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談電價的經濟效應及優化設計

時間:2022-01-25 11: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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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談電價的經濟效應及優化設計

一、兩部制電價經濟效應與國際實踐

(一)兩部制電價的經濟效應電力的經濟技術特點決定了電力生產的固定成本巨大,造成其邊際成本低于平均成本。如果按照競爭市場邊際成本的最優定價原則定價,電力企業將無法順利收回投資,電力可靠供應將受到影響。因此,需要設計科學的電價機制來保證電力投資方獲得合理回報,為持續的長期投資提供激勵。豪泰林(1938)提出,邊際成本定價產生的虧損可以由政府補貼,從而實現邊際成本定價的效率。實踐中,一些國家甚至直接采用國有企業制度來解決這一問題。但是各國的實踐結果表明,實施政府補貼或國有企業制度會形成巨大的政府財政壓力和嚴重的生產低效率。因此,如何有效解決電力投資激勵問題,如何在消費者和生產者之間合理分擔供電成本,成為各國電力價格機制設計的核心問題。傳統上解決這一問題的定價方法有壟斷統一定價法和平均成本定價法,這兩個定價方法均屬于單一定價制度范疇。以壟斷統一定價法制定的電價可以使電力企業利潤達到最大化,對電力企業有利但對消費者不利。以平均成本定價法制定的電價可以在保證電力企業收支平衡的同時較好地彌補企業電力成本。在執行單一定價制度時,一般以總成本為基礎,以保證用電的公平性,但是電力收費是根據用電量來計算的,由于電力價格不能反映企業真實成本,企業會將成本綜合在一起集中計算,并通過銷售電價將這些成本分攤到消費者身上。此時,企業有虛報成本來獲得利益的激勵,缺乏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動力。一般來說,電力企業的成本包括生產、輸配環節中的固定資產投資、輔助服務投資、企業經營活動中燃料、人員工資的支出等。其中生產、輸配環節中的投資與損耗和輔助服務投資屬于固定成本,而企業經營活動中的燃料、人員工資的支出則屬于變動成本。在電力行業,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都會對企業長期經營有所影響。首先,固定成本需要高投資,會產生沉底成本,且投資回報周期較長,具有長期風險性,因此,固定成本能否及時收回是企業持續健康運作的關鍵。其次,經營活動中,原材料、工資等變動成本會隨著物價漲跌而具有動態性,具有短期風險性,其價格變動會對電力供需產生深刻影響。這兩個因素對電力企業的影響時期是不同的,如果不將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分清楚,只是以總成本來衡量,那么短期風險對長期風險也會造成影響,單一定價就具有這樣的風險性。為了解決這個問題,需要設定一個合理的定價機制。兩部制電價或多部制電價可以清晰地實現成本分類。