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行賄的經濟探析

時間:2022-04-26 02: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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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行賄的經濟探析

摘要:目前商業賄賂行為在全世界都比較普遍,尤其是在中國更是發生了許多起嚴重的商業賄賂案件,在中國醫療行業和企業項目招投標采購中都存在著商業賄賂,因此對于商業賄賂的經濟分析,研究其產生原因、危害和解決辦法就顯得尤為迫切了,本文通過構建理論模型對商業賄賂進行了經濟分析,指出了其原因和影響的構成因素,并且具體分析了商業賄賂行為的過程和方式,在此基礎上提出了一些解決方法。

關鍵詞:商業賄賂行賄規制處罰

TheEconomicAnalysisofCommercialBribe

Abstract:Theeconomicbribeisveryrampantinthewholeworldatpresent.Especiallytherearemanycasesinchina,sotheeconomicanalysisofcommercialbribeisverynecessaryandimportant.Thisarticleshowsthecauseandeffectandsolvingwayofcommercialbribe.Andpointoutitsconstructionandformfromevolutionaryeconomics.Atlastwegivesomesuggestionaboutit.

Keywords:commercialbribe;collaboration;regulation;penalty

一、引言

從朗訊事件到最近美國加州的醫療診斷設備企業DiagnosticProductsCorporation(以下簡稱DPC)和美國司法部同時宣布,由于該公司曾在中國天津的子公司—天津德普診斷產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德普)通過賄賂取得中國醫院的訂單,因而被罰款480萬美元。,我們著實看到美國《海外反腐敗法》的觸角之長、威力之猛、動作之快。同時我們也看到在中國商業賄賂行為已經成為了一種潛規則。無論是中資企業還是外資企業在中國市場上,從采購供貨到招投標,都存在著很嚴重的商業賄賂情況,美國企業的例子無疑給我們敲響了警鐘,使我們必須要深入研究商業賄賂行為并且找到減少和治理商業賄賂的辦法。

據透明國際估計,全球每年因為賄賂和腐敗導致的經濟損失高達32000億美元。中國的商業賄賂現象相當嚴重,已經成為某些行業市場的“潛規則”,面對這樣的潛規則,企業自身往往無力對抗,只能選擇屈從,以避免在競爭中失去市場機會和份額。正因為它破壞了公平競爭和正常交易秩序,所以,會影響企業生產、技術進步和產品質量的提高,妨礙經濟健康發展;商業賄賂破壞了市場資源的合理配置,為假冒偽劣產品大開方便之門,最終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更令人擔憂的是,商業賄賂已成為滋生貪污、受賄等經濟犯罪的溫床。

商業賄賂的手段紛繁多樣,從巧立名目以“宣傳費”“車馬費”“勞務費”給付現金,到提供實物,以及提供居室裝修、安排國內外旅游考察等,名目繁多,層出不窮,其中以財物給付最為常見。這使得商業賄賂行為人所采用的違法手段越來越隱蔽。而且大量的事實表明,面對商業賄賂花樣不斷翻新,回扣、賬外折讓等形式更加隱蔽的現實,工商部門現有的執法手段顯得過于單一。據工商部門介紹,對于出現商業賄賂的企業,工商部門只能從其賬面上找問題,而且不能把對方的賬本帶離企業,要在很短的時間里找到企業的涉嫌商業賄賂的證據,確時很困難。另外,由于工商部門沒有查封、扣留等執法手段,所以對那些變相以實物相折扣的賄賂行為很難及時取證,導致一些企業成功躲避法律的制裁。

