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金融危機時代我國商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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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金融危機時代我國商行管理

內容摘要:在后金融危機時代,中外商業銀行競爭日趨激烈,知識產權管理對于各商業銀行提高其市場競爭力與應對金融危機的能力有著重要的作用。我國商業銀行應制定符合自身情況的知識產權管理措施,以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挑戰。

關鍵詞:金融危機商業銀行知識產權戰略研究

自2007年始席卷全球的經濟危機給我國商業銀行的經營帶來了新的挑戰,隨著經濟全球化和信息技術革命浪潮的推進,以專利為核心的知識產權爭奪已擴展到銀行業等金融領域。中外商業銀行的競爭已從傳統的實體競爭演化為全方位的品牌價值、商業方法等無形資產及智力層面的較量(何崇陽、楊飛,2008)。依照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時的承諾,我國已經開始逐步開放或擴大金融市場準入,國際比較優勢原則將在更大范圍內與更深的程度上作用于我國的銀行業;此外,隨著商業銀行金融監管制度的變化,過去意義上的分業監管將被新的監管措施所代替,金融創新的空間加大。不論是整個國內銀行業之間還是中外資銀行之間都存在著更為嚴峻的知識產權創新壓力。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知識產權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知識產權意識有待加強

我國一些商業銀行的決策者與經營者還沒有認識到知識產權的保護、管理在商業銀行經營中的重要作用。對知識產權的潛在價值及重要性認識不足。這一方面導致我國商業銀行擁有的自主知識產權明顯少于外資銀行,另一方面也出現了自身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流失,使我國的商業銀行在參與國際競爭、應對金融危機的沖擊中處于不利地位。受傳統經營思路的限制,我國商業銀行對以專利為代表的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淡漠,傾向于專利及產品的簡單復制與模仿,打擊了創新者的積極性,導致了產品的同質化程度嚴重(何崇陽,2008)。

(二)內部管理機構、管理制度不健全

知識產權規范內容的缺失。在現有的我國商業銀行的內部知識產權管理規定中,對專利、商業秘密等內容有所涉及,但對自身經營中涉及到的著作權、商標或服務標志等內容則涉及較少,擁有的知識產權沒有得到全面保護。

規定缺乏系統性。在我國商業銀行內部管理規定的制定過程中,沒有處理好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關系,使銀行內部規定與國家法律間未能有機銜接,導致內部規定只是國家有關法律的重復,并沒有依據國家相關法律并結合自身情況制定管理規定,使內部規定缺乏可操作性。

激勵機制的缺乏。我國商業銀行目前大多缺乏良好的保護知識產權的激勵和制約制度以及專門的知識產權保護機構與人員。我國商業銀行目前大多缺乏激勵員工研發金融專利等知識產權的機制和要求員工保護金融產品的制度。與國外銀行相比,國內銀行對研究成果的獎勵力度有限,致使我國商業銀行研發人員申請專利的積極性較低。由于缺乏專門機構和專門人員,造成我國商業銀行難以形成有效的、系統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與戰略。銀行業普遍未將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納入自身工作的經營決策、技術改造與研發工作之中,知識產權流程管理制度不夠健全(陳少松,2005)。

(三)申請知識產權數量較少且技術含量較低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普遍存在申請知識產權數量少且技術含量較低的問題。如在專利的申請方面:我國商業銀行申請的專利以“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為主;在為數不多的發明專利中,也大多只是識別人民幣的方法和裝置等較為簡單的內容,而對涉及金融產品發明的重要領域則較少涉及,受自身研發能力的影響等原因,我國商業銀行往往直接購買國外的產品或利用通用平臺加以改造,自主知識產權的研發能力薄弱,申請的專利科技含量較低,缺少具有持久競爭力的基礎專利。我國各商業銀行申請的專利存在著創新點雷同、技術方案大同小異的情況,離專利審查的實用性、新穎性、創造性的審查標準普遍相差較大,導致出現我國目前商業銀行在專利申請方面重復率較高、授權數較低的現實存在。如果不認真地加以引導并確立可行的審查標準,一方面可能造成資源的浪費,另一方面也可能會由于授權不慎而出現對商業銀行的業務發展造成不利影響,甚至對金融秩序造成破壞的后果(葉莉、陳立文、馬璞,2008)。

(四)商標管理有待加強

盡管我國商業銀行目前的品牌意識有所加強,但是文化含量顯然不足、品牌定位缺乏個性、品牌管理缺乏統一的規范與指導。我們較難從市場中發現具有感染力的、體現商業銀行經營宗旨與服務理念的內容。由于細分市場是商業銀行品牌戰略的邏輯內涵,是品牌戰略最為基本的特征。商業銀行的品牌要占領市場,所期待的是消費者中一類特殊群體的忠誠,而我國商業銀行目前在品牌的定位上缺乏個性。同時,我國商業銀行的組織架構與傳統的部門設置使得商業銀行的品牌戰略在各部門之間的執行不統一,在戰略品牌上缺乏統一的品牌指引,品牌產品基本由各業務部門分散營銷、缺乏系統的整合(胡忠,2008)。在現有的品牌上也缺乏采用商標制度進行有效保護的措施,使我國商業銀行在品牌建設上明顯弱于外資銀行。

