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加工貿易產業升級與技術進步分析

時間:2022-03-27 05: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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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加工貿易產業升級與技術進步分析

一、影響我國加工貿易產業升級技術進步的因素

(一)產業基礎

作為跨國公司國際生產鏈條的一個環節,客觀來看,加工貿易在產業鏈條中的位置首先取決于各國產業的要素優勢。要素優勢影響著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配套產業的發展,進而對技術轉移和溢出效應的發揮也具有深遠影響。由于加工貿易面向國際市場,因而影響加工貿易發展的產業要素主要表現為勞動力、技術水平和技術吸收與創新能力。

1.勞動力供給

大量的廉價勞動力是發展中國家參與國際分工的天賦比較優勢,對于擁有12億人口,正處于工業化進程中,并致力于由封閉向開放、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中國來說,這一優勢自不待言。中國在工業化和經濟轉型中釋放出來的源源不斷的廉價勞動力供給,促進和保障了中國東部地區十幾年的勞動密集型加工貿易的發展與繁榮。而且,與其他國家明顯不同的是,經過十幾年的發展和繁榮之后,東部地區勞動力成本幾乎沒有上升。

就中長期來看,在未來十年內,中國的廉價勞動力供給將繼續呈現供過于求的態勢。來自人口自然增長、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鎮轉移的人口和來自企業深化改革、產業結構調整以及增長方式轉變等改革進程中產生的失業人口,使中國在21世紀初期的十年內,每年約有2700萬新增就業人口。以年均國民經濟增長8%計算,依靠經濟增長帶來的新增就業機會約為810萬,以充分就業為標準,中國每年仍有上千萬的待業人口。這種就業形勢表明,在未來一段時期內,勞動力優勢仍是中國在國際競爭中最大的比較優勢。中國在勞動力方面呈現出的顯著的比較優勢預示著,勞動密集型產業的發展仍然是中國經濟發展的主要組成部分,勞動密集型的加工貿易在中國仍將有較長的生命周期。

2.技術水平

產業的基礎生產能力和技術水平是決定跨國公司轉移技術水平高低的主導因素,通常情況下,在加工貿易中,跨國公司只向東道國轉移適用性技術,轉移技術水平等同于或略高于國內先進技術水平。經過數十年的工業化建設,中國建立了較為完備的工業體系。但在進口替代條件下,這些產業基本不具備國際競爭力。改革開放之后,在國內市場的激烈競爭中,在外貿和外資的強烈沖擊下,多數行業的技術密集度有所提高,紡織、服裝和家電等消費品行業在國際市場中占有了一席之地。但總體來看,中國產業的技術水平仍與發達國家存在著較大的懸殊。

根據第三次工業普查資料顯示,到90年代中期,中國大中型企業普遍技術水平比國際水平落后5~10年,能耗普遍比國際先進水平高40%以上,資源利用率低20%,成本高30%,可靠性和壽命低20%。從設備狀況來看,制造業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生產設備僅占全部產業設備的24.6%,其中,為其他行業提供機械裝備的機械行業本身設備就十分陳舊,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設備占11.82%,達到國內一般水平的占52.74%,還有約20%的設備處于國內落后水平。就產品檔次而言,達到國際80年代末90年代初水平的只占17.8%,居國際80年代中期水平的占26.9%,居國際70年代水平的占48.7%,還有7%的產品屬于國際60年代的水平(《1995年第三次工業普查資料匯編》)。由于產業設備落后、產品質低價高,供需結構性矛盾十分突出。

產業技術水平的落后局面是造成我國加工貿易中間產品供應能力增長緩慢的主要原因,它嚴重影響了內資配套產業的發展,從而制約了加工貿易的技術轉移、擴散和技術外溢,也妨礙了加工貿易對產業升級的積極作用的發揮。

3.產品的國際競爭力產業生產能力和技術水平綜合表現在產品的國際競爭力上。如表1所示,1985年,在主要出口制成品中,中國呈現比較優勢的制成品只有紡織、其他金屬制品、成衣和雜項制品,這些制成品都屬于勞動密集型產品,即使這些勞動密集型產品,也處于弱比較優勢狀態。90年代中期以來,這種局面有了很大改觀,1996年,中國出口制成品中除去原有的紡織、其他金屬制品、成衣和雜項制品之外,無機化學、醫藥品、辦公設備、電子及通訊設備、機動車輛和光學儀器也呈現出比較優勢。但以資本技術密集型為特征的機電產品部分比較優勢為弱比較優勢,成衣和雜項制品等勞動密集型產品為強比較優勢。

中國80年代初的產業競爭力狀況決定了其在全球化產業鏈條中只能居于勞動密集型環節,從附加值最低的組裝工序開始參與國際分工。90年代中期以來,中國資本技術密集型產業有所發展,但這些產業的生產能力和技術水平不高,國際比較優勢呈弱勢狀態,因而,中國在全球化產業鏈條中的位置有所上升,但勞動密集型生產活動仍占主要部分。

