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tǒng)灰色文化論文

時間:2022-07-19 09: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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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tǒng)灰色文化論文

腐敗在任何一個歷史時期都是時代的惡瘤,但腐敗絕不是某一個特定時期的產(chǎn)物,而是歷史的沉疴。因此,腐敗也是一個傳統(tǒng),是傳統(tǒng)文化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我們可以將它稱為“腐敗文化”。從歷史的縱向來看,腐敗文化的主體幾乎都是朝廷命官,他們無人不讀圣賢之書,無官不講修齊治平,卻又幾乎是無官不招權(quán)納賄,無官不貪贓枉法;從橫向方面考察,除官吏階層的腐敗外,富人有富人的“腐敗”,窮人也有窮人的“腐敗”;對于腐敗幾乎是無人不恨,然而腐敗卻又是那么“深入人心”。回顧歷史,濤聲依舊,盡管腐敗之惡罄竹難書,而作為一種行為文化,它又是一種“聞起來臭吃起來香”的文化,這是其它文化所不具備的一個顯著特征。腐敗文化的這種相悖性,決定了它是一個傳統(tǒng)的“灰色文化”,是一種事實上難判是非、至今仍有很強生命力的文化.

灰色文化的“經(jīng)典”:“你腐敗,我放心”

“你腐敗,我放心”雖是個不恭的話題,但它確實是個無奈的客觀存在。

作為封建帝王無不有猜忌之心,臣下陰蓄異志、非分僭越常常是他們的心病。精明的大臣尤其是洞悉帝王心理的權(quán)臣們知道,欲釋君臣之嫌,要么“漁隱”于江湖之遠(yuǎn)而憂樂天下,或者“朝隱”于廟堂之高而避禍司馬門;要么玩權(quán)喪志專事聲色犬馬,享盡人欲,努力做到“我腐敗,你放心”。由于專制主義之網(wǎng)愈編愈密,漁隱或者朝隱在歷史上已屬鮮見,而后者在歷史上是不乏其例的。

司馬光《涑水記聞》卷三載

太祖時,趙韓王普為相,車駕因出,忽幸其第。時兩浙錢亻叔,方遣使致書及海物十瓶于韓王,置在左廡下。會車駕至,倉卒出迎,不及屏也。上顧見,問何物,韓王以實對。上曰:“此海物必佳。”即命啟之,皆滿貯瓜子金也。韓王皇恐,……上笑曰:“但取之,無疑。”

趙普是北宋開國元勛,權(quán)傾朝野,卻貪婪好利。這十瓶“海物”被他全部用來在東京興建府第。錢是宋朝要消滅的吳越末代國君,一個交戰(zhàn)國送來大量“禮金”,趙普接受敵國的行賄,這不是腐敗又是什么?然而宋太祖對不期而遇的人贓俱獲,不過一笑了之。這一對“明君賢相”的相安無事,全在“無疑”二字上。“無疑”就是放心,其所以放心,是因為你在經(jīng)濟(jì)上越貪婪、越腐敗,我在政治上就越放心了。

如果說趙普之行事還不足以說明“你腐敗,我放心”的話,那么《史記·蕭相國世家》所載蕭何之事則是十分合榫的。

漢十二年秋,黥布反,上自將擊之,數(shù)使使問相國何為。相國為上在軍,乃推循勉力百姓,悉以所有佐軍,如陳豸希時。客有說相國曰:“君滅族不久矣,……上所以數(shù)問君者,畏君傾動關(guān)中。今君胡不多買田地,賤貰貨以自污,上心乃安。”于是相國從其計,賤強買民田宅千萬,上乃大悅。

當(dāng)劉邦凱旋歸來時,關(guān)中百姓紛紛投訴蕭何的腐敗,劉邦此時卻在暗自高興。

這兩則史事是頗耐玩味的。趙普是主動腐敗者,在他看來,只有我腐敗你才會放心;蕭何是被動腐敗者,在劉邦看來,只有你腐敗我才放心!試想,如果蕭何不是被逼著腐敗,可能就會招致殺身之禍,可能就會沒有后來的“蕭歸曹隨”的無為而治,西漢王朝的歷史是否會有另一種寫法了呢?如果趙普不主動腐敗,可能難釋趙匡胤的猜疑,這位以“半部《論語》治天下”的開國丞相能否助北宋王朝完成統(tǒng)一大業(yè),實在是難以逆料的。腐敗文化的這種難以評說的的善善惡惡,正是灰色文化的重要特點。然而,“你腐敗,我放心”也不是普遍規(guī)律,象朱元璋這樣的帝王就是個反例,他的眼里幾乎不能摻半粒砂子,誰敢腐敗他就嚴(yán)懲不貸,甚至剝皮實草。

