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小微貸”業務發展研究

時間:2022-00-00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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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銀行“小微貸”業務發展研究

摘要:現代小微信貸業務(簡稱“小微貸”業務)始于孟加拉國的格萊民銀行,該銀行成立于1972年,是世界上第一家向貧困群體提供貸款的鄉村銀行。我國的小微信貸業務始于1993年,起步雖晚,但發展迅速,越來越多的商業銀行加大了對該領域研究。小微企業的健康發展不僅關系到我國經濟結構多元化和創新性的問題,對于促進就業、改善民生,增進社會和諧同樣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利潤不斷被擠壓,浮動利率的實施、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等金融創新手段不斷挑戰傳統的利潤源泉。同時,城市商業銀行大規模興起,同行之間的競爭日益激烈,阿里小貸等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勢頭也蒸蒸日上,要想在激烈的逐殺中強者生存,積極創新、開發新市場、挖掘新的利潤點已經成為各商業銀行迫在眉睫的任務。小微信貸由于與消費緊密相連,受經濟周期波動的影響相對較小,具有良好的穩定性和盈利性,已經成為各商業銀行爭奪的新戰場。

關鍵詞:金融衍生產品;金融創新;小微貸款

一、我國商業銀行"小微貸"業務的發展現狀

1.我國商業銀行開展金融衍生品業務的情況。當前,我國金融創新的步伐不斷加快,金融衍生品的種類也日益豐富,在社會經濟發展的不同領域發揮著作用,勢頭向好,初具規模。(1)經濟的快速發展推動著科技的進步,人們的認識水平也在不斷提高,商業銀行的經營理念得到了提升。由依靠存貸款利息差的傳統經營方式轉向積極開拓衍生品市場的多元化發展理念。例如:在開展傳統存款業務的同時,積極開發代銷金融理財產品;推出汽車消費貸款、信用消費貸款、短期旅游貸款等更加靈活,更符合市場需求的貸款品種,提高中間業務及金融衍生品業務收入,創新意識顯著提高。(2)金融衍生業務種類日益豐富,業務收入迅速增長。近幾年,我國商業銀行通過自身摸索和借鑒國際銀行業的成功發展經驗,不斷開發新的金融衍生業務,努力拓展中間業務領域,搭建了較為豐富的創新業務產品線,推動了營業利潤的增長。(3)金融衍生業務的迅速發展拓寬了銀行的收入來源,但其在銀行整體業務中所占的比重仍然較低,并呈現高度集中的狀態,主要分布在規模較大的商業銀行,業務收入也相應表現出集中的狀態。其中,資產規模排名前20位的商業銀行開展金融衍生品業務獲得的收入占據全部商業銀行同類業務總收入近90%的比例,市場競爭效率并不高。隨著我國經濟改革的不斷深入,相關政策對民營經濟和小微企業的關注度不斷提升,商業銀行作為向企業發展提供輸血功能的金融機構也面臨著更高的要求。

2.“小微貸”業務的概念界定及發展的重要性。“小微貸”業務,可以簡單理解為商業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授信或提供金融服務的業務。小微企業的界定主要從經營規模、人員數量、管理權集中度三個方面進行考慮,不同的行業適用的劃分標準并不相同。以工業和信息傳輸業為例,工業企業員工人數在20人~30人之間,營業額在300萬元~2000萬元之間,可以認定為小微企業。信息傳輸業企業員工人數在10人~100人之間,營業額在100萬元~1000萬元之間,可以認定為小微企業。小微企業與傳統的中小企業相比,處在發展的初期階段,經營情況尚不穩定。因此,其貸款需求也呈現出“短”、“小”、“頻”、“急”的特點。“短”即貸款期限短,滿足小微企業的生產需要即可。“小”即貸款金額小,避免資金閑置帶來的財務管理成本。商業銀行從自身風險控制的角度考慮,在小微企業固定資產規模有限的情況下,也會壓縮“小微貸”業務的單筆貸款規模。“頻”指由于貸款需求的周期短、金額小,導致貸款申請的頻率增加。“急”指小微企業的發展通常缺乏合理規劃,資金的使用也難以進行合理安排,一旦出現資金缺口,就要及時補充,來保證經營的正常進行。小微企業的經營狀況是衡量經濟健康程度與可持續性的重要指標。一旦經濟趨向蕭條,小微企業最先受到沖擊,直接影響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2012年相關統計數據顯示,注冊企業的總數中有近90%是小微企業,全年企業總產值的60%和企業總利稅的40%來自小微企業。小微企業規模雖小,但經營靈活、分布廣,可以提供豐富的就業崗位,促進社會穩定和諧。從商業銀行自身的角度來看,在金融創新步伐加快、互聯網金融強勢發展的局勢下,利潤空間逐漸縮小,中間業務隨著監管政策的不斷完善,盈利能力受到沖擊。然而,“小微貸”業務具有期限靈活、利率水平高的特點,市場需求大,可以成為商業銀行利潤增長新的助推器。總之,“小微貸”業務的順利開展,可以解決勞動力就業不足的問題,推動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增加商業銀行的利潤源泉,無論對社會還是對商業銀行自身的發展都是非常必要的。

