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債發行規模影響透析

時間:2022-05-12 10: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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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債發行規模影響透析

摘要:文章對我國國債發行規模影響因素進行了廣義灰色關聯分析,結果表明:1981年~1993年,國債還本付息和財政支出是影響國債發行規模的主要因素;1994年~2003年,財政赤字和國債還本付息是影響國債發行規模的主要因素。為此,我國政府要改善財政收支狀況,減少財政赤字來控制國債發行規模的快速增長。

關鍵詞:國債;發行規模;廣義灰色關聯分析

一、國債發行規模影響因素選擇

現實經濟中,影響或決定國債規模的具體因素是多層次、多方面的。從宏觀經濟角度來看,國債的發行規模取決于一定時期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經濟發展水平越高,國債的承受能力就越強。國債作為彌補財政赤字的手段,自然受到財政收支狀況的影響。

國債發行規模還會受到社會資金總量的限制,由于居民投資者目前仍然是國債認購的主體,居民儲蓄會影響國債發行規模的大小。從國債自身的運作來看,發行的新債有一部分要用于償還舊債,國債余額、國債的還本付息狀況也是決定國債適度規模大小的因素。為此,我們將國債發行規模Dt影響因素的考察范圍確定為:國內生產總值GDPt,財政赤字FDt,財政收入FIt,財政支出FEt,居民儲蓄St,國債還本付息PDt,上一期國債余額CBt-1。

這里國債余額采用上一期數據是考慮到若采用本期數據,本期國債余額CBt就包含了國債發行規模Dt,國債發行規模Dt和本期國債余額CBt的關聯度自然較高,不利于找出國債發行規模最重要的影響因素。

二、國債發行規模影響因素的廣義灰色關聯分析

數據選取期間為1981年~2003年。考慮到1994年以后國債成為國家彌補財政赤字的唯一資金來源,為了分析出1994年前后國債發行規模影響因素的影響力排序變化,將數據分成兩段:第一段是1981年~1993年,第二段是1994年~2003年。其中國債余額來自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數據。

由計算結果可知,1981年~1993年,各影響因素和國債發行規模綜合關聯度的排序為:國債還本付息0.806>財政支出0.756>財政赤字0.742>財政收入0.729>國內生產總值0.674>國債余額0.641>居民儲蓄0.552。1994年~2003年,各影響因素對國債發行規模影響的排序為:財政赤字0.838>國債還本付息0.830>財政收入0.751>財政支出0.745>居民儲蓄0.730>國債余額0.728>國內生產總值0.617。

上述分析結果與實際情況是相符的。1981年~1993年,我國國債發行處于第一個模式,其特點:國債主要用于還本付息、籌集建設資金和彌補財政赤字。這一時期由于財政赤字較低,彌補赤字可以向中央銀行透支,當年國債部分用于彌補財政赤字外,主要是用于還本付息和財政支出,國債發行規模和國債還本付息、財政支出的關聯度最高,國債發行規模增長較慢。1994年~2003年,我國國債發行處于第二個模式,其特點:國債主要用于彌補財政赤字和還本付息。形成這一特點的原因主要是因為1994年《預算法》出臺,規定財政出現赤字不能向中央銀行透支,使得財政赤字只能靠國債發行來彌補,國債發行規模和財政赤字、國債還本付息的關聯度最高,國債發行規模增長較快。

值得注意的是,1994年~2003年,我國國債還本付息和國債發行規模的綜合關聯度只是略低于財政赤字和國債發行規模的綜合關聯度,國債還本付息對國債發行規模具有相當影響力,這一分析結果可從我國國債的債務支出收入比得到驗證。1994年~2003年,除了2000年債務支出收入比的比例為37.79%外,其余年份都在40%以上,比例最高的年份1997年達到了77.45%,我國每年發行的新債有較大部分是要還舊債,國債籌集的資金中用于彌補財政建設性支出不足的比例減少,國債的總體收益不容樂觀。

1994年~2003年,國內生產總值和國債發行規模的綜合關聯度最小。這一結果有其原因:從調節宏觀經濟的需要看,國債規模的增長不能完全與經濟增長同步,更多的是需要進行逆向調節,即在經濟增長過快時,政府以超增長速度擴大國債發行規模,吸納社會貨幣,以國家信用借款壓縮和控制投資;反之,在經濟出現疲軟時,民間投資小于民間儲蓄,產生民間儲蓄剩余,政府要通過發債吸收民間儲蓄剩余,并通過政府投資的保持全社會總投資率的穩定甚至上升,促進經濟增長。這并不是說,我國國債發行規模可以擺脫國內生產總值無限制地膨脹。實質上,國債發行規模和國內生產總值是相關的。當一國的國內生產總值增大時,社會的總體納稅能力增強,政府的財政收入隨之增加,國家財政的應債能力增強,國債的發行規模就可以適度增大。

