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明史館館臣的史學思想分析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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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明史館館臣的史學思想分析論文

一、“國不可以無史“,將史學視為“明著法戒,垂訓方來”的經世之學

《明史》的編修過程,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從順治二年(1645)初開史館到康熙四年(1665)重開史館,因政局未定,兩次開館,收效甚微。第二階段,自康熙十八年(1679)再開史局,大規模組織班子修史,至六十一年(1722)基本完稿。第三階段,自雍正元年(1723)續修至乾隆四年(1739)正式刊刻。在這長達九十余年的時期中,第二階段的四十四年可謂是《明史》成書的最關鍵時期。梁啟超在《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中說:“康熙十八年之開明史館,這一著卻有相當的成功。因為許多學者,對于故國文獻,十分愛戀。他們別的事不肯和滿洲人合作,這件事到底不是私眾之力所能辦到的,只得勉強將就了。”當時召試博學鴻儒,中試一等至二等的共50人,分編修、檢討各官,直接進入史館修史。主要有湯斌、毛奇齡、朱彝尊、潘耒、尤侗、施閏章、汪婉、倪粲、方象瑛、姜宸英、嚴繩蓀等。而萬斯同、黃百家等則雖不入史館受俸署銜,卻以布衣參與其事。其監修和總裁相繼有徐元文、葉方靄、張玉書、徐乾學、湯斌、陳廷敬、王鴻緒等。

其實,這些史館編修人員不只是懷著對故國文獻的愛戀之情,還在于他們一向都重視史學,對史學的重要性有較深的認識。他們受明清之際啟蒙思想家顧炎武、黃宗羲等的影響較多,對其所倡導的經世致用的史學推崇備至,認為國家不可以沒有史學,而史學乃經世之學。

潘耒的思想最有代表性。他曾從顧炎武學,對其“明體適用”的經世思想贊不絕口。在為顧氏的《日知錄》一書所作的序中,稱贊他“留心當世之故”,對事關民生國命的“經世要務,必一一講求,窮源溯本,討論其所以然”,因而譽之為“通儒之學”。他說:

有通儒之學,有俗儒之學。學者將以明體適用也,綜貫百家,上下千載,詳考其得失之故,而斷之于心,筆之于書,朝章國典,民風土俗,元元本本,無不洞悉,其術足以匡時,其言足以救世,是謂通儒之學。若夫雕琢辭章,綴輯故實,或高談而不根,或jiǎo@①說而無當,淺深不同,同為俗學而已矣。自宋迄元,人尚實學,若鄭漁仲、王伯厚、魏鶴山、馬貴與之流,著述具在,皆博極古今,通達治體,曷嘗有空疏無本之學哉?[①2]

這里明確提出,學術研究只有明體適用,能匡時救世,才稱得上“通儒之學”。如果斤斤于辭章,高談不根,脫離現實,那只能是“空疏無本”的俗學而已。這個思想應該說是與明末清初的實學思潮合拍同步的,也是潘耒經世思想的集中體現。

由此,潘耒提出了歷史研究的目的和宗旨應該是“尺為史者,將以明著一代興亡治亂之故,垂訓方來。”[②2]認為“史家大端,在善善惡惡,所謂誅奸諛于既死,發潛德之幽光者,其權至重。”所以,“國不可以無史,史不可以難而弗為”。[③2]如今編修《明史》,就應該記載明代歷史上那些足為后世取鑒的人物事跡。“旌往以勸來,舉一以風百,其利甚博,其道甚光”[④1]。后人稱,潘耒平生所為文,亦往往“裨治體風教與鄉邑之利病”,“濟時匡俗,扶樹風節,裨于治道”[⑤1],完全繼承了顧炎武的經世致用思想。

湯斌,雖以詩賦雜文出名,但對史學也很重視。其一生精力大半用在《明史》編修上,自云:“濫芋史局,晝夜編摩,衰病侵尋,心血枯槁,頭白汗青,祗堪浩嘆。”又說:“某,才本庸非,承乏史局,晝夜編摩,心血耗盡。……每日五更入朝,昧爽進講,無論學術疏淺,不能仰助高深,且年力衰憊,史事方急,形神交瘁,枝梧無術,雖一切應酬,盡行謝絕,恐終不能無負主恩。”[⑥1]據說當時正值酷暑,他在史館汗流浹背,而不稍事休息,幾乎是竭盡了全力。他的學術思想,源出自孫奇逢,主于刻勵實行,以講求實用,反對杳冥放蕩空虛之學風。他說:“竊謂學者為文,必內本于道德,而外足以經世,始不徒為空言,可以法今而傳后。否則,詞采絢麗,如春花柔脆,隨風飄揚轉眼蕭索,何足貴也。”[⑦1]認為孔子的圣賢之學本來就是講求經世實用的,“孔門七十子,稱顏子最為好學,孔子所與終日言而不違者,今《論語》所載,不過問仁、問為邦兩章而已,仁言以視聽言動合禮為目,為邦以虞夏商周制度為準,……則圣賢之學,非空虛無當也明矣。至曰一貫,曰無言,總見圣學全體大用,內外合一,……亦非虛空之說所可假借。陽明良知,實從萬死一生得此把柄,當時確有實用。今人不求所以致之之方,而虛作一番光景玩弄,故流弊無窮。某妄謂今日無真紫陽,亦未必有真陽明也。”[①3]這個論述和批評是相深刻而嚴厲的,也是切中時弊的。他還對蘇洵等重經輕史的言論提出不同看法。蘇洵曾說,經以道法勝,史以事辭勝。湯斌則認為,史學不僅僅在于“備事辭”,更重要的同樣可以“明道法”。所謂“經史之法,同條共貫。《尚書》備帝王之業,經也而通史;《春秋》定萬世之憲,史也而為經。修史者蓋未有不祖此者也,故道法明而事辭備,此史之上也。”[②3]在《遺書》卷二《敬陳史法疏》中又強調指出:“臣竊惟史者,所以昭是非,助賞罰也。賞罰之權,行于一時;是非之衡,定于萬世。”湯斌在史館期間,曾撰有《太祖本紀》四卷、歷志三卷、后妃傳一卷、諸臣列傳十二卷等,時人田蘭芳稱其所作皆能“明治亂,辨盛衰,崇賢良,黜奸回,辨天人于毫芒,別是非于微末”。他確實做到了明道法和備事辭。

