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音樂學研究專家論壇”綜述

時間:2022-04-05 02: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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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音樂學研究專家論壇”綜述

會議由南京藝術學院副院長鄒建平教授主持;江蘇省政協副主席、南京藝術學院院長馮健親教授、黨委書記文曉明教授先后在開幕式、閉幕式致詞。隨著我國音樂學學科研究的不斷拓展與深化,各門學科之間的相互滲透、吸收和借鑒,在當代音樂學研究中,顯得尤其重要。也正是在這種共識的學術氛圍下,與會的代表就音樂學的整體構架及未來發展、音樂學的學科建設、音樂學研究可持續發展、學術創新、學術規范等方面展開了討論。

一、從音樂學研究的宏觀總體視角出發,于潤洋說:“一個國家和民族的發展,如果只重視自然科學的研究,從長遠來看,是要付出代價的。研究音樂的理論,中國有幾千年的歷史傳統,但作為近代意義上的學科發展,其時間并不長。嚴格地按照近代音樂學學科體系的發展來算,應該是從建國以后音樂學系的建立,突出的發展是改革開放的20多年,我們已經初步建立起音樂學的學科體系,中國音樂學的總體學科框架已經形成。音樂學學科是屬于理論思維的范疇,如果一個民族的音樂文化要發展,缺少了音樂學的理論也是很難達到高峰的。”趙宋光認為:“任何學術科目的建設,都需要有社會分工,由群體協作。像音樂學這樣一個相關領域異常多樣的藝術學學科,更是如此。經過漫長的歷史發展,無論在東方還是西方,音樂學研究事實上已經形成細密的分工。但是,分工的細密卻又往往使研究者視野狹窄,漸漸遠離了對于研究對象的完整理解,各種見解彼此隔閡,乃至互相貶低,無謂爭吵。這就迫切需要在被分工劃開的群體之間加強溝通,尋找共同話語,開展群體協作。”張前認為:“我們需要誠實的態度,老老實實,一步一個腳印,認真翻譯、介紹和研究人家的第一手資料,把西方一百五十多年來最具代表性、影響最大的學術著作翻譯過來,認真地加以研究,這樣才會學到人家的真東西,也才會發現他們的問題在哪里。”并提出:“擴展音樂學研究的范圍,開拓新的研究方法,把單科的研究,與多學科交叉的綜合研究結合起來,把靜態的封閉的局部研究,拓展為動態的開放的跨文化研究。”“我們對世界音樂學的最大貢獻應在于,我們如何研究好自己的東西,從各個角度把中國音樂(其中也包括極其豐富的各少數民族音樂)的特點和規律研究深,研究透,把它寫成有分量的論文和專著,介紹到國外去。”周海宏說:“音樂學的研究要落實到切實需要落實的問題上去。要注意1.發現問題;2.問題明確化;3.分析問題;4.構成問題的實質是什么?學術研究,不應該把簡單的問題復雜化。綜合思維,應該是把每一個要素搞清楚,要素關系才需要綜合。天人合一,為什么?是生活態度,還是科學方法。方法是工具,仍然是問題和目的。問題意識應該得到加強,而不應該將方法論抬到無限高的地步。現象,要用實證的方式;概念的關系就應該用思辨的方法。其次,為人類知識的大廈提供一種切實的建設,而不是似是而非的個人看法。”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二、從當代音樂學學科建設和各分支學科的研究與發展的層面,許多專家發表了自己的觀點。于潤洋就音樂學的學科建設問題發表了三點意見:“1.擴大學科的學術研究視野:這是一個世界性的問題,西方也存在此問題。我們的狀況不令人滿意的是,學科之間相互溝通與交融不夠。我們的學科是從西方來的,西方的思維是一個分析的思維,它自然地形成各個分支;中國的思維是普遍聯系的、綜合的思維,這一點我們特別要加深認識。我理解音樂學的學科本身具有很強的邊緣性,它的子學科本身也具有邊緣性。我們要吸取其它各學科的東西,一個學科的發展,常常是出現在交叉點上。我主張要關注人文學科的發展,包括自然科學的發展。2.方法論上,要加強理論與歷史的融合;應該有一個基本的立足點,我的經驗及通過我接觸過的理論,我覺得是歷史唯物論與歷史辯證法。當然還要關注當代哲學的發展,重要的是吸收,吸收非馬克思主義的東西,這也是推動和發展馬克思主義的基礎。3.加強對音樂本體的認識和闡釋的能力:我們的音樂學有時比較忽視音樂本體的研究。搞作曲的覺得你們脫離實際。目前中央音樂學院音樂學系的課程在加強作曲技術理論,加強他們感受音樂、理解音樂和分析音樂的能力。另外,音樂本體的研究也有問題。本體研究缺少理論與歷史的參照。音樂文章常常是枯燥乏味,不知道其研究的目的是什么。”王次zhào@①認為:“建設一流大學的標志是:一流的學術成果、一流的人才、大師級的學術帶頭人。”所謂大師級的學術帶頭人應具備的條件是:“1.對自己學科的歷史與現狀很精通——有廣博的知識和寬廣的知識結構;2.對學科前沿的把握;對學科前瞻性的思考——要有開闊的視野,對學術研究的最一般的原則要把握。”趙宋光在談到音樂學的學科建設問題時,提出了音樂學的“七大分支”的規劃構想“歷史的音樂學這一大塊,仍保持為一大分支;體系的音樂學這一大塊,劃分成三大分支:音樂學元理論、音樂文化人類學、中國傳統音樂理論;應用的音樂學這一大塊,劃分成三個分支:音樂教育學、音樂學技法理論、為音樂實踐服務的科學技術理論。每一個大分支內,可有若干小分支歸屬其下。”茅原將音樂學學科劃分為十二個小的分支:1.聲學;2.音樂美學;3.音樂史學;4.作曲技術理論;5.民族音樂學;6.文本評論;7.樂器學;8.詞典學與術語學;9.圖書檔案研究;10.音樂圖解學;11.大眾媒介;12.邊緣學科。而每一個分支又可劃分出若干子分支。謝嘉幸認為:“從音樂學院的學科分類,我分成兩個層面,九個獨立的研究領域。兩個層面:1.理論層面(音樂美學、音樂史學、民族音樂學、音樂心理學)。2.實踐層面(音樂教育學、音樂表演理論、作曲技術理論、音樂科技)。”莊元認為音樂學學科的構架應是:“1.音樂學的基礎理論研究。2.音樂的應用理論研究。3.音樂的開發性研究。”俞人豪說:“從音樂學的歷史發展和學科分類來看,它有歷史音樂學、體系音樂學和音樂民族學組成,雖然每一部分的下屬分支學科越來越多,研究的范圍越來越廣,但它的基礎性學科依然是音樂史學、音樂音響學、音樂美學和音樂民族學。我認為現在對此特別需要肯定和強調。因為近年來音樂學外延的無限擴張和各種冠以音樂什么什么學的學科已經幾乎淹沒了它的基礎和主體,使音樂學變成了一個似乎無所不包的大框,什么內容都可以往里裝。”伍國棟認為:“民族音樂學之所以能夠成為一個學科,其條件是什么。我覺得其它音樂學的學科成立有四個條件:1.本學科有相對獨立的,與它學科有區別的學術視野及研究對象、研究方法和研究目的,但要與其它學科有聯系;2.有一定的發展歷史;3.此學科應有一批突出的學者;4.此學科應有一批比較有影響的代表著作、經典性的著作。”劉承華認為:“音樂文化學學科建設的著力點是:1.開展音樂文化學的學科建設。2.加強音樂文化學在民族音樂學研究中的比重。3.加強音樂文化學對相關音樂學科的滲透。”

