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框架預設管理論文

時間:2022-07-26 0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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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框架預設管理論文

摘要:認知心理學之構念啟動與使用模式指出,構念若因外界重復刺激而長期被啟用后,可對相關評估產生長時性影響。本研究認為,媒介框架在具備強度與實時性時,可能重復啟動受眾知識倉儲相關構念,并因此發揮長期預設判準效應。本研究以核四案為例,探討預設判準效應(priming)與框架(framing)二項媒介作用的相關性,以及媒介框架在個人層次的運作機制與效應。內容分析與受眾調查分析顯示,核四案報導中,媒介主要框架同時具備強度與實時性,符合產生長期效果條件,且受眾是否采用媒介主要框架也顯著預測其核四政策立場。這說明媒介報導一議題時,跨時期使用的主要框架,可對閱聽人相關政策的評估產生長期預設判準效應。另外,核四主要框架的采用也是看核四新聞頻率與核四立場的中介變項。受眾看愈多核四相關新聞,愈易采用媒介主要框架認知核四,也因而愈傾向贊成續建。這指出,媒介主要框架所隱含的擁核立場可影響民意,主流新聞媒體是一替民進黨政府反核四政策「去正當化」(delegitimizing)的重要機構。

關鍵詞:媒介框架、受眾框架、框架作用、預設判準效應、政策評估、核四

壹、前言

媒介預設判準(priming)及框架(framing)作用是繼議題設定功能(agenda-setting)之后,檢驗媒介內容與閱聽人認知圖像與態度之研究。有關此二項主題之研究不僅代表八○年代末迄今媒介效果研究中相當重要的一環,也顯示效果研究從早期觀察閱聽人態度變化轉為認知層面的影響后,重新以更細致的概念描繪媒介內容對閱聽人態度的影響。

此一細致化傾向同時反映在媒介內容的分析方式與閱聽人影響的內涵。在內容分析方面,研究方向已從議題「量」的分析轉為「質」的分析。比如,議題設定功能及預設判準效應皆強調媒體在不同議題的報導量對閱聽人的影響,但框架研究則旨在分析媒體呈現議題的方式對閱聽人的影響。而在影響內涵上,也從議題設定對閱聽人重要議題排序認知的觀察,進一步觀察此一認知對受眾政治評估的影響。

比如,預設判準效應即指出,議題經大量報導后,可成為閱聽人評估政治人物表現的依據;框架研究也發現,當議題以不同框架呈現時,可影響閱聽人社會問題的責任歸屬。雖然預設判準效應與框架作用更能揭露媒介訊息對閱聽人影響的政治意涵,且有關此二項媒介作用的影響也已累積許多實征發現,但許多研究并未詳述二項作用形成過程的心理機制(Price&Tewksbury,1997)。也由于過去對此二項媒介作用的運作過程較乏系統性的理論解釋,研究者對稍早提出之媒介議題設定功能與預設判準效應及框架作用的相關性遂有不同看法。

提出議題設定之McCombs與Shaw(1993)認為,預設判準效應與框架作用皆為議題設定的延伸,因為前二者的運作過程也都與重要訊息的傳遞有關,只是議題設定傳遞的是不同議題的重要性,而框架作用則在傳遞議題內不同特色的重要性。

因此,McCombs與Ghanem(2001)指出,原來提出的議題設定功能可稱為第一層之議題設定,而框架作用則為第二層之議題設定。反之,Kosicki(1993)認為,預設判準效應及框架作用在理論與實征觀察上皆有別于議題設定,并非后者之延伸,因預設判準效應與框架作用皆發展自認知心理學觀點,二者所檢視之媒介效果也與原來之議題設定不同。而Price與Tewksbury(1997)則認為,議題設定、預設判準效應及框架作用三者皆與訊息之啟動與使用有關,但預設判準效應涵義較議題設定廣,議題設定實為預設判準效應之一例;至于預設判準效應與框架作用之別,則在前者與訊息的近用性(accessibility)有關,后者則與訊息的應用性(applicability)有關。Price與Tewksbury(1997)對于議題設定、預設判準效應及框架作用的看法,源自心理學記憶結構之聯結網絡(associativenetwork)理論。他們認為,過去以此三項媒介作用為主題的研究,除Iyengar等(Iyengar,1989,1991;Iyengar&Kinder,1987)曾嘗試解釋其心理機制外,其它研究著墨不多。而Iyengar雖曾指出,媒介預設判準效應與框架作用對閱聽人的影響與訊息之近用性有關,卻并未區分二者運作過程的差異。

因此,Price與Tewksbury(1997)遂借用心理學之記憶聯結網絡概念發展一構念(construct)啟動與使用過程模式,進一步區分預設判準效應與框架作用的心理機制。由于此模式對預設判準與框架作用的心理過程解釋較完整,被認為不僅是唯一能充分解釋預設判準政治效應的模式(Roskos-Ewoldsenetal.,2002),也是從認知觀點闡述框架效果及其運作過程的代表作(Pan&Kosicki,2001)。Price與Tewksbury(1997)的模式至今仍未被充分驗證,因此,該模式中預設判準與框架作用對個人實際進行相關評估時的影響仍有待厘清。

而曾以框架為主題的研究者也指出,在媒介框架對個人層面的影響方面,多數研究均假設媒介框架可直接影響個人層次的反應,至于其間的運作機制,比如閱聽人本身所使用的框架在媒介框架與個人反應之間是否具中介作用,或者,針對一新聞議題,閱聽人是否采用媒介框架能否影響其政策立場等問題,至今仍缺乏了解(Scheufele,1999)。因此,進一步探究框架作用的形式、運作過程與影響層面仍為政治傳播領域的重要課題(McLeodetal.,2002)。

本文目的即希望藉Price與Tewksbury(1997)提出之構念啟動與使用過程模式,以實例探討預設判準及框架作用的相關性,以及媒介框架在個人層次之運作機制與可能效應。本文認為,Price與Tewksbury(1997)提出媒介議題設定、預設判準效應及框架作用三者皆與訊息之啟動與使用相關的說法,有助于統合三個不同媒介作用概念。

但媒介預設判準效應內涵若欲涵蓋媒介議題設定功能,源自認知心理學的概念原文priming之中譯須還原為「預示作用」。Priming一詞有「預示作用」及「預設判準效應」之譯法,本文認為,此二項名詞內涵略有不同,前者范疇大于后者。傳播研究中,priming可視為媒體訊息啟動記憶聯結網絡相關構念之作用,惟因此而產生的效應則因觀察焦點而異。

當媒體對一議題進行大幅報導時,可能增加受眾記憶網絡相關構念啟動的可能性,若因而影響受眾對外在世界重要議題的排序認知,則產生媒介議題設定現象;而若影響受眾對政治人物等的評估依據時,則稱為媒介預設判準效應。

因此,媒介議題設定及預設判準效應皆可視為是認知心理學之預示作用在傳播效果領域的觀察。另外,Price與Tewksbury(1997)雖以訊息之「近用性」與「應用性」區分預設判準與框架作用,他們也認為相關構念在長期啟動后,原來產生的短暫近用性可發展成習慣近用性,但他們卻并未進一步說明此過程的實際效應。本文認為,在實際運作中,當某些特定框架經媒體長期而重復呈現后,對部分受眾而言,這些媒介框架的作用可能同時具有應用性及近用性。

亦即,這些受眾不僅可能運用媒介框架認知議題,也可能進而以這些框架作為評估政策時的依據,而后項作用即具有預設判準效應的內涵。比如,若受眾采用媒介報導一議題時經常使用的框架作為相關評估的依據,媒介框架即具有預設判準效應,而此一結果應有助于了解框架在個人層次之運作及效應。

為觀察媒體報導一議題的框架可能產生之長期效應,本研究以核四案為例進行相關分析。2000年5月政黨輪替后,陳水扁政府為實現競選承諾,開始推動核四停建政策。經同年9月經濟部建議停建及10月行政院宣布停建,核四案即引發政壇一陣風暴及媒體關注,相關報導持續至2001年2月行政院決定復工時期。由于核四自停工至復工前后長達110天,議題本身又具爭議性,有各種不同論述觀點,因此適于觀察媒介框架較長期的發展及其在受眾政策評估方面的可能效應。