以史館檢討終老的朱彝尊認為史學的作用乃在于“定天下之疑而彰信百世”,“以鏡當世之得失”。所以史書編寫一定要“盡天下之情之辭之政之心。不入于虛偽而歸于有用”。[③3]在史館期間,他曾七上總裁書,對史書編修提出詳細的見解,足見其對《明史》編修的重視。

施閏章則在所作《修史議》一文中指出:“史不可一日無也”,《明史》之修,將要起到“監前代之得失,以信今而傳后”的作用。若“廢而不修,后將何稽?”[④2]

《明史》之成,黃宗羲的高足萬斯同功勞最大,他對史學重要性的認識也最為深刻。他立志要繼承弘揚乃師“儒者經緯天地”的經世之學,把歷史研究與當世之務結合起來。他這樣闡述學術必須經世的重要性:“經世這學,實儒者之要務,而不可不宿為講求者。……夫吾之所為經世者,非因時補救,如今所謂經濟云爾也。將盡取古今經國之大猷,而一一詳究其始末,斟酌其確當,定為一代之規模,使今日望而言者,他日可以作而行耳。”這就是說,所謂經世致用,并不只是社會上缺少什么,臨時再從歷史中去尋找某種借鑒,而是要運用整個史學研究作為立國之根本,所以他把史學視作“治國平天下之業”。他尖銳地批評當時那些只知埋頭考據而脫離現實的考據學者說:“吾竊怪今之學者,其下者既溺志于詩文,而不知經濟為何事;其稍知振拔者則以古文為極軌,而未嘗以天下為念;其為圣賢之子者又往往疏于經世,意以為粗跡而不欲為。于是學術與經濟遂判然分為兩途,而天下始無真儒矣,而天下始無善治矣。”這就是說,學術一旦與現實社會相脫離,就算不上真正的學問,國家也就得不到真正的治理。所以,他為自己立下了這樣的志向:“吾竊不自揆,常欲講求經世之學。吾非敢自謂能此者,特以吾子之才志可與語此,故不憚冒天下之譏而為是言。愿輟古文之學而專意從事于此,使古今之典章法制燦然于胸中,而經緯條貫實可建萬世之長策,他日用則為帝王師,不用則著書名山,為后世法,始為儒者之實學,而吾亦俯仰于天地之間而無愧矣。”[⑤2]這就是說,他敢于“冒天下之大譏”,罷輟繁瑣考據之學,把全部精力投入到經世致用的實學研究中去。康熙十八年開明史館,萬斯同秉父師之教,以布衣參史局,不署銜,不受俸,唯一的目的就在于要親手纂成一代之史,以達到傳之萬世的經世作用。可見,他是具有多么高的歷史責任感。他最后完成的《明史稿》五百卷,便是其經世致用思想的結晶。

值得注意的是,作為史館總裁的徐乾學,對史學的這種經世功用也有足夠的認識。他以顧炎武為師,認為史學與經學一樣,“同為載道之編”,“足以范圍造化之機,囊括宇宙之事”,“其筆削大典,征信千古,所關甚巨”。他稱贊范祖禹《唐鑒》是一面歷史的鏡子,從中可知得失,考興替;更贊揚司馬光《資治通鑒》“實敷政之要樞”。如今《明史》之修,同樣可以起到“揚善懲惡”,“垂萬世之炯戒”,“取信于將來”,“傳之于后代”的作用。[①4]

明史館諸史臣們的這些見解,繼承了古代史學經世致用的優良傳統,更推動了明末清初史學新思潮的形成,對《明史》的編修則具有直接的指導意義。諸位史官所以能把全部精力投入到《明史》編修之中去,就是因為他們把修史作為實現自己經世致用理想的一項事業來對待。

二、“秉筆欲直,持論欲平”,提出“天下之公書”、“萬世之信史”的要求

要使史書達到明著法戒、垂訓方來的經世作用,就必須首先端正著史態度,尊重歷史事實,做到客觀公正,不能有所曲筆,這是經常為古代進步史家所強調的,而明史館史臣們對此尤為重視,這是有其深刻用意的。當時的情勢是:在清朝編修曾是其對敵面的明朝史,對于明朝的君臣事跡,尤其是明末抗清英雄的事跡,究竟應該如何對待,是犯于忌諱,曲加隱飾,還是尊重歷史,如實記載?這是擺在明史館每位史官面前的一個十分棘手的難題,對每一位史官來說,都是一次考驗。

