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西方重商政策研究論文

時間:2022-12-22 08: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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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西方重商政策研究論文

一、中西方重商原因比較

古代中西方的統治者面對日益發達的商品經濟,從維護其統治出發不得不改變長期以來實施的重農抑商政策,采取農商并重的政策,但兩者的重商政策又各有其特色,具體講來如下:

(一)地理環境對當時中西方的統治者決定實施重商政策有著深遠的影響。眾所周知,希臘境內石山居多,水源不足,不但森林覆蓋面小,礦藏資源缺乏,而且土地不甚肥沃,可耕地不足土地總面積的1/5,在帖撒尼亞,拉哥尼亞,美塞尼亞雖有些小紅土平原,但大多是些貧瘠的土地,糧食產量不高。但同時它卻有著優良的港口和金融環境。為了生存的需要,它必須從海外進口糧食以養活日益增長的人口,進口金屬制品和木材以充日常生活之用。因此,希臘人幾乎一跨進文明社會的門檻,就對海外貿易具有很強的依賴。如希臘本地產谷物不多,西西里和意大利南部所產谷物也不能補充不足,希臘人每年要從埃及和黑海北部的西徐亞平原等地運來大量谷物在雅典外港拜里厄斯卸下,希臘產的羊毛也不夠用,必須從呂底亞,夫利基亞和黑海沿岸諸國輸入小亞細亞的,米利都城是羊毛的主要市場。總之,希臘工業原料不能自給,工業原料輸入希臘,工業品則從希臘輸出,這種情況迫使希臘的上層統治階級采取重商措施。希臘人為了生存的需要還向海外進行殖民擴張,殖民地的類型有二:一是農業性,二是海運和商業性的。希臘人早就認識到了赫勒斯滂海峽和博斯普魯斯海峽的重要性,為了確保他們能夠自由航行,便在歐亞兩岸設立了塞斯托斯,蘭浦沙考斯,拜占庭,白林托斯和加爾西頓等殖民據點,以作為停靠港守護站和貿易站。農業性的殖民據點,最初,希臘移民也要從事農牧業,但不久他們就與鄰近的國家和部落發生了貿易關系,工商業日趨繁榮,逐漸由農牧業為主的殖民據點演變為以工商業為主的殖民據點,特別是那些位于道旁和出海口的殖民據點,這種變化更快。

西漢的地理環境是與古希臘、羅馬截然不同的類型。中國的地貌是廣袤的中原,這種地理環境,同樣也影響了中國的政治制度、經濟結構和觀念形態。為了滿足自己統治、享樂的需要,他們需要從各地搜刮,所以也采取了重商政策。

(二)在封建社會中,商業的發展受農業生產力的限制,隨著農業生產的恢復與發展,作為生產力中較為活躍的商品生產必然突破政策的控制。“今法律賤商人,商人已富貴矣。”作為專制主義政府只能是社會生產力發展趨勢的必然執行者。西漢經濟經高祖、惠帝、呂后時期的經營,逐漸進入恢復階段,特別是文帝、景帝時期,采納賈誼、晁錯的建議,實行輕謠薄賦、減輕田租,漢武帝征收的商稅僅為商賈獲利的6%。與此同時,人民的思想觀念也隨之發生了變化。一些人拋棄了傳統的“禮教”而被本趨末,即“多去文學而趨利”,形成了一股強大的求富熱潮。他們認為:“富者,人之惰性,所不學俱欲者也。故壯士從軍,斬將搴旗,前蒙矢石,不避湯火之災難者,為重賞使也。其在閭巷少年,攻剽椎理,劫人作奸,掘冢鑄幣,任俠并兼,借交報仇,纂逐幽隱,不避法禁,走死地如騖者,其實皆為財用耳。”[1]一些窮人皆“學事富家”,一些讀書人則“去文學而趨利”,社會上對商賈的羨慕和追求其最本質的即是“財”和“利”,極大地沖擊了封閉形的封建自然經濟思想,在這種情形下,西漢政府也只能順應這種歷史潮流,引導人們,從而對商賈采取了“惠商”、“寬商”政策。

