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發展

時間:2022-04-08 03: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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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發展

表外業務有兩種定義,一種是廣義的理解,表外業務包括所有不在資產負債表中反映的業務,具體包括金融服務類表外業務;或有資產和或有負債。另一種是更準確的狹義的理解,是指商業銀行從事的,按照通行的會計準則不計入資產負債表內,不影響資產負債總額,但能改變當期損益及營運資金,從而提高銀行資產報酬率的經營活動。這類業務主要有貸款承諾(包括承兌票據、貸款透支、貸款限額、回購協議),金融擔保(包括跟單信用證、備用信用證、正式擔保、銀行擔保與賠償),金融衍生工具(互換及套期保值業務),證券業務(如證券的分銷、包銷、代客買賣證券)等等。這些業務構成了商業銀行的或有資產和或有負債,在風險成為現實時,就轉為表內業務。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傳統的存款、貸款市場已大部分瓜分完畢,很難找到新的利潤增長點,在這種情況下,表外業務作為一種新的業務,涉及客戶、同業等方方面面,而且提供手續費,咨詢費等收入來源,從而使表外業務的開發與拓展將成為各家銀行在激烈競爭中生存發展的新武器。

一、我國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的發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銀行資產負債表外業務主要是傳統的擔保和承兌業務,開展比較多的表外業務有:(一)信用保函。信用保函是一種不可撤消的銀行擔保行為,銀行要承擔經濟責任和經濟風險,包括進口訂貨保函、投標保函。(二)銀行保函。銀行保函是銀行承擔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償債、違約或履約失敗的義務的書面承諾,按性質可分為從屬性保函和獨立性保函。(三)承兌業務。(四)備用信用證業務。

從表外業務占總收入比重來看:中國農業銀行為3%,中國工商銀行為5%,中國建設銀行為8%,中國銀行最高且僅為17%.全國商業銀行表外業務收入在總收入中所占比例不到8%.在西方發達國家,一般最低已達到銀行業務收入的25%以上,大銀行甚至超過50%.如瑞士銀行表外業務盈利占其總利潤的60%-70%;英國巴克萊銀行表外業務的盈利可抵補其業務總支出的70%以上;在90年代中期亞太地區銀行的利潤中,表外業務收入達到25%以上,有的甚至達到45%以上。

與西方商業銀行相比,我國商業銀行的表外業務仍處于起步階段,發展速度較慢,業務種類單一,主要以一些傳統的中介業務為主,許多業務領域在相當程度上還是一片空白,表外業務的種類、規模與我國銀行現有的經營水平極不相稱。且存在許多問題:

首先,表外業務發展速度緩慢,具體表現在,品種單一、范圍狹小、檔次不高。我國表外業務的品種僅局限于一些為客戶提供中介服務的傳統表外業務上,在各類擔保貸款和投資承諾、外匯買賣等新興表外業務上發展緩慢,同時缺乏金融創新,即使有一些,也難以普及并深入發展下去。其他如擔保、包銷承諾等業務也都還是品種少、規范小、缺乏深度和廣度。

其次,對于表外業務的規定只散見于一些法律法規之中,并未形成法律體系,且有些規定不符合國際慣例。如我國目前使用的《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對表內和表外業務的區別和核算不符合國際慣例。該制度指出“或有資產、或有負債,應在表外科目核算”。但又規定對業務上使用的重要憑證或未啟用的有價證券,金融企業也應在表外科目進行登記。而美國公認會計準則和英國會計原則推薦書規定;表外科目的核算對象即為或有資產或有負債表外業務。

再次,表外業務的收益較差,表外業務是以收取手續費為主要目的的服務性業務,但由于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對表外業務未能給予充分的重視,認為不是主業,致使表外業務成為商業銀行為了拉攏客戶而提供的一種無償性服務。例如,收款,工資、信息咨詢等。

二、我國銀行表外業務滯后的原因分析

我國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發展滯后緣于我國金融市場不健全和經濟不發達,銀行缺乏創新的動力。主要原因有以下幾方面:

(一)市場經濟尚不成熟

目前,我國經濟尚處于轉軌時期,我國商業銀行尤其是國有商業銀行還不是真正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的經濟主體。一是目前仍采取國有獨資的產權形式,二是整個銀行體系雖然相繼出現了股份制商業銀行與外資銀行,但國有銀行占主導地位的局面尚未打破,所以缺乏一種參與競爭的動力,缺乏擴張和創新的動力。

(二)對商業銀行管理的限制

在經歷了銀行開辦信托投資公司、證券機構而引起諸多問題之后,《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作出了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規定,明確商業銀行在國內不得從事信托投資業務和證券業務。進行分業規定的初衷是為了促進金融業的穩定和健康發展,但卻在客觀上限制了我國商業銀行一部分表外業務的發展。

(三)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的法規不完善

目前我國對商業銀行的表外業務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對其進行規范,這使得商業銀行在開展表外業務時因缺乏法律上的支持而無所適從,其所開展的業務有可能遭到監管當局的禁止,因此限制了表外業務的規范開展。

