
(五)檢查驗收(7月下旬至8月底)
1、自查申報。各地各單位對組建工作情況進行自查,在7月10日前形成書面材料報送市委新經濟社會組織工委,申請驗收。
2、復查驗收。市委組織部和市委新經濟社會組織工委組織力量進行抽查。一是檢查組建目標實現情況,確保組建率達到100%;二是檢查指導企業黨組織發揮作用情況,做到組建一個、鞏固一個。抽查的主要方式是聽取工作匯報,調閱文件資料,核查相關數據,實地查看企業等。
3、限時整改。對檢查驗收中發現的問題,責成限期整改,檢查驗收結果將作為考核各地各單位黨建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
以上五個階段不能截然分開,必須有機結合,統籌進行。黨組織組建工作是核心、是目標,只要條件成熟,就要及時組建。五個階段的工作結束后,各地各單位要認真進行“回頭看”,不斷鞏固已取得的成績,查找存在的不足。一旦發現漏建黨組織的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要千方百計組織攻堅,確保在黨的十七大召開之前兩個100%目標的實現。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各地各單位要將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組建工作納入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的重點內容,加強領導,完善制度,層層落實責任,切實加大工作力度。要進一步建立健全黨委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同志聯系“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的制度,將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組建工作納入聯系內容,確保每個未建立黨組織的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都有黨委領導或相關部門負責同志聯系。聯系領導要經常深入企業,開展調查研究,督促黨組織組建,指導黨建工作。市委新經濟社會組織工委領導班子成員也要分片、定點聯系部分未建黨組織的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幫助、指導開展黨建工作。
(二)完善網絡,整合力量
各區縣(自治縣)要按照市委要求,盡快設立“兩新”組織黨建工作專門機構,確保有專人抓、有專人管。要建立健全“兩新”組織黨建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充分發揮相關部門的職能職責作用,形成齊抓共建的工作格局,把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單獨組建工作作為重點,定期研究溝通,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把工作落到實處。
(三)落實經費,提供保障
各地各單位要按照《中共**市委關于加強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渝委發〔2007〕7號)等相關文件的要求,認真落實黨組織工作和活動經費,加大在活動場地和經費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為開展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組建工作創造條件、提供保障。
(四)實行季報,強化考核
按照中組部的要求,從今年一季度開始,全市將實行“兩新”組織包括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組建情況季報制度。各區縣(自治縣)黨委專門機構和市級行業黨委必須認真填報相關報表(見附件2、3、4),并于每季度末的次月5日前按時報送市委新經濟社會組織工委(附件2第1、3季度只填報1-8行數據)。
市委組織部和市委新經濟社會組織工委每季度通報一次全市“兩新”組織及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組建工作進展情況,年底進行考核。
各地各單位要加強對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組建工作的檢查指導和監督考核,定期分析通報工作進度,圓滿完成各階段任務。對工作不力的,要及時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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