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頓力學基礎研究論文
時間:2022-12-20 09: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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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頓力學由于愛因斯坦注意了“落體失重”現象而建立的理論,有動搖牛頓力學基礎的意義。當我又注意了“受力物體質量內部的壓強梯度”現象時,抽象建立出關于物體內部新的空間概念及其物理量后,就補充了愛因斯坦的理論里只建立了“廣義慣性運動”的方程,而缺“廣義慣性力”的方程的缺憾,由此,總結出了新的原理(定律)系統,牛頓力學基礎改革應該是階段性的完成了。至于用此新基本定律怎么協調牛頓力學的機械能部分,還沒有深入探討。
牛頓力學基礎改革提綱
馬英卓
提要:
牛頓力學由于愛因斯坦注意了“落體失重”現象而建立的理論,有動搖牛頓力學基礎的意義。當我又注意了“受力物體質量內部的壓強梯度”現象時,抽象建立出關于物體內部新的空間概念及其物理量后,就補充了愛因斯坦的理論里只建立了“廣義慣性運動”的方程,而缺“廣義慣性力”的方程的缺憾,由此,總結出了新的原理(定律)系統,牛頓力學基礎改革應該是階段性的完成了。至于用此新基本定律怎么協調牛頓力學的機械能部分,還沒有深入探討。
【關鍵詞】牛頓力學;引力;等效原理;參考系。
一、前言
我在7年前,在互聯網上發表了若干關于牛頓力學基礎變革的文章,到現在我寫此文章的時候,有許多關于物理論文的網站都在陸續轉載我的文章,而且有的人還問我:什么時候寫出系統的書來。由于我一直獨立地搞比較復雜的技術裝備研發工作(不搞我就沒有飯吃),就沒有時間與精力寫比較詳細的系統的此內容的書來。又由于在有生之年,我也可能來不及寫出比較系統的書來。所以,我就先寫一個提綱性質的文章,以對我以前其內容比較分散的多篇文章,提供補充與導讀。也許我來不及寫出系統的專著就離開這個世界,那么,我想,后人就可以根據我的此文章及其它文章,會寫出比較系統內容的書來的。
可以說,牛頓力學如果不涉及“引力”方面的內容,應該是個相當的完整與自洽的原理性的理論體系。問題是,引力問題實在是與牛頓力學不可分割的方面(都是同樣的物體概念、同樣的質量概念),不能把引力某個方面的問題與牛頓力學分割開來。但是,引力問題的牛頓表述,實在是存在許多的不自洽的方面。問題出在哪些方面?其根源在哪里?這是應該清醒地認識到的。愛因斯坦對一個“落體失重”現象與經驗事實的注意,引發了牛頓力學基礎變革的導火索,然而,遺憾的是愛因斯坦沒有完成其基礎的最后的變革。為什么愛因斯坦沒有完成如此的變革?問題出在哪里?這也是要深入的考察的。我對此方面的問題,進行了長期的探索與考察,我自己認為基本上解決了此方面的許多的問題。下面,我就用提綱性質來闡述此方面的內容。看此提綱的內容應該隨時參考我在網上的有關的多篇文章(見后面的參考文獻),因為那里可以得到其中提綱里說的有的具體內容。
二、牛頓力學的哲學原則前提
(一)屬性問題
1、牛頓力學實質就是關于物體“慣性”方面的經典物理學科(區別于實際物體的其他屬性的經典物理學科,比如電性質與磁性質等),是屬于適用于宏觀世界的物理學科(意味整體天體與微觀的客體不同性質)
2、a)屬性沒有大小問題;b)屬性是物體由于某個獨特特征而本身具有的,屬性是在對它物的關系中體現出來,不同的關系有不同的體現,但是,必須窮舉其不同的體現,才可以完全的體現其屬性內涵。關系不是屬性,關系不決定于屬性。像馬赫說的什么一個物體的慣性是由宇宙中無數天體關系的總和而決定的說法本身,就是違背了此屬性原則。;c)屬性沒有起源問題(其屬性的載體有來源與起源問題)。