曾在史館參修《明史》七年之久的毛奇齡,率先提出“捏造非史也”的口號。在遞給總裁的札子中,他說:“捏造之不可也,捏造則何不可造也。捏造非史也。……夫煌煌信史,而但取文飾,曰生色,真不解也。”又指出“千秋信史,所貴核實,故曰不遺善,不諱惡。又曰勸善懲惡,比之賞罰。”一切“依違姑且調停之說,其于史學皆有害”。[②4]

朱彝尊的言論也相當激進,在寫給總裁的幾封信中,反復強調“國史者,公天下之書也,使有一毫私意梗避其間,非信史矣”。“國史,天下之至公,不得以一毫私意梗避其間者也”。又說:“史當取信百世,詎可以無為有?”[③4]與毛奇齡的“捏造非史”論相呼應。他更對那種是非不公、毀譽任情,特別是以偽亂真、借史以泄私忿的惡劣作風提出尖銳的批評:“毀譽者,天下之公,未可以一人之是非,偏聽而附和之也。”“孔子之作《春秋》,撥亂世反諸正,其好惡一出乎平而已,非若后世史臣有所激于中,借史以泄其忿也。”[④3]朱彝尊還著重指出,門戶之見是造成史書是非不公的原因之一。所謂“執門戶以論人,是非之不公,其弊有不可勝道者已”。他主張“作史者,當就一人立朝行己之初終本末,定其是非,別其白黑,不可先存門戶于胸中,而以同異分邪正賢不肖也”。并自言:“非不知是言出,必有唾其面者,然而,國史,天下之至公,不得以一毫私意梗避其間者也。區區之誠,以南董望閣下冀裁擇焉。”[⑤3]可見,他是要以南史董孤的直筆精神,去維護國史的“信史”地位,與一切是非不公的做法作斗爭。

湯斌也認為,史家必才備三長,而尤為重要的是“克己無我,幽明不愧”的直筆精神。他反對那種隱諱曲筆的做法,批評明代實錄“操筆者多忌功爭名之輩”,故“事多忌諱,不可盡信”。他更向清廷坦率指出,皇上統治“亦有未達天心,徒抱片節”之處,并希望皇上“以萬世之心為心,煥發綸音,概從寬宥,俾史臣纂修,俱免瞻顧”,也就是放手讓史官直于修史,沒有顧忌[①5]。在《敬陳史法疏》的最后,他說:“臣在史言史,不識忌諱。”其敢于直筆之膽量躍然紙上,令人肅然起敬。據說,湯斌上此疏后,深為清廷所忌,幾于獲罪。

潘耒更是大聲疾呼著史應實事求是,秉筆直書。他說:“至于史書,是是非非,明著法戒,尤不宜有所回枉。”[②5]他將史官著史比作法官斷獄,強調是非曲直,必須一以事實為準,不得有絲毫失正,否則萬世將無信史:

作史猶治獄也。治獄者,一毫不得其情,則失入失出,而天下有冤民;作史者,一事不核其實,則溢美溢惡,而萬世無信史。

夫論事與斷獄同,直者直,曲者曲,方為爰書;實者實,虛者虛,方為公論。倘不問其是非真偽,而概曰隱惡揚善,則是以徇庇為忠厚,以執法為峭刻也,其可乎?[③5]

這一比喻是比較貼切的。他還把這種思想貫穿到《明史》編修之中去。在《修明史議》所提出的《明史》撰寫八條原則中,即有“秉筆欲直,持論欲平”兩條。他說:

史家大端,在善善惡惡,……少有曲筆,便名穢史。孫盛書桓溫枋頭之敗,吳兢載張說證魏元忠之事,當朝將相,尚直書無隱,況隔代乎?明之亡,亡于門戶,不特真小人不容借貸,而偽君子亦不當包容。若忠臣烈士,抗節致命者,宜如文天祥、謝枋得之例,大書特寫,以勸忠義;無或如《五代史》不為韓通立傳,見譏通人也。至于儀禮之得失,奪門之功罪,從亡之疑信,康齋、白沙、陽明之學術,茶陵、江陵、太倉之相業,論者互有同異,或激揚過當,或刻核失中,惟虛心斟酌,勿主一說,而后是非可定。是故秉筆欲直,而持論欲平也。……直則萬世之公道伸,平則天下之人心服。

潘耒特別強調的是對明代的忠臣義士,尤其是明末抗清民族英雄的事跡,應大書特書。這一點針對性非常明確。當時有許多人對此猶豫不決。潘耒多次引歷代史書編修的經驗教訓來說明,他說:“齊高帝敕史臣為袁粲立傳,歐陽永叔修《五代史》以不傳韓通取譏,元修《宋史》,文天祥、陸秀夫、謝枋得之屬皆大書特書,列之忠義。此往事之章章著明者。而或者以為疑,其亦不詳于前史之例矣。明有天下三百年,其亡也,食其祿者死其事,其身可殺,其名不可滅也。”[④4]又說:“諸君慮死節者難于表彰,某援元世祖褒獎文天祥、明太祖封余闕之例,力爭再始,始得立傳。”[⑤4]可見,正是在潘耒等人的再三力爭下,明末忠臣死節之士的事跡才得到如實記載。這一點真是功不可沒!