商業賄賂畢竟是一種由于利益而產生的行為,因此對其進行經濟學的研究,發現原因、探明過程并且找到治理和減少商業賄賂的辦法,就正是本文的研究目的所在。尤其是中國醫療體制中存在著藥品價格虛高,醫藥行業和醫院存在著很多商業賄賂行為,所以本文的分析對于改進和完善醫療體制,治理商業賄賂可能起到一定的作用。在本文中,第二部分主要對于商業賄賂和腐敗作了文獻的回顧;第三部分描述了商業賄賂和相關行為的定義以及商業賄賂的危害;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通過構建模型分析我國轉軌經濟中商業賄賂的形成和自強化的情況是第四部分;對于商業賄賂中行賄和受賄的原因分析作為第五部分;在上述的基礎上進行了擴展的對于商業賄賂具體行動方式的分析是第六部分;最后本文提出了對于商業賄賂的規制和處罰治理機制。

二、文獻回顧

有關于腐敗與行賄的經濟分析可見于一般的經濟學期刊中,ShleiferandVishny(1993)的研究指出官員的腐敗和受賄對于經濟會產生更大的不利影,Mauro(1995)利用跨國的面板數據對于腐敗進行了實證的分析,其研究表明腐敗和受賄行為嚴重影響和阻礙了一國的經濟增長。JenniferHunt和SoniaLaszlo(2005)年在研究論文探討了腐敗和行賄的原因和受影響的群體。而在有關于商業賄賂的研究方面Svensson(2003)發現越是收益大的公司就可能會進行更大的行賄,Kaufmann和Wei(1999)的研究指出企業往往在項目審批過程中為了盡快得到批復而支付賄賂,這種行為經常出現在官僚主義嚴重的機構中。

這些研究大多涉及到政府的腐敗問題,往往以官員和其人對企業進行索賄為研究內容。而對于日益嚴重的商業賄賂的分析目前還比較少,因此本文以商業賄賂行為作為切入點,對其原因和影響進行分析。

三、商業賄賂及其危害

(一)商業賄賂和相關行為定義

商業賄賂(Bribery):指經營者為銷售或者購買商品而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賄賂對方單位或者個人的行為。商業賄賂行為的特征有三:(1)主體是經營者,賭賂對方單位或者個人。(2)目的是為銷售商品或者購買商品,即為達到商業目的,通過賄賂手段,獲取優于其他經營者的競爭地位。(3)手段有兩類,即財物手段和其他手段。

傭金(Commission):指賣方或買方支付給中間商買賣或介紹交易的服務酬金。專業的貿易中介公司,在業務時,通常由雙方簽訂協議規定傭金比率,而對外報價時,傭金率不明示在價格中,這種傭金稱之為“暗傭”。如果在價格條款中,明確表示傭金多少,稱為“明傭”。

折扣(Discount):賣方在原價格的基礎上給予買方的一定比例的價格減讓。使用折扣方式減讓價格,而不直接降低報價,使賣方既保持了商品的價位,又明確表明了給予買方的某種優惠,是一種促銷手段、如數量折扣、清倉折扣、新產品的促銷折扣等。比如每件20美元CIF紐約減5%折扣。賣方在開具發票時,應標明折扣,并在總價中將折扣減去。

回扣:國家工商局公布施行的《關于禁止商業賄賂行為的暫行規定》給回扣下了定義,即回扣是指經營者銷售商品時在帳外暗中以現金、實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給對方單位或者個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價款。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對于給予和收受回扣的,以行賄和受賄論處。以行賄和受賄論處,是指以商業賄賂論處,而不是直接以賄賂罪論處,當然其中有一部分是犯罪行為。

