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保險學看新型農村醫療保險論文
時間:2022-10-17 0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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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從保險學的視角分析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由于我國農民風險反應不強烈,缺乏購買保險的意向;我國農民經濟收入不高,抗疾病風險能力不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經濟利益為導向,調動農民購買保險的積極性,是提高農民抗風險能力的重要舉措。因此,在我國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勢在必行。與傳統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相比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統籌范圍擴大更符合保險學的大數法則。但是,其保大不保小的做法,增加了逆向選擇的風險和推廣的難度。
關鍵詞:保險學;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風險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指我國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與,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明確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到2010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要基本覆蓋農村居民”,“從2003年起,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除市區以外的參加新型合作醫療的農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補助資金,地方財政對參加新型合作醫療的農民補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具體補助標準由省級人民政府決定”。從保險學的視角來看,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勢在必行。與傳統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相比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其優勢與不足。
1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勢在必行。
從保險學的角度分析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其有效提高農民抗疾病風險能力的現實意義決定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勢在必行。
1.1我國農民風險反應不強烈,缺乏購買保險的意向風險即損失的不確定性[1]。疾病的發生是不確定。
的,具有風險的基本特性。風險是客觀存在的。人們常說“好人一生平安”,這只是一種良好的愿望。在現實生活中,人的一生無法避免疾病的侵襲和困擾。人們在與疾病的抗爭中戰勝了一種疾病,又可能發現新的疾病。正是大量疾病發生的這種客觀性和永恒性的存在,才使人們有可能利用概率理論和數理統計方法計算其發生概率和損失幅度。
疾病風險發生具有隨機性。疾病風險雖然是客觀存在的,但具體疾病風險的發生又是隨機的,人們無法確定自己何時患病,在什么地點患何種病,甚至疾病對人造成的傷害也是無法預測的,后果常常使個人難以承受。疾病風險除了與一般風險有一樣的基本特征外,還具有災難性和外部性的特征,疾病風險會帶來生命的威脅或降低人的生命質量,并會給家庭和社會帶來災難性的影響和外部負效。風險是保險業產生和發展的基礎,保險是人類社會處理風險的一種手段。
風險是客觀存在的,但對于同一風險而言,不同的人或同一個人在不同的環境中所作出的反應是不同的,這就是風險反應。風險反應是指人在不確定環境中的行為方式,是人們對風險的主觀認識。一般而言,個人主觀認定的結果與某一實際發生結果之間的差異越大,其風險反應就越大。在現實生活中,大的財團或收入可觀的人們對未來抱更大的希望,個人認定的結果與實際發生的結果之間的差異較大,他們的風險反應較為強烈。人們買不買保險,往往不是取決于有沒有風險存在,而是取決于人們的風險反應程度。人們的風險反應越強烈,買保險的意向越強烈。我國農民的經濟狀況并不樂觀,他們對預期收入并不抱太大的希望,一般滿足于清茶淡飯。因此,他們主觀認定的結果與實際發生的結果差異不大。這種風險反應不強烈的趨勢,使我國農民缺乏購買保險的意向。而且,對個人而言,疾病的發生具有隨機性,農民普遍認為,與其花錢買保險,保障未來不知何時才發生的事情,還不如花錢解決現實生活中的問題。
1.2我國農民經濟收入不高,抗疾病風險能力不強。
抗風險能力也可以理解為承擔災難的能力。一般而言,人們承擔災難的能力與經濟實力成正比。我國農民經濟收入不高,承擔災難發生的能力有限,一旦患病,在無力支付醫療費用的同時,又因不能參加勞動而失去經濟收入。這就是長期困擾中國經濟發展與社會公平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
風險是普遍存在的,要對付風險就要付出成本。
以最小的成本達到最大的安全保障就需要保險。人們購買保險并不能使風險事故所造成的總體損失降低,但是,對于被保險方來講,購買了保險就會得到一種保障,從而提高人們的抗風險能力。有關資料顯示,2005年廣州市城市居民醫療保健占消費性支出比例是5.78%,農村居民醫療保健占消費性支出比例是6.24%,顯然,農民醫療保健占消費性支出的比例高于城市居民,即農民的醫療消費傾向高于城市居民。