貳、媒介預設判準與框架概念

媒介預設判準效應與框架作用為本研究的主要概念,以下重點說明過去相關研究,并指出本研究可銜接及厘清之處。

一、媒介預設判準效應

媒介預設判準效應為Iyengar等人(Iyengar&Kinder,1987;Iyengaretal.,1984)研究媒介議題設定功能時的發現。此一源自心理學的概念,建基在人們對復雜現象有限的認知能力及進行判斷時常運用直覺的假設,而直覺仰賴的要素之一,即為當時最可得或近用的信息。當Iyengar等將此概念運用于政治判斷時,媒體被視為主要近用信息的提供者。媒介之預設判準效應即指,媒體對不同議題的關注程度,可影響受眾進行政治評估時的依據。

也就是說,當媒體愈注意一議題而忽略其它議題時,受眾愈有可能將對該議題的認知納為評估政府、總統、政策或候選人時的考慮。以Iyengar與Kinder(1987)的系列實驗為例,他們讓實驗組觀看強調一特定議題(比如國防議題)的新聞報導,而控制組則觀看內容與國防完全無關的報導,之后并請兩組觀眾分別就總統在國防等議題及整體施政的表現進行評估。

結果發現,實驗組觀眾在總統整體表現的評估上,國防議題的評估所占比重較控制組高出兩倍以上。這指出,觀眾由媒體接收國防議題相關報導后,確實較容易以總統在該議題的處理方式作為評估其整體表現時的依據。除實驗室的證明外,以社會調查法進行的相關研究也陸續提供實征支持。比如,Krosnick與Brannon(1993)、Iyengar與Simon(1993)分析美國全國性選舉研究資料,也都發現新聞媒體報導的議題可影響受眾對當時總統的支持度。

有關預設判準效應在政治范疇的作用,過去研究主要以政治人物表現,特別是總統表現作為政治評估的對象。不過,Iyengar與Kinder(1987)指出,預設判準效應不僅見于受眾對政治人物的評估,也可發生在對政府或其它政策的評估。Price與Tewksbury(1997)也認為,預設判準效應涉及的是信息的近用,但并不限于某一特定信息,因此,訊息近用性產生的效應也可發生在其它政治議題的評估過程,只是這方面研究過去較少見。

另外,過去研究大多藉由比較不同類型議題在媒體的報導量,或是由媒體是否改變所關注議題,來觀察受眾是否因此增加或改變評估政治人物時的議題比重。但是,卻無針對單一議題呈現的方式進行分析,以了解是否強調某一框架的報導,也能影響受眾評估相關政策時的依據,進而形成另一層次的預設判準效應。本研究希望彌補此一環節。同時,由于過去研究也指出,媒體報導不同議題時所隱含對政治人物的正負向評估,也可能連帶影響依不同議題考慮政治人物表現時,受眾最后的評估方向(Pan&Kosicki,1997)。

因此,本研究也推論,媒體針對一議題強調的不同框架,也可能隱含對議題相關政策發展方向的評估,進而在受眾依媒體提供之框架進行政策評估時,影響其立場。

二、框架概念與作用

框架研究可溯自心理學及社會學,前者如Minsky(1975)、Kahneman與Tversky(1984)等認知心理學者,視框架為記憶中之認知結構(或稱基模,schema),為人們據以了解外界事物的心智代表,若經啟用可影響其后續詮釋或判斷。后者如Goffman(1974),則主要從互動層面強調框架協助人們分類、組織及解釋外界信息的功能。不同領域對框架概念定義不盡相同,以傳播領域而言,由于傳播除牽涉不同主體間的互動,也包含主體對此過程的訊息解讀與處理,因此,可將框架定義為「人們或組織對事件的主觀解釋與思考結構」(臧國仁,1999:32)。

框架過程牽涉信息的選擇、強調(Entman,1993)或重組(臧國仁,1999),而經選取排列的素材則可建構問題的焦點、原因、評價和解決方式(Entman,1993)。但在此過程中必然有信息被排除或忽略,不在框架涵蓋范疇內,所以框架不免有其局限性,此即Chung與Tsang(1993)所指,框架所隱含的反面意涵。

在媒介研究中,框架指的是解釋事件的核心想法或角度(Gamson&Modigliani,1989)。它既是記者報導事件時運用的策略,能協助其迅速組織或包裝信息使大眾了解(Gitlin,1980;Tuchman,1978),也是閱聽大眾賴以建構事物真實的工具(Gitlin,1980)。框架被視為是分析媒介文本對受眾建構真實時可能影響的利器(Gitlin,1980;Tuchman,1978);研究者也大多同意媒介框架可一定程度地框限受眾對外界事物的認知(Entman,1993;Pan&Kosicki,1993)。

不過,受眾并非全然接收媒介提供的框架,Neuman等(1992)即指出,受眾也能主動檢選、分類及組織外界信息,并建構具個人意義的議題內涵。因此,有研究者認為,框架研究應注意受眾主動詮釋文本的過程(Pan&Kosicki,1993;Gamson,2001)。

有關媒介框架研究已累積可觀文獻,大致可分四類型:

一是框架內涵及理論的探討(例如:Chung&Tsang,1993;Entman,1993;Pan&Kosicki,1993;Scheufele,1999);

二是媒介框架來源的研究(例如:臧國仁,1999;Zoch&Turk,1999);

三是媒體報導內容的框架分析(例如:Entman&Rojecki,1993;Semetko&Valkenburg,2000);

四是媒介框架對受眾認知的影響(例如:Neumanetal.,1992;Iyengar,1991;Priceetal.,1997)等。近年來各類型研究均有增加,而第四類型因試圖厘清媒介與受眾在議題真實建構的關聯性及相關效應,為近期許多研究者著力的方向。

本研究屬上述第四類型,但因實際分析媒體新聞框架,也涵蓋第三類型內涵。以下摘要此二類型研究相關發現。

有關媒介框架之性質,可概分為二類,一為特定議題(issue-specific)框架,指針對一個別新聞議題所辨識出的框架,分類一般較細致;另一為一般性(generic)框架,指可應用于不同議題甚至社會文化情境的框架(deVreeseetal.,2001)。前者如Huang(1996)分析1991年美國大法官提名爭議報導時,所發現的各類媒介框架,包括可信度、政治角力、表演性、性騷擾及公正性等,而這些框架在事件發展各時期的比重不盡相同。后者如強調個別案例境況之片段式(episodic)框架與提供議題社會情境的主題式(thematic)框架(Iyengar,1991)。

此外,許多研究也指出,強調對立的沖突性框架及強調經濟影響的框架也常見于公共事務新聞報導中(Gamson,1992;Neumanetal.,1992;deVreeseetal.,2001)。有關媒介框架對受眾認知的影響,過去研究指出,不同性質的新聞框架可影響受眾對社會問題的責任歸因(Iyengar,1991)、對議題的思考焦點(Priceetal.,1997)及對示威團體的容忍度(Nelsonetal.,1997)等。不過,直接分析媒介框架對政策立場影響的研究則較少見。Iyengar(1991)的系列實驗雖指出,看片段式框架的新聞,使受眾較易將問題責任歸因于個人,看主題式框架則易歸諸于社會因素,而不同的責任歸因則可影響受眾相關政策的立場(比如,貧窮現象若以主題式框架報導,受眾傾向認為貧窮乃社會整體所致,而持此看法者較支持社會福利方案)。但因他所觀察的是責任歸因對政策立場的影響,所以我們無法自其研究了解受眾框架(即受眾對議題的詮釋)在媒介框架與受眾政策立場或其它政治判斷間可能扮演的中介角色。

Iyengar與Simon(1993)另外檢視波灣戰事美國電視新聞報導的研究也有同樣缺失。他們認為,片段式框架報導導致的個人歸因,易使受眾認同用懲罰方式解決問題,而電視新聞又多以片段式框架報導波灣戰爭,因此,看愈多電視新聞的閱聽眾也愈傾向支持以武力解決波灣危機。不過,因為這項研究所分析的全國選舉調查資料,是以收看電視新聞多寡作為受眾接收片段式框架之指標,所以,事實上,這項研究并未說明媒介框架以何機制影響受眾政策立場。兩位作者對框架影響受眾政策立場所作的結論僅屬間接推論。

其它相關研究也曾探討框架對受眾公共議題判斷的影響,但對媒介框架、受眾框架、及議題相關立場的運作說明仍有不足。如Price等(1997)雖指出,看不同框架報導的受眾對政策支持度不一,但并未說明此不同與受眾對議題想法有何關聯。Shah等(1996,2001)的實驗有較細致的說明。他們發現,媒介框架隱含的價值觀可影響受眾對議題的詮釋,而其路徑分析也顯示,媒介框架可透過受眾詮釋間接影響其投票策略。只是,該研究并未進一步分析媒介框架與受眾詮釋對投票方向的影響。因此,本研究將針對此一部分,藉Price與Tewksbury(1997)提出的構念啟動與使用過程模式,以實例探討媒介框架、受眾框架及受眾政策立場的相關性。下一節說明該模式的理論架構及本研究提出的應用架構與研究問題。

