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低碳經濟發展的消費信貸支持

時間:2022-04-09 09:30:04

導語:論低碳經濟發展的消費信貸支持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論低碳經濟發展的消費信貸支持

我國金融機構開展低碳消費信貸面臨的問題

(一)我國居民傳統意識制約了低碳消費信貸的發展首先,我國的傳統文化中倡導“量入為出”,居民貸款消費意識薄弱。這樣的消費觀念的形成與我國過去的社會形式不無關系。其次,目前人們的環保意識和低碳生活觀念還很淡泊,加上對重碳產品的消費習慣和便利,使得人們對低碳消費品的認知和需求不足,這使得商業銀行現實的低碳消費信貸市場還較小,現實業務空間不大。(二)低碳消費品界定不清及供給規模小抑制低碳消費信貸的發展低碳消費信貸的支持對象是低碳產品,因此低碳產品的界定就成為低碳消費信貸業務開展的核心問題。但何為低碳產品,國家仍缺乏具體權威的衡量標準。這造成很多非低碳企業借助“低碳”口號來吸引眼球,也給金融機構低碳消費信貸業務的開展帶來了不便。此外,低碳是一個較新的概念,對企業來說轉變原有的生產模式需要一段時間,不僅牽涉技術上的障礙,而且存在資金不足的問題。因此,現今市場上供給的真正的低碳產品比較少,而且相對普通產品,低碳產品價格高出許多。這些因素無疑限制了低碳消費信貸的需求。(三)低碳產品的消費群體偏窄伴隨著改革開放帶來的經濟高速發展,我國出現了比較嚴重的兩極分化。高收入人群因為有較強的支付能力對低碳信貸消費的要求并不高;低收入人群有強大的消費需求但是由于其購買力很低,還款能力低;中等收入階層雖然既有一定的購買力也會遇到現有資金不足的情況,而且擁有比較超前的環保意識,最能形成低碳信貸消費,但是其比例相對較低。因此低碳消費信貸的真正需求群體很小。(四)個人征信系統的不完善限制了低碳消費信貸的供給完善的征信系統是信貸發展的保障。現今我國央行雖然建立了個人征信系統,但還處于運行初期,征信渠道過窄,信息也不全面。不全面的數據記錄不僅會造成信貸提供機構在評估個人信用風險時出現錯誤進而造成損失,而且會將一部分具備還款能力且有低碳消費需求的消費者拒之門外。(五)金融機構自身風險管理能力弱減少了低碳消費信貸的供給我國金融機構尤其是農村信用社、貸款公司等規模較小的金融機構,還沒有建立有效的風險評估系統。金融機構在進行借款者信用風險評估時缺乏合理的風險評級支撐。當面臨分散而又風險狀況各異的低碳消費信貸借款人時,金融機構的風險評估能力和貸款定價能力顯得更為薄弱。本著風險、成本控制原則,金融機構對低碳消費信貸的提供趨于謹慎。(六)相關法律缺乏阻礙低碳消費信貸業務的開展由于缺乏法律的規范和約束,借貸雙方的權益都容易受到損害。作為資金借入方的消費者,在低碳消費信貸合約簽訂的過程中,處于劣勢地位;部分商業銀行存在壟斷經營,致使消費者議價能力較低,選擇范圍很小,合約要求的解釋方面也處于弱勢地位。作為資金借出方的金融機構,由于信息不對稱,承擔了很大的違約風險,而當違約發生時,更無法對違約者進行懲處,獲取賠償。雖然在近些年涉及到金融機構消費信貸的法律法規,但是針對低碳消費信貸,我國目前還沒有統一規范消費信貸活動開展的全國性法律,難以有效保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

支持低碳消費信貸發展的建議

發展低碳經濟是目前國內外應對全球環境惡化的重要途徑,發展我國的低碳消費信貸,鼓勵人們過低碳生活,則是支持我國低碳產業發展,實現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要充分發揮消費信貸對低碳經濟的支持作用需要我們多管齊下,首先在政策層面提供支持,政府部門應當盡快明確低碳產品的標準,銀行主管機構應制定支持低碳消費的消費信貸政策,財政政策也應給予低碳消費信貸機構財稅方面的支持。從商業銀行自身來講,則應主動調整消費信貸結構,為低碳消費提供更多的貸款優惠和便利,同時利用其廣泛的網點優勢積極宣傳低碳消費,提高居民的低碳消費意識。此外,良好的征信系統是低碳消費信貸發展的保障,加快完善個人征信系統,利用現代電子網絡技術實現同業間的數據共享,信息互通,通過各方途徑充實系統內信用內容記錄,使之能夠全面、真實地反映個人資信狀況十分必要。

本文作者:王璐劉真汝工作單位: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