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唱藝術審美論文

時間:2022-03-12 08: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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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唱藝術審美論文

摘要:從歌唱藝術心理學的角度出發,運用音樂美學的思想和方法,對歌唱藝術的審美特征進行了探索性的研究。筆者認為:歌唱藝術審美就是歌唱者對聲樂藝術美的一種心理感受。在歌唱審美中,歌唱者扮演著一個審美主體的特殊角色,他既是審美者,又是美的形象的表演者和美的音響的創造者。歌唱藝術是人類心靈對世界感應的產物,是以歌唱聲音為物質材料的人類精神喚醒及生命升騰的展開形式,它以獨特的藝術表現形式展示其審美功能與價值,充分體現了人類情感表現的自我創造與追求。歌唱者只有從歌唱聲音、音樂感覺、情感表現、藝術形象等方面去領悟和體會歌唱藝術的獨特魅力,把所有美的審美感受和情感體驗傾注在歌唱之中,把美的聲音與情感融為一體去揭示作品的思想內涵和情緒,才能使歌唱藝術富有生命力,并產生震撼人心的藝術效果。

關鍵詞:歌唱藝術審美特征

探尋歌唱藝術的審美特征,展示歌唱藝術的獨特魅力和美好感受,體現歌唱情感表現的自我創造與需求,塑造感人的歌唱藝術形象,構筑理想的藝術境界,追求震撼人心的藝術效果,對于歌唱藝術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對歌唱藝術審美的認識。

在音樂藝術中,歌唱的審美是歌唱者對歌唱藝術美的一種感受和體驗。任何人對現實生活中美的生活、美的事物以及對美的藝術的欣賞都是一種審美活動。相比較之下,歌唱藝術在展示其審美功能的方法和形式上是極其獨特而富有魅力的。因為歌唱藝術美的構成法則,不僅在于歌唱審美的功能與價值上,而且還在于它充分體現了人類情感表現的自我創造與追求。從美學角度來看,無論西方美學強調音樂形式屬性的“聽覺藝術”、“情感藝術”,還是中國古典美學的“心聲結合”與“心物結合”、“聽覺——心覺”藝術,作為藝術審美對象,歌唱藝術其審美價值都存在于整個審美活動過程——審美感受和審美體驗中。也就是說,聲樂藝術作品不是離開主體獨立存在的,它的價值“正在于它以其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呼喚并在某種程度上引導了主體審美的自由創造”。“它在本質上是一個問題,一句向起反應的心弦所說的話,一種向情感所發出的呼吁”。歌唱藝術正是這樣一種人類心靈對世界感應的產物,是以歌唱聲音為物質材料的人類精神喚醒、生命升騰的展開形式,是一種“有生命力的形式”。歌唱藝術以它獨有的魅力,從審美創造到精神愉悅,在廣闊無垠的音響空間里,回蕩著激情昂揚、細膩深情、如泣如訴、扣人心弦等美妙動聽的聲音。沒有哪一種藝術能像歌唱藝術一樣,擁有如此眾多的熱愛者、參與者和審美從眾者。這就要求在聲樂作品的演唱中,必須滲透著歌唱者的審美感受和情感體驗,歌唱者只有在歌唱時把自己所有的情感都傾注在作品之中,把自己對作品的理解、審美感受和愛憎情感,通過歌唱形式全部呈現給聽眾,才能使聽眾從中得到美感和享受。

