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商行效率DEA對比思索

時間:2022-03-08 06: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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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商行效率DEA對比思索

一、研究背景與文獻綜述

2001年6月27,臺灣地區通過了《金融控股公司草案法》,在金融控股公司法下只要對相關金融行業(保險或證券業)持有25%股權或對其有直接或間接影響力,即可在金融控股公司下進行跨業混業經營。另一方面,隨著中國大陸金融業的不斷發展和對外開放步伐的加快,各金融機構要求加快金融制度創新,拓寬業務范圍的呼聲漸高,以金融控股公司為主體的混業經營已是大勢所趨。中國大陸和臺灣地區以金融控股銀行的混業經營為主體的金融體系交融即將開啟,而金融效率是決定兩岸ECFA福利水平的一個關鍵指標。王澤宇(2008)指出,臺灣金控銀行無效率來自技術無效率,規模報酬呈現遞增或固定型態,具有擴展經營規模的空間。李美芳(2009)認為,臺灣金融體系改革前的技術效率、純技術效率和規模效率均優于改革后,而銀行業總要素生產力呈現衰退趨勢。

許鈺佩等(2005)指出,納入金融控股集團的銀行經營效率高于非金控銀行,郭秋香(2005)、王克陸等(2007)也得出相同的結論。王振山(2000)指出,中國大陸商業銀行在規模效率方面,規模過小或規模過大導致的規模不經濟同時存在。王聰等(2003)認為,中國大陸商業銀行的規模不經濟與資產規模呈正相關關系。縱觀文獻,關于兩岸商業銀行效率的研究比較薄弱,尤其是對兩岸商業銀行效率的對比實證研究,還處于空白階段。本文選取了2006年一2009年中國大陸和臺灣地區的39家銀行,對兩岸銀行的經營效率優勢進行分析,并探討如何調整投入變量實現兩岸銀行經營效率的提升。本文效率評估模型采用單期效率分析的資料包絡分析法(dea)模型以橫斷面數據(Cross—sectionData)衡量兩岸銀行業的各項相對效率值,并采用跨期效率分析的Malmquist生產力指數(MPI)以橫斷面數據(PanelData)衡量各項相對效率值的跨期成長變化。

二、實證方法與數據來源

(一)數據包絡分析法(DEA)和麥民生產力指數(MPI)數據報絡分析法(DataEnvelopmentAnalysis,簡稱DEA)最早是由Charnes等于1978年所提出,故稱為CCR模式,是根據Farrel(1957)所提出“兩投入一單項產出”為基礎概念,擴展衡量至“多元投入項目與多元產出項目”的決策單元(DMU)相對效率模型,以多元投入多元產出來衡量決策單元(DMUs)的相對效率,也估計其技術效率、規模效率和純技術效率等。Banker等(1984)將CCR模型中的規模報酬固定不變的假定放寬為規模報酬變動,故也稱為BCC模式。本研究所采用DEA分析法為固定規模報酬CCR投人導向模式(CCR—I)和變動規模報酬BCC投人導向模式(BCC—I)。CCR模式和BCC模式的差異見圖1所示。圖1顯示固定規模報酬的生產邊界為OC線段,代表在CCR模型下的最適生產邊界。在變動規模報酬的生產邊界為EBC連接而成的包絡線,即為BCC模型下的最適生產邊界。其中,FG/FD為技術效率,FH/FD為純技術效率,FG/FH為規模效率;即技術效率為純技術效率與規模效率的乘積。

Caves等(1982)將Malmquist(1953)麥氏生產力指數運用在生產力分析方面,衡量不同時期生產力變動的情形,生產力變化可用兩距離函數衡量。Malmquist生產力指數的數學公式如下:決策單位的投人產出,作為衡量第t期投入某一投入產出(X,)參考集合的產出距離函數。當MI>1時表示個別決策單元總要素生產力提升;當MI<1時表示個別決策單元總要素生產力降低。DMU的全要素生產率的大小同時受到其運作效率變化指數大小和技術變化指數大小的影響。總要素生產力變動TFPCH等于技術效率變動EFFCH與技術變動TECH的乘積。技術效率變動EFFCH表示在規模報酬不變且要素自由處置條件下衡量了從第t期到第t+1期DMU運作效率的變動,它反映了從t期到t+1期DMU對生產前沿的追趕程度。如果EFFCH>1,代表從第t期到第t+1期DMU的運作效率提升;若EFFCH<1,則代表運作效率降低;若EFFCH=1,則代表運作效率不變。技術效率變動EFFCH可以相應地分解為規模效率變化指數SECH和純技術效率變化指數PECH。PECH是技術進步指數,這個指數測度技術邊界從時期t到t+1期的移動,如果PECH>1,代表DMU技術的進步;若PECH<1,則代表技術的退步。