為了強國富民和擴大財源,古代西方社會對商業的發展也采取了寬松政策,如希臘人對出口貨和進口貨只征收從價稅2%。為了保證工商業和海外貿易的正常進行,還建立了強大的海軍。

(三)商業資本的發展給國家的財政收入提供了很大的支持,中國的封建政權盡管建立在小農經濟基礎之上,但封建統治者卻不能不依賴于商業資本提供的財政收入。在古希臘、羅馬這樣的商業國家,財政收入的決大部分更是依賴于商業資本,商業資本在國家財政中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統治者絕沒有理由對其等而下之。

(四)西漢政府實行寬商、惠商政策還有一個特殊的原因,即西漢商賈的強大勢力強烈地影響到社會各個方面,擬于“一國之君”,連郡國、政府都要向其借貸,人們對其躡足側目,由于其經濟地位的提高,西漢政府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妥協,如廢弛商賈之律,開關梁,弛山澤之禁,除罪,甚至入粟拜官。

二、古代中西方重商措施及其效果比較

面對蓬勃發展的經濟,古代中西方采取了各種重商措施,其共同之處表現為:鼓勵支持貿易的發展。古希臘羅馬的貿易活動得到了強大的軍事力量和積極的軍事活動的支持:奧古斯都派出一支遠征軍深入阿拉伯半島南部,為羅馬商人占取了一些最重要的港口;在科普托斯和貝雷尼切之間的沙漠上修通了一條大道,沿途掘井引泉,開設屯或驛站,每隊沙漠商隊均有羅馬官方的武裝部隊保鏢,對于西南綠洲與法尤姆之間的商旅以及法尤姆與埃及之間的商旅也采取了類似的措施予以保障。對于尼羅河和各運河上的船只航行,有一支組織健全的河道考察隊予以監護,帝國皇帝們還積極為改善航運和港口建設創造條件,克勞狄在奧斯梯亞開筑了一個人工港,尼祿將其加以擴建,圖拉真也重修過它,使之成為輸入羅馬城所需的糧食和其它貨物的一個最大的進口港,克勞狄對羅馬的海路貿易和造船事業也深感興趣,尼祿和圖拉真曾改過安提阿姆,奇維塔維其亞、安科的諸港。安東.庇護曾修過特拉西港口,建造基泰的燈塔,并對普提奧利港口加以改進,商人的和船主的幫會首先得到了帝國政府的承認、保護和特權。克勞狄曾把某些特權賜給船主和糧商團體中的一部分。“雅典有特別法庭(dicaiempoikai)專門處理商務海事案件”[2]。比雷埃烏斯港口和雅典城市的市場各有5位抽簽年選的市場監督,以保證貨真價實、保障公平交易;糧食市場的零售,要由專門的官員(sitophylakes)負責監督,確保價格平穩,避免有人囤積居奇。

西漢王朝也主張對外貿易,尤其是在漢武帝時,這一政策措施得到了最為有力的支持。漢武帝積極開通西域,公元前138年和公元前119年,他先后兩次派張騫出使西域,結果為西漢政府對外貿易開辟了一條新的,極為重要的陸上通道,即著名的絲綢之路,西漢王朝派使者攜帶絲綢織物西出遠的到達當時屬于羅馬的埃及亞歷山大城,曾廷偉的《兩漢社會經濟發展史初探》中有這樣一段記載:據《三輔黃圖》記載,當時長安城藁街設有“蠻夷邸”,屬大鴻臚掌管,就是供這些外來的人使用和商人居住的地方。同時,西漢政府為了維護商旅的往來,漢宣帝時在西域設置了西域都護府,管轄天山南北。

兩者在重商措施上有相似之處,但兩者之間更多的則是相異性:

(一)古代西方主要實行自由放任政策,減少國家干預。早期羅馬帝國時期,除了賦稅而外,我們簡直找不出政府推行的任何其它經濟性措施。奧古斯都在擊敗安東尼之后,在埃及推行了一些經濟改革,其主要目的就是減少國家干預,這一政策被他推廣到整個帝國,并為其后繼者們所沿用。奧古斯都及其繼承者的時代是一個貿易幾乎完全自由的時期,是一個對私人創業發家機會最好的時期,不管是在共和時期或是在奧古斯都及其繼承者的領導下,羅馬都不曾承襲過某些希臘化國家,特別是埃及所推行的工商業國有化政策。在意大利的工業受到外省工業的沖擊并逐漸落后于外省工業的情況下,帝國政府并沒有采取任何措施來保護意大利的工業。因此,在帝國成立以后,商業情況有日益依循經濟供求規律而自行調整的趨勢。銀行業亦是如此。正是由于羅馬政府給予銀行以自由,在埃及各城市中才會興辦那么多私人銀行。

西漢初期,政府實行了相當自由的商業政策,開關梁,弛山澤之禁,使富商大賈可以自由“周游天下”,從事商業販運活動,到漢武帝以后,西漢政府在總體上對商品經濟加強了宏觀調控,推行工商業國有化政策、重官商。如漢武帝時實行鹽鐵官營,把有關國計民生的鹽鐵由國家壟斷經營,由中央在各地設鹽鐵官,利用國家政權的強制力和國家資本控制鹽鐵生產的生產流通,此時,中央和地方官多由富商擔任。“除故鹽鐵富者為吏,吏益多賈人”,[3]其實質是國家調節工商業結構,利用國家資料對經濟宏觀調控是發展商品生產的有效措施,而且還改變了漢初商人及其子孫不得為吏的規定,商人正是由于鹽鐵官營的政策實施而步入仕途,獲取了較高的政治地位。對于不法豪商,漢武帝則進行了嚴厲的打擊,使國家商業資本上升,并不斷分割富商大賈的商業利潤,加強國家財政收入,維護中小商人和小農的利益,較好地調節了農商比例關系,把商品經濟發展引向正常軌道。

一、中西方重商原因比較

古代中西方的統治者面對日益發達的商品經濟,從維護其統治出發不得不改變長期以來實施的重農抑商政策,采取農商并重的政策,但兩者的重商政策又各有其特色,具體講來如下:

(一)地理環境對當時中西方的統治者決定實施重商政策有著深遠的影響。眾所周知,希臘境內石山居多,水源不足,不但森林覆蓋面小,礦藏資源缺乏,而且土地不甚肥沃,可耕地不足土地總面積的1/5,在帖撒尼亞,拉哥尼亞,美塞尼亞雖有些小紅土平原,但大多是些貧瘠的土地,糧食產量不高。但同時它卻有著優良的港口和金融環境。為了生存的需要,它必須從海外進口糧食以養活日益增長的人口,進口金屬制品和木材以充日常生活之用。因此,希臘人幾乎一跨進文明社會的門檻,就對海外貿易具有很強的依賴。如希臘本地產谷物不多,西西里和意大利南部所產谷物也不能補充不足,希臘人每年要從埃及和黑海北部的西徐亞平原等地運來大量谷物在雅典外港拜里厄斯卸下,希臘產的羊毛也不夠用,必須從呂底亞,夫利基亞和黑海沿岸諸國輸入小亞細亞的,米利都城是羊毛的主要市場。總之,希臘工業原料不能自給,工業原料輸入希臘,工業品則從希臘輸出,這種情況迫使希臘的上層統治階級采取重商措施。希臘人為了生存的需要還向海外進行殖民擴張,殖民地的類型有二:一是農業性,二是海運和商業性的。希臘人早就認識到了赫勒斯滂海峽和博斯普魯斯海峽的重要性,為了確保他們能夠自由航行,便在歐亞兩岸設立了塞斯托斯,蘭浦沙考斯,拜占庭,白林托斯和加爾西頓等殖民據點,以作為停靠港守護站和貿易站。農業性的殖民據點,最初,希臘移民也要從事農牧業,但不久他們就與鄰近的國家和部落發生了貿易關系,工商業日趨繁榮,逐漸由農牧業為主的殖民據點演變為以工商業為主的殖民據點,特別是那些位于道旁和出海口的殖民據點,這種變化更快。

