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論馬克思社會有機體理論的構成內容

時間:2022-04-17 1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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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論馬克思社會有機體理論的構成內容

【關鍵詞】馬克思/社會有機體/構成內容/意義

【正文】

〔中圖分類號〕B0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0-7326(2001)06-0063-03

把人類社會比喻為“有機體”自古就有,但是比較專門而有價值的探討則始于法國的圣西門、孔德,特別是英國的斯賓塞。圣西門初步提出了社會有機體的思想,他的弟子們則明確提到“社會是一種有機的整體”,并要求分析“社會這個統一整體的各個器官”。作為圣西門秘書的孔德把社會與生物學中的“個體有機論”作比較,認為家庭是社會的細胞,種族或階級是社會的組織,社區或城市是社會的器官。后來,英國的斯賓塞把社會有機體同生物有機體的同與異作了比較分析,他依照生物有機體三個器官系統把社會有機體劃分成生產物質資料的支持系統、在分工基礎上加強社會有機體各個部分聯系的分配系統,以國家為首保證各個部門服從于整體的調節系統,并相應提出擔任生產營養職能的是工人階級,擔任分配與交換職能的是商業階級,擔任調節生產的是工業資本家。斯賓塞認為,社會有機體又不同于生物有機體而是一種“超有機體”,生物有機體的各個部分緊密相連并完全從屬于整體,社會超有機體的各部分的活動比較分散與自由,因而是一個比較松散的整體,但又是一個可自我調節的系統。他提出了社會靜力學的命題,并用靜止狀態的觀點來解釋社會有機體,認為其間的完善調節與平衡狀態是社會的理想狀況。

馬克思的社會有機體理論與上述斯賓塞等人的社會有機體理論有相似之點,但又有其重大的本質的區別。斯賓塞等人的社會有機體理論以自然科學的原理來解釋社會,具有反神學、反教權的積極意義,其關于社會有機體的相關結構的描述、自我調節的功能和自由松散的整體等思想包含著合理的內容,但其關于三個不同階級擔負不同社會職能的推論在理論上是牽強附會的,用社會靜力學來期望社會出現一個平衡的理想狀況也是背離社會自身發展規律的,這種社會有機體理論明顯地帶有為資本主義社會機體各部分的現存狀況與永恒合理性辯護的意味。

馬克思的社會有機體理論的形成經歷了一個有趣的過程。在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識形態》一書中,“意識形態”這一概念不僅在書名中明確使用,而且被廣為論述,不過他們此時的重點是通過聯系精神生活條件同法與國家等政治生活條件,特別是同所有制的關系等經濟生活條件來考察社會,這種由上而下地考察,實質上已經形成了社會形態的思想,盡管“社會形態”這個概念直到馬克思寫《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時才正式提出,(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1995年版,第585頁。)但是社會形態的思想始于《德意志意識形態》是無疑的,而且“社會形態”這個概念顯然大于即包含“意識形態”這個概念。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中,馬克思為了進一步剖析社會形態,又深入到社會經濟形態中去,力求揭示社會形態更替中的本質原因,他在此不僅制定出“社會經濟形態”的概念,而且提出“亞細亞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現代資產階級的生產方式可以看作是經濟的社會形態演進的幾個時代。”(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1995年版,第33頁。)這說明“社會經濟形態”這個概念是對“社會形態”的具體展開,因而仍包含在“社會形態”這個概念之中。需要指明的是,馬克思在研究社會形態、社會經濟形態、社會意識形態的同時,社會有機體的思想就貫穿始終,而且一旦提升出社會有機體的概念,那么它就大于即包含著前面三個概念。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馬克思最初是在《哲學的貧困》中提出“社會有機體”這個概念的,他在批判蒲魯東時指出:“誰用政治經濟學的范疇構筑某種思想體系的大廈,誰就是把社會體系的各個環節割裂開來,就是把社會的各個環節變成同等數量的依次出現的單個社會。其實,單憑運動、順序和時間的唯一邏輯公式怎能向我們說明一切關系在其中同時存在而又互相依存的社會機體呢?”(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1995年版,第143頁。)馬克思在為《資本論》第一版寫的序言中又指出:“社會不是堅實的結晶體,而是一個能夠變化并且經常處于變化過程中的有機體。”(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1995年版,第102頁。)馬克思關于社會有機體的這兩處論述十分清晰地告訴我們,社會有機體包括“社會體系的各個環節”和“同時存在而又互相依存”的“一切關系”,因而社會有機體是一個囊括全部社會生活領域的跨層次性的、整體性的范疇。概而言之,所謂社會有機體是指由人和全部社會生活條件、要素構成并相互依存與相互作用的活動和發展著的有機整體。