參、構念啟動與使用過程模式

Price與Tewksbury(1997)所提用以解釋媒介作用的構念啟動與使用過程模式包括三項元素──知識倉儲(knowledgestore)、活動思維(activethought)及當前刺激(currentstimuli)(見圖一)。知識倉儲指儲存在記憶聯結網絡中的構念,等同于長期性記憶,這些構念包含對事物及其特性的相關認知、情感,及目標、價值觀或動機等。活動思維則指人們與外境互動解釋外界事物時,當下所處理的信息,相當于短期性或工作記憶(workingmemory)。

至于當前刺激則指在一特定時間,人們自其社會環境所接收的外在刺激,如媒介訊息,而此訊息又與人們的政治評估特別相關。此模式的運作原則為:

1.人們知識倉儲中的信息、價值觀、動機及情感為一聯結性網絡,構念間互相聯結,但并無一定階層;

2.在一特定時間點,知識倉儲中僅有一部分構念會成為活動思維;

3.知識倉儲中一構念一旦被啟動,相關構念被啟用的機率也隨之增加。P

Price與Tewksbury(1997)特別就第二項原則說明,知識倉儲中之所以僅有部分構念會成為活動思維,主要與Taylor(1981)所言人們吝于思考的通性有關,因此人們通常選擇最可近用及適用的構念響應外境。他們認為,這項原則雖不盡然應用于每個人(比如知識量較高者進行的構念搜尋可能較完整),但即使于知識倉儲中進行有系統的搜尋,所涉及的仍是相關構念的啟動與擴散。

至于影響一構念是否會被啟動,則主要與該構念的短暫近用性(temporaryaccessibility)、習慣近用性(chronicaccessibility)及其是否能應用(applicability)于刺激物有關。構念的短暫近用性亦源于先前曾被啟動,習慣近用性則可能源自構念之經常性啟動或個人的慣性思考模式,應用性則指一儲存構念的特色與注意到的刺激物特色有重迭之處。Price與Tewksbury(1997)并以構念的近用性與應用性,分別說明媒介訊息的預設判準效應及框架作用。「預設判準效應」指一構念所具備的短暫近用性,為人們接收外界訊息時,該訊息的重要特性凸顯知識倉儲中一特定構念的應用性,而使該構念得以被啟動并產生短暫近用性,進而在人們作相關評估時發揮影響性。在此訊息處理過程中,決定一構念是否具應用性的機制即為「框架作用」。

因此,媒介框架作用可視為構念的應用性作用(applicabilityeffect),發生于訊息處理初期,又可稱外界刺激的主要或第一階段作用。而預設判準效應,即訊息的短暫近用性,則可稱外界刺激的次要或第二階段作用。須注意的是,外在訊息的所有重要特性并非皆為每一受眾所注意而使用,訊息的處理過程必然牽涉受眾不同的自我選擇(selectivity)。Price與Tewksbury(1997)又依據Higgins與King(1981)及Higgins(1996)對知識構念啟動機制的說法,區別預設判準效應及框架作用的短長期效果。后者認為,心理學探討之預示作用(priming)有時間性,但當一構念一再被啟用后,即具有習慣近用性,可影響人們對外界事物的評估(Higgins,1996;Higgins&King,1981)。

亦即,當一構念發展成具有習慣近用性時,可產生媒介影響研究中所探討之預設判準效應(priming)。據此,Price與Tewksbury(1997)指出,雖然其構念啟用模式中,以構念之短暫近用性及應用性分別定義的媒介預設判準效應及框架作用,較強調短期性的認知過程,但這并不表示外界訊息無法產生長期效果,或者框架作用僅發生于訊息處理初期。反之,他們認為,一構念若經長期啟用,在其應用性、短暫近用性及習慣近用性三項功能交互作用后,即可產生長期效果。

以新聞報導而言,媒體如何組織及呈現一事件,能影響一項訊息的重要性被凸顯,而媒體訊息傳遞的重要特性若具有跨時期的一致性,使受眾相關構念因例行性的被啟用而轉成習慣近用性,即可發揮長期性效果,影響人們對外界事物的評估。Price與Tewksbury(1997)認為,此一過程亦可用以說明涵化作用(cultivation)。

對于框架作用的長期效果,Price與Tewksbury(1997)雖指出上述條件,并在同文表示,框架可透過兩種管道發揮長期效果,一為構念之應用性因其近用性得以維持時,二是構念應用性所影響之評估經儲存后,稍后被啟用時(他們認為所發展的模式可同時解釋此二種情況)。不過,對于實際訊息處理過程中,構念、框架及預設判準效應的相關性,及構念啟動后如何影響評估等層面,在該文中并未說明。本文希望透過案例厘清其模式中構念與媒介預設判準及框架作用的對應關系,并據此檢驗框架可能的長期效果。依據Price與Tewksbury(1997),當一構念在評估過程中被啟用時,即表示一外界刺激,比如媒體訊息,已經發揮框架與預設判準效應的短期效果。

而當此訊息一再重復時,構念之習慣近用性即可產生,并可能影響受眾的相關評估,此即預設判準效應的長期效果。至于框架作用的長期效果,因與構念之近用性有關,依其模式,也必須與預設判準效應同時作用才能發揮。這在實際訊息處理過程中的樣貌為何?在此以媒介訊息作為外界當前刺激加以說明。圖二為跨時期媒介訊息啟用過程圖,修訂自Price與Tewksbury(1997)跨時期之構念啟用過程模式。

由于受眾一般注意的是媒體呈現的主要訊息(Pan&Kosicki,1997),因此,針對單一議題,本文將媒體報導該議題的主要框架視為主要訊息,亦即原模式中當前刺激的重要特性。另外,因知識倉儲中的構念指的是對事物及其特性的認知、情感及價值觀,若經啟動可影響相關評估;而框架在認知心理學定義里,則為對外界事物組成之認知結構,若經啟用也可影響其后續詮釋或評估。由于二者內涵接近,但框架概念在以文本為刺激物的研究主題中,更適于觀察其對受眾知識倉儲潛在認知圖像的影響。因此,圖二也以框架取代構念以進行分析。圖二左圖指,當一議題的媒介框架與受眾知識倉儲中的認知構念,或說受眾認知該議題之潛在框架相應時,這些框架即可產生暫時近用性,并在受眾被詢及對該事件的認知及評估時被啟動,成為受眾的活動思維,其間并可因相關性而為受眾納為評估議題時的考慮。此即為媒介框架同時影響受眾框架及評估依據的短期效應。圖二右圖為上述效應經跨時間積累而產生的長期效應。已產生短暫近用性之框架,經重復啟用后可轉成習慣近用性,進而發展出長期效果。此長期效果的要件,也符合心理學預示作用的特色,一是預示作用對所觀察行為及認知的效應,受預示物本身的強度(intensity)與實時性(recency)影響(前者指預示物的出現頻率及持續狀況,后者則為預示物出現后至觀察目標間的時距);二是預示作用隨時間而消減(Roskos-Ewoldsenetal.,2002)。

因此,媒介框架欲發揮長期預示作用,須具有一致性(即媒體報導一議題時,持續以部分特定框架呈現該議題面貌),且媒介框架呈現時點與受眾評估該事件的時點也不宜過長。當這兩項條件成立時,因媒介框架的刺激而產生短暫近用性的受眾框架,即可能因重復被啟動而具有習慣近用性,進而成為受眾評估相關政策時的依據,此即媒介框架所產生之長期預設判準效應。框架作用在圖二中不論短長期均涉及訊息的應用性與近用性,但針對框架的近用性與應用性問題,研究者則曾提出不同看法。

有別于Price與Tewksbury(1997),Iyengar(1991)認為框架對意見的影響在于其「易近用性」(accessibilitybias),即受眾若接收較多某一類框架的報導,可能較易回憶相關報導,以及據此產生的評論。Cappella與Jamieson(1997)則認為,新聞框架影響思考和情緒的運作機制是透過預示及構念啟動之擴散作用(primingandthespreadofactivation)。Cappella與Jamieson(1997)的看法類似Price與Tewksbury(1997)所指,預設判準及框架作用皆觸及訊息之啟動及使用,但相較于Iyengar(1991)僅觸及框架之近用性,及Price與Tewksbury(1997)之強調框架的應用性,Cappella與Jamieson(1997)對框架運作機制的看法則同時隱含訊息之近用性與應用性功能,這也是本文采取的觀點。

為探討媒介框架是否具長期預設判準效應,本研究以核四案為例提出下列研究問題:

一、媒介框架與受眾框架有何異同?