歌唱藝術作為人聲音響的美,它是以文學作品的語言美、音樂作品的旋律美、歌唱的聲腔美、表演動作的形態美和樂器的伴奏美為基本構成要素。在一般的音樂審美活動中,欣賞者是審美的主體,音樂是審美的客體,而在歌唱審美中,歌唱者扮演著審美主體的特殊角色,他既是一個優秀的審美者,同時又是美的聲音的創造者,歌唱者只有具備高超的審美能力和歌唱水平,才能創造出美的歌唱聲音,為聽眾提供美的審美音響材料,使聽眾獲得美的享受。可見,歌唱藝術的審美感受和體驗是具有一定審美態度和超越意識的主體,在以某種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客體)的呼喚下,經過生理愉悅到精神愉悅乃至精神升華的心理感應過程。它包括了生理和心理兩個方面的因素,是美感經驗的基礎和出發點。在生活中,我們都有這樣的感受,比如當你聽到某一位歌唱家的歌聲以后,在未聽清楚歌詞與旋律時,就已經被他那明亮清脆、悅耳動聽的聲音深深地感動了,當你聽到某種不同的聲音時,就會產生不同的感覺,有些聲音會使人產生興奮或輕松的感覺,有些聲音會使人產生憂傷的感覺,有些聲音仿佛使人感到微風拂面,十分美妙,并在很短時間內就可以激發我們對歌聲美的感受。因此,研究和確立正確的歌唱審美觀,形成正確的歌唱審美感受,對于一個歌唱者來說是十分重要的,應當引起廣大聲樂教師和歌唱學習者的高度重視。

二、歌唱聲音的審美特征。

根據多年的教學實踐,筆者認為,學習歌唱的人,首先要充分認識歌唱聲音審美的重要性,應當從一開始就要注意形成正確的聲音審美感受。歌唱者對聲音的審美感受,實際上是根據自己以往形成的聽覺經驗,依靠長期積累的聲音形象,在內心構想出實際的藝術形象,并產生一種愉快的心理體驗。實踐證明,“如果單純追求生理方面的感覺,歌唱的聲音就會缺乏美感,似乎只是一些純技巧性的肌肉聲,是一種沒有任何表現力的聲音”。這樣的聲音是毫無價值的,是不會打動人的心靈的,更不會使聽眾得到美的感受和享受。因此,歌唱者必須建立良好的聲音美感。歌唱者只有把聲樂作品深刻的思想內涵和美好情感融入到自己的歌聲之中,他的歌唱才能具有美感,才能產生更強的藝術感染力,才能引起聽眾的共鳴,打動聽眾的心弦。

筆者認為,對歌唱聲音的審美,不能僅僅局限于聽覺與情感方面,還要進一步從歌唱者的視覺、味覺、觸覺等方面的美的感受上去把握。因為歌唱審美心理要通過想象和聯想,它不僅要讓耳朵聽到美的聲音,似乎還要讓眼睛也能看到美的聲音的色彩,讓味覺感受到美的聲音的味道,讓觸覺感受到美的聲音的力度和分量。如通過視覺看到美麗的景色,感覺很好看,進而引發賞心悅目的美感感受和體驗,然后再通過歌聲把這種情感表現出來。又如當你聽了某一位歌唱家的演唱后評價說:“他的歌唱聲音很甜美”等等。這說明人的感知系統的味覺器官對聲音產生了美的感受,如同你通過味覺嘗到了蜜糖一樣,感覺很甜蜜,進而引發了愉悅的情感體驗。再如當你聽到“她的聲音很柔和、細膩、富有彈性”等等。這種評價是來自人的觸覺器官對歌聲的一種審美感受。無論那一種感官的審美感受,就其實質來說,都是對聲音的審美評價。聲音美感的構建和培養除了聲樂教師的悉心指導之外,主要應通過歌唱者自己的心理感覺去細心體會和領悟,應充分發揮和調動人體各種感覺器官的作用,感受和體驗聲音的美感。雖然說人體各種感知覺器官是來自大腦的不同反應,但在歌唱藝術審美中,各種感官卻可以打通,交互作用,即產生文學上所說的“通感”現象。所以說,歌唱者的聲音審美應該是“通感”現象的產物。如當你看到白色和聽到明朗的聲音時,會感到一種淡雅、純潔的情緒和情感;看到黃色和聽到明亮的聲音時,使人產生活躍、歡快的情緒和情感;撫摸柔軟的物品和聽到輕柔的聲音時,使人產生柔和、細膩的感覺等等。

