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保障的實現路徑探究

時間:2022-11-02 05: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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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保障的實現路徑探究

本文作者:丁鵬飛工作單位:山西大學法學院

1刑法保障機能的基礎理論

目前,學界關于刑法機能到底包括哪些機能的觀點不一。概括起來,有如下幾種觀點:一是認為刑法具有兩種機能。根據劃分內容的不同,有人認為刑法具有維持秩序和保障自由兩個機能,也有認為刑法具有保護和保障兩個機能[1]。二是認為刑法具有三種機能。具體是指規制機能、法益保護機能和人權保障機能[2]。目前我國刑法學界大多數持此說。三是認為刑法具有諸多機能。主張刑法除了三大主要機能,即規制機能、保障機能、保護機能,同時還具有其他一些機能。在目前的刑法學學界,關于刑法機能模式主要存在以下主張:一是法益保護機能優先模式,認為我國刑法機能模式應堅持法益保護機能優先模式,適度向人權保障機能傾斜[3];二是人權保障機能優先模式,認為在法益保護和人權保障發生沖突且難以兩全的情況下,應堅持刑法的人權保障優先于法益保護;三是刑法機能動態平衡模式,認為維持刑法保護機能與保障機能的動態平衡,一方面有利于打擊罪犯,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健康安全,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防止國家刑罰權對公民人權的侵蝕[4]。

2刑法保障機能優先的理論分析

刑法保障機能優先,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也是實現刑事法治的內在訴求。

2.1刑法保障機能優先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和諧社會的基本含義包括: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構建和諧社會,就要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就要維護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構建和諧社會,就要尊重公民的基本人權;構建和諧社會,就要積極貫徹刑事法治理念;構建和諧社會,就要優先實現刑法的人權保障機能;構建和諧社會,就要堅持刑法人權保障機能優先。我國目前正處于大變革的轉型時期,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各種社會矛盾日益突出。經濟發展方式粗放,就業壓力空前增大,社會收入差距不斷擴大,各種民生問題層出不窮。面對這樣的大環境,如果我們不能做到對公民基本人權的保障,如果我們不能做到尊重公民的正當權利,如果我們不能很好地發揮刑法的人權保障機能,就不可能真正地實現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就不可能真正地構建好和諧社會。因此,刑法保障機能優先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2.2刑法保障機能優先是實現刑事法治的內在訴求刑法的主要作用就是懲罰犯罪,保障人權。刑事法治的基本理念,不僅包括懲罰犯罪,也包括保障人權。刑法不僅僅是司法機關刑罰權的來源,更是司法機關刑罰權的“魔咒”。司法機關一方面要根據刑法行使刑法賦予其的刑罰權,去追究相關公民的刑事責任;另一方面,司法機關也要根據刑法的規定在刑法法定的框架范圍內進行追究,不能跳出罪刑法定的范圍,更不能突破罪行法定的原則。實現刑事法治,就要堅持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相結合;實現刑事法治,就要積極保障公民基本人權;實現刑事法治,就要堅持刑法保障機能優先。因此,刑法保障機能優先是實現刑事法治的內在訴求。罪刑法定主義原則的確立是現代刑事法治的重要標志,刑事法治的核心內容就是罪刑法定主義。刑法保障機能優先模式是罪刑法定原則的必然要求,刑法保障機能優先模式也只有通過罪刑法定原則才能實現。罪刑法定原則誕生于資產階級戰勝封建階級的近代資產階級革命時期,其起初最基本的含義就在于對公民基本人權的保障。之所以實行罪行法定,就是為了保護公民的基本人權免遭國家公權力的任意踐踏,就是為了維護社會公平,實現社會正義。實現刑事法治,就要積極保障公民基本人權;實現刑事法治,就要堅持罪刑法定原則;實現刑事法治,就要在當刑法的諸多技能發生沖突的時候,堅持人權保障機能優先。