(二)商業賄賂的危害

商業賄賂從根本上背離了市場經濟對公平競爭的要求,破壞了正常的交易秩序。商業賄賂使誠信的企業在競爭中處于劣勢,影響了企業生產、技術的進步和產品質量的提高,妨礙了經濟的健康發展。而現實中,面對這樣的“潛在規則”,企業自身往往無力對抗,只能屈從“潛在規則”以避免在競爭中失去市場機會和份額。商業賄賂破壞了市場資源的合理配置,為假冒偽劣產品大開方便之門。一方面,正當有序的競爭能較準確地反映市場需求,生產者能夠據此合理安排生產,實現資源利用的最優化,防止資源和勞動的浪費。但是商業賄賂使交易的天平向行賄者一方傾斜,這勢必影響社會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技術、生產的進步。另一方面,商業賄賂為不法經營者生產的假冒偽劣商品提供了銷售可能,成為現實經濟生活中假冒偽劣商品泛濫的一大誘因,最終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商業賄賂特別是醫院醫療器械和藥品采購中的腐敗賄賂行為對我國社會保障體系造成了沖擊。當前,我國醫療費用和藥品價格普遍虛高,其中很大一部分被用來支付給予醫院采購主管人員的高額回扣,提高了醫療費用的成本,并轉嫁到患者身上,大大加重了患者的經濟負擔,對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正常運轉造成很大沖擊。商業賄賂已成為孳生貪污、受賄等經濟犯罪的溫床。天津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潘允康認為,隨著商業賄賂這樣的“潛規則”形成氣候,必將出現大批利用工作之便、收受賄賂、損公肥私的企業經理、采購、供銷人員和政府官員。

商業賄賂將直接影響中國的投資環境,成為我國利用外資的環境瓶頸。許多跨國公司進入我國,一方面要適應我國現有的商務環境:不行賄很有可能失去市場;另一方面又要受到美國《海外反腐敗法》等法規的制約。兩難之下,跨國公司在我國投資的積極性會受到影響。商業賄賂還損害我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當今國與國之間的經濟競爭,很大程度上演變為企業特別是大企業之間的競爭。不能想象,一個依靠商業賄賂發展壯大的企業,能打造出真實的競爭實力,一個漠視正常市場游戲規則的公司,能在國際市場上獲得長遠發展。

商業賄賂還有可能影響我國經濟健康發展,甚至導致增長乏力,產業升級困難。一些拉美國家曾創造了經濟奇跡,但因其經濟秩序混亂,經濟領域的腐敗盛行,導致人均GDP在3000美元左右時,經濟增長停滯,出口、投資和消費都受到抑制。商業賄賂不僅對我國經濟造成嚴重的“內傷”,而且也引起國際輿論對我國商務環境的不利評論,進而影響我國國際形象。

四、轉軌經濟中受賄腐敗行為的自增強情況

在有關于腐敗和賄賂的經濟理論中,有一種理論認為一個人腐敗的收益相當大程度上取決于他所認為的在同一個組織或社會環境中有多少其他人也可能腐敗。這是因為這樣幾個原因:首先,在一個腐敗盛行的社會中,要想對腐敗的人進行審計核查是很困難的(Lui,1986;Cadot,1987;AndvigandMoene,1990);其次,一個腐敗分子往往想和其他的腐敗分子相互影響繼續進行腐敗活動(Sah,1988);在一個大多數人都尋租和收受賄賂的社會中,相對于企業的經營活動的正常受益來說尋租產生的回報是比較高的(Murphyetal.,1991,1993;Acemoglu,1995)。這些機制都使得腐敗行為和商業賄賂產生一種自我強化的傾向。

TokeS.aidt(2003)在文章中使用了一個簡單的模型來闡述這種自增強情況,他首先設定一個被雇傭的腐敗的人,其對于一個企業的稅收具有一定的控制權。而且當其腐敗行為被監管者發現時他自己能夠通過行賄來防止被解雇;為了簡化分析,假定腐敗的監管者的比例和腐敗的人的比例是一樣的,即都是;為了使腐敗者的比例成為內生變量,并且假設所有的人和監管者都有可能腐敗和受賄,但是他們面臨著不同的抵制賄賂的成本,這種成本可以被理解為內在化的道德成本,并且根據累計密度函數來分布的;同時假定,在他的文章中表示為對人的罰金,表示為對行賄企業的罰金,表示為人的私產收益;因此和不接受賄賂的收益相比較,可以求出受賄的人的比例表示為:。因此其文章表明:如果大多數的人和監管者都是有腐敗傾向的,那么收受賄賂的行為就會較為普遍。因為,如果腐敗行為被發現,那么當事人可以通過行賄來賄賂監管者從而得到不被懲罰的機會。這樣越低的就代表越多的人會參與到腐敗和賄賂活動當中,從而產生一種腐敗和賄賂的自我強化機制。

