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生態保護精準扶貧專項模式分析
時間:2022-08-05 11: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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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貧困縣基本情況
1.1貧困縣貧困人口分布情況
項目所涉及的58個貧困縣,其中國家級扶貧縣36個,省級貧困縣17個,插花貧困縣5個,共涉及全省的10個市。據統計,58個貧困縣中共有貧困人口183.38萬人,占項目區總人口的16.04%。項目區貧困人員數占到全省貧困人口總數的78.03%。
1.2貧困縣森林資源分布情況
項目區總土地面積為982.54萬公頃。其中林業用地面積7455.40萬畝。非林業用地面積7282.71萬畝。在林業用地面積中,其中喬木林地面積2505.96萬畝,國家特別規定灌木林地面積297.78萬畝,疏林地177.60萬畝,其他灌木林地1445.17萬畝,未成林造林地451.45萬畝,苗圃地7.44萬畝,宜林地2570.00萬畝。貧困區森林覆蓋率19.02%。
1.3貧困縣公益林分布情況
全省58個貧困縣現有公益林面積4582.17萬畝。包括重點公益林面積1487.30萬畝,其中國家級公益林1387.30萬畝,新劃入的重點公益林100.00萬畝;一般公益林3094.87萬畝,其中有林地、灌木林地1783.48萬畝,疏林地、無林地1311.39萬畝。
2.1可實施的扶貧項目
根據《山西林業生態保護精準扶貧專項規劃》成果,就林業生態保護專項而言,在貧困區可以實施資源管護和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兩大類項目。在資源管護中,可以實施公益林管護、新造林地管護、增加林業生態護林員三個項目。在所有實施的項目中,其中管護重點公益林1387.30萬畝,管護一般公益林3094.87,管護現有未成林造林地877.1萬畝,同時對2017年—2020年每年新增的400.00萬畝新造林地進行持續管護,增加林業生態管護8091人;實施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面積1487.3萬公頃,其中國家級公益要1387.30萬畝,新納入補償的公益林100.00萬畝。
2.2項目建設規模及投資
對于可實施的林業生態精準扶貧項目,管護國家公益林和一般公益林中的有林地、灌木林地8.0元/畝•年,其中7.5元/畝•年用于工程費用,0.5元/畝•年用于管護公共支出;管護公一般公益林中的疏林地、無林地3.0元/畝•年,其中2.5元/畝•年用于工程費用,0.5元/畝•年用于管護公共支出;管護新造林10.0元/畝•年,0.5元/畝•年用于管護公共支出;林業生態管護員10000.00元/人•年,不計提公共管護費用。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15.0元/畝•年,其中0.25元/畝•年用于公共經費支出。經計算,項目在2016年至2020年的投資實施期內,共需投資386359.55萬元。在項目的總投資中,申請國家資助192425.55萬元,銀行融資196964.00萬元。
2.3項目采取措施
(1)管護人員的聘用
為真實有效的將扶貧工作落到精準之處,在聘用管護的勞務人員上,要確保聘用足夠的貧困勞力參加林地資源管護工作。①公益林管護,未成林造林地及新造林地的管護確定80%以上雇傭貧困縣區的貧困勞動力參加項目建設;林業生態管護員100%雇傭貧困區的貧困人口勞動力②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扣除公共支出外,剩余資金的19.4%用于支付貧困人員的公益林補償效益。
(2)保障措施
加強領導,部門協調:在脫貧攻堅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林業部門要主動有為,按照真抓實干、馬上就辦的要求,全力以赴落實好生態保護脫貧的政策措施,確保貧困人口通過生態保護增加收入。同時,加強與同級財政、國土、扶貧等部門及金融機構的溝通協調,確保任務落實、資金到位和管護人員身份核實精準。整合項目,保證投入:系統整合森林資源管護類項目,統籌布局58個貧困縣的國家天然林保護工程、國家生態效益補償、永久性生態公益林保護、新造林地管護等工程項目,實行統一規劃、同步落實。積極爭取國家擴大天然林保護范圍的政策,建立永久性生態公益林省級補償制度,建立地方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增加資金投入。鼓勵管護人員在尊重林權權利人意愿和保證資源安全的基礎上,發展林下經濟,增加收入。創新機制,加強合作:探索國有林場與周邊林農的利益聯結機制,引導國有林場承擔脫貧攻堅的社會責任,外聘管護人員中貧困人口比例占到60%以上。國有林場通過托管、合作等方式,對集體所有的公益林,實行統一保護經營管理,發揮國有林場的管理和技術優勢,更好地組織聘用貧困人口參與保護經營,有效實現貧困人口增收脫貧。加強監管,確保安全:市、縣林業部門要加強對管護人員的日常監督管理,定期對管護人員進行崗位培訓,提高管護技能和業務能力;建立完善常態化的考核制度,實行動態管理,嚴格考核兌現,保障森林資源安全。同時,要加強資金監管,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凡是整合統籌納入扶貧范圍的專項資金,要按照管理渠道不亂、用途不變的原則,堅決杜絕擠占挪用;強化審計監督、社會監督和專項檢查,保證專項資金主要用于管護人員勞務費支出,實現生態保護和脫貧攻堅的雙贏。