“你腐敗,我放心”并不一定全表現(xiàn)在君臣之間。官吏上下之間、同僚之間也有這種現(xiàn)象,其形式多為群體腐敗。實現(xiàn)群體腐敗的要件正是“你腐敗,我放心”。如果你不腐敗呢?請看下例。清代同光年間人歐陽昱在《見聞瑣錄》中記述:蘇廷魁擔(dān)任河道總督期間,適值黃河在河南境內(nèi)決口,便與河南巡撫奏請100萬兩治河。蘇廷魁“親督工。買料俱親經(jīng)手”,完工后結(jié)余30萬兩。巡撫主張瓜分,蘇是位正直的官員,堅持將余款奏繳國庫。巡撫因為“未遂其欲,恨甚……彈奏之”,戶部因“向來河工告成,無不浮冒虛報者,利得十分之七,大小瓜分,以三分賄部,遂不駁。今蘇公繳還余銀,除此陋規(guī),部中亦恨。”于是,部里想方設(shè)法在蘇的奏折里挑出“不合例數(shù)條”,與河南巡撫同參蘇廷魁,這位不愿腐敗的官員竟被革職。后來有一位叫任道镕的河南巡撫,在任時正值黃河決口,他堵住決口后與蘇廷魁一樣“請繳余銀”,其結(jié)果亦是“被彈劾,革職去。”歐陽昱無不感慨的說“二公于污穢之中,獨欲顯其清廉,宜乎犯眾忌而不得安于其位也。”試想,如果蘇、任二公甘于自污呢,豈不既可保住官位俸祿,也不致引來同僚的忌恨;正因為他們“欲顯其清廉”,而違背了這個圈子內(nèi)的“游戲規(guī)則”,怎能放心他們“安于其位”?由此我們不難看出,只有這個特定的群體都腐敗,腐敗者才有可能在心里上獲得安全感,他們營造的“堡壘”就不易攻破。因此群體腐敗又很強的技巧性和操作性,一般是很難被揭露曝光的。例如治理黃河河患的官員,明清兩朝有幾個是因為腐敗被參劾的?

當(dāng)腐敗成為一種雙向的社會需要時,一切反腐舉措都將黯然失色!

“你腐敗,我放心”,一個多么沉重的歷史話題!

灰色文化的“真理”:權(quán)力就是財富

盡管時下有人說窮人有窮人的“腐敗”,但腐敗畢竟是有權(quán)者經(jīng)營的事業(yè),這是不爭的事實。所謂“千里做官只為財”的民諺,就是中國老百姓對這一歷史事實的經(jīng)驗判斷。

權(quán)力是以最小成本獲取財富的捷徑,欲獲取財富就必須做官。盡管中國有世界上最早的文官制度,但是入仕的途徑卻是頗為雜濫的。一般來說,有讀書做官、軍功授官、捐納買官、舉薦封官等多種形式。讀書做官和軍功授官多被人視為正途,這是因為讀書人經(jīng)常年青燈豆火的煎熬,以青春甚至生命為賭注,參加那個“在分?jǐn)?shù)面前人人平等”的科舉競爭。為僥幸于萬一進(jìn)入仕途的機會,多少人不惜熬到皓首窮年!至于一介武夫,他們完全是以自己的鮮血染紅自己的頂戴,實在也來之不易。這兩類人雖僥幸得官,支付的成本卻相對較高,受到人們的敬重當(dāng)屬自然。捐納和薦舉或者考核,總有“黑箱”操作之嫌,人們常譏之為“左道斜封”。得官的路徑不同,需支付一定的成本則是共同的。按人所共知的經(jīng)濟(jì)學(xué)原理,支付了成本(或曰“投資”),必然要獲取高于成本千百倍的回報。如果把成本和利潤抽象出來,做官和做生意既是相同又是相通的,運作模式亦大體相仿。《戰(zhàn)國策·秦策》載呂不韋與乃父談“生意經(jīng)”的一段絕妙對話,頗能說明問題,茲錄如后。

曰:“耕田之利幾倍?”曰:“十倍。”曰:“珠玉之贏幾倍?”曰:“百倍。”曰:“立國家之主幾倍?”曰:“無數(shù)!”

