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綠色貿易對農產品出口影響
時間:2022-03-31 09: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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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國加入WTO將推動農業參與全球化競爭,在為中國農業發展提供更多機遇的同時也將使中國農業面臨巨大的挑戰和風險。當前,在國際貿易中綠色貿易壁壘問題已不可回避,農業作為一種弱質產業更容易受其影響。本文綠色貿易壁壘的概念入手,對綠色貿易壁壘理論進行概述,接下來,聯系我國農產品出口遭遇綠色貿易壁壘的現狀,剖析了我國農產品受阻綠色貿易壁壘的國內和國際原因。最后,從我國農業發展的實際情況出發,針對綠色貿易壁壘,從政府和企業兩個角度,提出了一些可操作性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綠色貿易壁壘;農產品;綠色產品
一、綠色貿易壁壘理論
1、綠色貿易壁壘的概念
從廣義講,綠色貿易壁壘指的是一個國家以可持續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為理由和目標,為限制外國商品進口所設置的貿易障礙。從狹義上說,綠色貿易壁壘實際上是一種市場準入的障礙,是指進口方通過制訂嚴格的環保技術標準,復雜的衛生檢疫制度或采用綠色環境標志、綠色包裝制度,以阻止或限制某些外國商品的進口。
2、綠色貿易壁壘的基本類型
綠色貿易壁壘的內容比較廣泛,大致包括以下五種類型:
(1)綠色技術標準。綠色技術標準是通過立法手段制訂嚴格的強制性環保技術標準,限制國外不符合環保技術標準的產品進口,對貿易實施限制。這些標準都是根據發達國家生產水平和技術水平制訂的,對發達國家來說,是可以達到的,但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是很難達到的,因而勢必導致發展中國家的產品被拒在發達國家之外。
(2)綠色環境標志。綠色環境標志是一種在產品或其包裝上的圖形,是由一國政府或其授權部門按照一定的環境標準頒發的,用來表明該產品不但質量符合標準,而且在生產、使用、消費、處理過程中符合環保要求,不危害人體健康,對環境無害或危害極小。其基本目的是引導消費者進行綠色消費,從而引導企業自覺調整產品結構采用清潔的工藝。
(3)綠色包裝制度。“綠色包裝”也稱環境之友包裝或生態包裝。綠色包裝一般是指對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無害,能循環復用和再生利用或降解腐化,促進可持續發展的包裝。
(4)綠色衛生檢疫制度。綠色衛生檢疫制度是建立在現代科學技術基礎上的。各種檢疫措施不僅極為嚴格,而且繁瑣復雜。基于保護環境和生態資源,確保人類和動植物的健康,許多國家,特別是發達國家制訂了嚴格的環境與技術標準。由于各國環境和技術標準的指標水平和檢驗方法不同,以及對檢驗指標設計的任意性,而使環境和技術標準可能成為綠色貿易壁壘。
(5)綠色補貼。它是指一種將資源環境費用內在化以降低外部經濟效果使成本與效益盡可能在生產和經營者身上得到統一的一種手段。為了保護環境和資源,有必要將環境和資源費用計算在成本之內,使環境和資源成本內在化,發達國家還將嚴重污染環境的產業轉移到發展中國家,以降低環境成本,使發展中國家的環境成本因此而提高。
3、綠色貿易壁壘的特點及實施條件
(1)綠色貿易壁壘的特點
綠色貿易壁壘具有其他非關稅壁壘所不具有的特征:
第一,表現內容上具有合理性。貿易保護主義者抓住消費者的心理,以保護人類、動物的生命或保護環境與資源為理由,表面上符合可持續發展的歷史潮流,也迎合了綠色消費的需要,以達到其貿易保護主義的目的。
