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完善廳局、處長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時間:2022-08-01 0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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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完善廳局、處長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各市(州)、縣(市)交通局(委),廳直各單位,廳機關各處室:

今年交通各項目標任務已經明確,省政府與各市州、省廳與廳直各單位、機關各處室已先后簽訂了*年交通工作目標責任書,各級交通部門務必按照“一心一意謀發展,聚精會神抓建設”的要求,求真務實、真抓實干,確保交通發展目標的全面實現。為進一步轉變機關作風,更好地服務經濟、服務行業、服務基層,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完善廳(局、處)長接待日制度。每周二為省廳接待日,凡需到省廳聯系工作的,請屆時前住。為便于省廳提前準備,請市(州)、縣(市)交通局提前4天將聯系要求、匯報材料等電子文檔發至廳辦公室(傳真),以便廳辦公室根據需求,責成相關部門提前研究,為廳(局、處)長接待服務提供基礎。

二、切實加強調查研究。按照省廳開展“調研服務月”的通知要求,廳領導、機關各處室將分赴各地進行調研,了解基層實情,各地若有需要省廳協調解決的交通發展有關問題,可向各調研組進行匯報,由調研組帶回省廳認真研究處理,并予以書面函復。

三、充分利用交通網站進行網上辦公,市(州)、縣(市)交通部門可將有關問題發至廳(局、處)長信箱(電子郵箱),由相關部門通過網絡予以答復,以切實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四、以上通知,請各單位積極配合支持,認真貫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