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關稅減讓有效保護
時間:2022-04-01 02:53:00
導語:論關稅減讓有效保護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經過15年的艱苦談判,中國已與世界貿易組織(WTO)各成員國就中國加入WTO達成協議,中國正式成為WTO的一員。按照WTO的要求,我國將進行一系列貿易和投資自由化的改革,削減關稅是其中的一項重要義務,關稅的削減也必將對中國經濟與社會產生深刻的影響。因此,評價中國在加入WTO談判中做出的關稅減讓承諾,定量估計中國加入WTO后,履行關稅減讓義務對各產業保護程度的影響,使相關各方深刻理解中國加入WTO所帶來的機會與挑戰,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本文在下面兩個方面拓展了現有的研究:一是利用1997年6000多種商品的進口量計算了我國加入WTO前的1997年和2000年以及加入WTO后第8年(即文中的2008年)的加權平均關稅稅率,并對加入WTO前后的名義算術平均和加權平均關稅結構進行全面的分析;二是根據1997年投入產出表的數據,計算了加入WTO前后83個產業部門的有效保護水平,并對產業有效保護水平的變化進行了分析。
一、我國加入WTO后的名義關稅結構
加入WTO要求中國進行一系列貿易和投資自由化的改革,根據目前已公布的中國加入WTO正式協議,在市場開放方面,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內容(注:有關中國加入世貿協議的詳細內容,可參見。本小節的平均稅率均為算術平均稅率,加權平均的關稅稅率詳見表2。):
1.工業品關稅削減和非關稅壁壘的取消。在2005年,工業品的平均關稅將從加入WTO時的16.1%降至9.2%,其中汽車、電子及通訊產品、家具、煙草等產品的關稅削減幅度在75%以上;同時,目前針對汽車、成品油、化肥、橡膠和部分機電產品的非關稅管理措施也將在2000~2005年間逐步取消。
2.農產品平均關稅由加入WTO時的25.9%削減到17.2%,并對小麥、大米、玉米、棉花、植物油、食糖等大宗進口品實行關稅配額管理,即對配額內的進口征收1%~3%的低關稅,而超過配額之上的進口征收通常40%以上的高關稅。在2000~2005年期間,配額量將保持每年15%的增長,并且配額外的關稅稅率也將逐步降低。
3.開放服務業部門的市場準入。中國承諾自加入WTO時起將加入《信息技術協定》,并將逐步取消信息產品的關稅。而在2005年將取消對大多數服務業部門的地域限制,提高電信、保險、證券等行業合資企業的外資所占有股份的比重限制,對外資銀行,則在加入WTO的5年后給予全部的國民待遇。
削減關稅是貿易自由化的重要方面,也是中國入世談判中的關鍵議題。為了滿足WTO的要求和自身發展的需要,中國在近10年內已經大幅度地降低了產品進口的關稅總水平。在1996年的關稅改革中,算術平均關稅率從1990年的43%降到了23%,而在中國加入WTO的協議中,有將近4000種重要稅目的基礎稅率采用了最惠國稅率,這些稅目的平均稅率在加入時為17.3%,而且根據協議,中國承諾到2008年過渡期結束時,關稅總水平將降到10.17%,而且主要的關稅減讓要在2005年前完成。
伴隨總體關稅水平的下調,關稅結構的調整使過渡期結束時進口產品的稅率落差大為減少,稅率分布向低稅率區間更為集中。1997年、2001年、2008年關稅結構比較如圖1所示。
附圖
圖1關稅稅率分布圖
表1過渡期內各年份中國承諾的算術平均關稅稅率
附圖
資料來源:中國加入WTO正式協議內容。
可以清楚地看出,關稅稅率的分布將趨于集中。1997年關稅稅率的標準差為16.6%,最高稅率為120%,而2001年稅率標準差為11.2%,最高稅率為85%,到了2008年,稅率標準差進一步地降為9.9%,而最高稅率也相應降為72%。2008年過渡期結束時,我國關稅的稅率檔次可劃分為4個,分別為0~10%(占64.51%),10%~20%(占26.62%),20%~30%(占7.27%)和30%以上(占1.59%)。這種扁平化的關稅結構能夠減少管理成本,而復雜的關稅結構會帶來對尋租活動的刺激,諸如設法改變進口商品的分類等等,導致財政收入的損失。
