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社會本質屬性研究論文
時間:2022-04-01 05: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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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
以人為本推進人的全面發展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階段的本質屬性,它規定著建設社會主義的方向和目標。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階段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既相互聯系,就相互區別,統一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以人為本”,推進人的全面發展,是社會主義本質屬性的內在反映,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邏輯起點,是衡量和諧社會一切工作成敗得失的價值標準。構建和諧社會就是從根本上體現人的主體地位,從法的意義上實現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社會國家和諧共進,從現實的基礎上實現人民群眾的切身權益。
關鍵詞:和諧社會階段本質屬性價值標準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中國共產黨在總結社會主義建設的經驗和教訓,繼續探索社會主義建設規律的基礎上提出的新論斷。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提出開創了我黨徹底擺脫教條主義、獨立探索和領導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社會實踐,經過二十多年的改革開放,基本完成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戰略任務,順利實現了社會主義建設的階段性轉移。同志提出的“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表明我們黨對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有了客觀的認識,對建設社會主義的規律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與其說社會實踐的成果,不如說是理論創新的成果;與其說是社會主義實踐的經驗和教訓的總結,不如說是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在社會主義的探索中的自覺顯現。我們黨對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創新能力已日趨成熟的最顯著的標志,就是把以人為本推進人的全面發展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核心價值觀。這一論斷把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對社會主義本質和終極目標的揭示,真正根植于人類社會發展延綿不斷的歷史長河之中。本文重點探討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本質屬性,找準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邏輯起點,弄清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價值目標和評介標準。
一、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階段的本質屬性
任何社會都是和諧因素與不和諧因素的矛盾和統一,絕對的和諧社會是不可能存在的。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目標的提出,深化了我們對人類社會發展內涵及其相互關系的認識。人類社會是由經濟、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組成社會系統。作為“社會”的范疇,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上的“社會”,包含經濟、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內容。狹義上的“社會”,與經濟、政治、文化并列,特指社會關系、社會環境、社會管理等方面的狀況。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個全面發展和進步的社會。它既是一個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發展的社會,又包含文明的社會關系,即社會文明。因此,無論從廣義還是從狹義的角度來說,和諧社會的中心是人,是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國家的和諧關系。在這里,我從廣義的社會概念上,探討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本質內涵。