呂不韋發(fā)現(xiàn),只要象壟斷市場一樣壟斷皇帝(國家)的全部或部分權(quán)力,就會獲利無數(shù)!這位陽翟大賈頗精此道,他不僅為中國貢獻(xiàn)了一位秦始皇,一部《呂氏春秋》,而且成功地操作了有史以來最為輝煌的尋租創(chuàng)租工程。他食祿十萬戶,爵封文信侯,真謂是獲利無數(shù)!自此以后,中國的官場就變成了“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的生意場。從第一個封建王朝到最后一個封建王朝,時間跨度不過二千余年,在滄海桑田般的變化中,以不變應(yīng)萬變的惟有象做生意般的做官,這不能不稱之為是中國的一大特色。我們不妨翻翻《官場現(xiàn)形記》。小說從第一回寫坐館塾師王仁開導(dǎo)他的學(xué)生說:“做了官就有錢賺”,到最后一回黃二麻子“苦辣酸甜遍嘗滋味”之后,終于悟到“天底下的買賣,只有做官利錢頂好。”細(xì)心的讀者如將小說和廿五史對讀,定會感到從呂不韋到黃二麻子,設(shè)租尋租創(chuàng)租的激情像“原始沖動”一樣潮涌古今、濤聲依舊,這個甜蜜的事業(yè)前“腐”后繼,絕無乏人之患。

凡做官生意者,官(權(quán))越大利也越大,我們從賣官的標(biāo)價就可看得出來。如《曲洧舊聞》稱,宋代王黼當(dāng)國時開市賣官,有“三千索直秘閣,五百貫直通判”之說;清初順治朝,山西口北道副使王化淳,在更換防守倉官時標(biāo)價“上缺要銀四十兩,中下缺要十兩”(《明清檔案》32冊),僅此一項他就獲銀150余兩。又據(jù)史載:捐一個縣官,乾隆時要銀4620兩,嘉慶時4000兩至5000兩,道光時3700兩,咸豐時2000至2600兩,到光緒時跌至不足千兩。官職的買賣已經(jīng)完全市場化了,人們可以像買賣牲口一樣按肥瘦或行情論價。

是否有成本低的官生意運作呢?當(dāng)然是有的。如漢文帝的寵臣鄧通為文帝嗽吮毒瘡,而官至上大夫,并許其鑄錢,于是“鄧氏錢布天下,其富如此”(《漢書·鄧通傳》),陳萬年向兒子傳授諂媚術(shù),果然青勝于藍(lán);陳咸通過諂媚賄賂權(quán)臣陳湯,仕途通達(dá),官至少府(《漢書·陳萬年傳》)。又如明代權(quán)珰魏忠賢擅國時,朝中文武官員紛紛投其門下,時有“五虎”、“十狗”、“十孩兒”、“四十孫”之號。這些“狗兒”、“孩兒”們雖然卑鄙下流,然好官我自為之。人格是不可論價的,為茍且于榮華富貴,在他們看來,賤賣人格又何樂不為之呢!

做官確實是天底下最好的買賣,原因在于權(quán)力可以轉(zhuǎn)化為財富,無怪王亞南先生說:換一視角來看,廿四史就是一部貪污史(《中國官僚政治研究》)。然而,并不是每個做官的人都愿將手中的權(quán)力轉(zhuǎn)化為財富。如宋太宗時的名臣查道,常“與妻采野蔬雜為薄粥以療饑”,“道不勝貧,與妻謀,欲去官賣藥”。(《續(xù)資治通鑒長編》卷39)如陸游任夔州通判期間,“一日祿不至,則無策矣,”屆滿離任時,“行李蕭然,固不能歸。”(《渭南文集·上虞丞相書》)又如包拯、海瑞、于成龍、鄭板橋等等,這些清介廉潔之士雖在二千多年的歷史中寥若晨星,卻給整個官吏階層抹上了些許亮色,至今令人景仰不已,也令我們翻讀那部貪污史時,不致汗顏得無地自容。

灰色文化的困惑:殺者自殺貪者自貪

要說中國歷史上無法制,那是無知;

要說中國歷史上有法治,那是無識。

中國是創(chuàng)立和執(zhí)行官吏懲處制度最早的國家之一。《尚書·舜典》載“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撲作教刑,金作贖刑”;《左傳·昭公六年》也載有“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商有亂政,而作湯刑;周有亂政,而作九刑。”以現(xiàn)代的眼光看,這些“刑”基本可認(rèn)定是懲處官員(當(dāng)然主要是鎮(zhèn)壓百姓)的條款。這些條款對以后的立法有至深至遠(yuǎn)的影響。

