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局治安綜合治理半年總結

時間:2022-05-12 0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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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局治安綜合治理半年總結

為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禁毒工作深入開展,創造和諧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根據縣委、縣政府年初下達的《20*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目標》、《禁毒工作目標》和《*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關于印發<200*年*縣社會治安工作要點>的通知》(越綜治委﹝20*﹞3號)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如下綜治及禁毒工作要點:

一、充分認識在新形勢下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特殊重要性。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不僅是一個重大的社會問題,也是一個重大的政治問題。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關系到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關系到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關系到國家的長治久安和黨的執政地位的鞏固,符合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和愿望,是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長期的歷史實踐證明,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義:(一)它是解決我國社會治安問題的根本出路。社會治安問題是諸多社會矛盾和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必須長期堅持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刑事犯罪活動,但是僅靠打擊不可能有效地減少產生犯罪和社會治安問題的復雜因素,必須全面加強綜合治理才能奏效。(二)它是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年規劃和“十五”計劃創造穩定的、良好的社會秩序的重要保證。(三)它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許多工作就是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綜合治理搞好了又能推動精神文明建設。(四)它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的一種重要形式和途徑,是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重要體現。(五)它是密切黨同人民群眾聯系的迫切需要,是順應民愿、深得人心的一件大好事。(六)它是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重要措施。通過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可以把各項管理工作納入法制軌道。(七)它是新形勢下堅持專門機關工作和群眾路線相結合原則的新發展,是具有中國特色的解決社會治安問題的新路子。

二、不斷完善和規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構建矛盾糾紛調解工作體系,在預防和化解上下功夫。

進一步制定和完善了機關綜合治理制度,成立社會綜合治理及禁毒工作領導小組,加大行政調解力度,健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手段相互銜接配合的調解工作體系,完善和規范矛盾糾紛調處工作機制、工作制度和工作網絡。在局機關建立健全矛盾糾紛聯動排查調處中心,做到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進一步明確有關部門的職責任務,整合資源,狠抓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體系建設。對矛盾糾紛開展認真的排查,及時發現和掌握本單位的矛盾糾紛,在機關綜合建設上,結合實際做到三個“加強”,既加強防盜、防火、防意外事故及交通車輛安全的教育;加強對“黃、賭、毒”危害性的教育;加強信訪工作責任制。嚴格要求對來訪者做到熱情接待、周到服務,并對反映問題有記錄,能辦的事及時辦理,一時辦不了的事要向來訪者解釋說明清楚,對來信要做到認真登記、及時反映、件件有著落,嚴格按照群眾利益無小事的原則辦理,切實發揮審計的監督職能作,防止和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3至9月集中半年時間表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為“兩會”、奧運會順利舉辦,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做出審計應盡的職責。

三、繼續強化基礎建設,廣泛深入開展平安創建活動。

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綜治委和中央編辦《關于加強鄉鎮、街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組織建設的若干意見》,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充分發揮局機關黨組織的協調作用,做好維護穩定、維護治安的工作。整合基層維護穩定力量和資源,全面推進機關綜治工作中心建設。健全綜治組織,確保我局平安創建工作有人抓、能落實。大力推進平安創建工作規范化、制度化。

繼續以平安建設工作為重點,深入我局平安建設,廣泛深入地開展各種形式的基層平安創建活動。構建平安建設長效機制。

四、扎實開展“五五普法”工作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深入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法制化建設。

堅持不懈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推進“五五”普法規劃的實施,加強憲法宣傳和《審計法》教育,力爭將《審計法》納入“五五”普法范圍。大力宣傳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增強全體審計人員和被審計對象的學法、守法、用法意識,特別是要加強基層會計人員的《會計法》普及。弘揚法治精神,形成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為落實依法審計創造良好的審計環境。重點加強行政事業領導干部、會計的法制宣傳教育,豐富內容和形式,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深入開展“法律六進”活動,加強基層民主法制宣傳教育和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提高被審計對象法治化管理水平,從而不斷增強其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健全性、合理性、合法性。

五、加強社會綜安治理宣傳工作,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加強和改進綜治宣傳工作的組織協調,強化宣傳機構與宣傳隊伍,建立健全宣傳工作制度,密切與綜治委的聯系溝通,創新宣傳形式,提高宣傳質量,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進一步健全集中宣傳與經常性宣傳相結合的宣傳工作機制,大力開展平安創建宣傳,由局機關工會組織開展各種豐富多彩、職工喜聞樂見的宣傳活動,提高平安建設的知曉率。大力宣傳見義勇為先進典型,弘揚社會正氣。

六、完善責任制,健全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工作機制。

進一步明確局機關各股室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創建、禁毒工作中的職責任務,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配合,健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目標管理責任制和綜治分析例會制,堅持每半年定期召開治安分析會,排查突出治安問題。著力解決齊抓共管中出現的矛盾糾紛,形成工作合力。不斷提高工作水平,充分發揮綜治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的作用,加強領導,充實力量,組織協調開展經常性的工作,圍繞影響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的重點、難點問題,落實各項重點整治和治安防控措施。通過明察暗訪、問卷調查、重點督察等方式,找問題、查薄弱環節,加強督導整改,兌現獎懲。

總之,20*年我局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將把基層治安工作與審計工作有效的結合了起來,取得實質性的進步,力爭全年無一例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無一例“黃、賭、毒”事件發生,職工思想道德素質及綜治意識明顯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