要認識怎樣建設社會主義的問題,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社會主義”,它規定著建設社會主義的方向和目標。在馬克思主義誕生之前,空想社會主義者就在抨擊資本主義反人道性質的同時,將關注點集中在“勞動者的需要和全面發展的條件”上,把人的自由、解放和發展作為社會主義的重要問題。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吸收了空想社會主義的合理成分,從社會主義的發展方向來回答“什么是社會主義”的問題。按照馬克思《哥達綱領批判》中的論述,在共產主義實現之前,人類社會要經歷一個由資本主義到共產主義的過渡階段,這個階段后來被列寧稱之為“社會主義階段”。馬克思認為,社會主義是“以每個人的全面而自由的發展為基本原則的社會形式。”(《資本論》第1卷第649頁)在那里,“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自由發展的條件”(《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237頁)。在這里,馬克思把人類文明成果的精髓,準確、完整地繼承下來,并運用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論證了社會主義本質內涵。恩格斯認為,社會主義“不僅可能保證一切社會成員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質生活,而且還可能保證他們的體力和智力獲得充分的自由的發展和運用”,“這是人類從必然王國進入自由王國的飛躍”(《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22頁)。因此,在馬克思主義看來,社會主義應為:“在保證社會勞動生產力極高度發展的同時,又保證人類最全面的發展的這樣的一種經濟形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130頁),是“以每個人的全面而自由的發展為基本原則的社會形式”。這兩條原理無可爭辯地表明了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
對于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的探究,經歷了一個艱難曲折的理論思辯和火熱的實踐過程。在建國初期,由于歷史的局限,加上我們黨對教條機械式的信仰,精神依賴導致對社會主義建設理論創新勇氣的喪失,精神依賴凝固了全黨的個性思維,加上對“物”的嚴重依賴和暴力式控制,泯滅了個體的自主自覺意識,整個民族的創造活力也蕩然無存。小平提出“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實際上就是要從思想上自覺地擺脫這種“精神依賴”。在我們探索社會主義的發展規律的過程中,由于沒有搞清楚什么是社會主義、怎樣建設社會主義這個根本問題,對社會主義理論的研究仍處于機械的照搬照抄階段,把階級的斗爭的觀點和人本觀對立起來,把階級的利益、階級的斗爭與人本自由的本性對立起來,把實現階級目標的非常手段當作人類社會發展的動力和目標。由于理論上的生搬硬套,導致實踐上犯了一系列錯誤,包括反右派斗爭擴大化、反右傾機會主義、、等,直到“”的十年動亂。在這一階段,我們把實現無產階級解放的非常手段當作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把階級斗爭作為社會發展的根本動力,把階級的利益和感情凌駕于人于社會和國家之上,并依此為標準去衡量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國家的關系。這些錯誤的理解反映在經濟政治社會制度上,體現的是階級樸素感情和虛幻的根本利益,體現的是階級專政的巨大力量,泯滅的是個人的權益和社會的活力。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我們黨總結正反兩方面的歷史經驗,重新認識什么是社會主義、怎樣建設社會主義的問題。我們黨把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作為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是對過去所有的政治狂熱和斗爭哲學的反思。在生產力的主要素中,人主體地位是由物質條件決定的,因此,把實行以經濟建設為中心,通過發展來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物質文化需求,正是我們黨對社會主義本質屬性的認識在社會實踐的反映。在這一階段中,發展生產是壓倒一切的任務,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成為衡量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國家關系的標準,反映在經濟政治社會制度上,體現的是效益優先,兼顧公平,階級利益淡化,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擴張,邊界模糊,相互利用,相互侵蝕。由于對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認識的階段性局限,在制度設計上強調的是效益和利益最大化,而不是公民權利最大化;在法律上表現出約束個人行為,而不是制約國家權力對民眾的擴張,其直接后果是經濟快速,效益傾斜,社會發展,公平有失。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總結新的經驗,明確提出“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是我們黨對什么是社會主義、怎樣建設社會主義認識的新飛躍。在人的全面發展與生產力發展二者的關系上,馬克思、恩格斯認為,保證人類社會的全面發展,是以“保證社會生產力極高度發展”為前提的。在個人的全面發展與社會的全面發展關系上,他們認為,“要不是個人都得到解放,社會本身也不能得解放”(《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318頁)。從這些論述中,我們可以清楚地認識到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對社會主義本質的闡釋,個人自由和全面發展是社會全面發展的前提,社會主義的核心內容就是促進人的自由和全面發展。由此可知,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階段的本質屬性就是以人為本推進人的自由和全面發展。從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和社會主義實踐中可以看出,凡是脫離人的自由和全面發展這個核心的社會實踐,無論是它是多么美好的設想和愿望,無論是它有多么神圣的理想和莊嚴的承諾,最終都會事與愿違,走向人民的反面,被人民所唾棄。