二、加入WTO前后我國各產業的有效保護率
傳統的關稅保護理論是建立在產品的生產過程完全發生在一個國家內的假設前提之上的,這樣衡量各種保護措施究竟提供了多高的保護,就可以用名義關稅率來表示。但由于現代的大規模生產往往需要大量的各種各樣的中間投入品,導致了大量的中間產品貿易,所以名義關稅率就不足以說明保護的真實程度。現代的保護理論提出了有效保護率(ERP),它是指全部保護措施對某類產品的生產過程的凈增值所給予的影響,被定義為一種加工產品在各種保護措施的作用下可能帶來的增加值的增量對其在自由貿易條件下加工增加值的百分比,即ERP=(V''''-V)/V。其中,V''''為一國征收進口關稅后的增加值;V為一國征收進口關稅前的增加值。
名義關稅率并不真正代表對該行業的保護程度,其保護程度的高低受到整個生產體系關稅結構的影響。
各部門的有效保護率可由投入產出表中的數據來計算,我們假定:(1)小國經濟假設,即國外市場供給具有完全彈性;(2)不考慮替代效應,即投入產出系數不因對產出品或投入品征收關稅而改變;(3)假設關稅是唯一的限制進口措施。在這樣的假設條件下,由部門名義關稅率和投入產出結構,就可算出各部門的有效保護率。公式如下:
表21997年、2000年和2008年名義關稅率和有效保護率比較(%)
附圖
附圖
其中,t[,j](j=1…n)為第j種產品的關稅稅率;a[,ij]為投入品i在產出品j中所占的比例,即投入產出系數。
根據1997年的投入產出表,按照1997年全部商品一般貿易結構計算出各部門加權關稅稅率,并按照(1)式得到1997年和2000年以及2008年過渡期結束時的83個部門的有效保護率(見表2)。
三、各產業有效保護率的主要結論
由表2可以看出,到2008年,有效保護率在20%以上,保護程度最高的產業部門有15個,依次為:制糖業、除鐵路、航空、汽車、自行車以外的其他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日用電子器具制造業、除酒精以外的其他飲料制造業、水產加工業、酒精及飲料酒制造業、服裝及其他纖維制品制造業、其他產品制造業、日用電器制造業、屠宰及肉類蛋類加工業、玻璃及玻璃制品業、汽車制造業、陶瓷制品業、工藝美術品制造業、針織品業。
保護程度低(有效保護率小于零),促進進口的產業部門有16個,依次為:電子計算機制造業、其他電子及通信設備制造業、黑色金屬礦采選業、文化用品制造業、煉鋼業、天然氣開采業、有色金屬礦采選業、木材及竹材采運業、漁業、家具、木制品及竹藤棕草制品制造業、石油開采業、鐵路運輸設備制造業、航空航天器制造業、采鹽業、造紙及紙制品業、煉鐵業。對比1997年和2008年的有效保護率,有效保護程度下降幅度大的10個產業部門依次為:酒精及飲料酒制造業、汽車制造業、陶瓷制品業、其他紡織業、煙草加工業、工藝美術品制造業、水產加工業、家具、木制品及竹藤棕草制品制造業、其他飲料制造業、絲絹紡織業等。
有效保護率上升的產業部門主要有:船舶制造業、橡膠制品業、其他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化學農藥制造業、文化用品制造業、黑色金屬礦采選業、水泥制造業、鐵路運輸設備制造業、化學肥料制造業、非金屬礦及其他礦采選業、有色金屬礦采選業、煤炭采選業、采鹽業等。
因此,總體上有以下主要結論。
(一)有效保護率低的部門在加入WTO后增多,而原來一些未得到有效保護的部門得到了保護。
由表2可以看出,在1997年共有37個產品部門的有效保護率低于加權平均關稅水平,占總數的44.6%,其中有15個產品部門為負值,占總數的18.1%;而在2008年,共有32個部門的有效保護率低于平均關稅水平,占總數的38.6%,其中有16個部門為負值,占總數的19.3%。
1997年有效保護率為負值的部門絕大部分是原材料、能源、中間產品(化肥和農藥、橡膠)和除汽車和摩托車外的一般交通運輸設備。對資源性的部門如采鹽、黑色金屬采選、石油開采、木材及竹采運、鋼鐵冶煉等部門和重要的工農業中間投入品如化肥、農藥和橡膠等,以及非競爭性部門如電力采取負保護有利于下游產業的發展;但對除飛機外的航天航空器制造工業和船舶制造業這些資本產品工業而言,它們的國內生產能力和技術水平在穩步地上升,所以采取負保護可能導致的是對這些產品生產的抑制作用。如我國的船舶工業,絕大部分都是出口業務,根據中國船舶工業集團的數據,該集團的訂單中出口訂單占了84.6%,但同時船舶卻又是我國的進口主要的商品之一,1999年進口約1.28億美元。船舶制造業所需要的大量中間投入品的關稅高于制成品是一個重要因素。