第二,保護對象上具有廣泛性。綠色貿易壁壘具有廣泛的保護傾向,不僅對產品本身的質量,而且對產品從生產前的設計一直到消費后的最終處理都有限制。近年來還從產品貿易擴展到服務貿易、技術貿易等領域,呈現出無所不包的態勢。
第三,保護方式上具有隱蔽性。一些國家對某些商品質量、規格、性能和安全等規定了極為嚴格、繁瑣和特殊的標準,檢驗手續繁瑣復雜,而且經常變化,使外國商品難以對付和適應。其目的是利用環保之名行貿易保護之實,使出口方難以預見其內容及變化而難以對付和適應,但又不易產生貿易摩擦。
第四,制訂形式上具有合法性。大多數非關稅壁壘不是通過公開立法來加以規定和實施,而國際貿易中的綠色貿易壁壘則有相應的法律為依據,如1994年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簡稱TBT協議)和《實施動植物衛生檢疫措施協議》(簡稱SPS協議),同時,各國還制訂有本國關注的一些法規,如1989年美國實施的609條款。
第五,動態性。發達國家所制訂的綠色貿易壁壘措施會隨著其貿易伙伴經濟和技術水平的進步而調整,從而使得綠色貿易壁壘出現不斷提高的趨勢。如近年來,日本對進口大米檢驗的量化指標已經從1993年的20多項增加到2000年的104項。有些國家規定,當某種具有綠色標志的產品在其市場的占有率超過2096時,該國對其環境標志的要求就會做出提高的調整。
(2)綠色貿易壁壘的實施條件
綠色貿易壁壘這種貿易保護措施,雖然能有效地阻止外國商品進入本國市場,但并不是所有國家都具有實施壁壘的條件。到目前為止,實施壁壘的主要是發達國家如歐盟、日本、美國,而受影響的主要是發展中國家如中國。這主要是因為:
①綠色貿易壁壘主要是通過規定高藥殘標準來提高農產品的市場準入門檻,如歐盟對氯霉素殘留量的標準規定為0.2——0.3ug/kg,這個標準不僅是我國就是歐盟本身也很難達到標準。
②實施綠色貿易壁壘要具有完善的檢測體系。僅有高藥殘標準是不夠的,必須輔以先進的檢測設備、檢測技術以及高素質的檢測人員。具有先進的檢測技術、設備可以增加應檢農藥的種類,以及最大限度的提高限量標準,這樣就可以對低檢測水平的國家形成壁壘。
二、我國農產品出口遭遇綠色貿易壁壘的現狀及原因分析
1、我國農產品出口遭遇綠色貿易壁壘的現狀
作為世界上最大的農業生產國,我國己經具備相當的農產品競爭力,在水稻、蔬菜、水果和畜產品、水產品、茶葉等方面具有較大的比較優勢。我國以發展中國家的身份加入WTO后,良好的制度條件為我國擴大出口、發展開放型經濟提供了廣闊的空間。然而,“走出去”的道路上并非陽光燦爛,作為我國具有相對優勢的農產品出口首當其沖,頻頻受挫。近年來雖然我國農產品的出口額一年比一年高,但農產品出口增長速度一直低于出口總增長速度,究其原因,除了我國出口的農產品主要是初級產品、產品附加值低以外,農產品出口屢遭國外綠色貿易壁壘是另一大重要原因。
自1996年8月起,歐盟成員國相繼停止從我國進口禽肉和部分水產。我國有關部門和企業按歐盟法規進行了全面整改,并于1997年接受了歐盟獸醫代表團的考察。代表團考察報告對我國的相關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但歐盟只做出了恢復從我國3家工廠進口兔肉的決定。1998年9月、1999年6月和1999年10月,歐盟獸醫代表團先后三次來華考察。2000年5月,歐方公布決議,認可我國山東、上海可以對其出口禽肉,但未批準我國加工廠注冊。2001年歐方專家來華考察我國動物及動物源性產品殘留物質監控體系,隨后向歐委會提交了一份關于我國殘留監控體系的片面的、不切實際的考察報告,導致我國凍雞出口下降了41%,保鮮蔬菜和暫時保藏的蔬菜的出口分別下降了20%和29%。