(二)技術吸收和創新能力

國際經驗表明,技術的消化吸收和模仿創新是后進國家發揮后發優勢、實現經濟和技術趕超的關鍵所在,沒有對轉移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在此基礎之上的模仿創新,東道國通過引進外資達到促進自主技術能力的發展和產業升級換代的目標就難以實現。在加工貿易發展中,除去跨國公司的主觀因素,東道國當期的產業技術水平決定了跨國公司初始的技術轉移水平,而東道國產業的技術消化、吸收和模仿創新能力則決定著技術外溢效果,并推動著新一輪的技術轉移和外溢。

中國產業的技術吸收和模仿創新能力距離現實產業發展的要求和未來產業發展的目標都有很大的差距。研發經費的不足是消化吸收和模仿創新的首要障礙。無論國家、產業和企業,中國在研發經費的投入上都處于世界落后水平,與發達國家相比更是相距甚遠。在國家層面上,發達國家研發經費占GDP的比重約在2~3%之間,發展中國家約在1~1.5%之間,而我國研發經費投入則徘徊在0.6%左右,是世界最低的國家之一(《中國科技統計數據》,1998年).在產業層面上,中國產業研發經費投入占其銷售額的比重平均為0.29%,其中機械制造業為0.53%,電子及通訊設備制造業為0.35%,紡織制造業為0.12%。而美國在1992年產業研發投入平均為3.7%,其中最高的是醫藥與生物技術,達11.5%,最低的是食品業和服務業,為0.7%.在企業層面,中國企業研發經費占銷售收入的比重平均為0.5%左右,有研發經費投入的企業只占企業的45.6%(史清琪:《中國產業技術創新能力研究》,中國輕工業出版社,2000)。

研發經費的低投入直接影響了對轉移技術的消化吸收。“重引進,輕消化吸收”是我國技術引進中長期存在的問題,技術引進與消化吸收嚴重失調。1998年,大中型企業技術引進與消化吸收經費之比為1∶0.05,遠低于1∶10的國際水平(王昌林、張志宏:”加快我國高技術產業化進程”,《中國社科院院報》,2001年4月17日)。經費投入的嚴重不足大幅度降低了技術引進的成效,加之各種體制問題的制約,我國產業技術不僅不能有力地輔助企業加工能力的改善和提高,而且也難以緊隨外企先進技術的轉移進行追趕式的消化吸收和模仿創新。

(三)機制制約因素

在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的進程中,各領域中尚未改革到位的運作機制制約著經濟開放和發展的步伐,加工貿易也不例外。

在加工貿易的發展中,深層次制約因素突出表現在國有企業的機制問題。由于機制改革不到位,國有企業沒有成為加工貿易的主導力量,使我國加工貿易發展的微觀主體為三資企業占據,加工貿易對產業技術進步和升級換代的積極影響無法得到充分發揮。在中國臺灣、韓國的加工貿易發展進程中,作為國民經濟的微觀主體,內資企業迅速地適應了跨國公司的需求,形成了高質量、大規模的供應能力,通過產業關聯和技術外溢,他們成為加工貿易技術進步和升級換代的微觀主體,在加工貿易發展中不斷壯大。而在我國,承載著國家大部分要素資源的國有企業,由于機制僵化、市場適應力差,沒有成為加工貿易的主導力量,而民營企業則因許多束縛條件尚未成長起來,這使得外資企業成為加工貿易的主體,加工貿易的配套主要在外資企業間進行,人員流動也主要發生在外資企業之間。這種局面一方面造成我國原有的大工業基礎和技術基礎沒有充分發揮作用,盡管這些基礎本身尚待加強和提高。另一方面,發展加工貿易可能帶來的產業關聯和技術外溢效應被大幅度抑制,更重要的是,當地經濟通過加工貿易逐步積累實力、發展壯大的進程沒有顯現,加工貿易的多數利益和加工貿易發展進程的主動權始終掌握在外資企業手中。

影響加工貿易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的另一重要體制性問題是科技體制改革不到位。企業是產業發展的微觀主體,由于直面市場競爭,企業具有最直接和最強烈的研發需求,因而,企業應是產業技術引進、吸收和創新的主體。但是,長期以來我國科研體制基本是政府計劃、科研機構和大專院校主導、項目管理,缺乏市場化、產業化導向,在風險融資不發達、不規范的情況下,有限的人力、資金投入沒有合理的配置機制,投入產出效應極差。據1997年的統計數據,美國企業的研發經費占全國研發經費的73%,日本為65%,德國為66%,俄羅斯為69%,韓國為67%,我國僅達43%(史清琪:《中國產業技術創新能力研究》,中國輕工業出版社,2000)。在這種背景下,希望提高技術水平從而進入加工貿易鏈條的企業既得不到科技資源,也難覓技術支持和援助,外資企業在國內市場遭遇不到有力競爭,轉移技術的步伐就會相應放慢,這樣,加工貿易的技術轉移和技術外溢既缺乏有效的利益激勵,也缺乏有力的競爭促進,這是加工貿易發展中技術進步和外溢不盡人意的重要原因。