3、物體的慣性是由于物體本身有質量的特征而僅是本身具有的屬性,它對他物的關系的體現有兩個:運動狀態(位置關系);慣性力(作用關系)。缺一不可。以往都僅是把慣性用運動狀態來說明,而忽視了“慣性力”方面的體現。這是我們對牛頓力學思維要改變及遵循的基本前提之一。物體的慣性與其表現僅與其所處的空間背景的相應的位置有直接的關系。如果說宇宙中其他因素影響,最多也是間接地影響了物體空間背景的物理性質,而間接地影響了物體慣性的“表現”而已。
(二)參考系問題。
1、原則性問題:
a)在牛頓力學方面,我們必須有個抽象的理論思維角度與實際的具體的運用的區分問題,否則,我們的理論思維是混亂的。
b)在抽象的理論思維方面,作為抽象的原理角度,是在一定的條件下,物體的屬性有某些對它物關系的體現結果,來說明其屬性含義。就是原理的表述結構。
c)在具體的運用理論原理時,往往是尋找其具體的情況是否適合與近似適合原理條件的問題。不能把具體的問題作為抽象的理論角度來對待。
2、參考系是原理的涉及運動方面的描述工具:
a)在理論抽象角度,參考系實際上就是坐標系。
b)具體操作方面,參考系也是涉及物體系統作為參照物來確定其坐標系原點的含義。
c)但是,目前參考系方面的概念,有許多的錯誤認識。其最大的錯誤就是把參考系(坐標系)的空間當做了有物理性質的空間,而且可以隨著參考系的不同的運動狀態或不同形式的坐標系(比如直角坐標系對應牛頓力學空間,曲線坐標對應引力場等),有不同的空間物理性質。這實在是引起物理理論思維混亂的根源之一。
d)所以,必須解決此混亂的問題。在“理論”上,必須重新約定其合理的參考系問題。下面就約定其中的原則。
3、原理抽象角度上的約定:
(1)可以假定在一個有“物理性質的空間背景”(這應該是理論的新基本概念)條件下,再在其中約定一個參考系(坐標系),其參考系作為基準參考系(也是理論的新基本概念)。
(2)單純的參考系(坐標系)及其內的空間,沒有物理性質,僅是幾何性質。
(3)只有基準參考系可以代表其物理性質的空間背景。其他的參考系都僅是幾何描述工具性質。力學里的原理性質的物理定律,只在其基準參考系中運用是有效的。比如,教材里說的“虛構慣性力”的問題,就是把僅適用于基準參考系下的牛頓第二定律才適用的問題,錯誤地用于加速系(確定此加速系本身,就是意味在基準參考系的前提下確定的,而此加速系沒有物理性質),而出現了“虛構慣性力”的問題。這就是違背了此條的“約定”。
(4)其他參考系里描述的定律,必須變換回基準參考系后,才是原理性質的定律的正確解釋(反之可以是推論性質的定律)。比如科里奧利力問題,完全可以用“在牛頓背景空間里“靜止”基準坐標系來描述旋轉坐標系(沒有物理性質),然后,把其物體隨著旋轉坐標系的相應的運動表述,轉化為基準坐標系的表述(坐標系的變換問題),其中的物體的運動狀態,就是受力與否的狀態,此受力(外力)狀態,就有了準確與明確的物理意義。反之,科氏力的公式本身,就可以是原理性質定律的推論性質的公式。
(5)各種形式的坐標系(比如以形式角度的直角坐標系與各種曲線坐標系等)不能對應各種物理性質的空間背景,因為單純的坐標系沒有物理性質。當然,對于某種物理性質的空間背景的基準參考系的確立,也可以選擇適合描述的參考系形式,但是,絕不能就以為此參考系本身有物理性質。
(6)參考系問題,就是其原理條件以及操作性的問題,(原理性質的數學公式應該不涉及坐標系的表達形式)所以,涉及實際的具體的運用參考系時,必須是先考察哪些具體的空間狀態近似其抽象原理的空間背景條件,來近似的運用。
