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基層民主看我國鄉村精神

時間:2022-06-08 02: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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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基層民主看我國鄉村精神

追尋“困因”

了解問題,分析原因,提出解決的方法是研究的意義所在,上述的三個方面問題是目前我國基層民主實施過程中普遍面臨的困境,究其具體原因如下分析。基層民主薄弱的經濟基礎長期以來沒有受到正視,學者們總從民主制度設計本身尋找原因。在現代社會鄉村平靜的外表下,無不涌動著默默的經濟動因,馬克思說過“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經濟利益決定了鄉村的政治變革。長期以來國家以農村稅收為工業積累發展資金,同時輸出大量青壯年到沿海大城市打工,改革開放三十年后中國鄉村經濟與城市經濟差距越來越大,越來越多的農村青年人背井離鄉去追尋自己的夢想,缺少具有新思想的年輕人參與,民主文化建設必然缺乏活力與激情,也就擺脫不了回應性低的尷尬。同時,由于中國特殊的戶籍政策,處在城市底層的農民工群體更是沒有所在地的主人翁意識,長期的兩地漂泊也不利于他們主體意識的培養。自由獨立的具有自豪感的“鄉村精神”,只能建立在富足繁榮的鄉村經濟之上。在生活安逸和物質充裕的美國,鄉鎮的騷動其實不多,地方事務也易于管理,他們在鄉鎮上投放了自己的所有抱負和未來,還讓鄉鎮發生的每一件事與自己緊密相關。如果希望基層民主更好地發展,就必須加大對鄉村經濟的政策扶植力度,讓民主的基礎更加堅實,讓人們有著充分的激情去維護自己的政治自由。體制運行上的不暢是學者們一直以來討論的問題,在中國這樣的集權國家各級政府總是強調控制,習慣于指揮。2009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強和改進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的通知》引起了社會各界關注,引發了眾多議論。比較多的討論集中于以下兩點:第一,明確“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將村黨組織書記推選為村民選舉委員會主任”,“發揮村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第二,首次明確了縣黨委書記是村委會選舉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鎮黨委書記是直接責任人。[4](P43)不可否認,這樣的規定給基層選舉制度帶來了一些制度化的責任人,讓選舉更加正規化,但是也給干預和限制基層選舉帶來了口實。在美國,政治生活開始于鄉鎮,甚至可以說,最初每個鄉鎮都是一個獨立國,一般鄉鎮只在各鄉鎮共享的利益上服從于州。[1](P45)由此可以發現中國的鄉村和美國鄉村自主性還是有很大差別的,上級的干預無疑會壓縮鄉村的自主管理空間,也不利于基層組織民主管理能力的提高,甚至這一體制為個別領導的自利性干預提供了便利。村級“兩委”的體制性矛盾在于“兩委”分工不清,責任不明,鄉村內部管理關系上的問題是因為村干部不了解村民所需所求,村民不了解村級事務的決策過程,廣東的“烏坎事件”折射出村級干部缺少民主管理的基本理念,村委缺乏公信力導致干群激烈沖突。其實對于上面所述的三種體制上的問題都在于其沒有合適的聯動機制,只有硬性的命令與接受,也就不存在充分的了解與交流。運行順暢的基層民主體制,要求其在上下及其內部關系上就制度的規定合理溝通,區分各自的權力與責任。解決自主參與文化的缺失問題是保證基層民主長期生命力的根本方法,而探索由此培育新的民主文化來為社會主義民主建設服務也是寫作這篇文章的初衷。加拿大前總審計長奧托•布羅德里克說過一個“拴在木樁上的大象”的故事。游客會問,為什么大象不拔起木樁逃走呢。當地人答說,小時候起,大象就被拴在木樁上,它們知道無法逃走。等到它們長大了,夠力氣了,本可以輕易逃走,但卻沒有逃走,因為它們接受了無法逃走的思維定勢。[5](P253)正如人都有自己的個性,群體也有自己的文化特色。文化是群體成員內化的、共同的系列行為、情感和心理結構,既有有形的、物質的一面:如人們的行為和慣例,也有無形、隱晦的一面:如人們的信仰和思維。中國的文化中沒有“參與”的DNA,究其原因,除了理性選擇學派所認為的“人的理性選擇”之外還有傳統的束縛,改革開放以來民主參與的價值理念一直停留在中國知識分子的腦海和書本中,對于封閉而保守的中國鄉村來說似乎太過于遙遠,而沒有新型價值理念的廣泛傳播就不會引發人們對于變革的要求。奧爾森認為:“解決個人理性自利選擇的方法,要么是強制要么是選擇性激勵”,而能夠提供這種選擇性激勵的小團體莫過于自組織,鄉村在這方面的基礎尤為薄弱。正如羅伯特•普特南指出的那樣:“民主傳統依賴于存在著民主參與的公民,這些民主參與的公民在各種群體、社團和政府單位中都很活躍,家庭、工作小組、教會、公民團體、街區群體、志愿性組織俱樂部以及社會團體都有助于建立個人與更大社會之間的聯系;從集體意義上說,這些小團體構成人們對話和評價的地方。”由此可見,這些小團體對于培養參與意識的重要性,打破舊的傳統思維就需要樹立新的習慣并加以強化,從基層民主開始鼓勵民主參與管理需要持之以恒。完善基層民主建立社會主義民主文化必須先革新文化傳統,只有徹底改變文化DNA,民主的制度才會被自覺地高效遵守。沒有與之相對應的文化氛圍,制度的運行就需要高額的監督成本而且會被不斷的侵蝕并最終失效。