(二)實證數據的來源與選擇

中國大陸樣本選擇4家國有商業銀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及10家股份制商業銀行(交通銀行、中信銀行、民生銀行、華夏銀行、光大銀行、招商銀行、深圳發展銀行、興業銀行、浦發銀行、廣東發展銀行)作為決策單元。這14家銀行的資產總額占商業銀行總資產的68.58%以上,其效率可作為大陸銀行業總體效率的代表。其中,中信銀行、招商銀行、光大銀行是以具有金融控股公司背景的商業銀行樣本。臺灣地區樣本選擇l3家金融控股銀行(華南銀行、臺北富邦銀行、中華開發工業銀行、國泰世華銀行、中國信托商業銀行、永豐銀行、玉山銀行、元大銀行、臺新銀行、新光銀行、兆豐銀行、第一銀行、日盛銀行)及12家商業銀行(臺灣銀行、彰化銀行、合作金庫、京城銀行、臺灣企銀、遠東銀行、聯邦銀行、大眾銀行、安泰銀行、萬泰銀行、臺中銀行、高雄銀行)作為決策單元。本研究的數據來源于《BankScope全球銀行與金融機構分析庫》、《中國金融年鑒》和各商業銀行的年報。本文選取總固定資產、用人費用、存款與匯款余額、利息支出四項為投入變量,放款與貼現、利息收入兩項為產出變量,各投入與產出變量的數值均以各年度期末匯率兌換為人民幣。本文利用投入/產出項進行Pearson相關系數檢驗,如果投入產出變量之間在OL=1%的水平下顯著,說明各項變量的相關系數均呈現正相關,各項變量符合同向性的假設。

三、實證結果及其經濟學解釋

表1所示,在固定規模報酬(CRS)下2006年~2009年兩岸銀行業DEA—CCR模型總效率的平均值為0.957,其中,中國大陸(0.97)高于臺灣地區銀行的平均值(0.949),呈現出高于0.900的相對效率優勢,具有平均效率的銀行數為17家,無效率銀行為22家。臺灣地區的最佳效率銀行為合作金庫、萬泰銀行和臺中銀行,中國大陸為交通銀行、招商銀行、深圳發展銀行和民生銀行。表2所示,兩岸銀行總體規模效率為0.98,臺灣地區(0.98)高于中國大陸(0.978)。2009年,臺灣地區有國泰世華、永豐、玉山等10家銀行呈現規模報酬遞增,必須擴充經營規模以提高效率,臺北富邦銀行、中國信托、臺新銀行等3家銀行呈現規模報酬遞減,必須縮減經營規模以提高效率,其余12家銀行已達到最適經營規模。中國大陸銀行有中國工資料來源:采用DEA軟件測算所得。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信銀行、光大銀行和上海浦發銀行等6家銀行呈現規模報酬遞減,尤其是中國銀行、農業銀行等2家連續4年呈現規模報酬遞減,必須縮減經營規模以提高效率,其余l2家銀行已達到最適經營規模,并無銀行呈現規模報酬遞減。

可見,臺灣地區銀行的規模效率高于中國大陸銀行,而中國大陸地區銀行因經營規模過大所產生的規模報酬遞減,影響銀行效率的表現。表3所示,兩岸銀行的平均總體要素生產力變動是1.037,其中臺灣地區銀行為1.055,高于中國大陸銀行的1.006,兩岸銀行總體而言皆呈現成長的趨勢。臺灣地區銀行總體要素生產力呈現衰退的趨勢,有中華開發、大眾銀行和安泰銀行,中國大陸有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光大銀行、招商銀行、廣東發展銀行、上海浦發銀行和福建興業銀行。在技術改進變動方面,中國大陸銀行比臺灣地區的差距為5.1%,導致總體要素生產力低于臺灣地區銀行。總體上,中國大陸銀行總效率高于臺灣地區銀行,臺灣地區銀行規模效率高于中國大陸。臺灣地區有lO家銀行呈現規模報酬遞增,3家銀行呈現規模報酬遞減。中國大陸有6家銀行呈現規模報酬遞減,其中2家連續4年呈現規模報酬遞減,并無銀行呈現規模報酬遞增。臺灣地區銀行總體要素生產力變動高于中國大陸銀行,兩岸銀行總體而言皆呈現成長的情況。在技術改進變動方面,中國大陸銀行比臺灣地區的差距為5.1%,導致總體要素生產力低于臺灣地區銀行。

四、政策建議

1.臺灣地區銀行的技術進步變動高于中國大陸銀行,導致總體要素生產力優于中國大陸,中國大陸銀行若無法提升技術效率與技術改進,經營效率將無法相應提升,制約銀行競爭力的提高。在兩岸金融市場開放后,開放臺灣地區銀行應依靠金融創新與技術效率提升,增強經營效率與生產力競爭優勢。

2.中國大陸銀行的總效率高于臺灣地區銀行,臺灣地區銀行的規模效率高于中國大陸銀行。中國大陸銀行應慎防規模過大所導致各種投入與產出項變量的無效率,造成規模無效率與規模報酬遞減,注重經營規模及投入及產出變量的調整,追求經營效率與生產力的永續經營目標。

3.中國大陸該對大銀行的壟斷行為進行有效的規制和監管,在產業組織結構調整還沒有到位的情況下,彌補產業過于集中、競爭弱化導致經營效率遞減的損失,應鼓勵中信銀行、招商銀行、浦東發展銀行、光大銀行、深圳發展銀行等中型銀行做強做大,打破目前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主導的寡頭型市場結構,帶動大陸銀行產業經營效率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