影響技術進步的一個較為特殊的問題在于知識產權制度。樹立正確的經營意識,培養牢固的守法觀念,在中國產業界仍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基本問題,在知識產權保護問題上表現尤為明顯。知識產權觀念淡薄,知識產權保護不力,成為阻礙高新技術產業加工貿易發展的重要因素。

(四)政策環境

由于外商直接投資的“一攬子”要素效應和加工貿易在促進出口、帶動產業升級等方面的積極影響,發展中國家爭相對外資企業和加工貿易實施各項優惠政策和措施,我國也不例外。中央政府和各級地方政府對外資和加工貿易發展給予了高度重視,并在經濟政策和行政管理方面給予了各種“超國民待遇”。這些政策措施的實施為加工貿易發展提供了極其有利的軟硬基礎設施和經營環境,成為加工貿易發展的最重要的推動力量。

但是,加工貿易優惠政策實施中也存在著不利于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的負面因素,主要表現在,各種政策制定和實施中的不完備現象影響或抑制了中間配套產品的生產,從而對技術轉移和外溢構成障礙。其中包括,關稅政策中對最終產品高關稅而對中間產品的減免稅.出口退稅政策實施中,對境內結轉的上游企業不實施出口退稅.出口退稅時間長,周轉環節多.深加工結轉“先征后退”等等。

另外,加工貿易運轉中也存在一系列與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發生矛盾的政策因素,需要在實施中加以修正和解決。表2列出了接受調研的企業對相關阻礙政策依重要程度進行打分的分值情況。根據表中分值情況,目前對企業技術進步最重要的阻礙因素是進口手續的繁瑣和進口設備關稅、增值稅過高,其次是減免稅的設備目錄不夠明細、樣品進口受到限制,再次是知識產權問題,其他兩項的分值較低,重要程度相對較輕。

對加工貿易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產生更深遠的負面影響的政策因素在于地方政府引資和發展加工貿易的指導思想。保持引進外資的總量增長是各地衡量官員業績的重要方面,為此,各地政府競相制定更為優惠的引資讓利政策,在扭曲中央政策的基礎上形成地方間的惡性競爭,成為中國引資的一大特色。地方政府重數量、輕質量的引資思想和行為,給外資企業以極大的便利,卻忽視了外資進入對當地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應該產生的積極影響。事實上,各級管理部門在引資和管理中有很大的政策空間來促進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其中最為重要的是鼓勵政策和監督措施。如蘇州市外經委在項目審批中,根據行業特征制定加工貿易企業增值率的參考值,這項措施就有效地監督和促進了外資加工貿易企業增值率的提高。

(五)外資企業的戰略與目標

東道國的產業基礎和政策環境為外資企業提供了進入的前提條件,在此條件下,跨國公司根據在全球范圍內資源配置最優化的戰略目標,確定東道國在其產業鏈條中的位置和向東道國轉移的技術。首先,中國強大的勞動力比較優勢是所有外資企業進入的最重要的因素,利用中國的廉價勞動力降低勞動成本是外資企業共同的、首要的目標。其次,中國在外資和外貿中的優惠政策為外資企業創造了很好的發展空間。在如此背景下,行業自身特點、中國當地配套產業的發展狀況和國際市場競爭局面成為外資企業轉移技術和進行產品升級換代的決定因素。對加工貿易企業的調研進一步證實和豐富了上述分析,可以以調研結果對加工貿易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的影響因素分析作一總結。

表3顯示了接受調研企業對影響技術進步因素的選擇情況。按照重要程度打分,計分結果顯示,各項選擇得分分值由高到低依次為F—C—J—I—D—E—K—A—B—H—G。其中,選項G的分值最低,表明一般情況下,由于我國加工貿易鏈條的技術水平與母公司最先進技術水平有很大的差距,母公司對加工貿易技術進步的抑制作用不大,難以構成對我國加工貿易技術進步的阻礙.選項F、C、J和I分值較高,與其它選項拉開了顯著的距離,表明資金不足、總體技術水平不高、政府鼓勵政策不夠和知識產權保護不力依次成為企業技術進步的主要障礙。