3刑法保障機能的實現途徑

強化刑法的保障機能不僅有利于和諧社會的積極構建,而且有利于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積極建設。努力完善罪刑法定原則,積極推進刑法憲法化,全面貫徹依法治國,強化刑法人權保障機能。3.1努力完善罪刑法定原則保障人權最基本、最有力的手段是法律保障,而法律保障中的刑法保障又無疑是其中最為重要的。罪刑法定原則作為刑法三大原則之首,理所當然在人權保障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作為占全球五分之一人口的大國,中國近年來不僅在經濟發展、政治體制改革、改革開放等方面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而且在人權的法律保障,尤其是刑法改革中的人權保障方面邁出了堅實的步伐。但是,目前的刑法畢竟還存在諸多的缺陷和不足。我們期待,中國能夠盡早制定出更為科學完善的新刑法典,在保障人權方面能夠走得更遠。現在,罪行法定原則在我們國家某種意義上還只是停留在法典化的形式之上,并沒有真正地實現罪刑法定原則的司法化。在實踐中,我們并不能很好地或者說真正地堅持罪行法定原則。雖然罪行法定原則早已寫入了我國的刑法典,可是,如果我們不能在我國的刑事司法實踐中真正地加以貫徹,堅持程序正義優先、人權保障優先的理念,那么,罪刑法定原則依然猶如一紙空文,形同虛設,只是停留在形式化的法典之上,并沒有能實現其真正的司法化。因此,只有努力完善罪刑法定原則,將其從法典之上的形式化推進到刑事司法實踐下的司法化,罪刑法定原則才能依法保障人權,刑法的人權保障機能才能得以實現。

3.2積極推進刑法憲法化實現刑法的保障機能,就是要積極主動全面地保護公民的基本人權。實現刑法的保障機能,僅僅依靠罪刑法定原則,僅僅依靠刑法的條文規定,并不能真正起到實際的作用。實現刑法的人權保障機能,就一定要將其提升到憲法的高度,要用憲法這一根本大法來實現對公民基本權利的全面保障。而這一切都依賴于憲政這一大的背景環境。[5]將刑法的三大基本原則以及刑法的若干基本精神寫入憲法,將刑法的保障機能提高到憲法的高度,用憲法來保證刑法的保障機能的實現。在目前的憲政環境之下,借鑒國內外的經驗教訓,可以通過以下兩種途徑實現憲法對刑法保障機能的保護:一是把三大基本原則以及刑法的若干基本精神均寫入刑法與憲法。結合我國的具體國情,刑法三大原則之一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已經入憲,但是其他兩大原則以及刑法的若干基本精神并沒有入憲。因此,要想實現刑法的人權保障機能,我們必須將罪刑法定原則、罪責刑相適應原則、無罪推定、刑罰人道主義、刑罰保障人權理念等重要內容寫入憲法;二是我們國家憲法關于公民基本權利的規定應當與國際社會接軌。具體而言,我們要與國際社會的幾個人權公約保持一致,不斷擴大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的范圍,防止國家刑罰權對公民基本權利的肆意踐踏,以使刑法的保障機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3.3全面貫徹依法治國方針依法治國,是我們國家基本的治國方針。依法治國的本質是崇尚憲法和法律在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權威,徹底否定人治,確立法大于人、法高于權的原則,使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和法律不受個人意志的影響。依法治國的根本目的是保證人民充分行使當家做主的權利,維護人民當家做主的地位。依法治國,就是要否定人治而肯定法治。依法治國,就是要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權。因此,全面貫徹落實依法治國方針,是實現刑法保障機能的重要途徑。依法治國,就是要立法機關嚴格按照立法法制定法律,逐步建立起完備的法律體系,使國家各項事業有法可依;依法治國,就是行政機關要嚴格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嚴格依法行使其權力,依法處理國家各種事務;依法治國,就是要司法機關公正司法、嚴格執法。只有各級機關嚴格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依法治國方針才能得到切實的貫徹落實,刑事司法工作才能實現法治,刑法的人權保障機能才能得到實現,公民的各項基本人權才能避免被刑罰權肆意踐踏。緣于若干歷史原因,我國刑法的人權保障機能一直未能受到真正的重視。目前,在一系列的冤假錯案被媒體曝光以后,刑法的這一機能受到了人們前所未有的關注。筆者在這一背景下,嘗試從實踐的角度去探討刑法人權保障機能的具體實現途徑,以期對我國的刑事法治事業盡綿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