二、核四爭議發展各時期媒介框架的變化為何?是否具一致性?

三、媒介框架是否具長期預設判準效應?或者,核四案后,受眾采用媒介框架與否能否預測其政策立場?

肆、研究方法

一、議題背景

有關核四案的爭議可溯自1980年代。自1980年5月臺電提出核四案后,該案即歷經多次重大轉折,包括1986年7月立法院予以涷結、1992年2月行政院核定恢復核四計劃、1996年5月立法院復通過廢核四計劃,至同年10月立法院又通過行政院所提廢核復議案。自1996年通過復議后,至2000年中華民國首度政黨輪替之間,核四案并無重大變化。而民進黨于2000年5月執政后,為落實反核理念,由經濟部召集核四計劃再評估委員會,該部并于9月建議停建核四。

當時主張續建的行政院長唐飛于10月以健康為由請辭,接任的行政院長張俊雄不久即宣布停建核四。由于宣布時機(于國民黨主席連戰與陳水扁總統會面后)備受批評,加上國、民兩黨長期以來在核四政策上的分歧,遂引起在野黨極大反彈,立法院在野黨立院黨團并進而連手推動罷免總統程序。為解決政治危機,行政院于11月聲請大法官釋憲,大法官會議則于2001年1月作成核四釋憲文,說明行政院在停建核四決策過程中有瑕疵,須盡速向立法院補行報告及備詢程序。

核四案最后經兩院協商,并由行政院長張俊雄與立法院長王金平簽署協議,最后于2001年2月中旬宣布復工,整個風波也漸告一段落。

二、媒體抽樣

由于國內在媒體內容的保存與搜尋上仍以平面媒體為佳,故本研究以平面媒體主要報紙的核四報導為媒介框架分析對象,并根據本研究受眾調查結果,選出民眾最常看的三份報紙──中國時報、聯合報及自由時報進行分析。此三份日報均有近五成或五成以上的受眾表示為常看報紙,目前也是國內銷售量最高的前三大報(中華民國新聞局,2002),可視為主流平面媒體代表。

三、核四案新聞報導抽樣

距本研究進行前核四案的最近變化,始自民進黨執政后,召集核四再評估委員會開始。

為涵蓋核四案發展過程的重要事件,本研究采取判斷抽樣法。首先,以政黨輪替后,核四爭議的起訖點作為選取核四新聞報導的前后時間點。抽樣起點為2000年9月15日,因核四再評估委員會于當日公布投票結果,并正式掀起核四攻防戰;終點為2001年2月24日,因反核團體在行政院于2月中宣布復工后,于該日舉行廢核大游行,至此核四爭議可算落幕。第二個步驟是選取三大報自2000年9月15日至2001年2月24日期間,核四案重要論述時刻(criticaldiscoursemoments)發生時日。

根據Gamson(1992)取自Chilton(1987),重要論述時刻是指使一議題相關論述特別顯著的時期,這些特定時期可刺激各方就該議題發表意見與評論。在新聞報導抽樣期間內,經參考三報報導,本研究以重要新聞事件辨識核四案的重要論述時刻。經統計,核四爭議過程的重要事件計24件(見附錄一)。由于各事件發生當日及隔日媒體報導量應較多,本研究遂自三大報各特定二日總計41日的報導中,選出核四相關報導。各日期第一落中(含要聞及評論)有關核四案的所有報導與評論皆為分析樣本,但不包括時論廣場或民意論壇中的讀者投書。最后計抽取三大報核四案報導2,422則,包括中時862則,占35.6%,聯合727則,占30.0%,自由833則,占34.4%。2,422則中,新聞報導計2,035則,占84.0%,評論計170則,占7.0%,特稿及新聞分析計217則,占9.0%。

四、受眾調查

政府于2001年2月中旬宣布核四復工后,反核團體即于2月底舉行核四公投游行,經此事件,媒體相關報導逐漸進入尾聲。因此,閱聽大眾的調查于3月中上旬,即受眾對相關事件仍保留印象之際進行。調查部分委由中央通訊社民意調查部以計算機輔助電話訪問方式執行,調查地區為臺灣地區,并以完整住宅電話計算機數據為基礎,采取多階段隨機撥號方式進行抽樣。執行時間為2001年3月11日至13日。調查對象為年滿20歲、平常有閱讀報紙上公共議題新聞、曾經聽過或看過核四相關新聞的民眾。每份成功訪問的問卷平均所需時間為16分25秒。合計有效樣本數555,響應率55.8%。樣本男女比例為1.18:1,平均年齡38.9歲,三十歲以下占26.3%,三十至三十九歲占29.6%,四十至四十九歲占24.3%,五十歲(含)以上占18.5%。平均教育程度為高中(職)以上、專科以下,其中國(初)中以下占14.5%,高中(職)占37.2%,專科占24.6%,大學占19.3%,碩士及以上占4%。

受眾調查的內容包括閱聽大眾對核四議題的關切程度、媒體使用型態(包括電視及報紙一般公共事務及核四相關新聞的收看量及注意程度)、與他人討論核四議題頻率(以上變項均采十點量表由受訪者自評,一代表程度最低情況,十代表程度最高情況)、受眾對核四案看法的開放式問題,以及受眾贊成或反對續建核四立場的封閉式問題。另外,也包括受眾人口背景資料(包括性別、年齡、教育程度、收入、省籍、政黨取向)及社會意識型態等問題。

五、受眾選擇

由于本研究將檢驗受眾媒介框架的采用與其政策立場的關系,故選取在開放式問題部分對核四案表示看法者,計510人。同時,因本研究選擇分析的媒體為受眾表示最常看的中時、聯合及自由三報,故在進行分析時也排除平常不閱讀三報中任何一報的受眾。總計最后進行分析的受眾人數為479。

六、分析步驟

本研究先進行媒體報導與受眾開放式問答的內容分析。作者先瀏覽相關內容,以建立編碼計劃,此編碼計劃同時應用于媒體報導及受眾回答的編碼。相關步驟為:首先,就核四案的發展建立次事件(sub-event),次事件指核四案發展過程中的重要事件或形成討論焦點的重要現象,計有八項。依時序包括「核四再評估委員會進行狀況」、「唐飛請辭風波」、「張俊雄任行政院長」、「張俊雄宣布停建核四」、「推動倒閣/罷免事件」、「核四停建聲請釋憲」、「核四復工過程」及「核四公投爭議」。其次,根據媒體報導及受眾針對個別次事件的看法建立各次事件之框架及其內涵。

媒體報導及受眾看法的框架概念定義乃參考前述Gamson與Modigliani(1989)及臧國仁(1999)之定義,指呈現、組織與解釋一項次事件的中心觀點或角度。如以新聞報導而言,此框架可在文本中不同段落重復出現,不同消息來源亦可能持同一中心觀點或角度對一項次事件表示看法。以受眾看法而言,框架亦指受眾對核四案表示看法時所持之中心觀點或角度。因此,框架之辨識同時使用文本之顯性內容(即編碼計劃中所定義各框架應具之內涵)及隱性內容(指判斷是否為貫穿一項次事件之中心觀點或角度)。

編碼計劃總計建立29個框架,其中,12個為各次事件之共同框架;另外,針對每一次事件亦建立個別框架。共同框架是指各次事件的報導或受眾看法中均可能出現的框架,計有「國內電力需求」(指核四續建或停建后,國內電力的供應情況)、「核廢料處理」(指核廢料處理及后續影響問題)、「核能安全問題」(指核廢料之外的核能安全問題)、「核四續停建損益」(指核四續建或停建的金額損益評估)、「政治力介入爭議」(討論核四案是否有政治力介入)、「經濟影響」(指核四政策的變化對經濟層面的影響)、「替代方案」(討論核四若不建的替代能源內容及相關建設)、「憲政體制爭議」(討論停建或續建核四的法律根據問題)、「政治責任」(指政府或決策者處理核四案或整體之政治責任問題)、「信息不足」(討論核四政策信息不足的問題)、「民意考慮」(討論核四案的民意基礎)及「世界能源政策」(指援引世界各國趨勢討論核四案)。