(四)商業銀行風險意識淡薄

表外業務的兩大動力是規避資本充足的限制和國際管理。我國商業銀行長期沒有資本充足要求,目前雖有這樣的要求,但由于體制原因,國有銀行在落實這項監管要求往往不夠嚴格,加上我國還沒有完全按照《巴塞爾協議》規定的風險資產計算方法來衡量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因此銀行受到來自資本充足方面的監管壓力并不大,銀行不必像外資銀行那樣盡力去開展表外業務。此外,我國人民幣尚未完全實現自由兌換,人民銀行對利率、資本市場的管理遠沒有展開,客戶對防范匯率風險和利率需求不明顯,銀行自然對提供風險管理類表外業務持消極態度

三、發展我國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的對策

盡管我國銀行的表外業務規模小,種類少,但是這項業務將隨我國金融市場的發展而發展壯大。特別是加入WTO后,我國金融市場的對外開放,使擁有世界上人口最多及最大消費市場的中國成為國際大銀行的戰略必爭之地。目前,在我國的外資銀行及外資銀行的代辦處已經超過400家,外資銀行進入中國后,以其發達的表外業務與我國落后的表外業務競爭,我國銀行很可能喪失在這一領域的份額,從而在整體競爭中處于非常被動的地位。因此,商業銀行必須建立起自己的表外業務體系,實現各類業務零的突破,擁有一定量的客戶,搶占市場,實現銀行經營多元化以構建新的利潤增長渠道。借鑒西方國家發展表外業務的經驗,我國可采取以下對策:

(一)加快金融法規建設

應盡快制定有關表外業務的法規和規章。立法原則既要考慮當前金融分業管理的需要,也要考慮到銀行綜合經營發展的趨勢。立法應逐步放松對經營業務的限制,鼓勵銀行開發新的經營業務品種,引入現代交易方式,在條件成熟時應按照先保險再信托證券,先后自營的順序,允許銀行逐步拓寬經營業務領域,為商業銀行開展表外業務提供一個寬松的法律政策空間。

(二)加強對表外業務的風險防范和金融監管

表外業務一般都隱含著一定的風險,有些表外業務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隱含風險極大,一旦隱含風險轉化為現實風險,很可能給銀行造成巨大損失,并有可能導致銀行破產甚至引發金融危機。我國中央銀行應該借鑒國際經驗,結合我國實際情況,重視分析銀行業務表外化的發展趨勢,規劃我國表外業務的種類及發展進程??梢钥紤]將表外業務換算成同等性質的表內業務,計算資本充足率,把表外業務納入資產負債風險管理和比率管理,防范表外業務風險的擴張。商業銀行內部應該建立風險內控機制,建立對表外業務的風險評估和預測制度,對每筆或有資產(負債)及所涉及的不同交易對象、部門、行業、地區和國家在開展表外業務之前都應測定風險指標,對表外業務發生的風險及時跟蹤監測,根據業務風險的大小采取相應的措施,轉移或化解風險。

(三)加強科技投入,加大人才儲備力度

美國銀行拓展表外業務是以其雄厚的人才隊伍和先進的技術設施為后盾的。銀行每年招募普通職員的67%以及管理人員的80%來自大學,銀行75%的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碩士以上學歷。同時銀行投入巨資,開發先進的電子通信技術,建設計算機網絡,更新管理手段和業務處理方式。我國銀行與美國銀行相比在人才和技術方面存在很大差距,要改變這種狀況,一方面必須多渠道引進各方面的高級人才,多種方式培訓在職員工,造就和儲備一批適應新型業務發展的復合型人才,形成商業銀行的人才優勢,從而促進業務發展。另一方面要注意科技開發,加快計算機網絡建設,加強表外業務的理論研究,加大人力物力投入,不斷設計開發和推廣金融新產品,提高服務水平,完善服務功能,盡快實現銀行通信、服務和管理現代化。

(四)積極開拓表外業務新品種

我國商業銀行可以考慮對一些表外業務進行大膽嘗試,如貸款承諾、備用信用證和貸款出售。首先,我國商業銀行完全可以選擇業務關系穩定、資信良好的企業推行各種形式的貸款承諾。同時,備用信用證的使用也可超越當前涉及的國際貿易領域,大力推廣至國內客戶。此外,利用貸款出售來擴大對非國有經濟的融資也不失為一種大膽的思路。目前非國有經濟發展迅速,如果能夠出售針對非國有經濟的貸款,既可便利非國有經濟主體,又可以使銀行不占用對國有企業的貸款指標,而同時得到一定收入,從而使各方均得利益。

(五)加強表外業務的市場營銷

銀行市場營銷是融市場分析、金融新產品開發、銷售促進和研究售后顧客反映等活動為一體的綜合性管理活動,它是在分析市場需求的基礎上,設計出滿足顧客需求的金融商品和服務,并通過各種方式將它們送達顧客手中。我國銀行要廣泛開展表外業務,必須加強市場營銷管理。一方面不斷向社會推出新的服務種類,拓寬業務范圍;另一方面為各種新的服務尋找市場,滿足客戶需求,不斷擴大我國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的規模。銀行應通過市場營銷管理,發展表外業務,在顧客需求的滿足中獲取銀行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