(7)目前的力學理論里的“慣性參考系”與“非慣性參考系”的概念必須取消。因為它違背了上述的約定的原則。這是目前引起物理理論思維混亂的最重要的根源之一。
(8)對于從一百年來的“是否有絕對參考系及優越參考系”的爭論,實在是應該結束了。這是具體情況具體對待的操作性的問題,不是抽象理論的原理問題。至于有沒有絕對參考系,也許人為的用某實驗裝置可以確定其宇宙中的絕對靜止點。但是,在一般的情況下,還是沒有必要的。
三、牛頓力學核心的認識缺陷(除了引力方面)
1.實際上,現在的牛頓力學有個前提條件,就是在一個隱含的有物理性質的“空間背景”下適用的理論。然而,都忽略了。(所謂的絕對空間的空間背景,有各向同性物理性質。只有在引力場作為空間背景與其對比,才有此明確的認識。)
2.牛頓力學,現在的教材都把真正的“慣性力”給取消了,嚴重地影響了對其全面的準確的實質性的認識。慣性力是由于物體本是慣性的原因,對它物(外力)的直接作用。或者說,是對外力的反作用力。(這是目前教材里最關鍵的沒有認識到的問題,這是引起學生認為力學難學的關鍵根源之一。沒有“慣性力”的真實認識的牛頓力學,無論如何都是最大的缺憾。因為你已經講了“慣性”,怎么沒有“慣性力”?慣性不僅僅體現在慣性運動上,也必須有慣性力(非慣性運動)的因素,才可以真正的全面的認識與理解“慣性”。(牛頓力學就是關于慣性的力學)
3.牛頓力學三定律是其理論的原理性質的核心定律。
a)其中的第一定律是對慣性的語言描述的性質(包含有外力方面的內容,但是以往都忽略了此方面,這是一個“硬幣”的兩面,缺一不可。慣性有被動與主動的對立統一性。這方面的問題,在以前我的文章里已經說過了);
b)而第二定律是對第一定律的數學表述性質(最重要的,目前還沒有認為第二定律就是:“合外力(不為零)是用物體的慣性力—ma來量度的”實質認識。)(也包含了沒有外力情況的慣性運動狀態內容——加速度a=0.);
c)第三定律,應該是“體系”定律,不專門是屬于“慣性”方面,是與其他力學建立聯系的定律(外力,可以包含各種性質的力)。
4.牛頓力學里還有慣性離心力與科里奧利力的表現形式,都是屬于慣性力。都可以歸結于原理性質的慣性力。但是,目前教材里取消慣性離心力是錯誤的,而科氏力也沒有詳細的說明是慣性力由于物體的運動狀態的參考系特征的不同,而表現出來的不同形式。其中最主要的認識誤區就是沒有把“慣性力”作為物體本身慣性屬性的原因的對外力的反作用力來看的。
四、愛因斯坦突破的局限性
(一)愛因斯坦的突破
作為愛因斯坦一生總是值得激動與高興的事,就是“發現”了自由落體的“失重”給牛頓力學基礎提出的“難題”。此方面我就不多說了,可以看我的相關的文章。其中最大的意義,就是取消了“引力”認識。(引力的本質就是牛頓在沒有引力場概念的情況下對重力現象的錯誤理解,這是歷史的局限性造成的。雖然他反對超距的引力存在)。如此的“自由落體失重”現象讓愛因斯坦得出了一個結論,這是我幾乎在我的每篇文章里都要提到的,愛因斯坦在《狹義與廣義相對論的淺說》著作里加重點號的話:“物體的同一性質按照不同的處境或表現為‘慣性’,或表現為‘重性’。”(把重性與慣性聯系起來,而把外力性質的“引力”取消了,具有顛覆與改變牛頓力學基礎的意義)這正是愛因斯坦所要表達的核心新認識,可惜,到最后也沒有完成他想建立新的牛頓力學基礎的原理性質的理論。愛因斯坦晚年的哀嘆:沒有建立一個有用的概念。這說明什么,就是說一個新的原理總是伴隨著一個新的基本概念產生的,這才標志著更深入的認識性質。廣義相對論是沒有找到把此“話”提升為真正的理論原理的表達方式的情況下的畸形理論系統,我就不在此方面贅述了。在我以前的多篇文章里已經大量的說明了。問題的關鍵就是,當你由此建立了一個新的合理的原理后,還有必要去趟過去由于不明確的認識形成的理論渾水嗎!