二、促進加工貿易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的政策建議

(一)統一認識,促進加工貿易健康、穩定地向前發展

加工貿易最初“三來一補”的形象和后來與之相關的“走私”現象,使人們對加工貿易的認識出現了種種誤區,對加工貿易發展在技術

進步和產業升級中的作用也意見不一、認識不足。在統一認識的基礎上,樹立我國產業技術進步和升級換代服務的指導思想,促進產業政策、外貿政策、外資政策、稅收政策和科技政策的協調一致性,促進政府部門間的協調一致性,杜絕部門利益和地方保護主義,減少政策摩擦,共同為提高民族產業的國際競爭力服務。

(二)鼓勵技術進步,促進加工貿易的技術轉移

各級地方政府轉變引資工作中“重數量、輕質量”的指導思想,注重外資政策與技術政策的協調,積極吸引大型跨國公司在高新技術產業的投資,鼓勵高新技術產業加工貿易的發展,鼓勵企業轉移先進技術、加速產品升級換代,鼓勵并與企業聯合進行職工培訓。同時,嚴把審批關,將加工貿易審批和管理工作與促進加工貿易的技術進步和技術外溢工作結合起來。

設立高新技術發展促進基金和產業科技進步基金,積極支持大中型企業更新設備、引進技術和進行新產品開發.發放優惠貸款和各種補貼,用于中小企業的產品設計、工程技術進步、質量改進、自動化發展和員工培訓,以有效地緩解企業技術進步中資金不足的問題。

進一步完善先進設備進口的各項優惠措施,以鼓勵加工貿易企業加快設備更新、建設新的生產線和對原有設備的更新改造。

鼓勵企業尤其是跨國公司子公司設立研發機構,促進中外企業的聯合開發和合作。

加強知識產權政策的實施力度,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技術進步的合法權益。

(三)鼓勵提高配套率,促進關聯產業的發展

改革和完善各項不利于配套產業發展的現行制度和政策,其中包括:改革關稅制度,逐步降低制成品關稅,減少最終產品與中間產品的稅收差異.改革海關監管模式,提高監管效率,為深加工結轉提供便利條件.完善出口退稅政策,縮短退稅時間,減少退稅環節。

加強對配套企業的科技、資金和信息支持,發揮政府、科研單位和中介機構的作用,為有能力進行配套生產的內資企業提供技術咨詢、聯合技術開發、人才培訓,提供優惠貸款、補貼和各項信息服務,動員各方力量推動內資企業的配套產業發展。

鼓勵外資的跟隨性投資,促進配套產業群的形成,培育高新技術產業的配套生產基地,為加工貿易的升級換代創造更加有利的產業空間。

(四)加快國有企業改革,扶持民營企業,促進內資企業發展加工貿易

加快國有企業的體制改革,使其具備應有的激勵機制、競爭理念和市場行為,從而發揮現有工業基礎和產業技術基礎的作用,為加工貿易升級換代提供有力條件.民營企業是真正的市場經濟微觀主體,應積極扶持民營企業的發展,給予其資金、技術方面的傾斜和支持,降低進出口權的門檻,實行國營、民營和外資企業同等“國民待遇”,“一體化”發展,創造各類企業平等競爭和發展的新環境,從而促使內資企業加工貿易的快速增長。

(五)加速產業結構調整,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

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步伐,提高加工工業產品檔次和技術水平,從改善和提高產業技術水平來解決加工貿易的配套生產和升級換代能力問題。

加快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步伐。設立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基金,拓寬高新技術產業融資渠道,組織關鍵技術的聯合攻關,培育高新技術產業的自主開發能力.同時,重視高新區的建設,注重人力資源的培養,為高新技術產業加工貿易培育堅實的后繼力量。高新技術產業從發展伊始即應吸取傳統產業發展的經驗教訓,走外資與內資共發展,技術引進與自主創新相結合的道路,保持與國際水平同步。

(六)改革科研體制,促進科研發展的產業化

加快傳統科研體制的改革步伐,促進科技資源向企業的傾斜,使企業成為科技投入和科技創新的主體.加大科技投資力度,加強對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鼓勵模仿創新.促進企業與科研機構的聯合與合作,加快科技尤其是高新技術的產業化進程。同時,實施高技術產業化和傳統產業高技術化并舉,提高產業的整體技術水平。

(七)加快流通領域的開放,促進物流發展

隨著加工貿易的發展,一些地區配套體系的形成,跨國公司的采購中心逐步建立起來,流通領域的物流服務漸漸不能適應需要.同時,加工貿易企業研發活動的開展,也需要相應的配套服務,相關服務業往往不能很好地給予滿足。因此,需要加快流通領域的開放,促進物流業的發展,盡快與國際接軌。

(八)協調地區間和政府部門間的政策,提高加工貿易管理績效

地方政府和各部門間的政策不協調,往往使中央政策的執行降低了績效,甚至偏離了軌道。應加強地區間引資政策的協調,加強外經委、海關、稅務和商檢等部門的合作,在實施對加工貿易積極鼓勵的同時,加強對加工貿易的有效監督,有力地推動加工貿易向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的方向加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