潘耒在史館修《明史》期間,還堅持不避親朋,不徇私情。據說當時有許多親朋好友和同里鄉親請求潘耒為自己的祖先列傳表彰。對此,潘耒的答復是:“史族浩繁,誰無親誼?”惟其親也,更應當尊重他們,怎么可以成其過舉,變無為有,憑空虛造事跡來抬舉先祖呢?這樣做,實際上只能是對自己祖先的一種褻讀,“豈為善尊其祖者乎”?潘耒明確表示,自己撰史論人,必“考究是非,不當變亂黑白”,對這些不情之情,一概“斷然拒絕”,“知我罪我所不計也”![①6]《文集》卷十一《從亡客問》又載,有客問潘耒:“節義,美事也,君子樂道人之善,子乃苦排從亡,得無傷厚歟?”潘耒答道:“仆雖不肖,亦嘗有意發潛表微,山陬海shì@②,有一奇節懿行,亟思表章,況近在梓里,而不樂稱述歟?只以實無其事,未敢附和耳。”

作為史官,能如此不避親邪,不畏權勢,以法官自比,而置個人利害得失于不顧,堅持直筆,以此來維護史書的客觀性和可信性,這不正是良史所具備的最可貴的品德嗎?

從強調文直事核的信史出發,潘耒又對文人修史專意于緣飾文詞而疏于事實的作風提出了嚴厲的批評:

嗚呼!史學之廢,文人為之也。史以載事,事欲其核。事茍核矣,文即不勝無害;事未核而緣飾之以文,失實亂真,貽誤千載,弊孰甚焉。昔人以曠世之才,作一書嘗三四十年而后成,豈其文詞之難耶?網羅事跡,博考而精裁之,是為難耳。今之自命為文人者,方其讀史,專求文章之波瀾意度,用以資其為文,一旦操史筆,亦惟求工于文詞,而事跡之虛實,紀載之抵牾,有所不暇計。若然,則茍據一家之書,稍加潤色,即可成史。班氏何須父子世為之,溫公何用集天下博達之士,十九年而后成《通鑒》耶?……嗚呼!良史如司馬遷,而班固稱之,不過曰“其文直,其事核”。茍直且核,史家之能事畢矣。[②6]

這個批評是非常具有針對性的。它是對明代文人空虛無根學風的有力針砭,也是對《明史》編修的一種勉勵。

施閏章在《修史議》中對史學的直筆傳統也有一番感嘆。他說:“壽之短諸葛也,比于雪怨,而索米見詆,抑又甚焉。歐陽不為韓通立傳,蘇公亦嘗譏之。夫歲遠則異同難明,代近則恩怨多乖。征實則有目睫之虞,矯誣則有人鬼之譴。故以昌黎之才,亦遜謝不遑,史固難哉!”他提出如今修《明史》有八難:考據、裁制、核實、定論、門戶、牽制、忌諱、程限,而尤以核實、定論、忌諱為難,因為“事涉本朝,崔鴻匿書不出;因避唐諱,百藥甘受世譏。蓋文字常伏危機,吹毛動成大戾。”但施閏章最后的態度還是寧觸忌諱,而必須“繩以八法”。這種精神和勇氣在當時的特殊情勢下,確是難能可貴的。

萬斯同對那種“好惡因心,毀譽隨之”的惡劣作風也是深惡痛絕。他曾說:

史之難為久矣,非事信而言文,其傳不顯。李翱、曾鞏所譏魏晉以后賢奸事跡并暗昧而不明,由無遷固之文是也。而在今則事之信尤難。蓋俗之偷久矣,好惡因心,而毀譽隨之。一室之事,言者三人,而其傳各異矣,況數百年之久乎?故言語可曲附而成,事跡可鑿空而構。其傳而播之者,未必皆直道之行也;其聞而書之者,未必皆有裁別之識也。非論其世知其人,而具見其表里,則吾以為信而人受其枉者多矣。[③6]

并針對修《明史》對遇到的明代實錄曲筆隱諱不實情況加以批評,尤其對明《弘治實錄》大加鞭撻:“吾竊怪當時諸公如李文正、王文恪、楊文忠皆有總裁之責,何乃一無糾正而任其顛倒若是耶?中書之堂,既已伴食,蘭臺之內,又欲隨人曲筆耶?甚哉,諸公之靡也!”[①7]據資料記載,萬斯同在修《明史》時,“故督師之@③人方居要津,請先生少寬假,先生噤不答。有運餉官遇賊,走死山谷,其孫懷白金請隨忠義傳后,先生曰:‘將陳壽我乎?’斥去之。”[②7]可見,萬斯同身體力行,在權勢和金錢面前,不為所動,堅持史家直書原則。

徐乾學在《修史條議》中對史家著史態度亦有很多的論述,認為應像倚相、董狐一般,昭以萬世之公論,不因徇情而曲筆,“既不可虛美失實,又不可偏聽亂真”,更不可“高下在心,愛憎由己”。并特別強調,對于南明抗清義士的功績,應實事求是,“量加撰錄,無闕表章”。因為“周之頑民,則殷之義士”,各為其主,不可強制。