在歌唱聲音的審美中,對歌唱聲音的波音技巧的運用也是一個極其重要的因素。歌唱聲音的波音技巧是歌唱的生命線,缺乏波音的歌唱聲音是沒有生命力的聲音。大家都有過這樣的感受,當你聆聽了一個沒有歌唱方法者的演唱以后,總會認為他的聲音生硬、僵直、淺白,喊叫的成分較多,顯得很刺耳、很難聽,其原因是他的歌聲里嚴重缺乏波音。“從歌唱聲音的藝術角度來講,沒有波音的歌唱聲音就不是樂音,其歌聲也就不具有美感”。自然、良好的波音技巧是在正確的發聲基礎上形成的,掌握了科學的發聲方法,就能獲得美好奇妙的波音,使歌唱的聲音增添異彩,魅力無窮。曾經有人認為“歌唱的波音是天生的,不可訓練”,實踐證明這種觀點是不科學的,波音完全可以經過科學的發聲訓練來獲得。歌唱的波音是通過母音振動表現出來的,波音的產生離不開母音頻率的快速振動,這種振動能夠超出歌唱者本身有意識控制的范圍。歌唱聲音的波音振動頻率與歌唱聲音的高低有著直接的關系,音高頻率則高,(振動次數越高);否則相反。歌唱聲音的波音振動頻率不能過快,也不能過慢,振動次數過快就會產生尖細、刺耳的聲音,振動次數過慢就會產生一種慢速的、大波浪曲線感的聲音,猶如電壓不穩,忽高忽低,也很難聽。歌唱的波音振動頻率只有適度,才能使歌唱出來的聲音具有美感。

此外,對歌唱聲音音色的審美也是歌唱聲音審美中不可忽視的又一重要因素,應值得每一個歌唱者積極探索和潛心研究。因為,歌唱的音色是歌唱者心理上的思維反映,漂亮的音色能為歌唱的聲音帶來金子般的光輝,沒有漂亮的歌唱音色,就不可能生動地表現聲樂作品的情感內涵,那種失去光澤的歌唱聲音是毫無價值的,絕對不會產生任何美感。

三、歌唱音樂感覺的審美特征。

在歌唱藝術的表演中,音樂感覺的美感是歌唱審美的重要方面。歌唱藝術的審美愉悅和審美情感是靠歌唱者的心理感覺而感受的。一個成功的歌唱家和演奏家在演唱、演奏時,都會有一種獨特而奇妙的感覺,這種感覺就是對音樂的審美感覺。它不僅能使歌唱者充分地表達聲樂作品,而且更能打動聽眾的心靈,并同時喚起聽眾與歌唱者同樣的審美感受。歌唱者的音樂美感除了良好的天資以外,主要應在長期的音樂學習和實踐中逐步養成,不斷提高。對于歌唱者而言,不但要注重音樂審美感覺的培養,而且要重視音樂的音準、節拍、節奏、速度、力度等基礎訓練,還要注意體驗生活,觀察日常生活中人們說話時的情緒、語調和心理狀態,觀察動人的景色和美麗的風光,體驗大自然的美感,觀看著名歌唱家、演奏家的藝術表演,傾聽美的音樂,從中領略聲音與語言的美感、韻味與風格的美感、情感與形象的美感等等。還可以通過閱讀小說、朗誦詩歌、觀看電影、電視等途徑,加強自身的藝術修養,體驗不同人物的性格和內在的情感活動,豐富音樂感覺的美感性。

