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管理習慣性違章

時間:2022-09-24 0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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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管理習慣性違章

反習慣性違章是當前電力系統宣傳呼聲很高,處罰力度較大的一項舉措。由于習慣性違章的行為太離譜,勢頭猛、根基深,企業的黨、政、工、團從各個領域伸出鐵拳重擊。采取了安全性評價、危險點控制等一系例措施來杜絕習慣性違章。

當人們一提起習慣性違章自然而然的就想到生產上的違章作業,對此違章行為個個摩拳擦掌、恨之入骨。違章行為就象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的確,生產上的習慣性違章給家庭帶來無法彌補的痛苦,給企業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咱們尚且不談違章引起事故的某些事件是否一定是習慣性違章,但它的指導思想都是在痛斥生產作業過程中的違章事件。

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習慣性違章是單一的主體,有具體的實質性內容,容易分析。不外乎由責任性不強、專業技術不精、思想麻痹、違反操作規程等原因組成,這些問題都是可以預防和控制的。生產上的習慣性違章是有可能直接導致事故的發生,因為它直接參與作業,面對的是單一事件因此它最終形成的是一個結果,是一個認定的事實,但它僅僅是單個事件。

本文提出:

電力企業是由一個綜合性部門所組成的企業,其管理是一個多部門的體系機構,管理的職能與職責是溶為一體、相互相存的。為什么管理上的習慣性違章不會像生產上的習慣性違章那樣群起而攻之?為什么可以讓管理上的習慣性違章在日常工作中自由自在地、肆無忌憚地侵襲著生產、安全、管理中的各個領域,始終不被人們重視?為什么發現管理上的習慣性違章不是輕描淡寫處理就是你拿它沒辦法處理。

管理上習慣性違章的具體表現:

管理上的習慣性違章主體凌亂,它可以發生在生產指揮中,可以出現在日常事務中,也可以表現在組織行為中。管理上的習慣性違章隱蔽性很強,它不會產生直接的后果,它是通過作業者的行為才會產生后果。同時它又是由一定權力的指揮者和一定專業的指導者的群體組成,有一定的感召力和影響力。很自然人們不會懷疑也不敢懷疑,因此它的作為一時不易被人察覺更不易引起人們足夠的重視,但它的引誘力極強、迷惑性很廣泛,是一條看不見的鴻溝。

管理上的習慣性違章手法多樣、彼此起伏、不易尋找根源、難以追究責任。所屬的欺騙行為就容易被人忽視,從某種意義上說它是一個無形的殺手。管理上的習慣性違章雖然不是直接的但它卻能夠潛移默化的誘導人們發生事故,其危害性大、殺傷力強,涉及面廣,所導致的是多方面的事件。

有些人憑管理工作經驗,憑以往的慣例做事,認為自己有能力也有人會執行他所謂的經驗和慣例,殊不知他已違反了企業管理規章和工作流程,導致部門、單位責職不清,削弱了部門、單位的積極性和工作熱情。這就是管理上的習慣性違章。

日常工作的事情難辦,憑面子辦事。事情辦成了是有面子,事情辦不好是給面子,事情沒辦成是沒面子。明明可以按章辦事、按規定辦事,可就是有人沿習十幾年下來的陳舊觀念、世俗偏見,堂而皇之的、大言不慚的說什么:按慣例應該這樣、一直來就是這樣、以前也是這樣。殊不知不按章辦事、不符合現行制度的、不按客觀規律的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表現,不實事求是的種種劣習是管理習慣性違章比較典型的一種表現。這些人心里不是忐忑不安,反而感到手中的權利得到了應用,反而覺得虛榮心得到了滿足。

生產過程中為了搶時間趕進度,某些人認同先工作后補辦手續。這種做法從工作中是爭取了一定的時間,殊不知這樣做極大地傷害了職工遵章守紀的積極性,打擊了職工維護權益的斗志。管理中潛意識的違章給安全生產帶來的危害是無法彌補的,擾亂了正常的安全生產秩序。從法律角度上說的是教唆犯,與教你怎樣去“殺人”教你怎樣去“犯罪”沒有什么區別。

前蘇聯領導人赫魯曉夫參觀抽象派畫展時曾說過一句所謂的“名言”:“今天我是總理,是黨的領袖,因此,我現在當然懂了。”赫氏的“當然懂”,其理論依據是“官升學問長”。但后來的事實證明,赫氏的學問不但沒有“水漲船高”,相反隨著職務的提升,辦的蠢事更多,犯的錯誤更大。此類人看來,官職與水平是成正比的,職務提得越快,水平就提高越快;職務越高,水平就越高;員工不懂的事當領導的都懂,當小官不懂的事,當大官就懂。根本不按企業的管理程序,根本不按游戲規則,憑想當然、憑經驗;論資格、論權力。等等……等等,管理上的習慣性違章都是以職務之居、慣例之居、經驗之居、資格之居、權力之居而之居。怎樣才能杜絕管理上的習慣性違章,保障企業穩定發展:

作為上層管理者應該加強“三個代表”的學習,時時刻刻想著群眾,時時刻刻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要求員工做到的你應該首先做到,員工沒有做到的你必須做到而且要帶頭、幫助員工做到。你心里想的、嘴上說的、行動做的一切要為了群眾,主要還是心中要裝得下群眾。

作為上層管理者要充分提高企業管理知識,認真帶頭執行企業中的規章制度,你不能口無遮欄隨便說,你在執行規章制度中是一面鏡子,你的一言一行與企業密切相關,你的一舉一動是代表著企業的形象,你也許是一個樣板、是一面旗幟、是肩負企業重任的里程碑。

作為上層管理者要按規范去管理,按規矩辦事。管理規范是體現一個企業的綜合水平能力。再好的管理方式都離不開規范。如果沒有規范,再好的管理方式都不會持久。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也就是說管理不規范勢必產生不確定因素,勢必受習慣勢力干擾,再好的不確定管理都不能說是規范管理,更不能認為是好的管理,總之,規范就是將一切因人而宜的事變為按章辦事。

作為上層管理者還應按職責去管理,上至國家主席,下至普通百姓都各有自己的職責,如果職責不清將是工作無序、管理混亂。傷害個人、單位、企業的工作積極性,因此職責清才能在企業工作中形成最大的合力,才能提高我們的生產力。

作為上層管理者應該相信同志說的:群眾是真正的英雄。我們應該謙虛穩重,善于發動群眾、樂于聽取群眾的意見。不能老認為自己什么都行,別人什么都不行,或者別人說的永遠是錯的,而自己永遠是對的。

隨著電力體制的改革我們應該審時度勢適應電力企業高質量、高水平的管理模式。有法的依法、有文的依文,規范化管理、規范化運作。我們的上層管理者應該把自己定位好,要求作業人員時時處處必須按章辦事,應用好你手中的權力進行監督,指導、協調,當好你的教練員。要求自己做的時候應該主動的積極的為他人做好工作,擔當一點風險努力為基層服務,做一個出色的運動員。發現工作中的問題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你必須當好一個公證的裁判員。

只有這樣我們的企業才會有競爭力、凝聚力、戰斗力、感召力;企業員工才能有存在感、參與感、成就感、滿足感;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自覺性就會最大限度的發揮出來,企業就會向著健康穩定的秩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