(五)自主知識產權創新能力不足

由于我國商業銀行大多對知識產權的研發投入不足,大多是購買國外相關產品進行改造后使用,這使得我國銀行系統缺乏自己的核心技術。

(六)商業秘密流失未得到足夠重視

隨著金融危機的蔓延,各商業銀行競爭加劇,對人才的競爭也日趨激烈。這直接導致銀行間人員流動頻繁,特別是銀行管理人員的流動會導致銀行的經營狀況、經營模式、客戶檔案等商業秘密隨人員的流動而泄漏,銀行的商業秘密由于人身的流動而被競爭對手所掌握,給自身的發展帶來了障礙。此外,由于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員工的流動較為頻繁、各商業銀行的經營狀況、客戶檔案、經營模式、管理模式等商業秘密也隨人員的流動而泄露,銀行間侵犯商業秘密的案件時有發生(孫曉英,2004)。此外,由于我國商業銀行的自身研發能力不強,所需要的軟件很多都是由計算機軟件公司設計完成,引起了商業秘密的泄漏。

金融知識產權保護已成為一種國際趨勢,一方面,我國大陸商業銀行的知識產權保護深度與廣度均不足,技術含金量普遍不高,品種較為單一,缺乏有價值的戰略儲備,與之相對應的是,外資銀行及金融機構在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的針對性較強,質量較高(李嵐,2007)。

我國商業銀行專利權的管理

截止至2009年12月,國內外商業銀行與銀行業相關行業共在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專利738件,其中發明專利563件,實用新型專利114件,外觀設計專利61件。國內銀行的專利申請主要集中在識別人民幣的方法與裝置、辦公自動化設備等硬件方面,對于作為商業銀行電子商務發展支柱并與計算機軟件、網絡技術密切聯系的商業方法專利則涉及較少(陶紅武,2010)。

商業銀行專利戰略是指銀行基于自身條件、競爭環境等的分析,充分運用專利制度、打開市場、占領市場和取得市場競爭優勢、保證自身權益而實施的專利工作的總體規劃。

我國商業銀行應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我國商業銀行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除要樹立專利保護意識外,在專利授權后,加強對專利的經營管理,對專利的價值與市場進行科學的評估,以決定從轉讓、許可、自行實施、作價投資、質押、維持、放棄等方面運用專利。在防止侵權同時,要加強對專利權的維權保護,由于商業銀行業務特有的易模仿性的特點,在專利實施后,應密切關注同行業之間的競爭,如發現被侵權的現象,應采用包括訴訟措施在內的策略進行應對(溫英杰、李鎮西、邱洪華,2008)。

從金融商業方法專利國際保護的發展趨勢看,跨國金融企業與發展中國家圍繞此問題展開的斗爭將會越來越激烈。歐盟專利局曾研究報告指出,在民族、文化的競爭中,知識產權將成為競爭的主要手段。新加入者在影響進化系統的定型方面會取得很大的成功,并以次建立自己的經濟發展優勢,在自身地緣政治優勢擴大與增強的同時,不斷改良舊的游戲規則(楊振東,2009)。以美國花旗銀行為代表的外國銀行在我國申請的專利均為價值高、有前瞻性的金融服務系統和方法專利。其中的大部分是與網上銀行業務相關的方法與系統,如“電子貨幣系統”、“用于在賬戶間傳遞資金的面向用戶的自動系統”等。這些基礎性的銀行網絡結算系統被授予專利權后,必然會對我國商業銀行今后在創新網絡金融產品、開拓市場方面造成阻礙。花旗銀行在網上銀行業務取得優勢,可抵御我國國內商業銀行勞動力成本低、營業網點多的優勢,擠占我國商業銀行的市場(陳向陽,2010)。

比如,在日本政府及各界的支持下,日本商業銀行商業方法專利在1997年以后出現了逐年快速增長的趨勢。相關專利的研發與申請更加合理。日本銀行業專利布局穩定了在亞洲的領先地位,并與歐美發達國家展開競爭(邱紅華、金泳峰、余翔,2008)。

此外,日本許多大銀行都有專門研究專利的戰略部門,當一些基礎專利被授權后,資料便公開,他們在這些公開的專利的基礎上開發出了更適合本國國情,并屬于自己的從屬專利,取得了后發的優勢,這種做法值得我國商業銀行借鑒(胡夢云,2005)。

由于我國商業銀行在專利積累、人才及技術的儲備等方面均相對薄弱,因此,應將專利的經營重點轉移到培育相互之間的合作力方面。建立我國商業銀行的戰略聯盟、各銀行間加強信息的溝通與合作,在銀行商業方法專利調查、申請、糾紛解決與專利的購買方面,形成聯合機制,協調行動,在降低成本的同時提高風險應對能力(蘇婷,2007)。我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有必要建立高效的商業銀行專利數據庫,加強各商業銀行對商業銀行專利戰略戰術實施的狀況,也有助于我國社會公眾對金融產品及其專利保護等的了解,為我國商業銀行的發展贏得廣闊的市場。