(3)組織管理措施
合理設置管護崗位:結合林地變更調查工作,摸清森林資源底數。根據地類、管護難易程度和貧困人口分布情況,科學劃分管護責任區。統籌天保、公益林、新造林地等管護項目,兼顧管護人員的管護工作量和勞務費收入,合理確定管護人員數量。按照《山西省林業精準扶貧總體規劃》和《山西省生態保護精準扶貧專項規劃》,重點公益林管護標準7.5元/畝;一般公益林中有林地、灌木林地管護標準7.5元/畝,疏林地、無林地管護標準2.5元/畝;新造林地管護標準9.5元/畝。原則上每個管護人員管護面積不低于500畝,保證聘用的貧困管護人員年管護勞務費收入達到12000元。精準聘用管護人員:縣林業部門要制定《森林管護人員聘用管理辦法》,明確聘用的基本條件,實行村推薦、鄉審核、縣扶貧部門核實、縣林業部門聘用和管理,新聘用管護人員全部為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口,確保管護崗位中貧困人口的比例達到80%以上。同時,明確生態管護扶貧不是兜底扶貧,對于不能勝任者要及時更換。新聘用的管護人員應遵紀守法、責任心強,熱愛林業事業,熟悉村情、山情、林情,思想覺悟高,群眾基礎好,具備一定的文化基礎和勞動能力,能夠勝任野外巡護工作;年齡原則上在20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邊遠山區可適當放寬到65周歲;居住地為本村,原則上不跨鄉鎮??h林業部門要按年度與管護人員簽訂規范的管護協議,明確權利、義務及待遇??h林業部門要對現有管護人員進行全面調查,對領取管護費而無責任區的管護人員和對不能勝任工作的管護人員,要立即清退出管護隊伍;占用管護崗位領取管護費的其他在編人員。除國有林經營單位外,在編行政和企事業單位人員占用的管護崗位和部分非貧困管護人員,2016年底不再續簽管護協議,2017年起聘用貧困人口作為管護人員。對空缺的管護崗位,要按照《森林管護人員聘用管理辦法》及時補充,不得出現管護空當。國有林經營單位外聘管護人員,60%以上要雇用或聘用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口。強化管護人員管理:要對現有管護人員進行徹底調查,要摸清每個管護人員是否為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口。在重新劃定管護人員責任區時,縣林業部門技術人員和管護人員要到現地對管護范圍內的森林資源狀況進行確認,確保管護協議中的圖、小班表與實地一致。建立完善的管護人員檔案資料,確保人、地、圖、表、卡統一。管護責任區之間要設立界樁,分清界限,明確責任。統籌使用管護資金:縣林業部門要統籌本年度和以前年度管護和補償資金,集中力量扶貧攻堅,7月底前細劃管護責任區,力爭8月底前新聘用管護人員5000名,2017年1月1日達到8091名,加快將貧困人口轉化為管護人員的進程,保障貧困管護人員的勞務費收入。創新管護模式:推行“1+X”的幫扶互助管護模式,實行片區負責制。由管護隊伍中留用的熟悉政策、業務能力強的管護人員作為片區負責人,管理帶領幫助幾名新聘用管護人員,提高新聘用管護人員的管護能力,共同管護,不留空當,實現生態管護扶貧。鼓勵管護人員組成管護責任片區、組建管護小組或林業扶貧專業合作社,將森林管護任務、生態修復工程和林下資源利用有機結合,通過“精細化管理、資產化管護”,精準提升森林質量和增加管護人員收入。提高經濟補償:提高現有國家級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兌現給林權權利人的比例,不得低于50%。待國家和省提高補償標準后,進一步提高林權權利人經濟補償標準。
2.4要解決的主要問題
在經濟改革開放后,貧困山區留守的人員,除老弱病殘外,剩余勞動力,有很大一部分是思想觀念落后,沒有創造性和進取心的人,他們不但是經濟上的貧困者,也是思想和行動上的貧困者。要想從根本上解決這些人的貧困問題,首當其沖要解決的是這一部分人的思想觀念,要讓他們接受現實條件下扶貧工作的新理念,要解放僵錮的思想模式,使之在政策引導下,有自食其力的決心和毅力,有行動力去實現自我脫貧致富,并為永久脫貧蓄積能量。否則,脫貧致富,只能是一時之事,如果國家政策有改動,這部分人會很快返貧,無法達到政府要求的脫貧目標。
3結論
山西至“十三•五”期末要達到全部脫貧奔小康的目標,林業要在實現自身發展的基礎上完成脫貧任務,就必須找準扶貧攻堅的路徑,以科學實施的策略完成扶貧任務。林業生態保護精準扶貧專項,是林業扶貧攻堅的主戰場,必須采取科學且行之有效的方式實施,在解決頑固問題的基礎上,實現項目區貧困人口的永久脫貧。
作者:吳萍萍 單位:山西省林業調查規劃院
參考文獻:
[1]吳明忠.林業精準扶貧與生態保護.云南林業.2016(01)
[2]張國明.林業生態保護與財政扶持政策.林業經濟.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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