三、取當代音樂學的分支學科的視角,許多代表發表了自己的意見。戴嘉仿從中國近現代音樂史的研究與教學角度,認為:“1.如何看待我們的歷史?這個問題好像很簡單。但是,由于每個人看問題的角度不一樣,其最后的結果就不能不帶有主觀性。如何更寬宏地看待中國近現代音樂的歷史。香港音樂家劉靖之對上世紀西方音樂傳入后中國音樂的發展基本是全面否定。有人認為:中國近現代音樂史的發生是新音樂史,是有些片面。我認為,對待中國近現代音樂史的研究,應該用寬容的態度。2.對中國近現代音樂史的研究,要加強專題史與斷代史的研究。對音樂學系的學生,以后不要開通史,要從專題史與斷代史入手,使學生多接觸一些研究方法。不同的系要求不一樣。對表演專業等等,音樂史的教學主要是知識性的;對音樂學系的學生可以看書掌握知識。在專題史與斷代史的研究中,則對研究方法有比較深入的研究。”伍國棟針對“民族音樂學的實踐層面”從“1.音樂行為直接觀察和介入的田野作業實踐層面。2.音樂對象特定技能操作的工藝掌握實踐層面。3.音樂綜合考察材料的描述解釋實踐層面。”三方面進行了探討。王安國在《我國基礎音樂教育實踐中的若干問題》發表了為國家制定中小學音樂教育課程標準意見。著重談了以下六個問題“1.關于音樂審美的價值。2.音樂審美對人的創造力的發展。3.音樂審美能力與音樂知識、技能的關系。4.母語文化與世界文化。5.綜合理念與綜合學科。6.樂譜價值與譜式的選擇”。謝嘉幸在《建設兼有音樂學與教育學雙重品格的音樂教育學》中指出:音樂教育學的學科發展還存在著許多問題:1.首先是學科的性質與定位問題。2.其次是音樂教育學的學科建設問題。3.音樂教育學在專業音樂院校中的功能和價值是什么。等等。楊和平在《當代音樂學中音樂文獻史料的整理與研究》——對建立中國音樂文獻學的初步構想中認為:“當代音樂學中的音樂文獻學就是將歷史上流傳下來的、優秀的音樂作品搜集、整理起來,提供給當代音樂學研究者和后來的音樂學研究者所用,并通過對這些音樂作品的分析研究,總結出音樂藝術的發展規律,提供給今天或明天的作曲家進行創作時的借鑒、參考之用,還要將歷史上傳承下來的優秀的音樂文化的方方面面,發揚光大、不斷豐富發展。加快中國音樂文獻學學科建設,是我國音樂學研究保持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所在,是我國音樂學研究保持音樂生態平衡的基礎。……音樂文獻學還要重視對當下健在的音樂家的研究。”莊曜在《信息時代的數字化音樂教育》中說:信息時代的數字化教育,對“1.學習資源的開發;2.學習的評價方式;3.音樂的觀念變化等方面有很大的幫助。但問題是,它不能取代現實,不能只成為音樂教學模式的簡單的轉化。”莊元在《音樂傳媒與傳播》就“音樂傳播與大眾傳媒研究的必要性和音樂傳播研究的領域”談了自己的觀點。此外,馮效剛發表了《關于音樂表演藝術研究科學性問題研究》;馮文慈提交了《從事中國音樂史學的心態自述》;楊易禾提交了《音樂表演美學學科建設管見》;田耀農提交了《民族音樂學的緣起、建構、解構與重構》等論文。