為了能夠更好地描述我國轉軌經濟當中商業賄賂行為的演化發展,我們通過建立一個簡單的復制動態博弈模型來表示我國轉軌經濟中風險中立的經濟人通過演化博弈如何形成商業賄賂的潛規則。

顧名思義,所謂潛在的受賄群體在一定的條件下可以利用這些特殊資源為自己謀取不正當的私利。對潛在的受賄群體來講,貪污受賄是非常具有誘惑力的,它可以滿足腐敗分子在權力、金錢、美色、精神與肉體上的享受。

首先假設一個集體或社會團體內部個體的初始狀態分為兩類,一類是誠實者既不接受賄賂的群體,記為,采取誠實策略個體的比例為1-n();另一類受賄者(不誠實者),記為,這類個體的比例為n,并且(1-n)+n=1。團體內部成員都是同質的,所有成員不能憑其行動來判斷他屬于哪一類個體。因此,成員之間的博弈過程屬于對稱的演化博弈。共同體內部既不是信息完全對稱,也不是信息完全隔離,而是處于有噪音的真實世界中。

為受賄者受賄被反貪機關發現而所受的損失,為收受的賄賂量,為腐敗行為被發現的概率(0<x<1),為委托人給誠實者的額外獎勵。個體行動一類是誠實行為,記為,普通個體傾向采取行為;另一類是受賄行為,記為,不誠實個體傾向采取行為。

B

B1(誠實)B2(受賄)

aa

b+ec+m-xf

C+m-xfb+e

dd

A1(誠實)

A

A2(受賄)

根據上述腐敗與否的博弈關系,我們不難構建關于潛在的腐敗群體之間博弈的進化動態規律,在以上假設條件下進行演化博弈分析,結論如下:

(1)團體內部誠實行為的純戰略演化穩定。

誠實個體采取誠實行為的預期效用為,不誠實個體采取誠實行為的預期效用為,根據演化穩定成立的條件,團體內部誠實行為實現純戰略演化穩定的條件為:

即(4—1)

這意味著,在演化博弈中群體要實現演化穩定的合作純策略,群體中受賄者的比例必須低于非合作完全信息靜態博弈中誠實者采取不誠實策略的概率,即,也就是說當群體個體數量保持一定時,群體中不誠實者的數量必須小于可能采取受賄行動的誠實者的數量。

(2)團體內部受賄行為的純戰略演化穩定。

誠實個體采取受賄行為的預期效用為,不誠實個體采取受賄行為的預期效用為,,團體內部受賄行為實現純戰略演化穩定的條件為:

即(4—2)

這意味著,在演化博弈中群體要實現演化穩定的受賄純策略,群體中受賄者的比例只需低于非合作完全信息靜態博弈中受賄者采取誠實策略的概率,即,也就是說當群體個體數量保持一定時,群體中受賄者的數量只需小于可能采取誠實行動的受賄者的數量。

根據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幾條定理及其推論:

定理1:如果一個團體內部存在受賄現象,即(別人誠實自己不誠實的收益大于別人誠實自己也誠實的收益),則純粹的誠實行為無法實現。

推論1:在我國轉軌經濟過程當中,從一開始就產生了一小部分的受賄群體,而且當時腐敗受賄所帶來的收益較大即當時情況下較大。

定理2:如果一個團體內部所有成員都是自利的理性人(),則純粹的不誠實行為極可能出現,考慮到我國轉軌經濟的特殊情況,在最開始對于誠實工作者的額外獎勵非常小,甚至沒有什么額外的獎勵,因此賄賂行為逐漸穩定演進。