二、“以人為本”推進人的自由和全面發展的本質內涵
“以人為本”與馬克思主義關于人的全面發展理論是一脈相承、互為因果、自成體系,是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階段的靈魂。它既克服了我們黨長期以來對馬克思主義機械的、教條式的理解,又將馬克思主義的經典理論與世界普世價值理念有機的結合起來,并根植于中國民族文化的土壤之中,開辟了具有現代意義上的、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社會的和諧社會階段。把“以人為本”推進人的自由和全面發展作為構建社會主義社會的和諧社會階段的邏輯起點和發展目標,既是對馬克思主義基本精神的有效繼承,又是對馬克思主義精髓的現實發展,它從根本上擺脫長期以來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對馬克思主義原理機械的、教條的理解和盲目的、自我封閉式的社會試驗,使馬克主義在新的歷史條件下迸發新的活力。“以人為本”推進人的自由全面地發展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原始點,具有里程碑式的社會意義。要把握其精神實質,必須深刻理解兩個最基本概念。
其一,人的自由與解放。“人”包括:類存在意義上的一切人;社會群體意義上的人;具有獨立人格的個人。“人”在哲學上有三個對應物,一個是神,一個是物,一個是國家社會。無論是物、神,還是國家與社會都是因有了獨立人格的個人,才具有存在價值,可見,具有獨立人格的個人具有本原性的決定意義。然而,在人類漫長的歷史長河中,無論是作為哪一種類的人都沒有因其具有獨立人格,從根本上擺脫對于物、神和國家與社會的依附。正如盧梭在《社會契約論》中指出:“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追其原由:一是人之所以依附于物。人本是平等、自由的,由于人們在知識、技能、生理等方面存在著程度不同的差異,人們對物的依附程度就會表現出較大的差異,引起人們的身份、社會地位和權力的異化,這就使弱者對物的依附逐步演化為對人——強者的依附。在某種意義上,人與物依附關系的實質即人對人的依附。二是人之所以依附于神。神是人自身的精神依托,是人的思想產物。然而,在歷史上,人曾長期作為神的奴仆。在宗教改革之前,人與上帝的溝通須經教會的中介,個人不允許有自己的思考,只能接受教會強加給人們的信條,于是教會就成為支配人的精神代表。宗教改革后,新教確立了內心自由法則,使信仰者與上帝建立了直接的聯系,個體的解放與覺醒,使人擺脫對神的過度依附。人對“神”的依附從本質上講也是人對人的精神依附。由于不同形式的精神依附都來源于人的征服本性,這種精神依附具有極強的繼承性和歷史慣性。近現代以來,反對神的精神統治反而成為人為的制造精神依附的精神鴉片,精神征服者在征服上帝和存在人的同時并沒有獲得精神自由,反而成為精神的附庸。可見精神依附是個性發展道路上最難以克服的、來自人性自身的精神障礙。三是人之所以依附于國家社會。洛克指出:“國家是由人們組成的一個社會,人們組成這個社會僅僅是為了謀求、維護和增進公民們自己的利益。”國家的權力來源于個人,個人在組成社會、建立國家時,并沒有將個人的生命、自由、財產等基本權利交給國家,因而國家也無權剝奪這些權利。但是,國家社會通過神的力量或獨立個體的權利自愿委托掌握公共權力后,就成為一種超越自我的支配性力量,獨立個體因獲得國家與社會的庇護,也逐步演變為類存在意義上的、社會群體性的、無個性的個體。人的自主性讓位于依附性、用共性取代個性或以階級性代替個人主體地位的哲學變異,成為人類社會自身難以逾越的思想障礙。
其二,“本”的哲學價值與社會意義。“本”在哲學上可以有兩種理解:一種是世界的“本原”,世界的“本”是物質,人的世界的“本”就只能是人——人本。一種是事物的“根本”。從哲學上講“人本”回答了人是國家與社會的本源和載體,從人的社會意義上看“人本”回答了在我們生活的這個世界上,什么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值得人類關注的問題。“本”就是始原、發源,是其他一切的根據和標準,是規定性的力量。“人本永恒”從根本上解決了人是社會發展的根本目的,也是發展的根本動力的問題。“以人為本”就是把人視為本原和目的,人獨立和自主的地位是永恒的、天賦的、不可剝奪的。人如果不能獨立,就不能徹底擺脫工具地位,就不能真正把人作為目的。因此,講以人為本,不能忽視人的獨立和個性解放問題。沒有個性的充分發展,社會是不會進步的,這已為人類歷史發展所證明。自從形成社會和國家以來,人不但要面對人與物的關系,還要面對人與神、人與人、人與國家和社會等各種關系,在諸種關系中的人并不總是主動、自由和獨立的,包括哪些能因各種要素優越,能天然的利用公共權力的階層也一樣沒有擺脫對權力的依賴,最終也不可避免地成為權力的仆從。