(二)愛因斯坦的“落體失重”引起的突破的片面性。
1.作為愛因斯坦的那句話,對牛頓力學基礎的變革:就是牛頓力學只有一個背景空間,而慣性主要是其空間里的內容。而物體的本身“重性”的體現,當做了外力性質的虛構的“引力”原因。但是,其“不同處境”,就是給了牛頓力學與其原來的背景空間“平權”的另一個具有物理性質的背景空間,就是“引力場”。而把牛頓力學里的物體的原來看來不同的屬性(牛頓慣性與重性)歸于了一個屬性,就是“廣義慣性”。所以,用下面來對比一下所做的基礎上的變革:
a)牛頓力學是一個空間背景,同一個物體,兩個性質(慣性質量與引力質量);
b)而愛因斯坦的改變:就是兩個空間背景(牛頓力學均勻空間與重力場空間),同一個物體,一個性質(廣義慣性)。
2.僅僅如此的新突破,還是欠缺一個環節,就是可以描述在此不同的背景空間里的“廣義慣性運動的不同狀態”,但是,缺乏的是,又怎么必須要涉及到“廣義慣性力”的不同狀態呢?愛因斯坦的廣義相對論僅是描述了“廣義慣性運動狀態”的理論(雖然是在所謂的“光”測地線角度來表達的,而且用復雜的數學工具來建立的方程)。這就是愛因斯坦沒有解決的方面。缺一個方程,其方程就是描述“廣義慣性力”的。但是,怎么區分“廣義慣性運動”與“廣義慣性力”在不同的背景空間里的問題,沒有解決。而“僅用局域慣性系”(可以化為物體內部空間的小p為零的狀態,見后面的說明。)還僅是涉及“廣義慣性運動”的方面。對于如此的缺憾,我就在物體內部的空間狀態上有了進一步的突破,從而補充了其缺憾。沒有此補充,就無法更深入的認識其實質問題。看下面。
五、物體內部空間的基本概念的產生而帶來的新突破
1.關于物體內部在受力的情況下的內部空間問題,在此就不多贅述了,見我的名為《受力的物體內部到底發生了什么情況》。我在此節,僅是進一步說明其含義。
2.由于在以前我的文章里,涉及到物體內部空間的符號,是用希臘字母“內ρ”或用“P內”及小p來表示。但是,在沒有“受力”的文章發出前,此方面的物理含義是沒有詳細說清楚的。所以,必須要看此“受力”文章,才可以有進一步的理解。
3.此“內部空間”的界定,必須是指物體有質量部分所占據“空間”。就是因為沒有如此的界定,愛因斯坦才在此問題上困惑了一生(見他有關著作的補充附錄里顯示的如此方面的問題),這是影響他重新建立完整的牛頓力學基礎原理理論的一個最主要的障礙。
4.必須有個新的物理量的建立與補充,牛頓力學基礎的變革才可以基本完成。這個物理量,就是獨立的重力場強度。(引力場強度,原來只用牛頓引力公式的物理量,但僅是經驗公式的性質,不是原理性質的物理量)在我以前的文章里通常用大P(或外P)表示,(名稱可以成為“坦”)
5.這個“坦”的物理量,也是物體內部空間的物理量(量綱相同)。可以說,實際的重力場強度是不均勻分布的(引力勢二階導不為零),但是,一般的來說,物體內部空間的“坦”可以是均勻分布的。(容易建立相關的許多的數學描述內容)