明史館朱史臣們對作史原則和態度的論述,可以說是集中國古代史學直書實錄思想之大成,其中許多觀點則又達到了相當的高度,在整個中國古代史上也具有代表性。如毛奇齡的“捏造非史也”,朱彝尊的“國史者天下之公書,使有一毫私意梗避其間,非信史矣”,湯斌的“克己無我”,“在史言史,不識忌諱”,潘耒的“作史猶治獄”,“史族浩繁,誰無親誼”,等等,都是古代史學思想中的閃光精華,至今也是應該大書特書的。至于他們強調對晚明抗清忠臣義士的記載,就不僅體現了史臣們尊重歷史、不畏權勢的直筆精神,也曲折地透露出漢族士大夫尚存的一點懷舊之念。據載,在史臣們的一再強調下,康熙帝也不得不下諭明史館臣:“作史之道,務在秉公持平,上應膠執私見,為一偏之論。”“必據秉公論斷得正,始無偏陂之失。”[③7]從而在一定程度上為史臣們解除了后顧之憂。

三、“搜采欲博,考證欲精”

一部史書能否真正成為“信史”,除了編寫者應堅持秉筆直書和公正評判外,材料來源是否詳實可靠也是非常重要的方面。如果所依據的材料不全或不實,所成之史也就難保詳實可信。明史館史臣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也比較一致。他們不僅廣網材料,而且對材料進行深入細致的分析考辯,對自己所分擔的部分更是嚴肅認真,一絲不茍。

先說潘耒。他在《修明史議》、《上某總裁書》中認為,史書取材應盡量廣博,做到“瑣細龐雜,不厭其詳”,“博采網羅,不遺余力”。所謂“木石具而后可以筑室,縑素具而后可以縫衣”。在博采的基礎上,又必須對材料加以精審的考核,做到“參伍眾說,歸于一是,乃可下筆”。所謂“庀材須富,裁制須簡,聚千腋以為裘,釀百花而成蜜,參伍錯綜,良非易易”。做到了博采和精審,所修成之史書才不致于有疏漏和抵牾之病,所謂“博則無疏漏之譏,精則無抵牾之病”。“搜采欲博,考證欲精”,就是潘耒提出的修史八原則中的二條。

潘耒所強調的是,《明史》編修,博采、精審功夫更不可少。一則因為明代官方史料只有實錄一種,既不完全又多舛錯,不象其它朝代有實錄又有起居注、日歷、會要等,故修《明史》絕不可只據官方史料《實錄》一種,而必須廣搜其它材料。二則因為明代野史家乘筆記雖多至千百家,然“類多荒誕不根,鄙俚舛錯”,不可全信。如“家乘爵里年月可憑,而多虛美;野史記事,言人人殊,影響附會,十居七八。可裨正史供采掇者,十不得一二”。在這里,他還對明代家乘野史筆記的作者提出嚴厲批評:

國史之敝,其由野史之雜乎?野史者,國史之權輿也;微野史,則國史無所據依。……世之文士,速求名而好著書,不得之目見耳聞,影響傳說,輒著于篇,取增卷帙、資談論而已,亂事實而誤正史,不暇計也。夫所以作野史者,正以身不當史官之職,懼賢人杰士、奇節異能之日就泯沒,故及時書之,以待后之人。茍不詳慎,且將以吾書之紕漏,而反疑所記之人之事為虛,其害可勝道哉!善著書者則不然,必親見其人,灼知其事,度非吾不能紀也,而后為書;必覆核校量,無一言不核也,而后成書。斯其書可行于今,可據于后,即與國史相表里可也。[①]

這段論述,實屬重要。潘耒既充分肯定了家乘野史的價值,并把它提到“國史之權輿”的高度,更著重指出家乘野史的編寫要與國史一樣,貴在堅持博取精審和實事求是的原則。明代家乘野史所以數量最多而質量不高,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作者沒有堅持這一原則。

潘耒還建議朝廷下求書之令,遍征天下遺書,或責成各省督撫學臣采訪進呈,充入秘府和史館。并說:“前代七略、七志、四部、四庫等書,不過區分類別,編成目錄,徒以搜采廣博為能,以校勘精工為貴,未有能審論作書之旨,辨其醇疵,綜其得失者。自宜剖判白黑,折衷至是。”[②8]當代文獻學家張舜徽先生認為,潘耒“此議發之清初,不啻為后來乾隆中纂修《四庫全書》及撰定《總目提要》之先倡矣。”[③8]

在史館期間,潘耒曾負責編寫明代食貨志,在《上某總裁書》中自述其經過道:

竊惟史莫難于志,志莫難于食貨。而《明史》食貨志視前為尤難,……某不揣固陋,分任此志。……故將明代實錄通纂一過,凡片言只字,有關于食貨者,悉行節出,瑣細龐雜,不厭其詳。蓋欲使一代物力登耗度支盈絀之故,了然胸中,而后可以下筆也。既以實錄為主,又博采諸家著述、名臣奏議,與凡典章故實之書,次第節錄,以備參考。必求如是,而后可以無憾。惟是三百年實錄,浩如煙海,約計一年一本,每本中節出者,多則四十余紙,少則二十余紙。自洪武至萬歷,密行細字,抄成六十余本。……他如《西園聞見錄》、《硯山齋集考》之類,亦纂過數十種,尚欲遍閱史館志乘諸書,……篝燈搦管,常至夜分。……體大而思精,著書之準的,竊有志焉。