在人類近現代歷史上,尋求人性的自由與解放,成為世界范圍內的思想主旋律,無論是西方啟蒙思想家經典性的探索,還是馬克思主義對歷史的批判與繼承;無論是資產階級人性化國家理念的社會設計,還是無產階級暴力革命和階級專政的社會實踐,都是圍繞人的主體地位,實現人的主體權利來進行的。所不同的是資產階級從人的個體權利為起點,從人的共性上出發,尋求社會與國家邏輯起點,推演出具有普世意義上的價值觀念,如自由與平等、民主與法治,公平與博愛等,無產階級從大多數人的利益為起點,從階級的利益出發,尋求消滅階級與國家后,徹底實現人的自由和全面發展,由此,推演出自由與紀律、民主與集中、平等與平均等相互制約、相互否定、相互矛盾,最后達到相互統一的抽象理念。資產階級從虛無的人性開始,以虛的人性理論的構思,用實的法律去約束國家權力和階級權益,保障那些在理論上至高無上的權力,如言論自由等,由遠及近,由表及里,從理論的完善到社會實踐的逐步修補,基本完成了人類歷史自發自生的秩序傳承。無產階級從實現自身實際利益出發,以求實的理論構思,以剝奪剝奪者的手段,用理想和信念的力量去約束人、社會與國家意識和行為,用暴力奪取和保障人民至高無上的榮譽。當人民利用破壞的力量獲得了不具有政治合法性意義上的、超越其他階級的權力后,事實上割斷了人類歷史的自然延續,模糊了權利合法性保護界限,中斷了人們通過正常途徑維護合法權利、獲得合法利益的通道。由此可知,人類只有首先從法的意義上解放自己,使自己獲得天賦的自由權利,最后才能使人類自身得到解放。
馬克思主義認為,人既是手段,又是目的,人總是按照人的尺度來評判歷史進步的;社會歷史是人的依賴走向物的依賴再走向人的全面發展的歷史,這樣的社會歷史就是不斷解放人的歷史,也不斷表現著對人的終極關懷。馬克思所說的,每個人的自由和全面發展是整個社會自由全面發展的前提,揭示了獨立個體與國家社會的相輔相成、相互依存的關系,肯定了獨立個體對國家社會的決定性作用。“以人為本”既是指人民群眾在國家和社會中的主體地位,又指獨立個體特有權利本原。人作為本原和終極目的既應當不屈從于國家和社會,又應自覺依法擺正個體與國家社會的關系。人的自由和自主既應成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價值取向的本原和依據,又應成為促進社會和諧的動力源泉。以人為本推進人的全面發展是建立在群眾史觀基礎上的、以保障人民的主人地位為前提的、以維護人民權利為根本的價值觀,它不僅把“人本”作為一切社會發展的邏輯起點,而且把“人的全面發展”作為社會發展終極目標;不僅從法律的角度確立了人民的國家主權地位,而且成為支配全社會成員思想和行為的道德力量,成為我們進行制度安排和政策制定的根據和出發點。
三、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階段論斷的理論價值
小平同志把“什么是社會主義、怎樣建設社會主義”作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首要的基本理論問題。他認為搞清楚這一問題的關鍵,是要在堅持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認清社會主義的本質。鄧小平指出:“過去沒有完全搞清楚這一問題的原因是把馬克思主義的社會主義理論教條化,把蘇聯模式(計劃經濟模式)及其相應觀念神圣化。”教條化與神圣化一方面終止馬克思主義的發展,另一方面凝固了我們的思維,僵化了我們的頭腦,對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還停留在功利性、工具性的認識水平上。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是建設社會主義的邏輯起點、推理過程和價值目標的質的規定性。只有搞清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才能從理論上理清構建社會主義過程和目標。從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對社會主義本質的闡釋和社會主義實踐經驗教訓中看出,社會主義的核心內容就是人的全面發展。社會主義本質屬性就是要把實現人的全面發展的目標和過程,統一社會主義實踐的全過程。建設社會主義如果離開了人的自由和全面發展的前提,就必然背離方向,走向它的反面。
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是共產黨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初步探討,它立足于國情首先對中國社會形態做出了一個政治判斷:第一,我國社會已經是社會主義社會。我們必須堅持而不能離開社會主義。第二,我國的社會主義社會還處在初級階段,我們必須從這個實際出發,而不能超越這個階段。初級階段提出有以下三點依據:理論依據是馬克思關于科學社會主義的基本原理。實踐依據是我國的社會主義是脫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生產力水平遠遠落后于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這就決定了我們必須經歷一個很長的初級階段,去實現別的許多國家在資本主義條件下實現的工業化和生產的商品化、社會化、現代化的國情。政治依據是迫切需要突破“左”傾思想的禁錮。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理論論斷,是執政的共產黨客觀地審視,理性地對待馬克思主義,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分析、總結和判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實踐和未來,自覺地、與時俱進地創新社會發展理論的開端。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是我國國情決定的,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的立論基礎和邏輯起點。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把經濟建設作為解決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的中心工作,把“三個有利于”作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價值標準,可以看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的理論確立的意義,不在于它是否具有科學的價值判斷,也不在于它是否真正反映出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而著眼于它的思想解放和社會變革的現實意義、實踐意義,著眼于對社會主義建設的理論突破和創新,著眼于為改革開放的提供合法的理論依據。