對比2008年的數據,在假設進口結構不變的前提下,可以看出在2008年過渡期結束后,大部分原來為負保護率的原材料、能源部門仍然為負的,但化肥、農藥、橡膠等中間投入品部門的有效保護率得到了提高,資本品中的船舶也得到了提高,這有利于我國船舶制造業的發展。新增加的有效保護率為負值的包括計算機、通信設備等信息產業產品,它們也是各國競爭的熱點產業,由于我國簽定了《信息技術協議》,我國承諾在2005年以后對信息產品征收零關稅,因此導致了該產業的實際保護率為負值。一方面這些產品的進口額的比重較大,而出口額也在逐年上升;另一方面它們屬于高新技術,較多地引進這些產品能夠促進國內生產水平的提高和產業結構的更新換代,加速國民經濟的增長。如果它們受到國外產品的嚴重沖擊而被抑制,也將對經濟的穩定和發展帶來不利的影響。所以在它們的有效保護率為負的情況下,應根據它們產品的競爭力,給予適當的信貸、補貼等政策扶持,爭取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占有一席之地。消費品工業中的部分紡織工業、糧油飼料加工業、屠宰及肉類蛋類加工業也為負值,這也主要歸結于它們與其中間投入品的直接聯系強度較大,變為負值的部分紡織工業和糧油飼料加工業依賴于種植業,而屠宰及肉蛋類加工業依賴于畜牧業,在以上3個部門的平均稅率大幅下降時,種植業按1997年進口結構計算而得到的加權關稅率上升,畜牧業則基本不變,從而導致了以上3個部門出現了負保護。
(二)有效保護率高的部門在加入WTO后減少,一些超保護的部門的有效保護率有較大程度下降。
在1997年,有效保護率在30%以上的部門共有31個,占總數的37%,而到了2008年,對應的有效保護率在30%以上的部門下降到只有5個,僅占總數的6%,下降幅度是很大的。
1997年有效保護率最高的部門有飲料、酒、煙草、服裝及部分紡織業、制糖、水產品加工、玩具、家具、屠宰及肉類蛋類加工產品、家電及日用電子器具制品、日用化工制品等消費品部門,以及汽車和陶瓷制造業。對消費品工業給予高的有效保護率存在不少的爭議,一方面其中的某些部門如服裝、玩具、家具、家電、部分酒類產品等在國際市場上是具有一定的競爭力,給予超保護沒有必要;另一方面應該注意到關稅保護作用的有限性,因為關稅越高,外商直接投資繞過關稅壁壘,進入對方國家市場的愿望就越強。此外,由于發達國家和地區有對外輸出資本的愿望,而發展中國家則在經濟發展階段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形成對輸入資本的需求,因此發展中國家普遍實施吸引外資的優惠政策,這些優惠政策也有可能制約關稅政策保護國內產業的作用,若實施積極引進外資的政策(如優惠的國內直接稅政策),盡管關稅提高到一定水平,但引進外資的政策對關稅抑制進口起了一定的抵消作用。我國當前飲料市場和日用化工品市場就是由外商投資企業占據了主要地位,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些行業的高關稅政策是形成這個局面的一個重要的驅動力。另外還有一些“虛”的高關稅政策,對應的產品進口很少或者沒有進口。所以,降低這些消費品的名義關稅率對進口以及國內產業并不會產生較大的影響,反而有助于降低我國整體的關稅水平,而且對消費品征收消費稅可能是解決問題的更有效的手段。
在2008年過渡期結束時,可以對比看出,有效保護率在30%以上的只有制糖業、摩托車和電車等其他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日用電子器具制造業、其他飲料制造業、水產加工業,而引人注目的汽車制造業的有效保護率則降到了不到20%。
- 上一篇:城市建筑文化略論論文
- 下一篇:論國際貿易理論適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