馬克思是從實踐出發來解釋社會,由此只有用“全部社會生活在本質上是實踐的”觀點,(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1995年版,第56頁。)才能真正揭示對社會具有高度綜合性的社會有機體的構成內容。首先,社會有機體有兩個前提性的有機構成部分。一個是人要進行物質資料的生產實踐必然要同自然環境發生有機聯系。馬克思指出:“自然界……是人的無機的身體。人靠自然界生活。這就是說,自然界是人為了不致死亡而必須與之處于持續不斷地交互作用過程的、人的身體。”(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1995年版,第45頁。)由此被納入人的生產實踐范圍的自然環境是社會有機體的不可分割的前提性的有機構成部分。另一個是人要進行物質資料的生產實踐必然要同時進行人自身的生產,一定的人口因素是社會有機體不可分割的前提性的有機構成部分。其二,社會有機體有一個基礎性的有機構成部分。這就是物質資料生產方式或社會經濟形態,這是社會有機體中承下啟上決定其他部分的最重要的有機構成部分。其三,社會有機體有一個上層性的有機構成部分。這里包括最上層的由人的精神生產的實踐創造的社會意識,還包括由人變革社會的實踐創造的具有中介性質的社會制度體系或政治法律及設施。

在掌握馬克思的社會有機體理論時,從總體上了解它由哪些內容構成是重要的,但不要機械地把社會有機體理解為全部社會生活條件簡單相加的結晶體,因而更重要的是要懂得社會有機體各組成部分之間是一個有機聯系和相互作用的活動著的大系統,特別是要懂得社會有機體是在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人與精神的實踐關系即主體與客體的全面實踐關系中構筑起來的,是一個具有自組織性、發散性、開放性、再生性的活動和發展著的有機整體。這是理解馬克思主義的社會有機體理論并區分其與以往的社會有機體理論的本質之所在。

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中從實踐出發概述了社會有機體活動的和發展著的圖式。馬克思寫道:“我所得到的、并且一經得到就用于指導我的研究工作的總的結果,可以簡要地表述如下:人們在自己生活的社會生產中發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們的意志為轉移的關系,即同他們的物質生產力的一定發展階段相適合的生產關系。這些生產關系的總和構成社會的經濟結構,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層建筑豎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會意識形式與之相適應的現實基礎。物質生活的生產方式制約著整個社會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過程。不是人們的意識決定人們的存在,相反,是人們的社會存在決定人們的意識。社會的物質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便同它們一直在其中運動的現存生產關系或財產關系(這只是生產關系的法律用語)發生矛盾。于是這些關系便由生產力的發展形式變成生產力的桎梏。那時社會革命的時代就到來了。隨著經濟基礎的變更,全部龐大的上層建筑也或慢或快地發生變革。在考察這些變革時,必須時刻把下面兩者區別開來:一種是生產的經濟條件方面所發生的物質的、可以用自然科學的精確性指明的變革,一種是人們借以意識到這個沖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藝術的或哲學的,簡言之,意識形態的形式。”(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1995年版,第32-33頁。)

馬克思對社會有機體活動的和發展著的圖式的概述,差不多是對歷史唯物主義范疇體系的綱要式闡發,如對社會存在和社會意識這個社會歷史觀基本問題的闡發,對社會基本矛盾及解決的基本途徑和社會發展的基本動力的闡發,對社會的具體形態或基本結構及其關系的闡發,特別是對作為社會有機體的基礎的物質資料生產方式的運動及其起決定性作用的闡發,集中體現了社會有機體是全部歷史唯物主義的一個總體性范疇,它既是對全部社會生活的實踐本質的綜合展現,又是對其所作的高度抽象,它具有指導我們由抽象到具體、由綱舉到目張地闡發歷史唯物主義一系列原理的方法論的意義,特別是對歷史唯物主義關于社會結構的基本原理的闡明具有直接的引導作用。由此可以說,歷史唯物主義對于社會經濟結構、社會政治結構和社會意識結構的基本原理的闡發,就是對其社會有機體理論的具體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