6.這個物體內部的空間物理量之所以說是獨立的,是因為可以直接的建立起抽象的“p內”與具體物體(各種物態)內部狀態(壓強梯度)的“經驗”層次的對應關系。如此的壓強梯度可以造成具體的物體內部的許多相應的物理變化,比如,一個慣性運動的玻璃瓶撞上剛性障礙物,就破碎了,就是可以用此內部p的大小來作為原因來解釋(內部壓強梯度迅速變化)。當然,也可以想象如果有這么個引力場強度也是如此的數值,那么,就是不“碰撞”而靜止在其引力場內,也會破碎的。也就是說,內p相當于引力場內“靜止”的小范圍的某數值,也是物體內部的“引力場”。(引力場的空間可以不涉及質量的空間,而物體內部的“引力場”的范圍必須是物體的質量所占據的空間,這是必須要強調的“界定”問題。)此段的說明,就是說,已經有了新的概念與物理量,有了新的物理解釋的依據內容。以前的力學就是沒有建立如此的物理關系。以后的力學,就有了一個新的認識角度,就是把受力的物體內部的物理變化可以有一個新的原因來解釋了。這就是新的知識。雖然以前的人們都知道有此現象,但是,沒有建立起受力與物體內部物理性質的內在聯系的原理性質的認識,或僅是經驗的認識,而不是抽象理論層次的“本質”的認識。這就是在牛頓力學在基礎上變革的最重要的補充方面。這有指導實踐的意義。
7.如此的建立個新的物理量及概念,可以看出,相對于以前的關于弱等效原理的表述來說,這已經是屬性性質的認識了,以前的認識還是經驗的認識層次。比如,說人在沒有引力場空間(牛頓背景空間)里的加速上升的升降機里的“有重”的感覺,等效于站在地面上的有重的感覺。感覺畢竟是沒有看到問題的本質。實質上是,此有重的感覺是由于人的身體內部會有“壓強梯度”情況出現,才是感覺出有重的原因。這就是其真正的實質的原因。至于強等效原理,則是應該慎重認識的,因為沒有經驗事實基礎(不能成為原理理論性質的理論原理,也許而僅可以于構造理論的性質貼點邊)。而愛因斯坦的光在“橫向”射入沒有引力場空間背景情況下的加速上升的升降機里的彎曲路線的“思維實驗”,實質僅是運動學里的“速度的合成問題”,沒有物理意義。所以如此角度的等效的對應引力場,認為引力場內光線彎曲的原因是如此,是沒有道理的。所以強等效原理應該是沒有經驗事實基礎的。
五、新的原理性質的核心基本定律
當我把此物體的內部(有質量占據的空間)問題“抽象出來”,增加一個新的物理量后(與引力場強度物理量綱相同),就是說,在新的物體內部空間基本概念及物理量建立后。就有了建立新的牛頓力學原理性質的定律的條件了。于是,就在牛頓慣性與愛因斯坦前面的話基礎上,建立了兩個“統一”的原理公式(廣義慣性力定律與廣義慣性運動定律)。而且也做了習題解法的介紹。于是,愛因斯坦真正的改變牛頓力學基礎(出發點)的目標與意義,應該說,就在我總結的原理公式那里得到了實現。詳細的內容請看我后面列舉的文章。此兩個公式,不必要用復雜的數學工具,而僅用初等數學工具(矢量)就可以了,如此新的“定律”就可以直接進入中學的物理教材里。在此節,我做以下的補充說明。
1.此原理系統,僅是涉及到宏觀物體(質量)與其占據的外部空間背景的物理關系。但是,由此,可以有一個新的觀念,就是說,天體引力場系統應該僅是“主體與客體”的關系。主體提供引力場,而客體僅是作為“場的荷”意義。(原來的引力場內的物體的廣義慣性力——重力是場強與質量的積的公式,已經是屬于我的兩個原理公式的“推論”性質了。)而原來認為牛頓引力公式里的兩個物體(質量)之間直接存在“超距引力”的觀念下來計算的思維模式,應該取消了。沒有什么原來理解的二體與三體的引力問題了。這也是牛頓力學基礎的很重要的變革方面之一。
2.新的原理性質的三個定律:a)廣義慣性定律;b)廣義慣性力定律(公式);c)廣義慣性運動定律(公式)里,就有了兩個公式了。如此就可以用此公式,可以根據其中的物理量的特殊情況推論出牛頓力學里的其他公式,同時也包含了“等效原理”的本質含義。這個意義就是,原來牛頓力學的沒有內在關系的物理意義的公式,統一在這兩個公式里,就有了確切的物理意義。于是,目前的牛頓力學教材里的許多的“模糊不清”的物理含義,就應該消失了。標志了在牛頓力學的范疇內的對自然界的更深入的認識,牛頓力學開始進化為新的階段了。