近年來,許多進口國更是加大了對我國出口農產品的檢測、檢疫力度,這又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我國農產品出口的難度。2002年日本對我國青島的肉雞產品檢疫項目增加了10個指標,對蔬菜農藥殘留化驗檢測項目,由入世前的4項增加到46項;韓國對我國出口蔬菜的檢測僅農藥殘留的檢測指標最高時就達200多項;歐盟對我國茶葉的檢測項目從過去的6種農藥殘留檢測增加到62種;據《中國新聞網》報道,美國以擔心輸入病蟲害為由,自2005年4月1日起,禁止進口中國的人造圣誕樹等人工木制裝飾品,僅此一項禁令將會影響中國對美國上億美元的出口。
2、我國農產品出口遭遇綠色貿易壁壘的原因分析
使我國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的資源浪費、環境污染、植被破壞、水土流失異常嚴重。因此在一定程度上破壞了農產品的生產環境,同時由于各種衛生、農藥標準也因耕作方式不當而常常不合格,從而使中國成為遭遇綠色貿易壁壘的大國。
(1)我國農產品出口遭遇綠色貿易壁壘的國內原因分析
①我國環保意識淡薄,缺乏綠色經濟觀念。我國在向現代農業轉化的進程中,盡管農作物的產量不斷提高,但由于我國環保意識淡薄,沒有及時采取有效的環保措施,致使農業的污染也日趨嚴重。工農業造成的19各種污染,通過周圍的環境(土壤、水等)作用于農作物,使農產品受到污染,導致“問題蔬菜、問題糧食”的產生。此外,由于食品加工、包裝、儲運等環節設施落后,導致食品后續污染問題嚴重,造成食品生產前期污染未消除,后續污染依然存在的狀況。然而,目前美國、德國、日本等發達國家都已建立了環境標志制度,國際標準化組織也推出ISO14000標準認證,其環境管理體系成為世界各國企業跨越綠色貿易壁壘的重要跳板,但我國企業并沒有作出積極的反應。
②我國環境標準過低,農業生產企業認證能力薄弱。環境標準是有關控制污染、保護環境的各種標準的總稱。在我國已有的國家標準中,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不足50%,高新技術標準嚴重缺乏。此外,國外標準在產品研發階段就已開始制定,而我國的標準制定卻相對滯后,周期也長,沒有嚴格的標準制約嚴重影響了我國農產品的品質。另一方面,我國農產品要進入國外市場,就需要獲得國際上公認的和特定進口國家的綠色認證,一些企業擔心認證會降低價格競爭能力,造成認證不積極,普遍存在僥幸的心理。如在綠色標志認證方面,我國外貿企業要獲取國外認可的綠色標志,不僅要支付大量的檢驗、測試、評估等費用,還要支付不菲的認證申請費和標志的使用年費,使一些企業望而生畏。
③農產品檢疫系統不健全。從中國近年來發生的假大米、有毒奶粉、冠生園劣質月餅事件到最近被查出的“蘇丹紅一號”等事件,“蘇丹紅一號”在十年前就已經被禁了,為什么在今天又查出它存在于大量食品中,在其他國家關注食品安全之際,我國的衛生檢疫系統卻還形同虛設,更為可氣的是,還有一部分官員在開綠燈,使中國農產品生產者對其產品本身的質量要求不高而導致農產品受阻國外的綠色貿易壁壘,因此中國的檢疫系統建設勢在必行。[論-文-網LunWenNet_Com]
④環保法律規范不健全,執法力度不夠。正是由于我國法律中有關農產品各種標準的規范不健全,才使發達國家常常鉆我國法律的漏洞。目前我國引進外資、進口等環節中的環境條款還不完善,對國外進口產品和外商投資企業的環境保護要求不嚴,對外國產品和污染密集型企業的進入管制較為寬松。且在事實上,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
(2)我國農產品出口遭遇綠色貿易壁壘的國際原因分析
①國際社會對保護生態環境和食品安全的關注日益強烈。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生態價值觀被廣泛接受,人們對自己的生存環境和衛生食品安全日益關注,追求高品位生活的意識也越來越強,對衣、食、住、行的要求越加嚴格,“綠色”成為了一種時尚,一種健康的代言。這促使發達國家政府通過立法滿足國內居民的綠色需求,保護本國產品在國內市場的競爭力。為此,發達國家政府便在國內推行綠色生產、綠色營銷和綠色消費,實施綠色管理,通過制定相關法律與政策,約束和限制國外未達到本國或國際環境標準的農產品進入本國市場。