兩部制電價包含兩個部分:一是容量電價,即固定費用部分,通過向用戶征收固定費用來收回電力供應的固定成本;二是電量電價,即使用費用部分,按用戶使用電量進行收費并收回變動成本。兩部制電價用固定費用來彌補經濟學中邊際成本定價所造成的虧損(即企業的長期投資成本),使得電力企業能夠持續地經營下去,解決了企業的長期風險。電量電價在動態中合理收取的費用,可以避免短期風險。因此,兩部制電價不僅可以保證電力企業收回成本,激勵電力企業投資,且企業成本的厘清有利于政府進行有效監管,有利于電力市場化價格機制形成。三部制電價則是把固定費用分成了兩部分,由基本服務費、容量電價構成,其價格能夠更好地反映成本結構,在有效收回固定成本和厘清成本構成方面,效果明顯優于兩部制電價,但它對企業財務信息的監管要求更高。(二)兩部制電價的國際經驗在國外,很多發達國家電力行業采用了兩部制電價或多部制電價機制,其中美國主要實行的是三部制電價,法國、日本等國家多采用兩部制電價(具體情況見表1)?!绹J健C绹鴮嵭械氖墙M合式多類電價政策,它將銷售電價的用戶分為居民用戶、工商業用戶、照明用電和其他用戶。其中居民用戶實行兩部制電價,而其他三類用戶實行三部制電價。居民的兩部制電價由月固定費用和電量費用構成,其他三類用戶執行的三部制電價是在兩部制電價基礎上增加了容量電價。月固定費用不以容量價格和電量價格為基礎,僅與固定成本相關,用于收回供電企業的營業成本。在實行兩部制或三部制電價的同時,美國各州供電公司還會采用不同的輔助性電價政策,多種電價形式靈活運用、合理搭配,對減少高峰負荷、節能節電、降低電力成本發揮了很好的綜合效應。———法國模式。法國的電價是以需求為主、電壓等級高低為輔,對用戶用電進行多類細分,其電價分為藍色電價、黃色電價和綠色電價三大類,三大類又分為若干小類,不同電價的選擇由容量大小決定,這樣用戶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特點選擇最適合自己的用電類型。法國三大類電價都實行兩部制電價,電價結構由年度電費和電量電費構成。按照用戶容量、電壓等級收取的費用是不同的,且用電時間和容量電價呈同方向變化,和電量電價呈反方向變化。法國電價最大的特點是:用戶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選擇用電方式,賦予用戶充分的自由選擇權,以鼓勵用戶合理用電?!毡灸J健H毡緦嵤﹥刹恐齐妰r的目的是為了得到高的社會福利和促進節能。日本的電價將用戶分為商業用戶、中壓用戶、高壓用戶,同時根據不同季節和電壓設定了不同的容量電價和電量電價。將夏季用電單獨列出的主要原因是夏季用電最多,且夏季的電量電價均高于其他季節的電量電價。區分季節對用電負荷的削峰填谷有一定作用,可以很好地節能。此外,劃分電壓等級可以讓用戶自行選擇電壓段,而電力公司對不同電壓段用戶收取不同電價可以促進用戶科學、理性用電。上述3個國家實施的電價制度都充分考慮了本國各自的特點,雖然面對的具體用戶不同,但在執行兩部制或三部制電價時具有以下共同點:一是兩部制電價34的實施范圍不僅僅局限于大工業電價中,居民和商業用戶也適用;二是兩部制電價不是單一執行的,都是配合其他電價制度共同使用的,如峰谷電價、季節性電價、節能減排電價等;三是考慮了不同電壓等級的問題,因為不同類型的用戶需求必然不同。對基本電價進行分類,能夠滿足不同用戶的需求,有利于電力企業順利收回成本。