進行編碼時,先針對每一則報導分析所涉及的次事件,基本上以段為單位先辨識所屬類目,再就整則新聞綜合考慮其主要次事件,最多登錄兩項。之后再就每一次事件所包含之文本分析其框架,最多登錄兩個主要框架。一則新聞若有一個以上的框架,則依各框架涵蓋文本的多寡排列框架順序。最后,再就整則新聞判斷其核四立場是贊成、中立或反對。受眾看法的分析亦依此原則,即先分析每位受眾看法中所指涉的次事件,最多登錄兩項,再就受眾對次事件所持的中心觀點或角度分析其框架,一項次事件最多登錄兩個框架。媒體報導及受眾開放式問答內容均由兩位編碼員分別進行編碼,之后并以系統抽樣抽取各約10%的樣本,以Scott(1955)π值公式計算編碼員間信度。由于有兩個以上框架的媒體報導僅占3.4%,遂選取各則報導前兩個主要框架及所呈現之核四案立場三個變項計算π值(分別為.81,.69及.76),平均后得出媒體內容的編碼員間信度為.75。受眾看法部分因持四個框架者不到1%,遂選取前三個主要框架計算π值(分別為.80,.57及.60),平均后得出受眾框架的編碼員間信度為.66。內容分析后的分析重點包括三報媒介框架與受眾框架的比較、媒介框架各時期的變化,以及媒介框架的采用與受眾核四立場的關聯性。

伍、研究結果

一、媒介框架

分析三報核四案媒體報導2,422則中,針對八項次事件計報導2,592次,使用框架數達3,733。以三報內容整體來看,表一顯示,媒體在報導核四案時使用的框架多元,許多框架使用比例接近,但仍可看出各框架間輕重之別。若以5%為切分點,使用次數占總框架數5%以上者包括「憲政體制爭議」(24.9%)、「政治力介入爭議」(15.6%)、「經濟影響」(8.6%)、「倒閣/罷免法律程序問題」(7.1%)以及「核四續停建損益」(6.2%)。由于在2,422則報導中,有將近八成(79%)至少使用上述框架其中之一,因此本研究將此前五個媒體使用比例較高的框架,稱為「媒介主要框架」。

三報個別視之,表一顯示,不論中時、聯合或自由,前五個最常使用的框架類別與三報加總后結果相同,其比例排序也大致雷同,各主要框架在三報的使用比例很接近。這說明主流平面媒體在核四案的報導角度接近,均側重從「憲政體制爭議」、「政治力介入爭議」及「經濟影響」等宏觀層面報導核四案。這也指出,受眾即使閱讀的主流報紙不同,所接觸之主流平面媒體替核四案所形塑的信息環境,將因三報呈現之觀點相近而頗為雷同。

因此,后續分析將不個別比較三報的媒介框架與其讀者的議題認知,而是在集體層次上(aggregatelevel)比較媒介框架與受眾框架的異同。由于本文稍后將檢驗受眾采用媒介主要框架與否與其政策立場的關聯,在此亦針對核四報導中是否使用媒介主要框架,與報導中呈現之核四立場的關聯性進行卡方檢定。交叉分析結果指出,核四報導中是否使用媒介主要框架與該則報導呈現的核四立場有顯著關聯(χ2(2)=96.73,p<.001)。

在核四案1,913則(近八成)至少使用一媒介主要框架的報導中,有近半數(49.3%)贊成續建核四,持中立及反對者都在三成以下(分占23.2%及27.4%)。相對的,未采用任何媒介主要框架的其它報導,則以反對續建核四居多(占50.6%),贊成與中立者較少(分占31.4%及18.4%)。這指出,受眾是否以媒介主要框架認知核四案,對其核四政策的立場可能有影響。進一步分析于第四小節討論。

二、受眾框架分析及與媒介框架之比較

在受眾框架方面,479位受訪者所論及的次事件計484次,使用的框架數為700。受眾共使用14個不同框架評論核四案。表一最右欄顯示,受眾看核四案的觀點亦呈多元狀態,最常使用的框架(占總框架數20%以上者)為「核能安全問題」(25.1%)及「經濟影響」(20.1%),其它框架的使用比例較接近。總計占總框架數5%以上者包括「核能安全問題」(25.1%)、「經濟影響」(20.1%)、「國內電力需求」(10.1%)、「核廢料處理」(10.0%)、「替代方案」(8.1%)及「核四續停建損益」(7.4%)。

與媒介框架相較,受眾同樣使用多種不同框架看核四案問題,部分框架類型也與媒介框架相同。兩者在5%以上的框架中相同者有「經濟影響」及「核四續停建損益」。不過,受眾較常使用的框架還包括「核能安全問題」、「國內電力需求」及「核廢料處理」,這三個框架則非媒體所使用之主要框架。有別于媒體對核四案在憲政體制、政黨沖突及倒閣、罷免法律程序等層面的關注,受眾似較傾向從政策變更在微觀生活層面可能造成的影響來評論核四。他們較關注核四對生命安全與日常電力供應的影響,以及核廢料的處理問題。這指出,受眾對于媒介主要框架的刺激,有自我選擇現象。不過,由于受眾框架中占第二高比例的「經濟影響」亦為媒介主要框架之一,且采用任何媒介主要框架看核四的受眾仍有近五成(47.4%);因此,雖然受眾對核四的認知圖像未被全然局限在媒介所建構的核四「真實」里,但仍有近半數受眾可能因媒介主要框架的刺激啟動內在相關構念,并據此認知核四。

以核四案而言,媒體報導的重要特性對受眾能否產生近用性的機率約一半,近半數民眾認為這些主要框架部分與其內在構念相應,可應用于建構核四的認知;但對另外半數民眾而言,則缺乏此應用性,也因而無對應之構念被啟動。至于媒介主要框架對此近半數采用者是否具有長時性作用,發揮影響其評估核四政策依據的長期預設判準效應,作者將從媒介框架跨時期的變化,及受眾采用媒介主要框架對其政策立場的影響進行分析。

[page_break]三、核四案發展各時期之媒介框架

如前所述,依據Price與Tewksbury(1997)的理論模式,一構念被啟用與此構念對受眾而言是否具近用性及應用性有關,而構念的「近用性」指的是外界刺激的預設判準效應,「應用性」則為框架作用。以核四案為例,媒介主要框架可視為外界刺激重要特性,由于近半數受眾對核四的認知圖像與媒介主要框架有雷同處,顯出媒介主要框架與這近五成受眾知識倉儲的構念相應,進而使相關構念在受眾建構核四認知時被啟用。因此,對這部分受眾而言,媒介主要框架實已發揮框架與預設判準效果。但這些效果是否為長期性的顯現,須先考慮外界刺激,即媒介主要框架是否具備實時性及強度兩項要件。媒介框架欲發揮長期預設判準效應,要件之一為實時性,此須注意媒介框架呈現時點與受眾評估事件時點應避免過長以免消減觀察效應。

因本研究之受眾調查是在核四爭議落幕未久即進行,因此符合此一實時性條件。另一要件為媒介框架的強度,可透過媒介框架跨時期的出現頻率及持續狀況評估。若特定框架經媒體長時間重復使用,應能產生一定強度。為檢驗核四媒介主要框架是否具一致性,作者將核四案發展分為五個時期,每一期依一重要事件區分,分別為「唐飛請辭」、「宣布停建進行倡導」、「大法官釋憲」、「立法院通過續建」以及「宣布復工」。此劃分依據為各事件間隔均至少在兩個星期或以上,適合觀察媒介框架于各時期的分布及跨時期的變化趨勢。

作者以單一樣本比例檢定(one-sampletestforproportions)(Loether&McTavish,1993)檢測五個媒介主要框架在各時期是否占重要比例。先假設超過核四案所有相關媒體報導50%即為占重要比例,再檢測五個主要框架在一個別時期的比例是否顯著大于50%。若然,則可說媒介主要框架在該時期占顯著重要比例。而此情況如持續在各時期發生,則媒介主要框架可謂具有一定強度。表二為核四案發展各時期三報媒介框架的分布狀態。第一期自2000年9月15日起至2000年10月4日止,媒介框架以「政治力介入」(22.1%)最顯著,「政院決策模式」(12.7%)及「經濟影響」(12.4%)居次。「憲政體制爭議」(8.3%)則因聲請釋憲聲音尚未浮出臺面而未成為主要討論焦點,反之,「替代方案」(11.5%)的討論還占媒體較多比例。

此時期由于民進黨已透過成立再評估委員會為廢核四鋪路,媒體所謂政壇「核爆」已揭開序幕,在野黨也將批評火力集中在執政黨以政治力干涉公共政策,因此媒體報導聚焦在政黨間對此論點的辯駁。另外,有別于后來各期的是,再評估委員會關注的「替代方案」及討論行政院決策方式的「政院決策模式」也是此時期的前五大框架。第一期五個媒介主要框架「憲政體制爭議」(8.3%)、「政治力介入」(22.1%)、「經濟影響」(12.4%)、「倒閣/罷免法律程序問題」(.2%)及「核四續停建損益」(5.1%)占此期框架總數566之比例為48.1%。單一樣本比例檢定顯示并未顯著大于50%(z=-.09,p>.05)。