保險學的理論認為,抵抗疾病風險的能力與人們的經濟收入、醫療消費傾向密切相關。醫療消費傾向與人們的收入成反方向,人們收入越高,醫療消費傾向越低,人們收入越低,醫療消費傾向越高。醫療消費傾向又直接影響著人們抗疾病風險的能力,醫療消費傾向越低,顯示人們抵抗疾病風險的能力越強,醫療消費傾向越高,顯示人們抵抗疾病風險的能力越低。
實際上,過高的醫療消費傾向說明了醫療消費擠占了病患者正常的生活消費,引起生活水平的下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由此而來。我國農民醫療消費傾向高于城市居民的現實,說明了我國農民的經濟收入不高,抗風險的能力極其有限。缺乏購買保險意愿,抗風險能力低下的社會群體,當然是防病治病的弱勢群體,理應得到政府的關注。
1.3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經濟利益為導向,調動農民購買保險的積極性,是提高農民抗風險能力的重要舉措。
我國農民風險反應不強烈,經濟收入不高,缺乏購買保險的意向,抗疾病風險能力非常有限。因此,這是社會保險最需要關注的群體。由于中國農村幅員廣大,人口眾多,收入水平參差不齊,還難以推行規范統一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由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除市區以外的參加新型合作醫療的農民安排補助資金,并要求地方財政對參加新型合作醫療的農民給予補助。這是以經濟利益為導向,鼓勵農民購買醫療保險,調動農民購買保險的積極性。或許,由于政府投資力度有限,對農民參保的推動力還不盡人意,但通過政府補助,調動農民購買醫療保險的理念是科學的,體現了我國政府愿意為緩解疾病風險承擔重要責任。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建立,是通過政府力量,提高農民抗風險能力的確良重要舉措。
2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優點與缺陷。
與傳統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相比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顯示其優點與缺陷。主要表現在:
2.1統籌范圍擴大更符合大數法則。
大數法則是概率論的主要法則之一,其主要意義是:參保人數越多,抗風險能力就越強。雖然,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還不能等同于現代的醫療保險,但大數法則的原理仍然適用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我國的農村合作醫療起源于20世紀40年代陜甘寧邊區的“醫藥合作社”。解放后,我國為解決農民缺醫少藥的問題,曾于上世紀的70年代和90年代大規模地組織推廣過兩次農村合作醫療。這兩次合作醫療,是村辦村管,基金以村為單位核算,或村辦鄉管,鄉管基金,但仍以村核算。這種籌資方式和管理方式與農民的鄉土觀念相適應,雖然抗風險能力小,補償金額少,也不具備抵御大病風險的能力,但符合農民“同姓同族一家親,肥水沒流外人田”的心理狀態而易于被農民所接受。同時,原有的村集體經濟為合作醫療提供了經濟依托,鄉村的衛生員在為當地農民提供衛生服務的同時,可以按評工計分的原則獲得略高于當地農民的收入。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發展,我國的社會經濟狀況發生了很大變化,因小病引起農民家庭困難的可能性有所降低。但是,由于農民活動范圍的擴大,社會交往的逐漸頻繁,患傳染病、地方病的可能性大大提高,農民面臨的主要風險是大病致貧或返貧。在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條件下,合作醫療失去了村集體經濟的依托力量,如果仍然以村為單位籌集合作醫療保險基金,合作醫療醫療基金會由于參與人數有限,傳染病或地方病突發會引起基金出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以縣為統籌單位,其覆蓋面廣,參與人數多,更符合醫療保險大數法則的要求。
2.2保大不保小,增加了逆向選擇的風險和推廣的難度。
中國歷史上的兩次合作醫療,基本上是實施“福利風險型”的補償機制,即“保大也保小”,參合者無論大病小病均能獲得一定的醫藥費減免補償。與傳統的主要解決缺醫少藥的合作醫療相比較,新型合作醫療以大病統籌為目標,或許更有針對性地解決我國農民所面臨的大病風險問題,但是,這種保大不保小的模式,會增加逆向選擇的風險和進一步推廣合作醫療的難度。公務員之家
所謂逆向選擇,是指高風險比低風險患者更愿意參加醫療保險的現象。一般而言,人們患大病的機率較低,農民參加新農合的一段時期后,會有一部分健康者認為沒有得到實惠而不再參保,而參保者往往又是經常患病的人,逆向選擇由此產生。逆向選擇一旦產生,推廣合作醫療的難度就會增加。這不但影響參保率,還會使醫療經費出險,當醫療經費入不敷出時,新農合就難以持續發展。因此,新農合醫療在實施中必須考慮與農民的基本醫療結合起來,讓所有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都能感受到其好處。或許,新農合所籌經費并不足以保證為所有新農合參加者提供患小病、大病時的醫療照顧,但是,對所有合作醫療參加者提供求醫治病的方便是可以做到的,比如,對一年不患病的成員,提供免費體檢項目,或給合作醫療參加者提供優先就診等,都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保大不保小所帶來的不足,對激勵農民積極參與合作醫療起至關重要的作用。
防止逆向選擇的另一個辦法是全家參保,以戶為單位組織農民參與新農合,可有效防止年老體弱者才參加新農合的逆向選擇行為。當然,在有條件的地方,應該將基本醫療,即小病保險列入新型合作醫療之中,以緩解逆向選擇的風險,并有效提高參合率。[論-文-網]
參考文獻:
[1]許羅丹。保險學導論(第一版)[M].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19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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