三、建議

1.控制國債發行規模要從增加政府財政收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減少財政赤字入手。財政收入方面,隨著1994年我國開始對財稅體制進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實行了分稅制和新的工商稅制,我國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有了大幅提高。2003年,我國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已由1993年的12.56%上升為18.52%。2005年,我國提高了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由800元提升到1600元,這雖然會流失一部分稅收,但有助于增加低收入階層的可支配收入,讓普通老百姓得到經濟增長的實惠,促進消費進而拉動內需。與此同時,鑒于我國當前高收入階層自主納稅意識不強的狀況,政府有必要加強對高收入階層的納稅監管,只要提升高收入階層的自主納稅額,國家財政收入也能保證穩步增長。財政支出方面,近年來我國行政管理費增長過快,2003年已躍居財政支出第二的位置,僅次于文教科學衛生支出,政府需要加以控制。

2.要重視國債還本付息的影響。首先,政府發行國債時應注意期限結構和品種結構的平衡。我國當前國債發行仍以3年~5年的中期國債為主,期限偏集中。以2004年內債為例,期限在1年及1年以下的短期國債發行額占全部內債發行額的9.17%,期限在10年以上的長期國債沒有。這樣的發行期限結構會使得國債償還期過于集中,尤其是實施積極財政政策后,國債的大量發行很快就轉化為償債壓力,減少了國債的自主支出。在國債品種的選擇上,政府可考慮逐步將附息國債作為主要品種,使國債的利息償付能夠在待償期內均勻分布,避免國債還本付息集中在某一時段從而可能引發償債風險。其次,政府可以酌情利用國家預算內投資和開發性金融,替代長期建設國債。近年來,我國的長期建設國債資金主要投向了四大領域:公共產品領域、準公共產品領域、部分競爭性領域、完全競爭性領域。公共產品領域項目屬于政府公共財政投資范圍,理應由政府預算投資。完全競爭性領域項目有較好的經濟效益,運用市場金融機制能夠解決。準公共產品領域、部分競爭性領域項目本身又沒有很好的經濟效益,市場力量不愿介入,但這些項目又是國民經濟長遠發展必不可少的,由開發性金融替代比較合適。對于正在建設的存量國債項目,為保持存量建設國債預算安排的連續性和保證已開工國債項目的順利完工,建設仍由國債資金安排。

3.政府要提升國債資金的使用效率,以促進經濟增長、人民生活改善、政府良好信譽維護,使得國債發行空間可持續增長。從我國建設國債使用狀況來看,普遍存在效率有待提高的問題。為此,政府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著手。首先,中央政府應該聯合具有相應資質的專家,組成專門機構對全國各地申請的國債項目進行評審。對于前期準備不足,未進行規劃、可行性研究的項目,政府不予國債投資;對于符合要求的項目,政府應予以國債資金重點支持。政府在最后確定國債項目時,還應全國性地統籌考慮,避免重復建設。其次,中央政府可以在部分國債項目上轉換角色,適當擴大地方政府的投融資權限,下放這些項目的決策權。由于中央部門對眾多的項目本身很難了解得全面、深入,不僅使決策的科學性難以保證,而且也影響了地方政府在項目安排上的積極性、機動性和責任心,不利于地方政府將當地的一些小項目“捆綁”或吸引進來。因此,可以考慮一些國債項目由地方自主安排,根據地方項目的合理性與地方資金到位情況,將國債資金配套給地方政府。最后,中央政府在進行國債項目評審時,不僅要考慮項目本身的科學性,還應評定申請項目的地方政府信用。對地方政府信用評定主要包括:領導者的資歷(學歷、工作經歷)、執政業績(歷史執政狀況、工作成績)、信譽(國債資金的使用狀況、國債項目的運行和償還貸款狀況)、能力(管理水平、進取精神、專長)。對于信用好的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可以在項目審查通過后,優先批付國債資金;對于信用差的地方政府,中央政府應嚴格審查項目,加大國債資金監管力度。對于反復出現了嚴重挪用、占用國債資金狀況的地方政府,中央政府應將其列入黑名單,依法懲治腐敗。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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