西漢的地理環境是與古希臘、羅馬截然不同的類型。中國的地貌是廣袤的中原,這種地理環境,同樣也影響了中國的政治制度、經濟結構和觀念形態。為了滿足自己統治、享樂的需要,他們需要從各地搜刮,所以也采取了重商政策。

(二)在封建社會中,商業的發展受農業生產力的限制,隨著農業生產的恢復與發展,作為生產力中較為活躍的商品生產必然突破政策的控制。“今法律賤商人,商人已富貴矣。”作為專制主義政府只能是社會生產力發展趨勢的必然執行者。西漢經濟經高祖、惠帝、呂后時期的經營,逐漸進入恢復階段,特別是文帝、景帝時期,采納賈誼、晁錯的建議,實行輕謠薄賦、減輕田租,漢武帝征收的商稅僅為商賈獲利的6%。與此同時,人民的思想觀念也隨之發生了變化。一些人拋棄了傳統的“禮教”而被本趨末,即“多去文學而趨利”,形成了一股強大的求富熱潮。他們認為:“富者,人之惰性,所不學俱欲者也。故壯士從軍,斬將搴旗,前蒙矢石,不避湯火之災難者,為重賞使也。其在閭巷少年,攻剽椎理,劫人作奸,掘冢鑄幣,任俠并兼,借交報仇,纂逐幽隱,不避法禁,走死地如騖者,其實皆為財用耳。”[1]一些窮人皆“學事富家”,一些讀書人則“去文學而趨利”,社會上對商賈的羨慕和追求其最本質的即是“財”和“利”,極大地沖擊了封閉形的封建自然經濟思想,在這種情形下,西漢政府也只能順應這種歷史潮流,引導人們,從而對商賈采取了“惠商”、“寬商”政策。

為了強國富民和擴大財源,古代西方社會對商業的發展也采取了寬松政策,如希臘人對出口貨和進口貨只征收從價稅2%。為了保證工商業和海外貿易的正常進行,還建立了強大的海軍。

(三)商業資本的發展給國家的財政收入提供了很大的支持,中國的封建政權盡管建立在小農經濟基礎之上,但封建統治者卻不能不依賴于商業資本提供的財政收入。在古希臘、羅馬這樣的商業國家,財政收入的決大部分更是依賴于商業資本,商業資本在國家財政中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統治者絕沒有理由對其等而下之。

(四)西漢政府實行寬商、惠商政策還有一個特殊的原因,即西漢商賈的強大勢力強烈地影響到社會各個方面,擬于“一國之君”,連郡國、政府都要向其借貸,人們對其躡足側目,由于其經濟地位的提高,西漢政府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妥協,如廢弛商賈之律,開關梁,弛山澤之禁,除罪,甚至入粟拜官。