“脫困”之路

面對如此多的問題,要想真正實現社會主義的自由民主,必須通過以下途徑來重新培育文化氛圍。基于完善成熟的基層民主制來培育中國的“鄉村精神”,這種新的文化氛圍的形成需要各個方面的健全與配合。新世紀以來中央連續9個與農村問題相關的“一號文件”,2006年更是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可見對于農村建設的重視。繁榮鄉村經濟首先應該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來源并且注重增加經濟收入。中央提出農民土地使用承包權的長期不變,但是最近很多地方違法占用農民土地的情況屢禁不止,巨額的土地收益進入地方政府和開發商的腰包,農民少得可憐的補償金卻是以犧牲自己和后代的生存空間為代價。長期如此鄉村如何保持其基本的安定與獨立?對此,政府在推進城鎮化的同時要保證農民的土地權益,使收益分配更加合理化。在現有農村各種補貼的基礎上提高補貼的力度讓廣大的鄉村共享經濟發展的成果,提高農民的積極性,同時,出臺政策積極支持農民的各種創收,如鄉村旅游、家庭式的生產加工。其次,健全鄉村的各種生活保障制度。鄉村的基礎設施相對與城市長期得不到資金支持,不利于鄉村經濟發展與生活,正在實施的“村村通”工程也不利于落后的鄉村吸引相關的配套資金。還要擴大農村醫保的范圍與保障力度,力求最終建立全民一體化的醫保制度。最后,農村教育也要相應擴大投入,這是農村發展的長期保障。繁榮的鄉村經濟是進行農村基層民主建設的保證,我國社會主義革命的動力來源于貧窮的鄉村,那么在經過三十年的經濟建設之后為什么不能建設繁榮的鄉村來開啟政治體制改革的先河呢?建立恰當的聯動機制來代替硬性的命令與接受式管理方式對于形成健康發展的基層民主具有深刻的意義。首先必須要將字面上的民主選舉制度落到實處,廣東省委書記在兩會上回答記者提出的“烏坎事件”最后如何妥善解決時說“我們沒有任何的創新,只不過將原來的制度真正落實”,要解決的就是放棄部分地區官員的私利,“操作”帶來的“穩定”遠不如真正的民主選舉有活力,對于已經實施的基層民主更多要做的是去落實和完善而不是人為的阻礙。其次,建立與上級的合理的權力分配制度,基層民主實施這么多年如果上級政府還是習慣于“指導”,那么通過實施基層民主來培養人們的民主意識再向更高層次發展還有什么意義呢?由于長期以來權力自上而下的運行,在制度設計上總是習慣于將一切緊緊控制在手中,要培養民主文化,政府必須學會懂得授權,學會放權。只有當鄉村實現真正的自我管理才能吸取經驗教訓而成長。再次,村級“兩委”的關系要足夠明確,劃分各自的責任與管理范圍,甚至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可以將兩委合并成一套班子,可以節約成本減少矛盾。最后,要與村民形成積極的互動機制,鄉村的規模一般不大,而且事務都是與人們密切相關的,積極的互動讓村民了解村務參與解決可以更好地獲得支持從而群策群力,同時可以及時了解村民的需求,這樣增加了相互之間的信任,有利于培養具有民主意識的國家公民。1.加強宣傳教育。要想人們接受并理解新文化,就必須大量的宣傳,并公之于眾,來激發人們的熱情。這里可以借用改革開放中“樹立典型”“解剖麻雀”的方法,對于已經做到的地方表示充分的認可以此來推廣,同時,提高人們民主意識根本方法還在于教育,而低參與度在于人們思想文化意識的缺失。鄉村義務教育的普及以及新思想的傳入會培養具有更高覺悟的村民。當人們具有自發的政治訴求打破舊有文化的束縛,積極主動的參與就會顯得更加迫切,變革的下步實施也就水到渠成了。2.鼓勵地方性民眾自組織的形成與發展。在小團體范圍內,信念、價值等因素可以更好地發揮影響作用。相比較城市,鄉村自組織是長期以來受到忽視的一段空白,為此,上級政府必須促進農村自組織的發育,使其成為選民們交流的媒介和上下溝通的橋梁,并以積極參與的民主精神引導非正式組織的發展,而且農村長期開放式的人際關系和勞作的協作關系成為他們能夠自覺行動的基礎,只是農民缺少正式的教育素養和組織能力,這方面大有作為。3.引入有序的參與式管理。目前實行的村務公開等只是停留在讓村民了解的階段,參與式管理要求涉及鄉村發展方向的重大決策應該有全體村民的參與,日常政務應該廣泛吸收民意,選舉產生的村級干部要將尊重民意落到實處而不僅僅是“政務公開”的政績工程,村民不僅僅是鄉村的居住者更是鄉村的主人,當村民體會到參與的實際性也就有著更大的激情和自豪感。當然,參與管理需要一定的秩序,通過村民代表大會、鄉村自組織、積極選舉信得過的村干、建言建策的交流會等等來實現有序的參與對建設成熟的鄉村民主文化有著重要的意義,獨立自由的“鄉村精神”需要具有民主意識的鄉民,更需要具有自主管理能力的主體。當然“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想在中國這樣習慣于高度集權的國家,從基層培育民主文化的土壤是艱難而緩慢的,需要勇氣去堅持,更需要小心的呵護,但當一種新型文化能最終破土而出的時候是什么力量也無法阻擋的,而它帶來的動力足以破除一切障礙。繁榮的鄉村經濟會帶來堅實的經濟基礎,恰當的聯動機制會讓基層民主體制的運作更加順暢,而健全民主文化更是培育“鄉村精神”的最終落腳點。按照托克維爾的觀點,“它每天都在促進一些小的功績;盡管它單獨并不能使一個人成為有道德的,但是它的訓練卻可以塑造出許多守紀律的、有節制的、細心的并且能夠自控的公民。如果它不能直接使美德成為目的的話,那么它便會使一些無意識地使其轉向那個方向的習慣被永久地接受”。[1](P42)從以上各個方面去完善中國的基層民主,在這一制度下漸漸培養的習慣會成為新的“鄉村精神”并被廣泛接受。