五、對商業賄賂雙方選擇賄賂原因的初步經濟分析

對于商業賄賂來說,由于存在設租和尋租的“經濟人“(分散性采購或招標主體和供應商以及投標者),企業所有者賦予采購主體或機構的經營權力在實際運行中被扭曲,“看不見的手”被“看得見的腳”踩住,所有者的資金被浪費,產生商業賄賂也就不足為奇了。

在商業賄賂中的尋租包括設租與尋租兩個方面,實際上是一個過程的兩個方面。例如采購中的設租是指采購方利用權力對采購全過程進行控制,人為設置需求障礙,進而營造獲得非生產性利潤的環境與條件;采購中的尋租是指供應商利用合法或非法手段獲得供應特權以占有租金的活動。

本文借鑒并擴展了Jnnifer?hunt和Sonia?laszlo(2005)構造的一個簡單理論模型,在模型中增加了項目價值的考慮因素,并且認為這種項目價值實際上是一種期望收益的折現值。我們的理論模型中存在兩個局中人,一個是招標者或采購方的人,這里我們稱之為資源擁有者,另一個是供應商或投標人;他們在一個兩階段博弈中行動。資源的所有者對于他所提供的資源具有壟斷權,他首先采取行動,決定是否要向供應商進行索賄的暗示。如果他沒有暗示索賄,那么其在這兩階段中誠實地進行工作。如果他向供應商暗示需要賄賂,那么這個信息將傳遞給供應商,并且我們假定他能夠決定賄賂的數量。接下來,另一個人及供應商決定行賄與否,如果他不行賄,那么資源所有者的人將會在第二階段通過工作刁難或者取消供應商的采購計劃。首先,如果招標人或者采購者在兩個階段都是誠實的,那么其通常的每期行動成本為,其從結果中獲得的每一期效用為。這樣,一個誠實的采購者或招標人兩期的總效用為:

(5—1)

當考慮是否按時并索要賄賂時,采購者必須要考慮它是否能夠誘使供應商在第二階段行賄。如果供應商在第二階段行賄,那么采購者在第二階段的效用就變為:

(5—2)

如果供應商在第二階段不行賄,那么采購者或招標人將會偷懶或者工作中懈怠,即在第二階段不付出成本,同時其效用為。這樣,在賄賂提供的效用高于其成本時,即時,采購者或招標人寧愿選擇收受賄賂而不愿在第二階段毫無所獲。這樣,資源人接受賄賂的效用條件應滿足:

(5—3)

為了能夠使供應商行賄,資源人首先要發出一個對供應商有吸引力的暗示。如果供應商行賄,他將從得到資源人的盡職努力效用,得到實踐和效率的效用,同時得到預期的成功機會;如果拒絕行賄,那么它只能得到節省地未行賄效用,這里、是獨立的。如果,那么供應商將選擇行賄,這表示為:

(5—4)

從式3和式4可知,如果兩局中人都選擇賄賂,那么一定存在,即供應商從被精簡的工作過程和希望的收益中得到的效用要大于不賄賂所得到的效用。這可能是因為資源人工作程序中的拖拉或者手續的繁瑣,或者因為這一項目或供應的商品對供應商來說有很大的時間價值。

假設資源人從賄賂中能夠最大化其效用,選擇最大的賄賂為:(5—5)

這里將式5代入式2,可得資源人的效用為:

資源人將會通過比較兩個階段中腐敗與不腐敗所得到的效用而采取行動,當時,其將選擇誠實即不收取賄賂,這可以表示成:

(5—6)

資源人有高的顧慮(即高的)時,他將選擇誠實;當他能夠給供應商更有價值的東西時,他就會暗示索要賄賂。在這一部分,資源人有可能被所有者或者所有者管轄的監視者發現其受賄行為并被處罰,發現的概率為,如果被發現他將被罰款,因此,如果暗示索賄,他有可能面臨著的損失。通過將代替,從方程(5—5)和(5—6)就可以看出結果,如果或者都很高的時候,賄賂和索賄的行為就會減少。