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中,所有經濟政治文化改革中最能體現社會主義本質屬性的、最具有根本性變革就是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最本質的東西就是人的主體地位的確立。人的市場主體地位是人的自由和全面發展起點,是社會主義本質屬性最根本的表現形式,是社會主義賴以生存的社會主體基礎。在中國建設社會社會主義,經歷初級階段的探尋,打造了社會的主體,成功地激活市場主體的活力,成功地感受到社會演進自發力量以及個體自由和全面發展的社會意義,成功地感悟出建設社會主義的過程就是“以人為本”,推進人的全面發展的過程。所以說,無論我們的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建設遇到什么情況和問題,我們不可能單純從馬克思主義書本里的片言只語中找答案和線索,也不能僵化的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去阻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創新,只有在繼承馬克思主義的思想精髓,吸收人類的文明成果,不斷創新社會發展理論,才能賦予馬克思主義新的活力。
推進人的自由和全面發展是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對社會主義本質屬性最具生命力的、最具有傳承活力的研究成果,它既吸收了人類文明的理論成果,又繼承了人類社會實踐的文明成就;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階段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是我們黨獨立探究社會主義本質屬性的兩個階段,兩者既相互聯系,又相互區別,一脈相承的,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不同階段,統一于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之中。提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弄清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有利于走出思想上誤區,弄清政治上盲區,沖破理論上禁區,克服實踐上雷區,真正找準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邏輯起點,為我們從理論上論證社會主義,構建和諧社會提供本原根基,為我們進行制度創建、政策實施提供了評價和衡量終極標準,為我們在實踐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了理論武器。
四、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階段的本質屬性的實踐價值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本質屬性是社會主義社會的質的規定和發展的方向,具有巨大的實踐價值。
首先,“以人為本”推進人的自由和全面發展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根本手段。把“以人為本”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出發點,就是要在現實性上,通過制定路線方針政策,推進人的全面發展,就是要在現實的基礎上確立人的主體地位,把人作為發展的目的和手段。當前強調“以人為本”,強調人與自然,人與社會國家的和諧,反映出具有支配能力群體正在自覺擺脫階級利益的困擾、積極地克服權力崇拜、徹底地擺脫精神依附,反映出市場經濟已經大大促進個體獨立地位的提高、自主意識的覺醒,反映出普世價值觀與傳統文化的交流與融合趨勢不可阻擋。和諧社會是社會主義社會的重要階段,“以人為本”的價值理念是馬克思主義關于建設社會主義社會的本質要求,也是中國共產黨徹底擺脫“本本”依賴、階級依賴、權力依賴和政績依賴,自覺遵守社會發展規律,真正圍繞“以人為本”,全力推進人的自由和全面發展,運用法的規范和制度的力量真正實踐“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執政理念。
其次、“以人為本”推進人的自由和全面發展是構建和諧社會工作重心。把“以人為本”推進人的自由和全面發展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就是要把推進人的全面發展,同推進經濟、文化的發展和改善人民的物質文化生活結合起來,讓人民真正享受到改革開放的成果。只有堅持“以人為本”,將人的自由而全面發展確定為社會生產力和經濟文化發展的中心目標,我們的社會生產力和經濟文化發展才會有明確的方向和正確的發展戰略,才能從根本上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保障人的經濟、政治和文化權利的制度體系,才有可能從根本上把實現“以人為本”納入法治軌道,才能從根本上克服單純追求經濟增長、片面強調局部利益或以整體利益犧牲個人利益的施政傾向。