四、從當代音樂學研究中的學術規范和學術創新的問題入手,居其宏在《學術規范與學術創新》中給學術創新定義為:“人的創造性思維和獨創性實踐在學術研究領域的具體體現。其過程和表現大概是這樣的:在理解、消化既有知識體系和學術成果的基礎上,在某一領域內有所開拓、有所發現、有所創造;或對前人成果有所補正、有所概括,有所提升,而提出的新論點、新見解、新材料又確實豐富或深化了學界對研究客體的認識,推進了學科的發展,如此便具有了某種創新的意義。”并將學術創新的類別分為:“1.創體系、立學派研究;2.整體系統化研究;3.開拓性研究;4.局部修正和突破性研究;5.新方法、新材料的運用及研究。”關于學術規范問題,居其宏認為:學術規范應包含三個“必須”:“其一,必須嚴格遵從人類理性思維活動的基本規律……思維規范有兩層意思:一是概念規范,二是表述規范;其二,必須公開承認學術研究的歷史積累及其傳承關系……這就牽涉到治學態度和學術風氣的規范問題了;其三,必須實行規范化的程序與形式……如:引文必注”等等。在對待學術規范與學術創新的關系方面,居其宏認為:“1.學術創新是目的,學術規范是方法;2.學術規范是基地,學術創新是大廈;3.學術規范是母親,學術創新是兒女;4.學術規范是嚴師,學術創新是高徒……我深信,只要我們認真遵循學術規范,就能確保當代音樂學研究在學術創新的道路上不跌跟斗,少走彎路,大步邁向輝煌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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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原字左火右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