詮釋孝與墨家思想

時間:2022-04-28 0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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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孝與墨家思想

論文關鍵詞:孝道儒家墨家《孝經》

論文摘要:以儒家為代表的傳統孝觀念與墨家思想有較大區別,但二者不是沒有聯系的,儒墨均倡孝道,墨家更重“孝”的民主性,另外,《孝經》中的一些思想與墨家思想也多有相似之處。

傳統孝道代表了以儒家學派為主的關于“孝親”的一系列思想、主張以及道德倫理規范,是中國傳統思想文化的最重要內容之一。在先秦諸子中,除儒家之外,墨家思想中亦“以孝視天下”①,探討墨家思想與傳統孝道的聯系有助于全面完整地認識傳統孝道。筆者擬以墨家思想與傳統孝觀念及與《孝經》的關系兩方面加以探討。

一、傳統孝道與墨家思想的關系

墨家在先秦諸子中占有重要地位,《韓非子·顯學》說:“世之顯學,儒墨也”,《孟子·滕文公下》說:“楊朱、墨翟之言盈天下”,此足證墨家學派影響之大。

墨家學派的創始人是墨子。從墨子的思想體系來看,其最主要的組成部分是以“兼相愛,交相利”為綱的政治思想和倫理學說,“兼愛”既是墨子的政治理想,又是他所追求的最高道德境界。所謂“兼愛”,既不分人我、不別親疏、無論貴賤、無所差別地愛一切人。由“兼愛”的原則出發,墨子并不反對孝道,在《墨子》一書中,表現出了對于君惠、臣忠、父慈子孝兄友弟悌的理想社會的向往,如:“君臣不惠忠,父子不慈孝,兄弟不和調,此則天下之害也”;(《墨子·兼愛中》,下引只注篇名)“人君之不惠也,臣者之不忠也,父者之不慈也,子者之不孝也。此又天下之害也”;(《兼愛下》)“為人君必惠,為人臣必忠,為人子必孝,為人兄必友,為人弟必悌。”(同上)看來,墨子確實也認為孝是要講的。

不過,墨家雖然也講孝,卻又與儒家所講的傳統孝道大不為同。

儒家提倡“愛人”,但這個愛不是泛愛,而是“以己推人”,“愛己及人”,是等差之愛,所以肯定“親親之殺,尊賢之等”。孔子講“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孟子講“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都是以己推人,由近及遠,要點全在一個“推”字。因之,孝在儒家學說中至關重要,它是“仁”的根本,愛心的本源,具有哲學上的地位。儒家所推崇的孝道,其本身即極講差等,按血緣關系之遠近表現出種種差別,如喪服制度就最為明顯。而墨家提倡“兼愛”,主張“愛無差等”和“不辟親疏”。所謂“愛無差等”,即君臣、父子、諸侯家臣之間,乃至全體人與人之間,不分上下貴賤,都要相親相愛。《墨子·兼愛中》說:“諸侯相愛,則不野戰;家主相愛,則不相纂;人與人相愛,則不相賊。”“君臣相愛則惠忠,父子相愛則孝慈,兄弟相愛則和調,天下人皆相愛,強不執弱,眾不劫寡,富不侮貧”,誠如是,則“凡天下禍纂怨恨,可使毋起者”。所謂“不辟親疏”,即愛人與用人不能以“親親”為標準,而應完全消除親與疏的差別,真正做到一視同仁。由“兼愛”的原則出發,墨子認為,“孝”不僅僅限于愛自己的雙親和長上,還應包括愛民利眾之意,“親貧,則從事乎富之;人民寡,則從事乎眾之;眾亂,則從事乎治之”。不僅如此,墨子還進一步認為,利親應先從他人之親考慮,只有“先從事乎愛利人之親”,人才能“報我以愛利吾親也”。(《兼愛中》)看來,墨子的觀點剛好與儒家相反,變等差之愛為愛無差等,變由近及遠為由遠及近,先施而后求報。所以他又說,“夫愛人者,人亦從而愛之”,“惡人者,人亦從而惡之”(《兼愛下》),希望人們愛人之父若其父,愛人之身若自身,愛人之家若自家,處處先為他國、他家、他人著想。由上述基本思想所決定,孝道在墨家思想體系中并不占有怎么重要的地位,它作為社會的普通倫理之一,只不過是在“兼愛”之下的一個小的德目,是“兼愛”表現于親子之間的一個名詞而已。墨子說:“愛人若愛其身,猶有不孝者乎?”(《節葬下》)試想,如果人人都能做到兼愛,愛他人如愛自己,那還哪有什么孝與不孝的區別了?按照墨子的兼愛之說,具有血緣關系的親子之間,也并不比其他的人際關系近,所以孟子才據以攻擊說:“楊朱為我,是無君也;墨子兼愛,是無父也。無君無父,是禽獸也。”②