早在解放戰爭期間在回答民主人士黃炎培關于國家如何走出“其興也勃焉,其衰也忽焉”的怪圈時說:這條道路就是民主。2012年3月14日十一屆人大五次會議閉幕,在答中外記者問會上說“我至今還是這樣認為,群眾能夠管好一個村,就能夠管好一個鄉的事情;能夠管好一個鄉,就能夠管好一個縣的事情。應該按照這條道路鼓勵群眾大膽實踐,并且在實踐中使他們得到鍛煉。我相信,中國的民主制度會依照中國的國情循序漸進地得到發展,這也是任何力量所阻擋不住的。”在中國這樣一個有著數千年封建專制的國家構建民主文化是需要循序漸進的,美國人民獨立自由的“鄉鎮精神”給予了某些有益的啟示,民主的文化要求具有民主精神的公民,而我國具有民主精神的公民應該起始于“鄉村精神”的培育。基層民主制度特別是村民自治20多年來的實施奠定了這一基礎,在這過程中需要繁榮鄉村經濟來促進鄉村生活的安定,需要優化聯動機制來形成新的習慣,并通過健全民主文化來強化這種習慣。當民主被作為一種普世價值逐漸被中國學者接受時,應仔細探索適合自己的發展道路,當改革開放的春風吹醒了國人心中偉大復興的夢想時,也需要思考龐大GDP背后隱藏的危機,由基層民主的逐步深入而培養起來的“鄉村精神”會是支持進行下一步政治體制改革的有力根基,沿著這條道路走下去終將建立起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體系。

本文作者:陳路工作單位:上海師范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