②將同一標準使用在處于經濟與科技發展不同階段的國家。發達國家的科技水平較高,處于技術壟斷地位,同時有強大的經濟實力作后盾,它們制定了眾多的環保技術標準和環境標志,是想利用生產和銷售綠色產品,發展綠色科技和相關服務,控制未來的世界市場。而發展中國家面臨著極為迫切的經濟增長甚至是溫飽問題,在環保領域的缺口較大,它們既無雄厚的資金,又無可以利用的高科技手段,其環保水平尚處于初始階段,在短期內缺乏實施同一環境標準的能力。而在兩個發展水平不相等同的階段適用同一標準,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這就使發展中國家在環保上始終處于被動局面,導致發中國家的產品被排斥在發達國家之外,極大的制約了發展中國家經濟的發展和環保步伐的加快。
三、我國應對農產品出口中的綠色貿易壁壘的對策
1、強化國民綠色經濟意識,完善國內環保法規
(1)加大傳媒宣傳環保的力度。21世紀經濟的主旋律將是綠色經濟,政府應呼吁提高國民的可持續發展意識,開展環境教育。環境教育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將環境意識化為公眾自覺的環境行為,因而要充分發揮媒體的輿論作用,鼓勵公眾參與環境保護事業,使其知曉我國經濟的“綠化”是一項公益事業,受益的應是整個國家和每一個公民。同時,政府要注重發揮職能指導作用,提倡綠色生活方式,把綠色貿易、綠色生活的思想融入我們社會經濟發展的全過程,這既可從根本上沖破綠色貿易壁壘,又可保持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使之適應全球一體化浪潮,并與國際貿易體系接軌。
(2)制定和完善國內相應的環保法規。在國內立法方面,應加快我國環境保護法律與國際接軌的步伐,縮小與發達國加環保水平的距離。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國際社會在處理貿易與環境爭端案件時,與貿易有關的國際環境法和國內環境法往往倍受重視。從已處理的貿易與環境爭端的一些案例的裁決來看,只要引用的國內環保法律規定準確、有權威性,維護環境利益的一方往往勝訴,而對環境保護不利的一方則往往敗訴。因此,必須加速與貿易有關的環境立法。
2、改善我國農產品生產的外部環境
(1)整治農業環境,治理農業污染。主要是加強對農業環境、漁業水域、草原牧區、特別是土壤環境的監測。一是要定點、定期對主要農(畜)產品污染情況開展例行監測;二是開展對大中城市郊區、工礦企業周圍等重點區域土壤環境例行監測;三是定期對重要水源進行常規性監測。及時掌握農業環境受污染損失狀況,提出相應的治理對策,調整產業結構(例如受污染的土地種植花草等),進行植物修復。
(2)控制農業水源污染,解決湖泊、大中型水庫的富營養化問題。首先要糾正或扭轉偏施、重施氮肥的習慣,推廣節氮施肥技術。調整肥料結構,實行配方平衡施肥,大力發展多元高效肥,推廣專用復合肥,積極推行有機無機肥配套施肥體系,同時應加強改善生態環境的新技術的研究。其次,要推進有機肥工程,以減少化肥的用量,采用多種形式使秸稈還田,集中處理加工畜禽養殖基地的雞糞、豬糞等使之成為商品有機肥料。結合疏浚河道開發利用豐富的河泥資源,大力開展河湖清淤工作,同時實施河湖岸植樹,減少水土流失。
(3)加強對農業環境科學的研究。政府應增加農業環保科技的投入加強農業保護宣傳培訓,提高各級農業管理與技術人員及廣大農民群眾的農業環境保護意識,增加科技投入,引進國外先進的農業環境保護技術模式,引導農業結構合理化,逐步建立起農業經濟、生態環境和社會效益相統一的農業結構體系,努力做到生產技術生態化,生產過程清潔化,農業產品無害化。
