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論水庫防洪搶險中必須注意的問題

時間:2022-05-05 05: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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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論水庫防洪搶險中必須注意的問題

摘要:水庫防洪搶險事關下游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防洪搶險責任重大。通過分析和糾正防洪搶險中的常見錯誤觀念,淺述了水庫防洪搶險中必須注意的幾個問題

關鍵詞:水庫;防洪;搶險

水庫防洪搶險事關下游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防洪搶險責任重大。

各級政府都非常重視水庫安全,由于行政首長責任制等制度的貫徹落實,水庫除險加固、汛期防守和日常管理等安全保障措施得到進一步加強。但在防洪搶險中尚存在一些問題需要嚴格把握,歸納為以下四個方面。

1.洪水等級估計過大

每年訊期,各級政府都要召開防汛工作會議。會上水文、氣象部門都要根據數據統計分析對本年的洪水作預測。倘若預測是枯水年份,部分領導也要強調有發生大洪水的可能。“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克服麻痹思想”成了一些領導教戒下級的口頭禪,似乎不說就不足以說明抗大洪搶大險的決心。眾所周知,洪水預防成本是與預防的洪水的大小成正比的。筆者認為,每年的防汛會應根據相關數據科學預測當年的雨情、水情、工情,研究討論防汛工作。在防汛搶險工作中要尊重科學,事實求是,按照科學的預測制定防洪措施、準備防汛物資。不能為了強調防洪的重要性,為了表現自己,一味強調抗大洪,搶大險。不顧洪水預防成本,不進行經濟比較,造成人力和物資的浪費,增加洪水預防成本,且給正常工作帶來影響。

2.過多的政府防汛檢查

汛期防汛檢查不斷,省、市、縣爭先恐后,紛至沓來。有各級政府的防汛檢查,有各主管部門的防汛檢查,有各分管搶險責任單位的防汛檢查,且每一級都要進行好幾次。進行必要的防汛檢查是應該的,但應以工程管理單位為主。因為他們情況熟悉,針對性強,發現問題能及時處理。過多過濫的檢查只能加重基層負擔,疲于應付。

長此以往,也必然導致各級防汛檢查流于形式而不解決實際問題。不妨讓我們來看一看某單位一年來接待上級防汛檢查的情況。該單位一年來接待上級防汛檢查共計15次,一次檢查少則三、五人,多則十幾人。省級單位來防汛檢查,市、縣級要有人陪著;市級單位來防汛檢查,縣里要有人陪著;基層單位要派人陪著就更不必說。有的人對同一處險工險段一年都檢查了十幾次甚至更多。搞得下面應接不暇,上面下來的人也很厭倦。有的干脆坐在賓館里聽聽匯報;有的則坐車走馬觀花地看一趟。而出現在交通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險工險段就是檢查100遍也無人問津。試問,這樣的檢查又能起到多大作用?更可悲的是少數領導干部把派了多少次檢查,下發了多少文件,開了多少次防汛會議,甚至防汛會開得早也作為政績加以表功。這完全是一種不講求實效的官僚主義工作作風。

3.機關干部職工參與搶險

為了便于指揮、責任明確,防汛期間,一般分圩堤、水庫或行政區域設搶險指揮部。指揮部負責所轄范圍的搶險人員、物質、車輛、船只的調度;技術指導;傳遞搶險信息,上報下達。指揮部人員不在于多而在于它的指揮組織能力,講求的是效率。然而,有些領導干部認為,參與搶險的機關干部多搶險力度就大,也表明領導干部搶險的決心大,措施強。所以,搶險期間不斷派出機關干部下到搶險指揮部。而派下去的人既不懂技術,又沒有搶險經驗,更派不上勞力。真是既不能當指揮員又不能當戰斗員更不能當技術員。他們只會增加指揮部的負擔,使指揮部人滿為患,給本來食宿就很困難的指揮部增添新的困難。1998年某縣向某鄉搶險指揮部共派了5批機關干部,使指揮部人員多達幾十人。這樣龐大的隊伍既增加了農民負擔,在群眾中造成不良的影響,又嚴重影響機關的正常工作。圩區內每個公民都有防洪搶險的義務。但參與搶險的形式可以多種多樣。各盡所能,有力的出力,有物的出物,有錢的出錢。搶險是一項實實在在的工作。我們的領導干部要有務實精神,不要在工作中擺花架子,做樣子。

4.投資越多險情處理效果越好

在汛期處理險情時,有些人為了表現自己的搶險決心,總是要求“不惜一切代價”。不管險情的大小,處理方法是否得當,認為物資用得越多處理效果就越好,自己的責任也越小。因此,有的把木樁打在滑動體上;有的用豆子、大米堵漏,處理泡泉;有的動用車輛處理滑坡。搶險是一門科學,也要講求經濟效益。在處理險情時大米、豆子并不會比土料、沙、石效果好。也不是所有的險情都可以用打樁或車船處理。就是需要用打樁處理的險情,木樁也要打在合理的位置上。總之,處理險情并不是耗用的物資越多效果就越好,有時甚至會適得其反。我們要把有限的搶險物資用在刀刃上。要以最小的損失取得搶險最大的勝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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