從秦開始的歷代封建專制王朝,統(tǒng)治者幾乎都想通過法律的他律和道德的自律來約束官吏,從而實現(xiàn)廉潔政治,主觀上絕不希望腐敗到皇冠落地。因此,一個新王朝建立以后,無不引前朝之顛覆以為戒鑒;于是,以史為鑒就成為中國的一個文化傳統(tǒng)。如《尚書·召誥》:“我不可不鑒于有夏,亦不可不鑒于有殷。”司馬遷作《史記》,往往以暴秦為例儆戒當(dāng)代統(tǒng)治者,故對秦史記事尤詳。唐初君臣,無不以隋亡為訓(xùn)誡,魏征曾說:“思隋氏以為鑒,則存亡治亂,可得而知。”(《舊唐書·魏征傳》)李百藥修《北齊書》,李世明指示其編修宗旨為“覽前王之得失,為在身之龜鑒”。(《冊府元龜·恩獎》)宋神宗認(rèn)為司馬光修撰史鑒書應(yīng)為“鑒于往事,有資于治道”。(胡三省《新注資治通鑒序》因此賜該書名為《資治通鑒》)。尤其是朱元璋,先后敕編《辨奸錄》、《永戒錄》、《醒貪簡要錄》等鑒戒書十?dāng)?shù)種,為反腐倡廉而編書之多,為歷代王朝所罕見。他們曾制定了一部又一部法典律例,一條又一條官箴官誡,用心何其良苦。我們不能認(rèn)為這些官箴法典都是擺設(shè),連臭名昭著的昏君宋微宗也曾標(biāo)榜過懲治腐敗就是證明。據(jù)《宋會要》載,他也真格貶黜過一批貪官污吏,如河北路轉(zhuǎn)運副使李昌孺、滁州知州唐恪、河北監(jiān)司賀希仲等。然而,一面是懲治腐敗,一面是“六賊”崛起!再如明初,朱元璋以嚴(yán)刑峻法制腐,力度不可謂不大,然一樁勾捕逃軍案,兵部侍郎王志受贓22萬;一樁盜軍糧案,戶部侍郎郭桓侵沒至千萬,株連官吏系獄至數(shù)萬人。這僅是發(fā)生在洪武朝的腐敗大要案之一斑。大案連發(fā),朱元璋竟越殺越困惑,何以“殺者自殺,貪者自貪”?重刑治貪畢竟還是有效的,如《明史·循吏傳》所紀(jì)125人,洪武至正德的153年中有120人,從嘉靖至明亡的123年間只有5人!縱觀歷史,一面是法網(wǎng)恢恢,一面是網(wǎng)漏吞舟之魚,沒有清查懲處的大貪比比皆是。如素有貪名的嚴(yán)嵩,籍沒時登記的田地2.7萬余畝,而素有廉名的徐階,田產(chǎn)多達(dá)40余萬畝,是嚴(yán)家的15倍。又據(jù)《甲申傳信錄》載,李自成進(jìn)北京時,明朝國庫存銀竟不到4000兩,而劉宗敏追贓時,追出外戚周奎銀53萬兩;大學(xué)士陳演,追贓獻(xiàn)銀4萬兩,仆人舉發(fā),又挖出埋銀書玩、黃金360兩;戶部侍郎吳履中,到任僅17日,抄出贓銀400兩、黃金80兩(高出他的俸薪多少倍?);錦衣衛(wèi)大堂駱養(yǎng)性,被追出贓銀3萬兩;司禮監(jiān)宦官王之心,被追出贓銀15萬兩……。如果不是劉宗敏追贓,誰能知曉崇禎朝有多少貪官!一部廿五史所載的貪官污吏,僅僅是滄海之一粟,是被歷史曝光的極小一部分,而像徐階這樣享有“廉名”的貪官又何止萬千!翻開每一部中國通史,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每一個王朝無不“鑒于往事”,而每一個王朝又蹈前朝覆轍,無不亡于腐敗,甚至連農(nóng)民起義領(lǐng)袖李自成建立的大順王朝也未能幸免。中國歷史形成了一個怪圈,或曰社會腐敗的周期律。腐敗增加了國家的行政成本,削弱了政府對社會的控制力,嚴(yán)重的腐敗甚至能官逼民反、揭竿而起……對腐敗的社會危害性,統(tǒng)治者并非沒有一定的認(rèn)識,能想出來的招數(shù)也都用盡,最終還是未能解決腐敗的問題。原因何在?是法網(wǎng)不密,還是教化不彰?是中國人沒有創(chuàng)造廉政的智慧,還是體制上有致命的問題?面對腐敗,一方面是殺者自殺,一方面是貪者自貪。為什么會是這樣的呢!說不盡的灰色文化,何時能將你說清白?前面談到如果沒有腐敗,蕭何、趙普輩將難以在漢、宋兩朝建功立業(yè),甚至歷史將有可能是另一種寫法。腐敗之惡果真罄竹難書,而無一善可舉么?