字里行間,透露出作者嚴謹的治學精神。

當時全力以赴修史者又何止潘耒一人。湯斌的認真精神在前引《與楊樹滋書》等文中已述及,在《敬陳史法疏》中,又強調史書編寫“取材貴備”,并建議朝廷“開獻書之賞,下購求之令,凡先儒紀載,有關史事者,擇其可信,并許參考”。毛奇齡治學素重考辨,膽大心細,自云編《明史》期間,“除入直外,日就有書人家,懷餅就抄。……每分傳一人,必幾許掇拾,幾許考核,而后乃運斤削墨,僥幸成文,其處此亦苦矣。”[④5]又在《寄張岱乞藏史書》中,“不揣鄙陋”,乞求張岱將所藏資料借給史館參考,言真意切,讀來感人。[⑤5]《奉史館總裁札子》則就明正德年間大學士梁儲之史事詳加考證,全文六千余字,旁征博引,極盡史家考據之能事,不僅是毛奇齡本人求真求實史學想思的集中體現,也是明史館臣重史料收集和考證的一個縮影。毛奇齡在史館期間負責起草的后妃、名臣、盜賊、土司等三十余篇傳記,篇篇都凝注了作者的心血,朱彝尊則在《史館上總裁書》中提出了“史館急務,莫先聚書”的觀點,建議朝廷向前代學習,命采書之官,遍括圖籍于天下,或下詔各地獻書,匯至史館,讓史官“條分而縷析,以類相從”,相互參證考核,擇其信者而用之。針對明萬歷至崇禎朝史事紛繁,稗官野史chǎn@④駁較多,實靈又不齊全,朱氏提出宜采用先編資料長編的辦法。他說:“長編成于李燾,其旨寧失于繁,毋失于略。故國史官文書而外,家錄野紀,靡不鉤索質驗,旁互而參審焉,無妨眾說并陳,草創討論,而會于一。”

萬斯同對史書取材和考證的看法帶有一定的總結性。他自述編寫《明史》時材料的取舍方法是:“考問往事,旁及郡志邑乘、雜家志傳之文,靡不網羅參伍,而要以《實錄》為指歸。……因其世以考其文,核其言而平心察之,則其人之本末,十得其八九矣。……凡實錄之難詳者,吾以他書證之;他書之誣且濫,吾以所得于實錄者裁之。雖不敢謂具可信,而是非之,枉于人者鮮矣。”[①9]

正是在史臣們的一再請求下,朝廷的確下旨“求天下野史,勿論忌諱,盡上史館”[②9]。而據載,史臣們在撰寫嚴嵩、張居正、周延儒等傳時,網羅收集到有關資料各五百多頁。搜集魏忠賢事跡的材料更多至一千多頁。楊椿在《上明鑒綱目館總裁書》中曾贊揚潘耒在史館期間的博采精審精神,并指出當時“同事諸君,大率類此”。確實道出了實情。四、“職任欲分,義例欲一”

潘耒在《修明史議》中說:“自唐而上,史成于一人;自唐而下,史成于眾人。成于一人者,為之愈難,其書愈善;成于眾人者,就之愈易,其書愈不能精。劉知幾之論五不可,吳縝之糾謬八條,其言利弊詳矣。”而成于眾手的官修國史最易產生的弊病是職任不明,體例不統一。為此,番耒明確把“職任欲分,義例欲一”作為《明史》編修的二條原則。他說:“史文備各體,作者無兼才”,一個人的才學都是有所側重的。這就需要“因能器使”,“各因其長而任之”。歷史上修史分工合作較好的,如唐修《隋書》,以魏征等撰紀傳,長孫無忌等撰志,而天文、律歷、五行三志,則由這方面的專家李淳風承擔。宋修《新唐書》,本紀歐陽修主之,列傳宋祁負責,天文五行由劉羲叟主之,兵志禮樂由王景彝主之,百官方鎮由梅堯臣主之,也是各有側重,職責分明。特別是司馬光主編《資治通鑒》,使劉貢父撰前后漢、劉道原修三國至隋、范淳夫修唐至五代,“皆妙極天下之選,各因其長而任之”。如今《明史》編修,參加人員之多,前所未有,更應“博求才彥,因能器使,職有專司,則人之心思萃于一途,而易為精密”。

潘耒接著指出:“大凡作書,最重義例。……今為史亦宜先定規模,發凡起例,去取筆削,略見大旨,何志當增,何志當裁,何傳當分,何傳當合,先有定式,裁筆者奉以從事,及其成也,互相讎勘,總其事者,復通為鉤考,俾無疏漏舛復之失,乃可無憾。”否則,若義例不相統一,則“畛域既分,彼此不相通貫,如昔人譏《唐書》傳有失而紀不知,表有訛而志不覺,而《元史》遂有一人立兩傳者。”可見,職任分明,義例統一,兩者是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的。所謂“分則眾目之有條,一則大綱之不紊”。