當資源人不能明確知道項目對于供應商或招標人的價值,但知道其分布時,一個風險中立的索賄者會最大化他的賄賂收益。假設服從。如果資源人索要賄賂,當

(5—7)

時,供應商將會付出賄賂。而供應商行賄的可能概率為:

(5—8)

資源人將會拿到最大化的賄賂為:

(5—9)

有一階條件可得:

(5—10)

再通過求解式5—8和式5—10,可得供應商行賄的概率表示為:

(5—11)

因此,從索賄中所期望得到的總的賄賂收益為::

(5—12)

因此,只有當:

(5—13)

時,即資源人有較高的顧慮()他才會選擇誠實工作,不索取賄賂和私利。

當時,不管是資源人還是供應商都不會考慮賄賂問題(此時的角解將不會變動),如果,資源人將會選擇誠實不索賄。

當,資源人將會選擇要求賄賂,他選擇令的角解,即使所有的供應商都行賄,從而可以得到:

(5—14)

在這一解中其效用為,當時,資源人才會選擇不索賄,這樣表示為:

(5—15)

在這個對商業賄賂初步的分析里,我們利用一個簡單的模型可以看出:當掌握著資源和決定權的人能夠觀察到供應商的顧慮和他們的考慮因素時,在選擇供應商或者是投標人的時候,會根據對方的實踐價值和項目的價值進行一定的權衡,或者對其進行索賄甚至是“敲詐”。而同時供貨商或投標者也會相應為了得到項目和節省時間價值而采取行賄的行為。

六、對商業賄賂過程和方法的分析

在這一部分里,我們對更為詳細的情況進行分析,當企業采購或招標的時候往往會有很多的供應商或投標人,我們對這種更為現實的情況進行經濟分析。假設存在一個唯一的買者和個風險中立的賣者,買方企業在這里就是采購方或招標方,它雇用了一個負責這一項目的員工,即買方企業的人。

賄賂行為被發現的概率為,受賄者將受到懲罰,送賄者被懲罰為,如果存在合伙者也牽涉其中的話,他也要受到的懲罰。這種懲罰是判刑或者類似的刑罰,此時意味著處罰并不是對于委托人企業的補償,同時,當賄賂被發現的時候,最初的支付價格也要得到執行;不同供應商或賣方廠商對于這一項目或交易的供貨成本是獨立的,廠商的成本為。

(1)兩個供應商或投標者的情況

這里定義和分別為不同的出價,并且。那么受賄者和行賄者可以得到并分享的剩余收入應該為沒被發現是兩個出價的差額減去被發現時受到的懲罰。可以表示為:

(16)

我們假設受賄者可以分到的剩余收入為,沒有牽涉腐敗并贏得競爭的廠商其收入為:,(17)

卷入賄賂的廠商期望收入為:

(18)

當滿足下面這個條件時:,腐敗和賄賂行為就會發生。

在這一階段中,具體的商業賄賂過程是這樣的:由于存在著()的賄賂空間,因此人會利用其信息優勢將項目的投標價格告知給行賄的企業,因此行賄方能夠提高其供貨價格或者提高其投標價格,從而使得自己從中獲益;而同時人也將得到商業賄賂,分享一部分價格差的收益;或者在買方企業采購過程中,不同的供貨商進行報價,人也會利用自身的優勢地位,與一家供貨商相勾結提高供貨價格,并從中得到賄賂收益;同時更為重要的是通過行賄,企業也會以大于其成本的價格來獲利。

(2)存在三個供應商或投標者的合謀情況

當存在三個或以上的供應商的情況下,人和贏得項目的投標者就不能單獨勾結了,此時他們需要和第二個供應商進行合謀,這可以通過對第二個供應商行賄使其退出或者太高出價來實現。如果這種合謀實現,那么贏得項目的供應商將會以第三個供應商的高價來贏得項目。人、第一個供應商和第二個供應商將會分享勾結賄賂的所得。