我國商業銀行的商標管理

商標是現代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重要工具,不僅是企業的商品標志,同時也是企業的象征。一個企業要想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求得生存與發展,就必須加強企業的商標管理工作,樹立企業的良好形象(張琪,2002)。近年來,我國商業銀行推出了個人理財、網上銀行等金融業務,為了贏得競爭優勢,各商業銀行投入大量人力、財力打造自己的品牌,但卻忽視了對自己金融產品、金融服務品牌的商標注冊,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基于這種情況,我國商業銀行對商標的管理應注意以下方面:

(一)及時對商標進行注冊與續展

中國人民銀行與中國銀監會應當充分發揮管理者與監督者的作用,我國商業銀行的品牌建設有助于鎖定市場與提高經營效率,展示銀行自身的產品與服務特色、有效地提高商業銀行的信譽與競爭力(張金星、李名銀、許祖明,2009)。

國外商業品牌建設主要是具備較高的客戶認知度和較強的情感滲透力、具備品牌一致性和較強的市場適應性、具備長遠發展、兼顧社會進步的價值理念(龐加蘭、白蘭,2009)。這種做法值得我國商業銀行借鑒。

(二)注重防御商標與聯合商標的注冊

隨著我國金融業的日益成熟與發展,金融行業的混業經營已成為國際潮流。我國商業銀行注冊防御商標與聯合商標,有助于開展新的業務領域、維護品牌的統一與加強品牌的保護。

(三)及時制止商標侵權行為

當出現侵犯我國商業銀行商標權行為時,應當及時運用行政、司法等手段進行解決,運用法律手段對侵權行為進行打擊,加強對自身商標權的管理與保護。

在我國商業銀行知識產權管理的過程中,品牌建設是商業銀行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對于增強銀行員工的金融服務意識、形象意識會起到極大的推動作用。我國商業銀行在建設現代金融企業的過程中要實現質的飛躍,增強核心競爭力,就應當確立新的品牌發展目標,運用法律武器對侵犯商業銀行商標權的行為予以制裁,以確保自身的商標權不受侵犯。

我國商業銀行著作權的管理

除了商業銀行的承銷指南、招股說明書、銀行支票或股權憑證上的藝術性創作受到著作權的保護外,商業銀行經營中的數據庫也應當受到著作權的保護。商業銀行的數據庫,可以使銀行在經營的過程中迅速找出客戶經濟活動的規律、篩選出優質的客戶群體、預測客戶的個性化需求,提高商業銀行的市場營銷能力與防范金融風險的能力,在后金融危機時代保證商業銀行的穩健經營具有重要的作用。以匯編作品對數據庫進行保護,雖然可以是數據庫的權利人獲得一定程度的著作權保護,但使用著作權商業銀行的數據庫存在較多的不足,主要表現為:商業銀行使用的數據庫由于缺乏獨創性而被排除在著作權的保護體系之外。而商業銀行的數據庫收集的信息越全面,對構成數據庫的信息資料的選擇性越小,因而無法在數據的選取上體現出獨創性。越發難以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我國著作權法保護數據庫的一個重要原則就是只保護結構,而不保護數據庫的內容,因此商業銀行數據庫中大量的事實材料,因屬于著作權法中的思想范疇而無法得到有效的保護(李鎮西、金巖,2008)。因此,對于商業銀行經營中使用的數據庫,可考慮采用商業秘密的方法進行保護。

我國商業銀行商業秘密的管理

在后金融危機時代,隨著中外商業銀行之間競爭的日趨激烈,各商業銀行對自身的如客戶檔案等商業秘密的保護就顯得尤為重要。我國現行的《民法通則》、《商業銀行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中關于職工泄露企業商業秘密法律責任的規定主要采取要求侵權者承擔停止侵權、消除影響等方式,但是在后金融危機時代,商業銀行商業秘密的泄露會給銀行的經營帶來難以彌補的損失,因此我國商業銀行應當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根據各銀行自身的情況,通過簽訂勞動合同的方式,與職工約定保守本銀行的商業秘密,并且要在勞動合同中對職工競業禁止的事項作出規定。此外,各商業銀行還可以依法確立本銀行商業秘密的內部保密制度,以加強對自身商業秘密的保護,應對市場競爭。

總之,商業銀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數量與質量,已成為提高商業銀行核心競爭力的關鍵。商業銀行經營的創新與發展,也必然伴隨著知識產權的運用和保護。在后國際金融危機時代,我國商業銀行要想在與外資銀行激烈的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就應當將自主創新成果申請為專利、將自身的技術品牌注冊為商標,同時采用商號權、著作權、商業秘密權等知識產權的全面保護與管理,這樣不僅可以加強自身的服務能力,使金融產品日趨品牌化,還可以從知識產權轉讓中獲得收益,推動金融創新的廣度與深度,促進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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