四、歌唱情感的審美特征。

歌唱是最富有情感的藝術,而情感審美又是歌唱藝術的重要因素之一。歌唱情感的審美是一種心理反映,包括了聲音技巧和情感表現兩個方面。在歌唱中,聲音的美感是重要的,但歌唱情感審美也不能輕視,二者聯系緊密,相輔相成,互相補充,互相促進。歌唱時不但要追求聲音的美感,而且要注意聲音的情感表現,只有做到聲情并茂,才能達到歌唱藝術的最高境界。情感是歌唱藝術的核心,歌唱又是情感的藝術表現形式,而藝術的魅力就在于表現情感。歌唱是情感的美化和升華,要想把審美情感正切地表達出來,就必須“進入角色”,全身心地投入到聲樂作品所表現的情境之中,才能賦予歌唱以感人的魅力。聲樂作品能否產生震撼人心的藝術效果,讓聽眾得到美的情感的感受,關鍵就在于歌唱者需要準確表達作品的內涵,從心靈深處爆發出一種把自己美的情感表達出來的強烈愿望。

筆者認為,歌唱的情感審美具有三個方面的表現特征。

一是情感審美表現與情感審美價值標準的制約。人不但有情感,而且是豐富多彩的,只是對情感的表現方式及程度不同,但不論是哪一種情感都要受到社會環境與歷史條件的規范和制約,都要受到理智的支配。情感審美標準實際上就是對是非、利害的評價,如大家都喜歡美的情感,討厭丑惡的情感。這說明歌唱藝術美作為生活美的反映,作為一種觀念和形態的美,本身就存在著采取哪種審美態度,反映怎樣的客觀內容,表達什么思想感情的問題。成功的歌唱在體現社會意義、時代精神、聽眾的愿望和理想時,都表達著歌唱者美的心靈感受,傾注著歌唱者的愛憎情感,這是感染聽眾,引起共鳴的原因所在。例如抒情優美的《牧歌》,它是一首蒙族民歌,歌詞兩句一番,共四句,藝術形象純樸、富有詩意,作品處處都流露出對草原和生活的熱愛。音樂旋律悠揚、飄逸、婉轉,充滿著濃郁的情感,十分動人,充分展現出草原牧區美麗、壯闊的自然景象。詞曲結合恰當、巧妙,互為一體,準確反映了詞曲作家的藝術情思和情感審美態度。歌唱者在演唱此歌時,也同樣要蘊涵著詞曲作家的情感審美感受。聽眾在欣賞這首佳作的演唱時,也同樣要契合心境,感發情思。

二是情感審美表現要力求真實性。也就是說歌唱要有真情實感,所謂真情實感就是要極力拋棄虛情假意和矯揉造作的東西,使歌唱所表現出來的喜怒哀樂等情感的輕重、強弱、深淺及準確程度,都要與音樂作品中產生的各種情感刺激物相互對應。例如愛的感情,戀人之間的愛與夫妻的愛不同,朋友之間的愛與情愛不同,父子之間的愛與師生的愛不同等等。因此,歌唱者一定要注意挖掘作品的思想內涵,把握好歌唱的表現分寸,使歌唱充滿真實的情感,保持很強的藝術感染力,喚起廣大聽眾的情感共鳴。歌唱中所強調的真情實感的表現,生活不是簡單的真實再現,而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以現實生活為情感基礎,進行藝術創造,刻畫和塑造出感人的藝術形象。

三是情感審美是心靈的直接語言。歌唱藝術表演之所以能廣為流傳,并深受大家的喜愛,其關鍵就在于它富有感人的情感力量。每當人們聽到優美的歌聲和動人的旋律時,在心理上就會產生一種精神愉悅的感覺,得到歌唱的審美愉快。例如人們聽到活潑、歡樂的歌聲,就會情不自禁地快樂起來,聽到悲哀、痛苦的歌聲,就會產生悲傷的情緒等等。只有聽眾的精神活動擁有了審美愉快,才是他們所獲得的真正意義上的審美感受,只有當歌唱者對于聽眾的審美感受是有知的,他的歌唱才可能有效地作用于聽眾的思想。從藝術影響的有效性來講,一個出色的歌唱者,不但有著極好的歌唱能力和審美感受能力,而且具有極高的歌唱審美與欣賞水平,他既是一個歌唱家,又是一個審美家。