第三、以人為本推進人的自由而全面發展是歷史的、具體的。每個人的自由而全面發展,決不意味著人們可以超越歷史的和現實的條件,游離于社會及群體之外、隨心所欲地行動。馬克思、恩格斯在論述作為處在生產力和社會需要的一定發展階段上的個人如何發展時強調提出:“一個人的發展取決于和他直接或間接進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發展;彼此發生關系的個人的世世代代是相互聯系的,后代的肉體的存在是由他們的前代決定的,后代繼承著前代積累起來的生產力和交往形式,這就決定了他們這一代的相互關系。總之,我們可以看到,發展不斷地進行著,單個人的歷史決不能脫離他以前的或同時代的個人的歷史,而是由這種歷史決定的。”人只能在特定的歷史與現實所形成的制度范圍內發展自己,依靠這一制度確保人們自由而全面地發展。和諧社會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重要階段。在這一階段里,由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不完善、不健全的政治經濟文化依然在影響,甚至左右人們的思想,“以人為本”的目標價值理念在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階段也不可避免帶有初級階段的痕跡,作為實現人的全面發展的“本原”性價值觀將逐步滲透于人們的思想深處,反映在經濟政治體制之中,體現于法的理念之上。“以人為本”在建設和諧社會階段中處于支配地位,并不意味著人人都要超越和諧社會階段經濟政治文化社會條件的,獨立于國家于社會之外,而是在現實的基礎上逐步完善“以人為本”對進人的自由和全面發展的制度條件和發展環境。
第四,“以人為本”以人為本推進人的自由而全面發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階段的價值標準。“以人為本”以人為本推進人的自由而全面發展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價值原則。把“以人為本”作為構建和諧社會思想體系、制度框架、行為規范的原發點和生長點,意味著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階段的誕生,它從根本上走出了“本本社會主義”和“理想社會主義”的盲區,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從天堂走向人間,從世界回到了中國。“以人為本”將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獨立個體權益作為發展的根本,把最高綱領中的“人的全面發展”作為社會發展的終極價值,立足于和諧社會階段,以此衡量和指導社會經濟發展的方向,這樣既保證和諧社會建設現階段方向的正確性,同時保證和諧社會建設與人類社會發展方向相符。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把“以人為本”推進人的自由而全面發展作為衡量和諧社會階段一切工作成敗得失的價值標準。它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所不同的是把實現階級利益的終極目標轉變為“以人為本”,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把輕視個體利益,集中體現制度優越轉變為創新體制,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為人的全面發展創造良好條件;把檢驗發展的標準從以是否有利于經濟發展轉變為人民滿意不滿意、答應不答應、同意不同意;把只注重人民整體利益,強調國家利益高于一切,轉變為約束國家行為,落實公民的憲法權利上。
第五、以人為本推進人的自由和全面發展與構建和諧社會階段是一個互動共進的歷史進程。人的全面發展與社會和諧互動是人的“本原”地位決定的,也是社會化大生產發展的必然要求。推進人的全面發展與實現社會和諧發展是互為前提和基礎的,兩者相互促進、逐步提高,統一于人類社會發展進程之中。事實上,“以人為本”從本質上講就是推進人的全面發展的過程。人的全面發展要在一定的制度框架下,通過實施“以人為本”的政策和措施,使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社會關系在不斷協調中實現。歷史發展是新陳代謝的不息過程,每個人的自由而全面發展也是一個由初級階段向高級階段不斷前進的過程。正因為每個人的自由而全面發展都要受到生產力水準與交往程度的限制,人們的發展就不可能是孤立的行為,它必須與社會和群體的發展緊緊結合在一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并不是一種空洞的、抽象的政治口號,它是由各利益主體的具體權益構成的,每個個體的權益必須具體表現在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制度設計上,反映在政策和實際工作之中。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是個體主體權益的集中表現,個體主體權益是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基礎和前提。沒有個體權益的法律保障,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就會在國家和社會的框架內演化為蠶食、侵吞主體權益的載體。
“以人為本”推進人的自由和全面發展是構建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和諧社會階段的本質屬性,是區別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重要的標志。它不僅彰顯了和諧社會人的主體地位,還明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內涵;它從本源上厘清了馬克思主義思想精髓與時代遺痕,又從理論上剔出了非理性的、教條式的,自我封閉的臆斷。它既告別了一個時代,又繼承了時代的精髓;它既開辟了一個“以人為核心”推進人的自由和全面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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