與上述對孝道的總體認識相聯系,墨子強烈反對厚葬久喪。儒家是主張重于喪祭之禮的,孔子認為“三年之喪”不可更改,孟子也曾力勸滕文公恢復三年喪制,認為這是符合仁義和孝道的。墨子則主張薄葬短喪,因為在“兼愛的原則之下已經不復存在親疏之別,厚葬久喪等關于孝道的措施自然是多余的了。況且,厚葬久喪需大量浪費社會財富,損害人民健康,破壞正常生產,又影響人口的增殖,實不利于“富貧眾寡,定危治亂”,“以厚葬久喪為政,國家必貧,人民必寡,刑政必亂。”另一方面,厚葬久喪會使當事人“出則無衣也,入則無食也”,其結果必然造成“為人弟者,求其兄而不得不弟弟,必將怨其兄矣;為人子者,求其親而不得不孝子,必是怨其親矣;為人臣者,求其君而不得不忠臣,必且亂其上矣”(《節葬下》)的局面,那還有什么孝道可言呢?所以,厚葬久喪的確“非仁非義,非孝子之事也。”

墨子說古代圣王“制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體,衣衾三領足以覆惡。以及其葬也,下毋及泉,上毋通臭”(《節葬下》),這也就是墨子本人對待喪葬的態度。墨子死后,其后學分為所謂“相里氏之墨”“相夫氏之墨”和“鄧陵氏之墨”三派③,稱為后期墨家。現存《墨子》一書中有六篇——《經上》、《經下》、《經說上》、《經說下》、《大取》、《小取》——和其他諸篇不同,一般認為,這六篇乃是上述墨家諸后學的著作。由此六篇之內容來看,墨子后學對于墨子“兼相愛,交相利”的政治和倫理思想有所繼承與發展,這里不擬予以全面分析,只講與孝道有關的一個問題。墨子學說“貴義”、“重利”,愛與利并舉而又以愛作為利的基礎。后墨則在義與利、愛與利的關系中更強調利的重要性,認為義和愛的內容就是利。《經上》說:“義,利也。”《經說上》說:“義,志以天下為芬(愛),而能能(善)利之,不必用。”此言能以天下人為愛而又能善利天下人,善利天下人而又不必為己用,這才是利人,才是義。如此說來,所謂愛和義,其本身不過是利而已。既然有利就是愛,后墨便把這個“利”字貫徹到各個方面,他們所謂的“孝”,也便以父母的獲得實利為要素,完全成為功利主義的了。《經上》說:“孝,利親也。”《經說上》說:“孝,以親為愛,而能能(善)利親,不必得。”《大取》也說:“智(知)親之一利,未為孝也。亦不至于智(知)不為己之利于親也。”看來,所謂孝,就是要“利親”,“愛親”就在于能夠善利親。對孝的這種解釋確是新鮮的,它和儒家的“養志”,以敬為孝等觀念完全異質,從中可看出儒墨兩家對于孝之根本含義的理解的差異。

總之,從傳統孝道向封建倫理轉化的歷程來看,墨家的貢獻并不大。但是,由于墨家講究“兼愛”,所以總是將孝與慈并提,從不把“孝”抬到重于“慈”的地位,在墨者看來,無論父慈或子孝,都不過是兼愛的表現而已。這種孝慈并重而不片面強調孝的特點,實反映了墨家對等級差別的否定,它對于孝道中民主性內容的增長是具有一定意義的。此外,墨家反對厚葬久喪,也是有著進步的歷史意義的,對后世較有影響。

二、《孝經》與墨家思想的關系

從內容上看,《孝經》系廣泛采摘儒家學派自孔子、曾子至孟子、荀子等大師論孝道的言論,以孔子與曾子問答的形式加以穿連,綴輯在一起而成篇的。由此看來,該書實為先秦儒家論孝道的總匯,是對先秦儒家孝道思想的集成和總結。但是,《孝經》的作者,卻是聚訟紛紜,迄無定論,有孔子說、孟子說、七十子后學說、孟子弟子說、漢儒說等。

近年來河北定縣八角廊四十號漢墓出土的竹簡《儒家者言》以及郭店楚簡及上博簡的出土與研究為《孝經》的作者及成書提供了一些新的參考系,結合一些學者的有關論述,認為《孝經》非偽書,成篇于戰國中晚期的七十子后學之手應是較為公允之論。④那么,《孝經》與墨家思想的聯系就有了邏輯上的可能。筆者認為《孝經》與墨家思想是有一定的聯系的。

1.儒墨同源,均以孝視天下:

《淮南子·要略訓》云:“墨子學儒者之業,受孔子之術,以為其禮煩擾而不悅,厚葬靡財而貧民,久服傷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這里一是說明儒墨同源,二是說墨家尚夏道。就此有的學者認為《孝經》本于“夏法”,與墨家有很大關系:章太炎先生在其《孝經本夏法說》曰:“《孝經·開宗明義》章曰:‘先王有至德要道。’《釋文》引鄭氏《說》云‘禹,三王最先者。’斯義最宏遠。余以鄭氏綜撮全經,知其皆述禹道,故以先王屬禹,非馮臆言之也。禹書不存,當以《墨子》為說。《墨子》兼愛,《藝文志》序墨家者流云:‘以孝視天下,是以尚同。’……以《墨子》明大義,以《書》、《禮》、《春秋》辨其典章,則《孝經》皆取夏法,先王為禹,灼然明矣。”⑤《孝經》是否本于夏法,筆者不敢斷言,但墨家“以孝視天下,是以尚同”,與《孝經》的“孝治天下”卻有較大的聯系;《孝經》將“孝”作為賢圣之治和君子終身躬行的“至德要道”,認為孝既是人類最普遍的情感,又是社會倫理的核心和最高境界。孔子說,“天地之性人為貴,人之行莫大于孝”⑥,把孝看作是道德的淵源、治化的綱領,用孝統德,教以敬,教以愛,使人人日增美善之心,最后達到天下大順。在孔子看來,以孝治國,最為便捷,最易收效,也最可靠,所以《圣治章》說:“圣人之教不肅而成,其政不嚴而治,其所因者本也。”“孝治”思想受到歷代帝王的認同,故多以之為標榜。

而墨家之“尚同”也是基于天下百姓相殘相害而不相愛;父子兄弟、天下百姓彼此怨恨、殘害的“多歧義”而提出的,“尚同”是以“孝”、“順”為根基的,進而認為:“尚同之為說也,尚用之天子,可以治天下矣,中用之諸侯,可而治其國矣;及用之家君,可而治其家矣,”實際與《孝經》所述的思想多有相同之處。

2.墨家博愛的思想在《孝經》中亦有體現:

《孝經·三才》章曰:“先之以博愛,而民莫遺其親,”提出了“博愛”這一觀念,那么《孝經》又是如何解釋的呢?《孝經·感應》章曰:“故雖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必有先也,言有兄也。”《援神契》釋以“尊事三老,兄事五更。”《漢書·藝文志》序墨家曰:“養三老五更,是以兼愛。”可見,這里的“博愛”與墨家之“兼愛”是有一致之處的。

《孝經·廣至德章》說:“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兄者也。”《孝經》提倡孝父、愛兄,并不局限于狹隘的小家庭,而是希望將孝父、敬兄作為培養善端的基礎,推廣到天下所有人的父兄。所以,《廣要道章》說:“教民親愛,莫善于孝。”當然,《孝經》的博愛有儒家的“推愛”之意,但墨家的兼愛思想在這里有更多的體現。所以著名學者蒙文通論道:“倘自儒取于墨,墨非樂而儒者不言《樂經》,墨尚同而儒者亟尊《孝經》歟?《淮南》謂墨子學儒者之業,受孔子之術。夫儒墨同為魯人之學,誦《詩》、《書》,道仁義,則《六經》固儒墨之所共也。”⑦

另外,《孝經》中的鬼神觀念亦較為突出,與儒家思想有一定沖突,如:《孝經》曰:“子曰:宗廟致敬,不忘親也;修身慎行,恐辱失也。宗廟致敬,鬼神著矣;天地明察,神明彰矣。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無所不通。”孔子素來講“子不語怪力亂神”,《孝經》中的鬼神觀念是否與墨家思想中的“明鬼”觀念有聯系也尚待進一步探討,但上述思想在墨家鼎盛時代出現也不是偶然的,二者間存在取舍關系也說不定。

總之,傳統孝觀念以及《孝經》與墨家思想的聯系是多方面的,換句話說,傳統孝道不應少了包括墨家思想在內的各家的有關思想主張,這是我們進一步研究先秦孝道所要注意的。

注釋:

①班固:《漢書·藝文志》,中華書局,1983年版。

②《孟子·滕文公下》,中華書局,1987年版。

③《韓非子·顯學》,中華書局,2001年版。

④李學勤:《簡帛佚籍與學術史》,江西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姜廣輝:《中國經學思想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3年版;郭沂:《郭店竹簡與先秦學術思想》,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⑤中國現代學術經典:《蒙文通卷》,巴蜀書社,1995年版。

⑥《孝經》,山東友誼出版社,200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