3.我國金融政策對“小微貸”業務的扶持情況。2013年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對外了《關于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該《意見》指出,小微企業授信的客戶數量占該行企業授信總數,且最近半年每月月末平均授信余額占該行對企業授信的余額一定比例的商業銀行(通常東部沿海地區省份和計劃單獨列市的授信客戶數占比要在70%以上,其他省份在60%以上),各地銀監局在對商業銀行進行綜合評估時,可允許其免于“每次進行批量申請的時間間隔要大于半年”的規定,同時進行多家同城支行的籌建。在小微信貸可能帶來的風險和合規監管問題上,銀監會通過差異化的考核進行管理。在權重法考核下,對達到“商業銀行對單個企業(或集團)的風險暴露低于500萬元,且占本行的信用風險暴露總額比例低于或等于0.5%”條件的小微貸款采用75%的風險權重,如果采用內部評級法,則參照零售貸款選用優惠的針對資本的監管要求。風險暴露是金融業的專業術語,指小微企業一旦違約,商業銀行承受范圍內的風險信貸余額。目前,監管層積極鼓勵商業銀行發展“小微貸”業務,并選擇對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成效斐然、風險管控能力強的商業銀行開展資產證券化試點,促進商業銀行小微信貸的發展,引導其根據小微企業自身的發展特點,提供相匹配的金融服務。

4.商業銀行“小微貸”業務成功推行的案例介紹。北京銀行作為商業銀行中開展小微信貸業務較早,并獲得成功的銀行,始終走在金融服務創新的前列。2001年,北京銀行針對企業園區內的小微企業設立了服務中心,專注于小微金融服務的拓展;2003年推出“瞠羚計劃”,為中關村內的軟件外包、集成電路設計等專業經營的企業提供貸款;2005年與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達成協議,打造融資E路通業務;2007年參與針對中關村科技園區內小微企業設計的信用貸款工作試點;2009年成立北京市首家提供信貸支持的專營機構,主要服務對象為科技型小微企業;2010年,與海淀區政府達成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戰略協議,協議金額近300億元,并為中關村科技創新企業園區內的優質、小微、高新企業提出主動授信業務方案;截止2011年5月初,北京銀行中關村分行服務園區內科技成長型小微企業近2000家,發放貸款金額500余億元,資產總值達1200余億元,成功經驗可以歸納為“信貸工廠”的經營模式,通過批量的營銷推廣、標準化的審貸流程、差異化的貸后管理、特色化的激勵方式,提高對中關村科技園區內創新型和成長型小微企業的信貸服務能力。光大銀行在拓展“小微貸”業務的過程中,針對工程機械領域企業需要購置大型機械設備的經營特點,推出了“小微設備貸”。小微設備貸根據“總對總”的合作協議,在經銷商和廠商提供雙重回購擔保的基礎上,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并對購進設備進行抵押。小微設備貸的創新推出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基礎上,改善了機械工程領域小微企業的資金周轉情況。北京分行是光大銀行開展小微設備貸的主要分行,在取得初步的成功后,該行加大了對工程機械領域企業的走訪和溝通工作,完善業務流程,提供及時、高效、與企業需求密切相連的金融服務。由于小微設備貸的成功,光大銀行在2011年獲得了中國銀監會的表彰。截止2012年中旬,光大銀行小微貸款的客戶總數已超過1萬戶,貸款金額達1000億元,北京分行的小微設備貸客戶達50余家,發放貸款金額40余億元。

二、“小微貸”業務開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信息不對稱,導致商業銀行放貸過程中存在虛假授信風險。商業銀行和小微企業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主要是指由于小微企業經營不規范、信息披露不透明導致商業銀行無法充分了解小微企業的真實經營情況,難以及時對貸款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必要的監控。一旦小微企業為成功申請貸款或提高貸款額度出現偽造經營材料的情況,商業銀行則會出現虛假授信的風險。由于信息不對稱帶來的種種問題,出于對自身風險控制的考慮,商業銀行難免產生對小微企業惜貸的行為,導致部分小微企業無法取得業務發展所需要的資金。

2.單筆貸款額度低導致貸款成本高,降低了銀行的經濟效益。小微企業規模小、數量多、分布廣、信息分散,無形中提高了商業銀行的信息采集成本。以一般的商業銀行小微貸業務為例,針對小微企業的授信額度通常在2000元~100萬元之間,差距過大,平均每戶小微企業的貸款數量約為4萬元。然而,對于商業銀行來說,無論額度大小,每筆貸款的放貸成本是基本相當的,即一筆1萬元的貸款與一筆100萬元的貸款成本基本相同,但收益率卻存在天壤之別。商業銀行作為盈利性的經營機構,利潤最大化是其經營的基本目標,而單筆額度較小的“小微貸”業務資金回報率低,難以形成規模效應,制約商業銀行的業務創新動力。此外,企業的資金申請額度通常與企業經營規模相匹配,規模較小的企業由于抵押物不充足,缺少擔保措施,一旦發生不可抗力,便難以及時還款,增加商業銀行的壞賬風險。

