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如何破解銀行上市之問題建議

時間:2022-03-30 11: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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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如何破解銀行上市之問題建議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可以考慮上市的銀行主要是三部分:一是四家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和中國銀行);二是十家股份制商業銀行;三是九十家城市商業銀行。在十家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已經有兩家(深圳發展銀行和浦東發展銀行)上市,剩下的也大都經過了股份制改造,規模不大、歷史負擔輕、經營狀況也不錯,上市的基礎和條件要好一些,因而上市也相對容易一些。至于九十家城市商業銀行,由于改制后運作的時間不長、規模較小,加上歷史遺留的問題較多,所以,要上市恐怕還有一個較長的過程。

如果從全局出發,那么應該優先考慮上市的應該是四家國有商業銀行。理由并不復雜,一方面是因為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是我國金融的核心和國民經濟的命脈,是我國銀行體系的主體,其資產總量占到我國銀行體系全部資產的80%以上,業務占存貸款市場份額的60%以上。另一方面則是因為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確需要通過發行股票并上市來解決當前所面臨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具體問題。其中最明顯的就是資本金不足的問題。

總起來說,國有商業銀行上市,無論是對于國有商業銀行自身,還是對于我國資本市場,抑或是對于我國整個金融體制,都有著多方面的好處,這一點已經不庸置疑。因此,國有商業銀行上市這一方向或趨勢也是不可改變或逆轉的。然而,上市并不是“免費的午餐”,它需要具備相應的條件。我國國有商業銀行作為經營貨幣的特殊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并上市,盡管不存在政策上、制度上的障礙,但是,至少還面臨許多困難,還有一些亟待解決的難題。比如前面提到的資本充足率不足的問題,不良資產比例偏高的問題,贏利水平低導致財務狀況無法公開披露的問題,內控機制缺乏導致嚴重違規經營和賬外經營的問題,技術水平不高和管理能力差的問題,以及內部治理結構方面存在的嚴重缺陷等。如此之多的問題,決定了四大國有商業銀行至少在目前還無法滿足作為上市公司的基本要求,也無法達到作為上市公司的基本條件。在這種背景下,可以肯定,四家國有商業銀行進行股份制改造并上市還有一個不太輕松的過程,還需假以時日。

基于此,要使我國的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盡快達到上市的條件和標準,我們還必須在管理體制、運作機制、經營模式上對國有銀行進行相應的改革。

一是要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現代商業銀行運行機制的要求加大改革的力度,加快改革的步伐。去年國有商業銀行基本完成了省分行和省會城市分行的合并工作,精簡了業務量小、長期虧損的縣(市)支行及營業網點等。接下來,還要加快國有商業銀行在組織結構、激勵機制、內部管理、產權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完善國有商業銀行法人治理結構;通過自我積累、財政增資、發行長期金融債券和其他方式,增加資本金。

二是要充分運用市場和法律手段,采取多種形式消化、處置不良資產,降低不良資產比例。“債轉股”只是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處置不良資產的一種方式,還應該探索資產置換和轉讓、資產重組、資產證券化等市場化方式,減少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特別值得注意的是,要強化制度約束,減少國有商業銀行新的不良資產的產生。

三是要根據世界銀行業的發展趨勢,調整經營管理理念和發展戰略,加快創新的步伐,包括金融工具創新(增加金融工具的種類、提高金融工具的質量)、金融技術創新(充分發揮信息技術、電子網絡等的作用,加速資金周轉,提高經營效率)、金融服務項目和服務方式的創新(增加個人金融服務、家庭理財等),從而改善運行效率和提高競爭實力。

四是要加強內控制度建設,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包括建立科學有效的內部管理體制,不斷改進和完善內控機制,并使之更加具有適應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健全具有獨立性和權威性的內部稽核審計機制,充分發揮內部稽核在內控機制中的再監督作用,保證各項內部管理措施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實施,真正使國有商業銀行的內控制度成為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的重要保證。

五是要努力實現金融監管的國際化。有人認為,國有商業銀行“盤子”太大,上市會對股票市場構成強大的壓力。這種擔心或顧慮當然并不純粹是多余的。我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目前的資本金和資產總額雖然與發達國家的大銀行還有相當大的差距,但畢竟也已躋身世界500家大銀行之列。從資產總量、營業收入、資本總額等指標來衡量,特別是與現有的上市公司相比,這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無疑是名符其實的金融“航空母艦”。從目前我國股票市場的發育程度、我們對市場的監管能力和水平以及投資者的承受能力等因素來看,可以說,任何一家國有商業銀行作為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股然后上市,都是不現實的。在這樣一種背景下,我們對國有商業銀行的上市就應該有一個符合實際的“安排”。當然,就眼下的情形而言,有幾點已經是很明確的。

第一,股票市場的資金供給不是一程不變的,隨著一些政策、措施的出臺,進入股票市場的資金數量會增加,因而市場本身的承受能力也會增強。比如,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的下調、券商增資擴股并可以進入銀行間拆借市場以及允許向商業銀行申請抵押貸款、證券投資基金數量的增加和規模的擴大、允許保險資金以不同的方式進入股票市場等等。

第二,國有商業銀行上市,并不意味著四家國有商業銀行同時一起上市,可以先選擇其中的一家或兩家上市。

第三,一家國有商業銀行上市,也并不意味著這家國有商業銀行一定要整體一起上市,可以仿效“中國電信”的模式,采取分、拆的方式先部分上市(包括部分機構和部分業務)。比如,可以先從某家國有商業銀行的一家或幾家資產質量比較高、效益連續幾年比較好、管理水平相對較高、經營環境比較優越的分行開始,經過資產評估、股份制改造后上市;再比如,可以先考慮某些具有獨立性的業務上市(如信用卡業務、網上銀行業務、國際業務等)。

第四,國有商業銀行上市,并不一定要局限在國內的深圳和上海兩個證券交易所,可以考慮海外甚至國外的市場(“主板”和“二板”),甚至還可以考慮其他的方式,如中國工商銀行收購香港招商局集團持有的友聯銀行股份、中國銀行重組香港業務以及中國建設銀行在香港借殼上市等等。

總之,通過這樣一些或者其他的“技術處理”,國有商業銀行所謂上市"盤子"太大的問題就不是什么不可逾越的障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