3、實施扶持綠色產業的政策措施
(1)制定綠色產業傾斜政策。一是要在稅收上給予優惠,在一定時期內,對綠色產業企業可以減征或免征增值稅,對企業新開發的綠色產品也可以緩征所得稅。二是要對綠色產業企業在貸款利率、貸款額度上實行優惠,鼓勵其上市通過資本市場直接融資。三是要在工商注冊上對綠色產業企業給予照顧,并賦予一些規模較大的綠色產業企業以出口經營自主權。
(2)建立農產品國際綠色貿易壁壘預警機制。大量事實表明,綠色貿易壁壘之所以能起到限制與障礙作用,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是企業對進口國的技術法規、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不了解。我們可以借鑒發達國家的做法,組成專門的機構,收集研究我國主要出口農產品可能在哪些國家遇到什么樣的綠色壁壘,提出需要采取的應對措施,形成預警機制,以改變目前這種遇到壁壘就無所適從的狀況。
4、積極推行IS014000標準
國際標準化組織制定的IS014000系列國際標準己于1996年正式公布。該標準以改善全球環境、促進國際貿易為目標,涉及從原材料的開發生產到產品制造使用及報廢處理的所有環節和活動。對于任何不符合該標準的產品,任何國家都可以拒絕進口。因此,為了適應國際市場對出口產品環保標準的要求,我國應制定和實施與IS014000環境體系國際標準配套的國內法律法規以及適合我國國情的環境標志法律法規,通過立法程序把IS014000環境體系國際標準轉化為國家標準,在全國范圍內推廣實施。
5、大力發展綠色農業,開發綠色食品
面對綠色貿易壁壘,開發綠色農業、發展綠色食品將有益于我國農產品出口、提升農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具體方法:
(1)實行專業化生產、規模化經營。目前,我國出口的部分綠色農產品多為農戶零星生產,這種小規模分散經營阻礙了農業技術的改進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難以降低產品成本,參與國際競爭。要想在國際市場上占有一席之地,采取專業化生產、規模化經營是必然選擇。只有企業聯合起來,才能降低成本、提高質量、增強實力、實現規模效益,從而擴大經營范圍,提高市場占有率和競爭力。應考慮扶持一批綠色農產品出口企業,實行貿工農一體化和企業集團化效益。可采取“公司+農戶”的組織形式或者新的生產經營方式“公司+農場”,實現綠色農產品出口生產的規模化經營。
(2)建立綠色農產品生產基地。我國具有生產綠色農產品的自然條件、技術條件和社會環境條件,可以建立一批綠色農產品生產基地,利用科技成果優勢,實現綠色農業加工增值。
6、積極推行農業標準化工作、推廣綠色技術
農業標準化工作就是以農業科技和實踐經驗為基礎,按照簡化、統一、協調、選優的原則,把先進科技成果和綠色技術轉化為標準,并加以監測、實施,使業生產、加工、管理和服務實現標準化、規范化、程序化的活動。實施農業標準化,既可提高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率,推動我國農業增長方式轉變,又可以促進農產品優質化,增強我國農業的國際競爭能力。我國要加強對國際農業標準的研究,而在這一過程中,就需要企業自主研究和引進先進的環保技術、生態技術,并將其大力推廣,使綠色技術上升為“農業標準化”中重要一部分的。我國根據農產品國際市場的需要,不斷更新農業標準,并使農產品品質標準與安全衛生、分級、包裝、運輸標準相配套,通過逐步完善,形成與國際標準接軌的農產品質量標準體系。從而為我國農產品順利進入國際市場創造有利條件。[論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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