五、歌唱藝術形象的審美特征。

歌唱者在塑造感人的藝術形象時,主要應以人為表現主體來塑造歌唱藝術形象。因此,必須對聲樂作品的藝術形象充滿強烈的審美感受。人既有理智,又富有感情,在塑造藝術形象的過程中,應以表現人的思想感情為核心,要注意把人的情感與理智緊密結合起來。因為,歌唱在表現以人為主體的藝術形象時,無論是反映什么主題和什么內容的聲樂作品,實際上都是在表現人和人的思想感情。

筆者認為,在歌唱藝術形象審美方面應注意這樣幾個問題:一是要突出歌唱藝術形象的個性特征。這是因為,歌唱者所表現的藝術形象個性特征越突出,其藝術魅力和藝術風格就越具有獨特性,它所產生的藝術感染力就更加強烈,展現給聽眾的藝術形象就越動人。人都有喜怒哀樂之感情,但在對待生活中的任何事物中,其內心活動和感情的表現方式大不相同,而歌唱者的情感表現則更為深刻、更為豐富、更為生動,對待生活的愛憎情感更加分明、強烈。他們能在歌唱時把自己的感情融入到藝術形象中去,使表現的藝術形象有血有肉,鮮活逼真,生動感人,更具美感。可以說,在歌唱家的心中始終都燃燒著熾烈的感情火焰,一直都在注意著藝術形象的內心活動和內在性格,并運用一切技術手段刻畫具有獨特個性的藝術形象。因此,聲樂作品的表現,一定要注意表現人物形象的鮮明個性,要特別注意在對比中突出地刻畫不同形象和不同個性。

二是要突出歌唱藝術形象的典型性。因為,具有獨特、鮮明的個性形象并不等于是典型的歌唱藝術形象。只有當獨特鮮明的個性充分地體現了社會生活的本質和規律時,它才具有典型性,才能成為典型的藝術形象。相比而言,典型的藝術形象比一般的藝術形象有著更高的概括性,因而,它反映社會生活會更集中、更全面、更深刻、更具有普遍性。

三是要突出歌唱藝術形象的獨創性。別林斯基認為:“在真正的藝術作品里,所有的形象都是新鮮的、獨創的,每一個形象都憑自己的獨有的生命活著。”歌唱藝術形象也如此。這就要求歌唱者不僅要深入生活、體驗生活,而且要有內心的獨特感受,感受越獨特,情感的個性就越鮮明、生動。歌唱者對歌唱藝術形象的獨創性和獨特感受,與本人的音樂、文化素養及心理素質有著密切的聯系。歌唱者必須借助對人和事物的感覺和知覺,去突破一般人的心理定勢,在聲樂作品情感的激發下,產生豐富的想象和聯想,從而使自己的歌唱獨放異彩。歌唱者在塑造美的歌唱藝術形象時,要具有創造性的思維方式和表演意識,善于表現歌唱藝術形象的獨特個性,揭示歌唱藝術形象的內在活動特點,克服歌唱藝術形象表現的雷同化現象。

四是要突出藝術形象的美感性。歌唱者要用美的觀念去塑造聲樂作品的藝術形象,按照歌唱藝術美的要求進行性格變化和情緒發展,依照美的法則進行歌唱表演,運用外形美的藝術表現,揭示形象的內在美,使塑造出來的聲樂作品藝術形象符合美感的要求,讓聽眾最終得到美的享受。

總之,歌唱藝術的審美特征是多方面的,它包括歌唱的審美認識,審美觀念,審美感受,以及對歌唱音樂感覺的審美、聲音的審美、情感的審美、藝術形象的審美。這些都是歌唱藝術審美的重要因素,都有其獨特的審美特征和奇妙的審美感受,只要我們每一個歌唱者積極探尋,潛心研究,才能使我們的歌唱感覺更好,聲音更漂亮,表現的情感更豐富,塑造的形象更典型、更完美、更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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