因此,第一期媒介主要框架并未占重要比例。自第二期起,媒介框架的分布即較集中在最后加總呈現的前五個主要框架。第二期自2000年10月5日起至2000年11月1日止,重要事件包括行政院于10月27日扁連會后宣布停建核四,行政院并積極于媒體進行反核倡導,保證七年內不缺電,但在野黨已開始運作罷免總統程序。此時期媒介前五個框架與最后統計的框架相同,「憲政體制爭議」(20.4%)已凸顯為最主要框架,其次為「政治力介入」(14.7%)。較第一期明顯不同的是,「政院決策模式」與「替代方案」的討論已隨再評估委員會階段性任務結束及唐飛請辭而漸為媒體忽視。代之而起的是宣布停建后引發的「倒閣/罷免法律程序」(12.6%,占第三順位)框架,及討論「經濟影響」(9.2%)與「核四續停建損益」(7.2%)的框架。第二期媒介主要框架占此時期框架總數64.1%。

單一樣本比例檢定指出顯著大于50%(z=9.59,p<.05),第二期媒介主要框架已占重要比例。第三期自2000年11月2日起至2001年1月16日止,這段期間行政院于11月10日針對核四停建聲請釋憲,大法官會議五二○號釋憲文于2001年1月15日出爐,行政院則發表「尊重憲政體制」聲明。此時期媒體在政院聲請釋憲后對憲政體制的報導大幅增加,「憲政體制爭議」框架增至35.4%。此外,「政治責任」框架也較前期增加,成為此時期第四大框架(占7.6%)。由于陳水扁總統向連戰及全民道歉,釋憲文中又指出行政院的程序瑕疵,使探討決策者政治責任的報導增加。第三期的媒介主要框架占此時期框架總數72.8%,單一樣本比例檢定顯示顯著大于50%(z=15.51,p<.05),第三期媒介主要框架也占重要比例。第四期自2001年1月17日起至2001年1月31日止,重要事件為立法院于1月31日通過續建核四決議,但行政院不接受。此時罷免危機已解除,朝野聚焦在釋憲后行政立法兩院的互動,「憲政體制爭議」框架仍占媒體報導篇幅最大比例(40.1%),「核四續停建損益」(8.2%)則取代前一期的「倒閣/罷免法律程序」成為此時期第四大框架。第四期的媒介主要框架占此時期框架總數71.4%,單一樣本比例檢定結果指出顯著大于50%(z=14.56,p<.05)。因此,第四期媒介主要框架仍占重要比例。

最后一期自2001年2月1日起至2001年2月25日止,期間行政及立法兩院幾經協商,兩院院長終于簽署協議,行政院于2月14日宣布核四復工,反核團體則于2月24日舉行廢核大游行。此時期媒介框架與前期相較,較明顯的變化是「公投立法」成為第三大框架,另外「政治力介入爭議」也增加,「政院決策模式」則再度浮現。公投立法于之前各時期均占極少比例,但此時期因反核團體再度提出此一訴求,并發動游行,因此形成媒體報導焦點;后兩個框架的增加則反映媒體討論朝野進行府院協調及公共政策決策程序之幅度增加。第五期的媒介主要框架占此時期框架總數56.2%,單一樣本比例檢定指出顯著大于50%(z=3.67,p<.05),第五期媒介主要框架也占重要比例。

上述分析顯示,核四案媒介框架出現的頻率主要依該案重要事件的轉折而變化。但整體而言,核四案發展各時期媒介框架的變化并不大。在三報集結后觀察的五個主要框架,于各時期的分布,除第一期占該期框架總數比例較低外,其它各期所占比例,經統計檢測都顯著大于原先假設之重要比例起點50%。這些主要框架跨時期持續在媒體以顯著比例出現,已具有一定強度,符合發揮長期預示作用的要件。對部分受眾而言,則可形成重復預示(repetitionpriming),繼而成為習慣近用的認知框架;當他們進行核四政策相關評估時,也較可能產生長期影響。

四、預測受眾核四立場之變項

為檢測媒介主要框架對近半數采用者是否具有長期預設判準效應,最后一部分的分析著重在采用媒介主要框架與否對受眾政策立場的影響。首先分析贊成及反對續建核四案的受訪者在各個受眾變項上的異同,以推估包括媒介主要框架采用在內,可能預測受眾核四立場的因素。這次調查有447位民眾對核四表達立場,其中,268位贊成續建,179位反對,呈六四比。

檢驗的受眾變項除是否采用媒介主要框架外,還包括性別、年齡、省籍、教育程度、收入、社會意識型態、政黨取向、核四議題關切度、媒體使用型態,及討論核四議題頻率等變項。在進行交叉分析前,上述變項中,屬連續變項者皆以平均值區分成高低二組,屬名目變項者,則依屬性分組。受眾當中采用任何媒介主要框架認知核四者有227位,占總數47.4%,未采用任何媒介主要框架者有252位,占52.6%。結果顯示,與核四立場有顯著相關的受眾變項包括省籍(χ2(1)=9.36,p<.01)、政黨取向(χ2(1)=81.55,p<.001)、看核四新聞頻率(χ2(1)=5.83,p<.05)、討論核四案頻率(χ2(1)=3.14,p<.05)及媒介主要框架的采用(χ2(1)=77.39,p<.001)。各次級團體中,非閩南籍、非民進黨支持者、看較多核四案新聞、較常與人討論核四案,以及采用媒體核四報導主要框架者,均較傾向贊成續建核四。

當使用此五個變項在logistic回歸模式中預測受眾核四政策立場時(見表三),省籍(B=-.706,p<.05)、政黨取向(B=-2.111,p<.001)、看核四新聞頻率(B=.124,p<.05)及媒介主要框架采用(B=2.055,p<.001)均可顯著預測受眾是否贊成續建核四。表三顯示,閩南籍受眾傾向不贊成續建核四,閩南籍受眾贊成核四的機率,是其它族群背景者(包括大陸各省、客家及原住民)的0.49倍。

民進黨支持者也較不傾向支持續建核四,民進黨支持者贊成續建核四的機率,只有非民進黨支持者(包括國民黨、親民黨、新黨及表示中立者)的0.12倍。由于反核為民進黨政策,支持民進黨者預期傾向反對續建核四案。而省籍背景由于與政黨取向又有顯著關聯性(χ2(12)=38.273,p<.001),閩南籍受眾支持民進黨的比例約三成,但已較其它個別政黨多,因此,閩南籍受眾較反對續建核四也符合預期。另外,受眾在測量看核四新聞頻率的量表上每增加一單位,其贊成續建核四的機率也將乘以1.13倍。亦即,看愈多核四新聞報導者,愈易傾向支持續建核四。

至于本研究主要觀察之媒介主要框架采用與受眾政策立場的關聯性方面,結果則顯示,采用核四案媒介報導主要框架者,贊成續建核四的機率為不采用者的7.8倍左右。這指出,核四案媒介主要框架可成為受眾進行政策評估時的依據,因使用媒介主要框架認知核四者,贊成續建核四的機率遠大于不使用者。

省籍、政黨取向及媒介主要框架采用等變項均為虛擬變項,閩南籍、民進黨支持者及采用媒介主要框架者之編碼為1。表三中另外須注意的是,預測核四案立場的重要變項中,包括政黨取向及媒介框架采用的系數均超過2。根據Menard(1995),這表示預測變項間可能有相關性。因此,預測變項間與應變項的關系值得進一步分析。由于過去實征研究曾指出,看愈多相關新聞可增加媒介預設判準效應(Pan&Kosicki,1997),而省籍及政黨取向又屬于較穩定的人口背景變項,因此,較可能的因果關系是,省籍、政黨取向及看核四新聞頻率影響受眾媒介主要框架之采用,而媒介主要框架采用則可能扮演預測變項與受眾核四立場間的中介變項。這部分的檢驗先由分析各自變項與媒介主要框架采用的相關性著手。