3.“小微貸”業務品種單一、創新不足,難以充分匹配小微企業需求。近年來,各商業銀行均加大了對“小微貸”業務的投入,但在具體的服務過程中同質化競爭嚴重,缺少對不同行業資金需求的細分,沒能根據小微企業差異化的經營情況設計更有針對性的金融服務產品,存在服務空白區,導致部分小微企業難以獲得與實際需要相契合的小微貸產品,錯過發展良機。例如,以餐飲企業和批發企業的資金需求情況做比較,餐飲企業現金流充裕,經營穩定,可以采用每日還款的方式設計小微貸產品;批發企業由于會有先發貨后付款的情況發生,每日經營現金流并不穩定,在收到貨款之前甚至會出現流動資金短缺的情況,因此適宜采用每月定額還款的模式。總之,目前商業銀行“小微貸”產品的創新性不足,品種單一,只能滿足部分小微企業的需求,難以充分覆蓋不同領域內小微企業的多樣性需求。

三、解決“小微貸”業務開展問題的辦法探討

1.提高信貸隊伍專業性,充實“小微貸”業務監督力量。人才是一切事業的基點,信貸隊伍作為商業銀行風險控制的第一道屏障,專業素質的高低直接關系到“小微貸”業務的推廣質量。因此,商業銀行要加強對信貸隊伍的技能培訓,吸納高素質人才,提升整個隊伍的專業修養,強化職業道德的約束力,提高信貸人員的信息甄別能力和業務監督水平。在審查小微企業提供的信貸資料時,要做到嚴格把關、寧穩不急,一旦發現不合規的情況或潛在的風險事件,要及時糾正,強化細節管理,保證每筆信貸業務的合規,風險可控,防范虛假授信的情況發生。同時要做好貸后管理工作,可以借鑒第三方提供的專業信息輔助判斷企業的真實經營情況,或根據小微企業貢獻的稅費及員工的工資福利情況對信貸資料進行驗證,加強業務監督。

2.放寬小微企業的還款率要求,實現差異化利率。小微企業由于內部治理機制尚不完善,抗風險能力低,信息披露不充分等問題,信貸風險要高于大中型企業。如果沒有配套的激勵措施,商業銀行必將會放棄小微企業,將信貸資金轉向經營較為穩健的大中型企業,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難以得到有效緩解。在2013年銀監會的《關于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中指出,通過差異化的考核標準對小微企業信貸的風險和合規問題進行管理。在權重法考核下,對達到“商業銀行對單個企業(或集團)的風險暴露低于500萬元,且占本行的信用風險暴露總額比例低于或等于0.5%”條件的小微貸款采用75%的風險權重。此舉對商業銀行來說無疑是促進“小微貸”業務發展的有力探索。小微信貸業務“短”、“小”、“頻”、“急”的特點增加了商業銀行的單筆貸款成本,帶來的經濟效益卻無法和大中型企業相比。因此,小微信貸業務必須依賴差異化的利率政策,以高利率彌補高成本,追求風險和利潤之間的平衡。當小微企業創造的利潤可以覆蓋其貸款成本,銀行又通過差異化的利率彌補了業務風險時,就實現了小微企業與銀行之間的雙贏。商業銀行在制定利率政策時,可以對及時還款、信譽較好的小微企業給予循環貸款利率優惠的待遇,實現動態的激勵機制,建立長期合作關系。

3.開發與小微企業發展需求相契合的信貸產品。創新是發展的不竭動力,商業銀行只有不斷進行服務創新,才能在“小微貸”業務的新戰場中搶奪更多的份額。小微信貸的創新可以從金融產品和貸款模式兩方面進行考慮。首先是產品的創新,小微企業分布廣、情況復雜。即便是同一行業內的不同企業,經營情況也千差萬別;同一家企業在發展的不同時期,資金需求情況也并不相同。目前商業銀行推出的“小微貸”產品雖然不斷增多,各具特色,但真正站在小微企業的角度考慮,真正滿足小微企業需要的并不多。其次是創新貸款模式,小微企業經營規模小,可以進行抵押的固定資產有限,單獨抵遇風險的能力低。因此可以考慮采用團體信貸、群集信貸、供應鏈融資的信貸模式,通過弱擔保、信用擔保發放貸款。以團體信貸為例,將經營類別和風險水平相似的小微企業聯合起來可以實現風險分散的效果,有效解決單個小微企業無法提供充足抵押物的問題,降低商業銀行對“小微貸”的交易和監管成本。結論:小微企業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也是經濟平穩轉型的關鍵因素之一,融資難是小微企業困擾已久的問題。改進和完善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不僅是增加經濟活力,促進就業的重要措施,也是商業銀行增加新的利潤點,尋求業務轉型的重要契機。一方面,小微企業對金融服務存在迫切需求,“小微貸”業務具有豐富的市場資源和開拓空間。另一方面,發展小微信貸業務可以優化商業銀行的收入結構,增加客戶儲備,拓寬發展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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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依布拉音·巴斯提 單位:新疆財經大學金融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