假設,那么由人、第一個供應商和第二個供應商共同分享的剩余為:

這里,,,分別為對于人、第一個供應商和第二個供應商的懲罰概率。我們在假定三方各自分享的比例為同時分享比例之和為1,即。

現在一個沒有參與合謀和商業賄賂的供應商的效用函數可以表示為:

當他參與和合謀進行商業賄賂的時候,他的效用函數變為:

那么第二個參與合謀的供應商即使失去了項目,他也能得到賄賂為:

如果商業賄賂存在著明確的收益的時候,也就是說當行賄的條件滿足時,商業賄賂就會發生,即成立時,商業賄賂行為就會按照上面所描述的方法來發生。

七、對于商業賄賂的治理建議

商業賄賂行為在我國已經成為了一種潛規則,它對于一個國家、一個社會的經濟發展和政治穩定都有著重要的影響。商業賄賂猖獗橫行也將會嚴重影響我國的外商投資和國際形象。在經濟領域、社會管理各行業、各部門形成了形形色色的非正當利益聯合體,其危害日甚,。商業賄賂所編織的利益人際關系網,已逐漸形成了一套超脫市場法規之上的潛規則和交易慣例,致使市場合理配置資源的功能失序、失靈,市場競爭不是優勝劣汰,而出現反向的扶劣排優的淘汰現象。這必然嚴重阻礙和延緩市場經濟的正常發展。

本文首先通過利用腐敗的自我增強理論和演化博弈的方法分析了在我國經濟轉軌過程中商業賄賂和腐敗行為的演化情況,通過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在我國經濟轉軌的初始階段,沒有能夠很好的針對腐敗和賄賂行為制定嚴厲的懲罰措施,同時也沒有對誠實的工作者采取額外的獎勵,總的來說在轉軌的初始階段,我國沒有重視賄賂行為的危害。在經濟轉軌中,大多數人通過效用比較分析選擇了受賄和腐敗的策略,這導致在轉軌的過程中逐漸形成了賄賂的潛規則。對腐敗和商業賄賂專項治理的重點在破解支撐商業腐敗的潛規則。必須打破由商業賄賂形成的超法規、超市場的潛規則。對于商業賄賂的潛規則決不可輕視,它上有既得利益集群的支持,下有受小恩小惠的社會群眾基礎。從第四部分的分析中我們也看到商業賄賂和腐敗的潛規則形成時,也產生了一個相當程度上大的受賄的團體,因此破除潛規則首先必須逐步建立和完善新的經濟秩序,公開、公正、公平的新交易規則,以取代舊的經濟秩序、舊的交易規則和潛規則,實現平穩而快速的新舊經濟秩序和新舊交易規則的過渡和轉換,以利經濟社會健康而和諧的發展。目前浙江省提出給在任期內廉潔的公務員提供廉潔保險,在他退休以后可以得到高達30萬元以上的獎金,這種額外的獎勵將會有助于減少腐敗和受賄行為的發生,因此在企業中為了遏制商業賄賂行為,也可以考慮給企業人實施期權激勵措施。

商業賄賂專項治理不可搞成僅僅治標的權宜之計,而必須在專項治理的基礎上,乘勝追擊,決戰到底,形成治本的百年大計。治理商業賄賂的治本之道,就是逐步建立和完善長效的治理機制。與商業賄賂專項治理不同的長效治理機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和長期任務,包括經濟制度體系、法規體系、教育體系等一系列的基礎建設。在這方面,市場經濟國家和地區治理商業賄賂的經驗教訓值得借鑒。例如香港廉政公署近兩年推行‘商業道德推廣計劃’,嘗試接觸所有在港的上市公司,提高他們的防貪防賄意識,加強在預防和教育方面的推廣工作。這是值得借鑒和仿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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