交叉分析結果指出,僅政黨取向(χ2(1)=19.73,p<.001)及看核四新聞頻率(χ2(1)=6.90,p<.01)與采用核四案媒介主要框架有關。非民進黨支持者與看較多核四案相關新聞者,較傾向采用核四案媒介主要框架。采用媒介主要框架者與不采用者在其它自變項上則都無顯著不同。因此,接續之分析只檢驗媒介主要框架的采用,是否分別于政黨取向與核四立場間,以及看核四新聞頻率與核四立場間,發揮中介效用。根據Baron與Kenny(1986),中介變項的作用旨在說明主要自變項影響應變項的機制,而一變項之具備中介效果,須透過三次回歸模式分別檢驗是否符合下列條件:一、預測變項須對此中介變項有影響;二、預測變項須對應變項有影響;三、同時將預測變項及中介變項輸入回歸方程式,而此中介變項對應變項有影響;此外,第三次回歸方程式中預測變項對應變項之影響須小于第二次回歸方程式。

依此程序,作者進行一系列二元logistic回歸分析,檢驗媒介主要框架采用在前述兩項關系間(即政黨取向與核四案立場間,以及看核四新聞頻率及核四案立場間)的中介效用。表四為三項檢測媒介主要框架采用是否在政黨取向與核四立場間產生中介效用的回歸分析結果。表四的第一及第二項回歸方程式指出,政黨取向可預測媒介主要框架采用及核四續建立場,民進黨支持者較不傾向采用媒介主要框架,也較不贊成續建核四。第三項預測核四續建立場的回歸方程式中,欲檢視之中介變項媒介主要框架采用可預測核四立場,而政黨取向之回歸系數雖低于第二項回歸方程式中之系數,但因仍可預測核四立場,因此,媒介主要框架采用在政黨取向與核四立場間的中介效果并不明顯。

政黨取向及媒介主要框架采用均為虛擬變項,民進黨支持者及采用媒介主要框架者之編碼為1。表五檢測媒介主要框架采用是否于看核四新聞頻率與核四立場間產生中介效用。表五的第一及第二項回歸方程式指出,看核四新聞頻率可預測媒介主要框架采用以及核四續建立場,看較多核四相關新聞者較傾向采用媒介主要框架,也較有可能贊成續建核四。而第三項預測核四續建立場的回歸方程式中,欲檢視之中介變項媒介主要框架采用可預測核四立場,但看核四新聞頻率則無法再預測核四立場,其系數也低于第二項回歸方程式中之系數。

以上結果顯示,媒介主要框架采用為核四新聞收看頻率與核四立場的中介變項,受眾看愈多核四新聞愈易采用媒介主要框架,并因此愈易贊成續建核四。陸、討論與結論以實際案例核四爭議檢驗Price與Tewksbury(1997)所提跨時期之構念啟動與使用模式,并探討媒介框架之長期預設判準效應為本研究之目的。針對此提出的研究問題旨在了解核四媒介框架對受眾建構核四認知的影響,以及此認知層次的效應是否影響受眾相關政策的評估。

本研究首先比較集體層次的媒介框架與受眾框架。結果指出,在媒介框架方面,國內主流平面媒體報導核四案時使用的框架多元,前五大框架占總框架數62.3%,其余則分屬其它15個不同框架,但個別比例都低于總框架數5%。核四案的媒介框架有反映議題特性者,也有一般性的新聞框架。比如,主要框架中的「憲政體制爭議」、「倒閣/罷免法律程序」及「核四續停建損益」,較屬于針對核四案而發展的特定框架,而「經濟影響」及「政治力介入爭議」框架則較常見于公共事務新聞報導。核四案多元的媒介框架與議題本身不同的爭議焦點應有關聯。由于核四案是延宕多年、牽涉層面廣及經濟、環保、民生且具政治意涵的能源法案,因此媒體報導時可能因議題之多面向性質而呈現不同報導內涵。從實務操作面分析,議題本身若爭議焦點清楚,即便有不同路線記者報導,切入角度也可能大同小異。

但一議題若牽涉不同層面且爭議點多,而媒體又投入相當關注時,即可能有不同路線記者從不同角度報導,因而為其創造出多元框架的新聞環境,核四案即屬此類。過去有關核四的框架研究也指出,路線本身可能是影響新聞內容的一項重要結構因素。比如,主跑臺電路線的記者與主跑環保路線的記者,即因觀點不同而對核能議題有不同詮釋(臧國仁等,1997)。

因此,媒體對核四案所建構的多元新聞環境,與議題本身多元的爭議性,及因而涉及的媒介組織路線分配之結構性因素應有關。另外,研究結果也發現,主流平面媒體報導核四的框架較偏向宏觀層次問題,比如「憲政體制」與「政治力介入」爭議,及「罷免/倒閣法律程序」問題,三者占總框架數近五成(47.6%)。這些框架雖各具不同內涵,但多少都涉及各政黨間不同政治立場的沖突。換言之,這些框架可謂共同隱含另一常見于公共事務新聞的框架──沖突性框架。這似乎指出,主流平面媒體新聞工作者仍無法跳脫傳統新聞價值的判斷標準,傾向認為沖突性強的事件較能吸引閱聽大眾、較值得報導。只是,媒體大量從政治角度看核四問題,相對擠壓其它面向的討論空間。比如,核四案專業性的考慮與對民生的影響等層面,在公共領域的討論中即較不凸顯,有關核能安全及電力需求的框架均低于5%。

在受眾框架方面,一般大眾在建構對核四案的認知時,傾向從較微觀的層面考慮,包括「核能安全問題」、「經濟影響」、「國內電力需求」、「核廢料處理」及「替代方案」等,均為民眾可連系至一般民生及生命安全的課題。但占總框架數5%以上者,仍有部分與媒介主要框架重迭,如「經濟影響」及「核四續停建損益」。

可能因兩者皆與經濟層面的影響有關,對國家及產業的宏觀層面或對個人生活的微觀層面均可產生連帶效應,所以同為媒體及受眾重視。至于其它受眾較強調的框架,則為媒體邊緣化。這指出,核能雖是一專業議題,但當受眾找出該議題在日常生活中的連結面向時,也能以不同于主流媒體呈現的圖像特點,發展對該議題的認知。類似結果也見于Gamson(1992)的研究。Gamson觀察焦點團體討論不同公共議題時發現,議題本身的接近性(issueproximity)會影響框架作用。

對與自身較相關的議題,一般人傾向結合個人經驗、常識及媒介論述來詮釋議題,但對較無切身關系的議題,人們通常較依賴媒體提供的論述。以美國的核能議題而言,乍看雖與大眾有段距離,但核能政策的任何異動卻能影響人們日常生活,人們觀察此連系性后即能結合個人經驗詮釋該議題。本研究中之核四案雖同屬國家理應訂定的能源政策,但同時也是與民生息息相關的法案,加上國外核能事故的印象,民眾很快能將核四與自身生活聯結,因此在考慮核四案時,也就能從與切身生命安全、安定相關的角度考慮。不過,核四案的媒介框架對受眾核四案的認知是否即無影響?并不盡然。除前述受眾框架中,占總框架數5%以上者,仍有「經濟影響」(20.1%)及「核四續停建損益」(7.4%)與媒介主要框架相同外,采用任何媒介主要框架看核四的受眾仍有近五成(47.4%)。

這指出,對此近半數的受眾而言,媒介主要框架中有與其記憶網絡既存構念相應者,這些構念被啟動后為受眾應用于建構對核四議題的認知。然而,媒介主要框架對另外半數受眾則無此相應性,因此,他們以有別于媒介主要框架的方式認知核四。這說明媒介主要框架對受眾議題認知的影響有其個殊性,一如Price與Tewksbury(1997)所言,外在訊息的所有重要特性并非皆為每一位受眾所注意而使用,因為訊息的處理過程牽涉受眾不同的自我選擇,而受眾不同的選擇,則可能與其本身不同之特質相關。交叉分析即指出,采用媒介主要框架與不采用者,在政黨取向及看核四新聞頻率方面,確有顯著不同。非民進黨支持者與看較多核四案相關新聞者較傾向采用媒介主要框架建構對核四的認知。也由于受眾因本身特質而產生對外在刺激的自我選擇性,因此在觀察媒介框架是否具有另一層次之預設判準效應時,有必要將受眾區分為采用媒介主要框架與不采用兩組,并以此為變項,觀察其是否可預測受眾的核四政策立場。

在檢測媒介框架之長期預設判準效應前,本研究先就其要件,亦即核四案媒介框架是否具有跨時期的一致性分析。結果指出,核四案結束后所得集體層次之媒介主要框架(即前五大框架),雖隨該案重要事件的發展,于各時期中的分布略有不同;但綜合觀之,除第一期外,其后各期之比例均顯著大于50%。此五大框架在第二至第五期間均占重要比例,因而具有跨時期之一致性。另外,因受眾調查在核四案告一段落即執行,受眾評估核四的時點與媒介主要框架出現時點在時間上接近,故本研究中作為預示刺激物的媒介主要框架實具備一定強度與實時性,符合發揮長期預設判準效應的條件。本研究最后分析受眾采用媒介主要框架與其核四立場的關聯性,以檢測媒介框架的長期預設判準效應。