3.此原理系統沒有涉及引力場產生的根源問題,在此僅是給定一個引力場空間;其次沒有涉及引力場的結構等方面的描述(這是另外的相對獨立的物理學范疇),以及物體在引力場內的運動軌跡狀態的等問題,這可以依據此原理系統進行復雜數學工具的延伸描述。而引力場本身問題,是個獨立的需要繼續研究的科學領域。至于,由引力場角度,用于宇宙學方面,我不多發表看法,因為,抽象的理論性質的宇宙與實際的我們在哈勃望遠鏡里看到的宇宙,不是一回事。(實際的宇宙本身的物理認識,我們才剛剛開始感性認識性質,而且我們需要知道的還大多不知道)
4.問題嚴重的是,現在把引力場的產生原因僅是歸結于大質量,實在還是牛頓的認識,重力場應該是整體天體在演化過程中產生出來的,不是質量自然具有的,這方面我在以前的文章里做了說明——也是很重要的有待繼續證明與證實的結論。
5.對于我總結的廣義慣性三定律里的第一定律的語言表述,可能許多人都不可“理解”。是因為其中用的小p或內ρ為零來說明其廣義慣性運動狀態。實在是抽象。但是,如果你用“失重”角度來理解,就非常的容易了。但是,作為一個原理,是不能用“感性”非科學語言來表述的。必須是客觀的抽象的角度來表述。它的語言表述僅是對屬性的含義的表述。如果要理解其含義,也很簡單,用感性的角度,就是說,凡是“失重”時候的物體(包括我們身體自身)的運動狀態,都是廣義慣性運動狀態。反之,亦然。
6.我還是要著重的申明,我們必須放棄已經形成的某些牛頓力學觀念與思維定勢。比如,說什么也不理解,物體在重力場中的下落趨勢,是由于物體的廣義慣性,是物體“本能”地要下落,而總覺得有個無形的外力造成的。這就是需要超越我們的感性認識,達到抽象的理性的認識。必須知道,在自然界里,還有由于某屬性物體,在某情況下,是可以“主動”改變自己的運動狀態及主動作用其他物體的。在牛頓力學里的勢能概念,也可以說就是說該物體由于有“能”,可以主動改變自身的運動狀態,從而也就是解釋了重力狀態與自由落體運動狀態的原因,而不是引力。靜止在引力場內的物體(重力狀態),可以看做獲得了引力場的“能”,而不是虛構的“外力”性質的引力。
7.還有一個最重要的思維范式的變革問題,就是目前的教材里,把正在公轉的物體(非平動)的慣性離心力,當做了有一種物體的外力(無形的,沒有作用來源的力,說不清,反而取消了離心力)在作用,實際上是物體本身慣性原因,反作用于“阻止”其離心的外力(向心力的具體方面),另外,有的人把此情況當做了外力性質的離心力的“勢”來看待也是錯誤的思維范式;而已經正在離心了,那就不是由于慣性離心力的問題了,而是慣性運動狀態了。以此為例,可以引申至其他同類方面的認識轉變,包括原來的引力思維模式。
六、我的主要文章目錄:
【1】馬英卓,慣性力學與整體科學體系,《科學》(科學美國人中文版,2000年第七期)。
【2】馬英卓,等效原理的對與錯,《當代物理世界—物理論文集》網站。
【3】馬英卓,萬有引力失靈了嗎?《當代物理世界—物理論文集》網站。
【4】馬英卓,用慣性力學三定律解力學習題,《當代物理世界—物理論文集》網站。
【5】馬英卓,研究物理的終極目的是屬性,《當代物理世界—物理論文集》網站。