在對待史書體例方面,朱彝尊也許更為重視。據載,當時明史館已開局一個多月,卻還未見統一的編寫體例頒示,朱即上書總裁,暢論作史先定體例之重要性。他說:“作史者必先定其例,發其凡,而后一代之事,可無紕謬。譬諸大匠作室,必先以規矩,然后引繩運廳,經營揆度,始可無失尺寸也矣。”如果說,僅僅是強調作史應先定體例,那么,朱彝尊的這個看法是并無多少新意的。因為在史學史上,已有許多史家多次提出過了。彝尊觀點的新意之處,乃在于他能更進一步指出,史書體例應“本乎時宜,不相沿襲,隨時而變通”。也就是說,要善于創新,不能墨守成規。而這一論點也是他在總結歷代史書編修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得出的。他說:“歷代之史,時事不齊,體例因之有異。班固書無世家而有后戚傳,已不同于司馬氏矣。范蔚宗書無表志,后人因取司馬彪《續漢書志》以為志,又不同于班氏矣。蓋體例本乎時宜,不相沿襲。”又如漢唐宋也有封禪之禮,而作史者不必效《史記》立《封禪書》;德星慶云,嘉禾瑞麥,不絕于世,作史者不必效《北魏》《南齊》書而立《符瑞志》;班史《古今人表》、歐陽修《宰相世系表》、《遼史》“游幸表”、《金史》“交聘表”等,都是創新;《史記》列傳有《滑稽》、《日者》,《五代史》有《家人》、《義兒》、《伶官》等,也是各不相同。總之,一句話,“史蓋因時而變其例矣”。如今《明史》體例的確定,同樣必須遵循這一原則,因為明代的史事也有許多不同于前代之處,如建文遜國、長陵靖難、裕陵奪門、漕運、御倭、廠衛、土司等等。他還認為《明史》應立“世家”,因為明有“魏、定、黔、成、英、臨淮諸國,衍圣一公,咸與明相終始,則世家不可不立”。當然,這一意見,后來未被采納。

朱彝尊關于史書體例本乎時宜、貴因時而變通的觀點,在后來乾嘉時期的史家趙翼那里得到了進一步發揮。《廿二史札記》專立《各史例目異同》條,指出“篇目之類,固不必泥于一定,或前代所有而后代所無,或前代所無而后代所有,自不妨隨時增損改換。”這對我們今天修史也是一種啟迪。

朱彝尊關于《明史》體例的看法還有比較重要的一點,就是反對設立《道學傳》。我們知道,正史自《史》、《漢》以來,皆有《儒林傳》,但元修《宋史》在《儒林》,言性理林《道學》一傳,以言經術者入《儒林》,言性理者入《道學》,后人對此褒貶不一。當時明史館總裁所定的體例中即仿《宋史》之例,對此,朱彝尊很不以為然,專門寫一信提出批評,總的認為儒學的含義大于道學,儒林足以包道學,所以兩者應合而為一,不必沿襲《宋史》體例。身不在史館卻又十分關心《明史》編修的黃宗羲聽說《明史》要立《道學傳》,也移書指責[①10]。后來,總裁果然接受了他們的意見,去掉了《道學傳》,錢大昕對此極為贊賞。[②10]

萬斯同對歷代史書體例也作過深入的分析研究。他有感于史表之缺,故重點對史表之作用作了論述。他說:“史之有表,所以通紀傳之窮,有其人已入紀傳而表之者,有未入紀傳而牽連以表之者,表立而后紀傳之文可看,故表不可廢,讀史而不讀表,非深于者也。”[③10]他還親撰《歷代史表》五十卷,開清代史學補表志之風。朱彝尊盛贊此書,稱其“攬萬里于尺寸之內,羅百世于方冊之間,其用心也勤,其考稽也博,俾覽者有快于心,庶幾成學之助,而無煩費無用之失者歟”?[④6]現成《明史》諸表,多得后人夸獎,這與史官們的重視是分不開的。

此外,如湯斌的《本紀條例》《明史凡例議》、徐乾學的《修史條議》、王鴻緒的《史例議》等,也都對《明史》體例作過熱烈的討論,提出許多頗有價值的看法。如王鴻緒對紀傳史體的紀、傳、表一志各部分間的關系,便有比較辯證的論述,他說:“紀傳志表本屬一貫,紀,編年以載其綱;傳,列事以詳其目;禮樂兵農制度,紀傳難以具錄,則臚沿革于志以成文;用人賢否不能備書,則疏除罷于表以資考義,取相需無庸矛盾。”這種思想在《明史》的各部分中可得到了體現。

總之,今天我們見到的《明史》,雖經后來修飾,但其體例整齊,首尾貫串,前后呼應等優點,是非常明顯的。

五、“勒限太促,必至鹵莽”,強調史書編寫應有充分的時間。不宜倉促成書

歷代官修國史,容易產生的又一弊病是,為求速度,往往倉促成書,結果錯誤百出,影響全書質量。明史館開局后,個別編修人員也曾相互催促,片面追求速度,以為明修《元史》不過六、七個月即告成,所以撰稿宜速。針對這一情況,朱彝尊、潘耒等史官立即提出批評,指出這種做法是極其錯誤的。