作者依據Price與Tewksbury(1997)理論所修訂的模式推論,當受眾知識倉儲中對一議題之認知框架因媒介主要框架長期刺激而發展出習慣近用性時,若這些框架又與進行的評估有關,一旦受眾進行該評估時,這些框架即可被啟動而使用于評估過程。本研究中受眾對核四媒介主要框架的采用,即可說是受眾判斷其具應用性后,知識倉儲中相關框架被啟動的顯現。這一部分的logistic回歸分析結果亦指出,除省籍、政黨取向及看核四新聞的頻率外,媒介主要框架的采用顯著地影響受眾核四政策立場。采用核四案媒介報導主要框架的受眾,贊成續建核四的機率明顯大于不采用者。亦即,核四案中,當足可發揮長期預示作用的媒介主要框架進一步被受眾應用于相關評估(在此為核四應否續建的政策)時,媒介主要框架也就產生了長期預設判準效應。本研究進一步檢測采用媒介主要框架是否為受眾其它特性及其核四立場的中介變項。表四及表五指出,媒介框架的采用對看核四新聞與核四立場間的因果關系具中介效果;但對政黨取向及核四立場間則不具中介效果。

這指出,受眾看核四相關新聞可透過媒介主要框架的采用,間接影響其贊成續建核四,但受眾的政黨取向對其核四立場的影響毋須透過媒介主要框架的采用,受眾的政黨取向可直接影響其是否贊成續建核四。至于何以采用媒介主要框架者傾向贊成續建核四,與框架所隱含的方向指涉有關。以核四案而言,三大報長期呈現的主要框架以從政治面考慮者居多,包括憲政體制、政治力介入爭議及罷免法律程序等政治性框架,都較易指向反對停建方向。其它兩個經濟性框架,包括經濟影響及核四續停建損益,也易有相同指向。稍早分析也發現,媒介框架與媒體報導呈現的立場有顯著關聯,核四報導中是否使用主要框架與報導呈現的核四立場有關(χ2(2)=96.73,p<.001),采用主要框架報導者較傾向贊成核四。

這說明主流平面媒體替核四案所建構的「真實」,較強調停建核四對政經方面的負面影響。在此新聞環境下,雖有受眾仍能以民生相關框架考慮核四,但以媒介主要框架認知核四案的受眾即容易傾向反對停建核四。相較于國外許多研究發現,主流媒體經常是正當化政府立場的重要機構(Herman&Chomsky,1988;Iyengar&Simon,1993;Reese&Buckalew,1995),以國內核四案觀之,主流平面媒體則是替民進黨政府停建核四政策「去正當化」(delegitimizing)的重要機構。

綜合上述,本文理論價值可分三點:

一、延展媒介預設判準效應的適用范疇。過去相關研究多以政治人物的表現為檢測媒介議題影響受眾評估依據的對象,本研究發現,媒介預設判準效應亦可應用于受眾對公共政策的評估。此外,過去相關研究多以比較不同議題之評估與政治人物整體表現的相關性,檢測是否經媒體大量報導的議題所占之評估比重較高。本研究指出,媒體針對一議題不同的框架方式,也能影響受眾相關評估的依據;媒介使用比例較高的框架,為受眾采用后,對受眾相關評估也能產生預設判準效應。

二、說明媒介框架對個人層次的影響機制。過去框架研究較少分析媒介框架以何機制影響受眾的政策立場,及受眾認知框架在此過程的角色。本研究一則呼應過去相關推論,認為框架因牽涉如何呈現議題之過程而隱含方向,可影響受眾立場(Dawes,1998;Pan&Kosicki,2001)。再則指出,針對一公共議題,閱聽人是否采用媒介主要框架在相關新聞收看頻率與個人政策立場間具有中介作用。以核四案為例,政黨取向雖可直接影響受眾的核四立場,但他們若看愈多核四新聞,將愈易采用媒介主要框架認知核四,并因此愈傾向贊成續建核四。因此,本研究基本上支持傳統的媒體使用愈多效果愈大模式(increased-exposure-and-increased-effectmodel),只是此效果是透過影響受眾對議題的認知,再進一步顯現于受眾政策立場的選擇。

三、協助整合媒介效果研究。Price與Tewksbury(1997)構念啟動與使用過程模式有助于統合媒介效果研究中,包括議題設定、預設判準效應、框架作用甚至涵化等重要概念,但應用該模式的實征研究仍有限。本研究以實例尋求與此模式對應的概念,并提供其實征基礎,應有助于了解此重要模式的運作過程。另外,本研究也提出,原模式代表應用性的框架作用,與代表近用性的預設判準效應,在長期作用后,媒介主要框架也能產生長期預設判準效應。

據此,本研究補充原模式中框架的角色,整合其與預設判準效應的關聯,說明框架在應用性外,也可具備近用性作用。就現實層面的意涵而言,本研究結果指出,媒體是影響民意的重要機構,媒體框架一議題的型式,經長期積累,可影響民眾對該議題的認知,并進而影響其政策立場。而政府的政策若無民意奧援,則易因欠缺正當性而難以推動。以核四案而言,民進黨政府的反核四政策,不僅為在野黨杯葛,也因媒體的報導而無法獲得多數民意支持。

本研究結果即顯示,以媒介主要框架看核四者,支持續建之比例(81.5%)遠大于反對者(18.5%),未以媒介主要框架看核四者,則反對者較多(59.3%)。另外,核四案媒體的報導似也未能符合民眾需求。從另外半數受眾對媒體報導進行自我選擇的情況看,媒體對許多受眾關切的核能安全及電力需求等問題都未充分討論。一方面這雖與民進黨政府未作周延準備與民溝通,及各政黨投注于政治角力有關,一方面也是媒體囿于新聞操作的窠臼,側重政治沖突面的報導,才未能就此重要政策各種可能發展對社會民生的影響逐一厘清。而民眾在未被充分告知這些訊息情況下,不管是透過民調或公投,所表達的意見與較全面而理性思辨后的結果必然有段距離,這對公共政策形成的質量無可避免有負面影響。

欲提升新聞媒體作為民主社會公共論述平臺的質量,新聞教育與實務工作者應共同深思傳統新聞價值判斷及新聞處理的適切性。而近年來興起以公民關切層面為依,旨在引導公民參與公共討論,以尋求問題解決方案的公民新聞理念(publicorcivicjournalism)(Rosen,2000),則似指出一可行方向。

本研究未竟之處為,作者雖篩選出同樣以主流平面媒體為主要新聞訊息來源的受眾,以分析媒介框架與受眾議題認知圖像及立場的關聯性,但此為受限于資源而實行的策略。若有足夠資源,在分析一議題的新聞環境時,應了解受眾吸收訊息型態納入其它電子、平面或網絡媒體,以觀察閱聽人所處多元而復雜的新聞環境中,議題面貌與其認知的互動。另外,有關受眾框架與媒介框架集體層次上型態之不同,未來相關研究除應再探索受眾主動詮釋文本的過程外,也應注意測量的問題,因本研究的結果可能與問卷開放式問題的型式有關。由于此題設計目的是,在不引導受訪者情況下,請對方就核四案表達看法。因此,受訪者并未被要求針對核四任何次事件進行表述,可能因而使受訪者傾向從自身需求與關切層面考慮核四。未來比較媒介框架與受眾框架時,若分析案例涵蓋不同次事件,可考慮選取單一次事件,在指涉范疇一致的情況下,比較媒體與受訪者對該次事件真實的建構,應更能掌握媒介框架與受眾框架的對應關系。最后,受限于研究資源,本研究僅在核四案結束后,進行一次受眾調查,因此,無法觀察核四發展各時期,受眾的核四認知及其核四政策立場是否有變化,也無法檢測二者之間的相關性。未來相關研究若能透過小樣本多次調查法配合議題發展,搜集跨時期受眾框架資料,應有助于進一步了解媒介框架與受眾框架的長期動態關系,以及此關系與受眾相關評估的關聯。

參考書目:

中華民國新聞局(2002)。英文版網站。TheRepublicofChinaYearbook-Taiwan2002.

臧國仁(1999)。《新聞媒體與消息來源──媒介框架與真實建構之論述》。臺北:三民書局。

臧國仁、鍾蔚文、黃懿慧(1997)。〈新聞媒體與公共關系(消息來源)互動:新聞框架理論的再省〉。

陳韜文等主編,《大眾傳播與市場經濟》,頁141-183。香港:臚鋒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