【6】馬英卓,受力的問題內部到底發生了什么情況,《當代物理世界—物理論文集》網站。
【7】引力神話的根源—解釋慣性力學三定律。《當代物理世界—物理論文集》網站。
注:用上面每篇文章的名稱作為關鍵詞,可以在任何的網絡搜索引擎里搜索到。可以看到其中的內容。以上文章也可以用我的名字:《馬英卓》,作為關鍵詞,在網上可以搜索到。
七、最后的總結
1、牛頓力學變革后,也僅是關于物體的慣性(包括牛頓慣性與重性)的物理學科。或叫做慣性力學也可以。其中必須是有質量這個基本概念為標志。僅適用于宏觀范疇。
2、牛頓力學里有個隱含的有物理性質的空間背景問題,而變革后,就有個兩個背景空間前提:牛頓的各向同性空間背景與引力場空間背景。
3、在背景空間里,有個代表其空間背景的物理性質的參考系(坐標系),約定為基準參考系。所有慣性力學里的原理性質的公式,都必須在此基準參考系里有效,而其他非基準參考系里的公式變換回到基準參考系后才可以有確切的原理解釋性質。
4、廣義慣性力(包括牛頓慣性與重性——已經沒有了虛構的引力與慣性力之說)是由于物體本身慣性的原因,對外力的直接反作用力。
5、牛頓的慣性運動狀態概念已經變為只要是物體是“失重”(此失重的抽象說法是內部空間問題)的運動狀態都是慣性運動狀態。至于到底是什么運動狀態,取決于物體所處的空間背景的特征。可以用新的定律來進行計算出其運動狀態。
6、物體內部的有物理性質的空間,等同于引力場的很小的局部空間。可以直接的對應物體的具體形態的內部空間里“壓強梯度”,可以作為此壓強梯度產生的原因的說法,也可以間接地解釋由于此壓強梯度的具體物體內部的相應的物理變化現象。
7、此慣性力學(對牛頓力學的基礎變革后的力學),僅是關于物體(質量)與其背景空間關系的問題,而對于背景空間本身的問題,不涉及,尤其是引力場背景空間本身的問題,不涉及。這個“本身”的問題,這是需要物理學繼續研究的相對獨立的范疇(比如熵空間與負熵空間的問題也涉及此“本身”問題)。
8、由于原來的牛頓力學里的許多公式,尤其是涉及重力及引力的公式,都比較分散,現在都統一的可以由新總結的廣義慣性的三定律演繹出來,成為有特殊情況下的推論性質的定律或公式了。其意義就是變成了有內在物理關系的公式系統,標志了對該領域的物理意義的更深入的認識,也標志了理論的統一的自洽性。標志了牛頓力學進化為新的階段。牛頓力學在基礎上的此變革,將告一段落了。相應的就是需要教材的改革了。
9、如果說,是因為把某范疇物理學科里的分散的許多的物理公式及物理含義,可以用一兩個公式把他們都包括進來,就構成了美的效果的話。那么,我所做的就有了如此的美學效果,但是,這與美學掛鉤實在有點牽強。也許因為,人的本性厭惡思維的混亂,總是想用幾句簡單的話或幾個簡單的公式,就可以把思維條理化及簡單化,就認識了世界,是人的本性使然。但是,如果人對世界的認識沒有更深入的認識的追求,哪來的如此簡單化?因為真理應該是簡單明了的。不如此,僅僅是感性知識的積累或盲目的追求所謂的洋洋百萬字的科學巨著的宏偉,那么如果如此,我們有限的人生該怎么過?我總是有個感覺,就是凡是要用幾百萬字的巨著才以為可以說清楚某個知識的意義,其本身實際上就意味沒有認識到其中的真理,只有不斷深入的認識世界,才會把復雜的問題簡單化。問題是哪些知識是科學里的該拋棄的垃圾與泡沫?哪些知識是科學里的精華。這也許是不斷往復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