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論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區別

時間:2022-04-18 1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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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論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區別

1會計責任審計責任存在的誤區

實際上很多時候對于同一個領域,兩個不同的概念是從誤區的認識開始的,會計責任和會計審計也是這樣,會計信息編報不斷的更新,并日益復雜,以及會計信息常常失真。這將會直接導致會計報表的使用者產生一種與事實不相符的,完全依賴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做出錯誤的判斷和決策。假設會計報表可能出現較大錯報或漏報,在這樣的情況下,注冊會計師卻沒有在審計時發現,而原因不是注冊會計師本人,但卻會直接給報表的使用者帶來損失。此時,會計報表的使用者很有可能將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混為一談,并根據自個的推論和分析擅自的認為審計過報表人(也就是注冊會計師)就是會計報表質量唯一保證人,按照這個理論的推斷,會計師報告人可以認為注冊會計師即要承擔會計責任的同時又要承擔審計責任,這是目前存在較為嚴重認識誤區之一。

2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的不同

2.1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的本質不同這是非常重要的一個層面的二個問題,而要了解兩者的本質不同,我們還是要從概念說起,會計責任是被審計單位在經濟管理活動中,為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和會計資料的真實可靠而應負的直接責任。請注意,它是保證資料的真實可靠,而審計責任是注冊會計師在經濟監督活動中,或者在經濟行為中,為發現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存在的重大錯誤或者做假,以提高會計信息的質量,負有的更高層次的責任,這跟注冊會計師的規范審計是有必然因果關系。所以,當我們在發現會計報表出現重大問題時,是從這兩個方面進行追究,一方面在追究被審計單位會計責任的同時,另一方面要更加嚴格地追究作為高層次監督活動的審計責任。

2.2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的內容不同會計責任的內容主要包括:會計責任是對被審計單位而言的。根據《獨立審計準則》的規定,被審計單位負有以下會計責任:建立和健全本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保護本單位的資產安全和完整;保證提交審計的會計資料真實、合法和完整。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責任應寫入審計業務約定書中,以示負責;而審計責任的內容主要包括: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應該如實反映審計范圍,明確審計的內容和過程,并有充分的審計依據和已實施的審計程序,并應給予發表的審計意見、通審計意見來明確了解過程,通過審計報告的編制和出具必須符合《注冊會計師法》的獨立審計準則的規定,特別是對會計報表上能否達到的總體的合理性、合法性以及所列金額的真實性、資料的完整性、以及所有權、估價、分類、交易截止時間等內容,同時報表所披露的公允性進行評價和判斷。從以上內容可以分析得出,審計責任主要是對被審計單位履行會計責任的情況進行評價。是平等于會計責任的一種法律責任,在司法中不能被忽略的相同責任。

2.3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的主體不同主體上因為涉及到會計責任的承擔者、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的追究而在這些承擔追究的過程中主體在不停的變化,而會計責任的追究一般是財稅部門;而有權追究會計責任的部門包括:財政部門、稅務部門、審計部有權追究審計責任的部門包括:省級以上財政部門、省級以上注冊會計師協會、中國證券管理委員會、司法部門和相關部門以及企業的其他利益相關者。從以上可以明確有看出,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是有著許多不同之處的。

3清晰界定

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兩者具有的重要法律價值責任意識由于責任意識的淡薄,有許多注冊會計師在審計的過程中未嚴格遵照《獨立審計準則》和《注冊會計師法》的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