先賢有言:存在就是合理的。基于這一命題的指引,總算找到了例證,此處稍作援引,當(dāng)令拙文“蓬壁生輝”。數(shù)年前讀到社會學(xué)家鄭也夫的“社會生態(tài)學(xué)的腐敗與社會轉(zhuǎn)軌期的腐敗”(載《戰(zhàn)略與管理》1994.3.)。這篇文章,著實讓人大開眼界。鄭先生說:“腐敗是低效率的社會機器的潤滑劑,腐敗能穿透一些僵化刻板的政策。……當(dāng)年的知青們還會記得辦返城手續(xù)時如何行賄,又如何在過后大罵受賄官員。如果政策不變,官員都廉潔奉公、毫不通融,恐怕知青們一定會更加失望。因此可以說最壞的不是腐敗,最壞的是不得人心、又僵化刻板毫不變通的政策。腐敗的積極作用就在于它有時可以腐蝕掉這種政策。”經(jīng)鄭先生一番點撥,我們這些過來人終于明白,我們是用我們自己都羞于言及的“腐敗”手段改變了一代知青的命運!舉一反三,有多少不享有權(quán)力資源的人們,如民間企業(yè)家、工人、農(nóng)民、學(xué)生等等,竟是以腐蝕那僵化刻板、不得人心的政策而改變一個人甚至一個群體、一個階層的命運!感謝“腐敗”!鄭先生又說道:“而我們認(rèn)為廣泛流行的東西終有其合理性。很多行賄的舉動帶有消極反抗的意味。一些社會學(xué)家認(rèn)為,如果完全杜絕了腐敗,一些社會沖突會更尖銳,當(dāng)年知青的情況可算一個例證。如果完全杜絕了腐敗,一些群體可能走向公然背離現(xiàn)行政策、現(xiàn)行體制的道路。……我們可以說,腐敗與改良一樣,具有維持現(xiàn)政治體制的功能,其手段是,腐敗與改良共同成為了革命的替代物。”腐敗對維持社會的穩(wěn)定、祥和與發(fā)展功莫大焉,我們不由得在心底喊一聲:“腐敗萬歲!”腐敗問題的善善惡惡,不用說是三七開、哪怕是一九開,依古訓(xùn)總不能因善小而不為吧!更何況腐敗之善莫大焉。由此我便想到,當(dāng)前的反腐,我們應(yīng)該是用縛雞之力還是用縛牛之力?我還想從鄭先生的話題說開去。原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成克杰,在蹲大獄期間曾說過,他在廣西任職期間的腐敗,至少有部分是為了廣西的發(fā)展。我敢斷言成克杰以及他的辯護(hù)律師沒有拜讀鄭先生的文章,如果對簿公堂時引用鄭先生的“(腐敗)具有維持現(xiàn)政治體制的功能,腐敗是維持社會機器運轉(zhuǎn)的潤滑機等等”這類辯辭,說不定會有個“刀下留人”的轉(zhuǎn)機。由此反推歷史,許多不甚了了的事情也會令人豁然開朗。如康熙曾說過:“所謂廉吏者,亦非一文不取之謂,……如州縣官只取一分火耗,便是好官。”(《東華錄》康熙34年)按“新思維”解讀,為愛新覺羅氏的江山社稷,取一分火耗的好官是作小貢獻(xiàn),取十分火耗的貪官則是作了大貢獻(xiàn);因此康熙又說:“今年所擬秋決,貪官甚多,若盡行處決,朕心不忍。”(《清圣祖圣訓(xùn)》卷28)這難道不是很合邏輯的嗎?鄭也夫先生說,在腐敗這一問題的認(rèn)識上,“我們社會學(xué)家可能與倫理學(xué)、法學(xué)家不盡相同,他們的否定可能更多,而我們認(rèn)為廣泛流行的東西終有其合理性。”社會學(xué)家我所崇敬也,倫理學(xué)家、法學(xué)家亦我所崇敬也。他們各說各話,卻又句句在理;假若他們意見相左,不知該聽誰的?如果兼聽,勢必尷尬。遙想當(dāng)年賈政放了江西糧道的外任,一心想做好官,嚴(yán)禁折收糧米、勒索鄉(xiāng)民。弄得長隨聚齊告假、跟班也不聽話;鄉(xiāng)民亦不信任,卻說道:“凡有新到任的老爺,告示出的越厲害,越是想錢的法兒!”(《紅樓夢》第99回)這種心理逆反、這種尷尬難堪,當(dāng)今恐怕也為數(shù)不少。腐敗啊腐敗,這個說不盡的話題,何時能將你說“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