二、中國兩部制電價的優化設計

2005年國家發改委的《上網電價管理暫行辦法》和《銷售電價暫行辦法》中分別提出對競爭性發電機組實行兩部制上網電價和對工商業用戶實行兩部制銷售電價,規定用電設備裝接容量在達到100千瓦以上的工商業用戶執行兩部制電價。目前,我國實際情況卻是將電壓容量提高到了規定要求的3倍以上,實施主體也只有大工業??傮w來說,我國實行的兩部制電價范圍極其有限,其中基本電價比重較低,僅占總電費的15%,以此為基礎實施的兩部制電價對電力企業順利收回成本、合理分攤成本、引導消費者合理用電效果不明顯?,F有兩部制電價的具體缺陷:一是實施范圍過窄。目前只有用電變壓容量達到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業用戶實行了兩部制電價,其他用戶都是實行單一電價制度。在考慮耗電主體時不夠全面,不能僅僅限定為工業用戶。2010年,在全部用電總量中,居民生活用電占比12.22%,工商業用電占比76.75%。因此,如果只是在大工業用戶中實行兩部制電價,是不能全面解決電力企業順利收回投資成本問題的。二是制度運用不夠靈活,現有兩部制電價沒有充分考慮各種動態性因素的影響。如技術革新會減少企業的投資成本,通貨膨脹(緊縮)在不同時期會對燃料價格和人員工資造成影響。前者會對容量電價產生影響,后者會對電量電價產生影響等等。三是兩部制電價與銷售電價之間缺乏統一系統的設計。2002年國家就提出了峰谷電價,2005年提出兩部制電價,2010年提出了階梯電價,但是這些電價制度在具體實施時都是單一存在的,而用戶并不能區分哪種形式的電價更加適合自己。因此,需要對兩部制電價進行改進,以保證兩部制電價的靈活、有效,促進電力行業有效厘清成本、理順價格。為了解決兩部制電價的缺陷問題,筆者設定了一個模型對其進行改進。假設現有大工業用戶兩部制收費可以表示為:T=A+pq(1)式(1)中,A表示固定費用,以用電容量負荷來衡量。p表示單位產品電量價格,一般用邊際成本價格表示,q表示用戶用電量。假設國家對工業、商業和居民用戶均實施兩部制電價,θ1>θ2>θ2分別表示工業、商業用戶和居民用戶的用電偏好。工業用戶、商業用戶和居民用戶的用電都使用兩部制電價,此時,需考慮不同類型用戶的用電需求并設定固定收費和用電量單價,因為不同類型用戶的價格承受能力和需求彈性有差異,不能使用相同標準。考慮需求因素,將由A用電容量負荷衡量轉變為以用電需求來確定固定費用,因此A可以是銷售者最大可能獲得用戶的剩余,即用Si(p)表示。i表示用戶類型,j表示用電的時間段或季節,計價單位為月,季節選擇夏季。消費者剩余最大化:max{θiV(q)-pg}(2)其中V(·)對任何類型的消費者用戶相同,V(·)為凸函數,令:V(·)=1-(1-q)2/2(3)由(2)一階導出可得:(4)即:q=Di(p)=1-p/θi(5)將(3)式、(5)式代入(2)式可得:Si(p)=(θi-p)2/2θi(6)考慮消費者類型、價格承受能力和不同使用時間、季節需求量變化等因素,以Si(p)表示i類型用戶在x時點所要支付的固定費用,cj是i類型用戶在x時點的邊際成本;△p是對不同時間的價格調整;qij是i類型用戶在j時段的消費量;qix是i類型用戶在x時點的最大需求量,qia是i類型用戶在x時點的最大供應量,并且令qia為常數;δ是調價因子(>0);CPI是居民消費價格指數,X為政府規定的生產效率增長比率,重新建立模型為:(7)其中:Vp=δ(qix-qia)(8)δ=CPI-X(9)由(3)式、(6)式、(7)式、(8)式可得到改進后的兩部制電價模型為:(10)公式(10)由三項因子構成:第一項θiq2ij/2表示基本電價,基本電價與用戶偏好θi和消費電量qij有關。θi會因為受規模水平、家庭條件、經濟變動的影響而變化,進而影響基本電價的收取。由于用戶偏好的邊際效用遞減使得θ動態中對電價進行調節,其實這是電量電價的一部分。首先,根據供需來進行分析。當qix<qia時,供大于求,那么電力企業為了刺激消費,會降低電價,這在峰谷電價中屬于低谷時段;當qix>qia時,此時電力供不應求,企業必然會提高電價,這在峰谷電價中屬于高峰時段。其次,調價因子CPI-X是實時變動的,因為物價漲跌具有不確定性,生產效率的增長率也要視經濟環境而定,這樣調價因子就具有動態性。調價因子的變動方向與供求關系同向。當CPI-X是一個負數時,企業必然降價;反之,則會大幅提價。最后,第三項cjqij表示電量電價,即根據使用的電量收取的費用。根據模型分析,在現實中解決兩部制電價缺陷方式很多。一是進一步完善制度的靈活性。制度靈活性的完善可以對用戶需求進行有效調整。當兩者之差為負數時,此時電力供應富余并且可能會閑置,降低電量電價使得電能不被浪費;當兩者之差為正時,電力供應緊缺,提高電量電價可以使用戶合理用電。二是合理解決電價制度之間的碎片化問題。解決電價制度之間的碎片化問題可以根據兩部制電價與各種電價制度的結合情況,靈活設計容量電價和電量電價,即在實行兩部制電價時輔助運用多種電價制度,也可以單一地將其和某種電價制度結合運用。近期,我國應該將兩部制電價與階梯式電價等制度進行整體優化設計,如:在與階梯電價結合時,容量電價和電量電價都可以進行分段,對于小用戶(居民用戶)可以設定較低的容量費和較高的電量費,而對工商業等大用戶則正好相反,這樣可以保證電力企業在收回投資成本的同時能夠將小用戶因素考慮在內,并滿足不同類型用戶的需求。在實行階梯式兩部制電價的基礎上,可以結合地區特點,利用峰谷電價制度或季節性電價制度對電量電價的時段進行區分??傮w來說,在實踐中應用兩部制電價改進模型,對保障我國電力的穩定投資、促進電力有效供應可以起到更好的效果。

作者:楊健單位:浙江財經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