二、古代中西方重商措施及其效果比較

面對蓬勃發展的經濟,古代中西方采取了各種重商措施,其共同之處表現為:鼓勵支持貿易的發展。古希臘羅馬的貿易活動得到了強大的軍事力量和積極的軍事活動的支持:奧古斯都派出一支遠征軍深入阿拉伯半島南部,為羅馬商人占取了一些最重要的港口;在科普托斯和貝雷尼切之間的沙漠上修通了一條大道,沿途掘井引泉,開設屯或驛站,每隊沙漠商隊均有羅馬官方的武裝部隊保鏢,對于西南綠洲與法尤姆之間的商旅以及法尤姆與埃及之間的商旅也采取了類似的措施予以保障。對于尼羅河和各運河上的船只航行,有一支組織健全的河道考察隊予以監護,帝國皇帝們還積極為改善航運和港口建設創造條件,克勞狄在奧斯梯亞開筑了一個人工港,尼祿將其加以擴建,圖拉真也重修過它,使之成為輸入羅馬城所需的糧食和其它貨物的一個最大的進口港,克勞狄對羅馬的海路貿易和造船事業也深感興趣,尼祿和圖拉真曾改過安提阿姆,奇維塔維其亞、安科的諸港。安東.庇護曾修過特拉西港口,建造基泰的燈塔,并對普提奧利港口加以改進,商人的和船主的幫會首先得到了帝國政府的承認、保護和特權。克勞狄曾把某些特權賜給船主和糧商團體中的一部分。“雅典有特別法庭(dicaiempoikai)專門處理商務海事案件”[2]。比雷埃烏斯港口和雅典城市的市場各有5位抽簽年選的市場監督,以保證貨真價實、保障公平交易;糧食市場的零售,要由專門的官員(sitophylakes)負責監督,確保價格平穩,避免有人囤積居奇。

西漢王朝也主張對外貿易,尤其是在漢武帝時,這一政策措施得到了最為有力的支持。漢武帝積極開通西域,公元前138年和公元前119年,他先后兩次派張騫出使西域,結果為西漢政府對外貿易開辟了一條新的,極為重要的陸上通道,即著名的絲綢之路,西漢王朝派使者攜帶絲綢織物西出遠的到達當時屬于羅馬的埃及亞歷山大城,曾廷偉的《兩漢社會經濟發展史初探》中有這樣一段記載:據《三輔黃圖》記載,當時長安城藁街設有“蠻夷邸”,屬大鴻臚掌管,就是供這些外來的人使用和商人居住的地方。同時,西漢政府為了維護商旅的往來,漢宣帝時在西域設置了西域都護府,管轄天山南北。

兩者在重商措施上有相似之處,但兩者之間更多的則是相異性:

(一)古代西方主要實行自由放任政策,減少國家干預。早期羅馬帝國時期,除了賦稅而外,我們簡直找不出政府推行的任何其它經濟性措施。奧古斯都在擊敗安東尼之后,在埃及推行了一些經濟改革,其主要目的就是減少國家干預,這一政策被他推廣到整個帝國,并為其后繼者們所沿用。奧古斯都及其繼承者的時代是一個貿易幾乎完全自由的時期,是一個對私人創業發家機會最好的時期,不管是在共和時期或是在奧古斯都及其繼承者的領導下,羅馬都不曾承襲過某些希臘化國家,特別是埃及所推行的工商業國有化政策。在意大利的工業受到外省工業的沖擊并逐漸落后于外省工業的情況下,帝國政府并沒有采取任何措施來保護意大利的工業。因此,在帝國成立以后,商業情況有日益依循經濟供求規律而自行調整的趨勢。銀行業亦是如此。正是由于羅馬政府給予銀行以自由,在埃及各城市中才會興辦那么多私人銀行。

西漢初期,政府實行了相當自由的商業政策,開關梁,弛山澤之禁,使富商大賈可以自由“周游天下”,從事商業販運活動,到漢武帝以后,西漢政府在總體上對商品經濟加強了宏觀調控,推行工商業國有化政策、重官商。如漢武帝時實行鹽鐵官營,把有關國計民生的鹽鐵由國家壟斷經營,由中央在各地設鹽鐵官,利用國家政權的強制力和國家資本控制鹽鐵生產的生產流通,此時,中央和地方官多由富商擔任。“除故鹽鐵富者為吏,吏益多賈人”,[3]其實質是國家調節工商業結構,利用國家資料對經濟宏觀調控是發展商品生產的有效措施,而且還改變了漢初商人及其子孫不得為吏的規定,商人正是由于鹽鐵官營的政策實施而步入仕途,獲取了較高的政治地位。對于不法豪商,漢武帝則進行了嚴厲的打擊,使國家商業資本上升,并不斷分割富商大賈的商業利潤,加強國家財政收入,維護中小商人和小農的利益,較好地調節了農商比例關系,把商品經濟發展引向正常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