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反腐敗的幾點認識
時間:2022-06-03 10: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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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腐敗的表象及本質
腐敗的本質是對人民賦予的權力、對公共權力的濫用。腐敗和權力是依存關系。權力過分集中,權力行使不當都容易產生腐敗。而腐敗就其表象來看,又表現為多種形式,概而括之,表現在政治上,經濟上和生活方式上。若細分起來,政治上腐敗又可以分為用人的腐敗、用權的腐敗,腐敗者信奉任人唯親的選拔原則,濫用職權,欺上壓下,離間黨群關系,放棄共產主義信念,拋棄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最終蛻化變質。經濟上的腐敗形式多樣,常見的有貪污受賄、權錢交易,新興的有利用“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目的,如在獎券,信用卡上大做文章,也有麻將桌上送禮等等。經濟犯罪目前猛烈之勢在于團伙犯罪,許多大案要案所涉及的并非三、五人,一網就是一幫、一伙,這種形勢更令人心驚膽寒。生活方式上的腐敗表現在揮霍公款、吃喝玩樂、買別墅、養情婦,完全喪失起碼的生活道德。不難看出,這三方面的腐敗是相聯的,政治信念喪失不可避免地轉向經濟上的腐化,生活方式也會隨之變得奢侈靡爛,因此,腐敗現象也就有增無減。
1.把住用人關口。反腐的關鍵在“用人”上,以“任人唯親,任人唯近,任人唯明、任人唯庸”為用人原則,非但腐敗不能除,還有喪民心、殃政權的可能。中紀委委員、江西省紀委書記馬世昌在總結反腐敗的經驗教訓時指出:“要知道,提拔一個好干部,能激勵一批干部,樹立正氣;反之,提拔一個壞干部,便打擊一批干部,帶壞風氣。”可見,從嚴治黨首先還是要搞好干部選調。在干部的推薦選拔任用過程中真正貫徹中央提出的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以及“四化”的方針,干部隊伍純潔了,腐敗之風也就會漸小漸消。
2.劃定權力界限。腐敗與權力是休戚相關的,腐敗多表現在濫用職權、權錢交易,因此對于領導干部的權力進行一定的規范限制是很有必要的。中紀委書記尉建行同志尖銳地分析道:“從陳希同,王寶森問題來看,一是對領導班子成員授權不能太大,更不能形成一個人大權獨攬,……二是個人行使權力,要嚴格按民主集中制原則辦事,不得越權,不得擅權,更不能侵權。”在日常政務活動中,要十分注意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這三者之間的關系,只有將權力界限劃分清楚,才能保證干部執行職權時的合法合理。
3.發揮合力作用。許多學者在提出反腐敗對策上都強調監督機制及教育的重要作用,但筆者認為應充分發揮“合力”作用,亦即監督與自我監督相結合,教育與自我教育相結合。
監督與自我監督是監督機制中兩個重要方面。監督主要指民主監督,主指人民群眾監督黨的組織和黨員是否正確地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是否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同志在同黃炎培先生談話時指出:“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可見,民主監督意義深遠。如何更好地發揮民主監督的作用呢?第一,要建立健全監督體制,要賦予人民群眾監督的權力,要調動群眾的積極性,要動員群眾勇敢檢舉揭發腐敗分子,要同腐敗分子作堅決斗爭。這同時也要健全保障體系,使人民群眾的民主監督作用得到極大地發揮。第二,領導干部也要為民主監督開道,要真誠主動地接受群眾監督,廣開言路,聽民聲,察民意、知民情,要建立健全以“公開化”為主要特征的公共權力運行程序,公開辦事制度,公開辦事過程,公開辦事結果,以此來更好地接受來自各方面的監督。談及自我監督,當然是指領導干部依靠其內在的、主觀自身的力量對其道德品質和行為的監督。自我監督的標準只能有一條,即是否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只有堅持以此標準作為自我監督的衡量尺度,才能使自我監督實現其真正意義。對于廣大干部來說,堅持自我監督,不斷地自省自律,是能夠起到拒腐防變的作用的。
教育和自我教育的作用也絕不容忽視。鄧小平同志指出,對貪污腐化和濫用權力的現象,“我們主要通過兩個方面來解決,一個是教育,一個是法律。”教育在這里主要指對黨員干部進行人生觀、世界觀的教育。其核心問題是堅定共產主義理想、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信念,真正過好“名位關、權力關、金錢關、色情關和人情關”,拒腐防變。努力使領導干部保持謙虛、謹慎、不驕、不躁和艱苦奮斗的作風。對于教育和自我教育,我認為自我教育作用尤為重要,這正如同外因和內因這兩個要素,內因是起決定作用的。黨員干部的自我教育是自省自律的重要手段,黨員干部應依據黨和國家的有關規定不斷地進行對比檢查,與先進找差距,深入持久地學習馬列理論,增強愛國主義熱情,在內心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并力爭自己成為先進、典型。由此,教育與自我教育的作用才算真正地發揮出來。因此也可以看出,中紀委所提出的“要不失時機地通過我們的卓有成效的宣傳教育工作,促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深入、持久、有效地開展”的要求,是具有戰略意義的。
4.適度提高收入。就目前中國國情而言,對于領導干部尚無法做到高薪養廉。但在我國財力允許的情況下,可適當提高公務員的收入,使其能以合法收入滿足其正常消費。另外,對于國家公務員,應大力增強其收入的透明度,將他們享受的待遇公之于眾,使其隱性收入明朗化,而一旦他們牟取暴利或其他非法收入,就應將其免職。因此,公務員制度的完善也是反腐敗的一計良策。
5.加大處罰力度。目前,國家已經制定出臺了許多政策、法令來約束懲治腐敗分子,但腐敗現象似乎仍在蔓延,可以看出,懲治腐敗的力度仍要加大,強度更要增強。當前,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法律面前不能人人平等的事件時有發生,使法律成為一紙空文,失去威懾的本色,應有的強制作用沒有得到發揮。因此,對于腐敗分子,絕不能姑息遷就,而應毫不留情,從嚴懲處。誠然,反腐敗是一幅短期內難以勾勒完成的圖畫,它的艱巨性、長期性、復雜性是眾所周知的,但我們堅信,在黨中央的正確領導下,人民群眾的密切配合下,一定會鑄就一座反腐倡廉的豐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