朱彝尊在專門寫給總裁的信中說,史書編書是件非常艱難的事,絕不是輕而易舉在短期內可以完成的。劉知幾曾說:“書彼竹帛,事非容易”,這話是很正確的。試看歷代史學各著的成書時間,《史記》、《漢書》、《北齊書》等都是經過父子兩代人的共同努力才撰成的。而姚思廉的《梁書》、《陳書》則經歷了三世數十年始成。《隋書》由王劭始撰,次成顏師古,繼以魏征等,其十志到唐高宗時才完成。“蓋史之難成如此”!哪里象《元史》成書如此之速,造成“其文蕪,其體散,其人重復”,錯誤比比皆是。從當時參加編寫的人員看,“以宋濂、王wěi@⑤一代之名儒,佐以汪克寬、趙fāng@⑥、陳基、胡翰、貝瓊、高啟、王彝等君子之文學經術,宜其陵軼前人,顧反居諸史之下,無他,迫于時日故也”。所以,他懇請總裁“幸勿萌欲速之念,亟止同館諸君,勿遽呈稿”,以免重蹈《元史》復轍。

潘耒在《修明史議》中也說,史書編寫“良非易易”,“司馬遷、班固、李百藥、姚思廉皆父子世于其職,然而成書。其余亦竭一生之力為之。《晉》、《隋》、《唐》書設官開局,久者二三十年,少者亦數年。《遼》、《金》、《元》諸史,為期太速,故不稱良史。明三百年,事跡繁多,功緒棼錯,其勢不可以速就。若勒限太促,必至鹵莽。”其《明史》編修八原則中即有“歲月欲寬”條。

當時他們提出的設想是,至少得花五年時間,甚至更長二十年左右可以將《明史》完成。現在,我們回過頭去算算《明史》編修所化費的時間,即使不計順治二年(1645)首次設館,也不算至乾隆四年(1793)正式刊行為止,僅從康熙十八年大規模開局編修至六十一年完成底稿,就足足花了四十四年。再看看撰成初稿功勞最大的萬斯同,在史館即達二十年之久。這其中固然有總裁及纂修人員更換頻繁,以及其它政治斗爭的影響等因素,致使纂修工作時斷時續,影響成書速度,但與史臣們力戒倉促成書亦有一定關系。《明史》之歷數十年而成的事實,留給后人的不只是一個教訓,也說明要纂修一部高質量史書絕非易事,不花一番時間和功力,是不可能速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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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①1][②1]《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八。

[③1]方象瑛:《明史分稿自序》。

[①2]潘耒:《遂初堂文集》卷六《日知錄序》。

[②2]《遂初堂文集》集六《寇事編年序》。

[③2]《遂初堂文集數卷五《修明史議》

[④1]《遂初堂文集》卷九《贈吳子班序》。

[⑤1]沈彤:《果堂集》卷十《潘先生傳》;卷十一《潘先生行狀》。

[⑥1]湯斌《湯子遺書》卷四《與楊樹滋書》、《答閩撫金悚存書》。

[⑦1]《湯子遺書》卷三《黃庭表集序》。

[①3]《湯子遺書》卷四《答顧寧人書》。

[②3]《湯子遺書》卷五《二十一史論》。

[③3]朱彝尊:《曝書亭集》卷五十九。《春秋論三》:卷三十五《萬氏歷代史表序》;卷三十三《答胡司臬書六》。

[④2]施閏章:《余學堂文集》卷二十五《修史議》。

[⑤2]萬斯同:《石園文集》卷七《與從子貞一書》。

[①4]徐乾學:《dàn@⑦園全集》卷一《經史賦并序》;卷十《條陳明史事宜疏》;卷十四《修史條議》。

[②4]毛奇齡:《西河合集》卷一《奉史館總裁札子》。

[③4]《曝書亭集》卷三十二《史館上總裁書》六、四。

[④3]《曝書亭集》卷五十九《王弼論》、卷三十四《春秋權衡序》。

[⑤3]《史館上總裁書》四。

[①5]《二十一史論》、《敬陳史法疏》。

[②5]《贈吳子班序》。

[③5]《遂初堂文集》卷六《國史考異序》、卷五《再與徐虹亭書》。

[④4]《贈吳子班序》。

[⑤4]《遂初堂文集》卷五,《與余沖子書》。

[①6]《遂初堂文集》卷五《與徐虹亭書》,《再與徐虹亭書》。

[②6]《遂初堂文集》卷七《松陵文獻序》。

[③6]《方苞集》卷十二《萬季野先生墓表》。

[①7]《石園文集》卷五《讀弘治實錄》。

[②7]陳康祺:《郎潛紀聞初筆》卷六。

[③7]分見《東華錄》康熙三十一年正月;《康熙起居注》二十二年十一月初一條。

[①8]《遂初堂文集》卷六《交山平寇本末序》。

[②8]《遂初堂文集》卷四《請廣秘府書籍以光文治疏》。

[③8]《清人文集別錄》卷三《遂初堂文集》。

[④5]《西河合集》書七《復蔣杜陵書》。

[⑤5]《西河合集》書四。

[①9]《潛研堂文集》卷三十八《萬先生斯同傳》引。

[②9]《曝書亭集》卷四十四《跋綏寇紀略》。

[①10]黃宗羲《移史館不宜立理學傳書》,轉引自黃云眉《史學雜稿訂存》。

[②10]《潛研堂文集》卷二十八《跋宋史》;《廿二史考異》卷八十一。

[③9]《萬先生斯同傳》。

[④6]《曝書亭集》卷三十五《歷代史表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