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業創新的障礙與策略

時間:2022-12-22 01: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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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業創新的障礙與策略

技術創新理論最早由美籍奧地利經濟學家熊彼特(J.Schumpeter)于1912年在其著作《經濟發展理論》中提出。自20世紀50年代以來,隨著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以技術創新為核心的技術進步在經濟增長中的作用越來越大,技術創新理論也日益成為世界各國普遍關注的熱點。技術創新是一個經濟學概念,它的基本含義是指與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研究開發、生產及商業化應用有關的技術經濟活動,是技術進步的重要組成部分。技術創新又是一種能力,體現在市場機會與技術機會的結合上,是一種能夠把握市場機會和技術機會并正確地作出技術創新決策,有效地實施這一決策并成功地引入市場的能力。

一、技術創新對景德鎮陶瓷產業的意義

景德鎮傳統陶瓷產業在經歷血的洗禮之后,處于保本免損的邊沿,產業危機顯現。如何安全渡過危機,實現景德鎮陶瓷的再次騰飛己經提上了議事日程。經過周密細致的相關產業調研,景德鎮陶瓷企業決策層毅然提出了“穩固傳統陶瓷產業,向高技術陶瓷領域進軍,實現景德鎮陶瓷產業升級及轉型”的戰略目標。

技術創新是陶瓷企業發展的內在動力。陶瓷企業從誕生之日起就必須通過技術創新向市場推出新產品,當該新產品實現其市場價值后,市場又會推動中小企業的技術進一步發展。

技術創新是陶瓷企業競爭取勝的關鍵。企業參與市場競爭,表面看是產品功能、式樣、耐用度、安全性、價格等的競爭,而實質上這些產品競爭的是企業技術創新能力的大小。因此,根據自身特點,把市場需求和提高自身技術創新能力有機結合起來,就可以使陶瓷企業立于不敗之地。

技術創新是延長中小企業壽命的法寶。大量的實例證明,每年誕生的陶瓷企業很多,但倒閉破產的也不少。為什么會出現這種“英年早逝”現象?原因固然很多,但根本原因在于技術創新乏力,或忽視了企業的“二次創新”、“三次創新”。

二、景德鎮陶瓷行業技術創新的現狀

目前,景德鎮陶瓷行業科技創新成果豐碩,新型陶瓷材料應用非常廣泛,不僅可作為具有高強、高韌、高硬度、耐高溫和耐腐蝕等特性的結構材料,而且可作為能量轉換、信息傳遞和環境敏感等效應的功能材料,也可制成兼具結構與功能雙重特性的材料,已成為許多高新技術領域中不可缺少的關鍵材料。作為日用陶瓷領域的遠紅外陶瓷、抗菌陶瓷等由于具有新的功能,自然也是新型陶瓷家族中的一員,都得到異常迅速的發展。新型陶瓷產業產品門類多,高科技性能全,應用范圍廣,在微電子技術、自動化裝置、汽車發動機、敏感傳感器、新能源等方面被廣泛采用,已成為當前國際上最具活力的陶瓷行業。據國際權威估計,目前高技術陶瓷產品的年產值達數百億美元,并以每年超過10%的速度增長,發展潛力巨大。

瓷都景德鎮經過多年發展,逐步構建了配套完整的陶瓷科研一教育一生產體系。2003年底,國家陶瓷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獲科技部同意設立。目前,“中心”依托景德鎮陶瓷學院,以中國輕工業陶瓷研究所、江西省陶瓷研究所和景德鎮特種陶瓷研究所為成員單位,以突破陶瓷行業基礎性、關鍵共性技術,推動行業技術進步為主要目標,注重研究成果的產業化推廣應用和標準化建設,面向全行業進行技術成果推廣和輻射,提供技術和人才保障,促進產業發展。經過幾年的建設,“中心”擁有固定資產1.1381億元,其中場地面積3.0913萬平方米(價值5540萬元),儀器設備5842萬元。“中心”組建了一支技術力量雄厚的科研和工程技術開發團隊,建成了裝備先進、功能齊全的6個研究室和4個中試基地,建設了“國家陶瓷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江西)”、“中國陶瓷知識產權信息中心”、“全國陶瓷標準化中心”和“全國陶瓷信息中心”等4個國家級公共服務平臺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取得成果142項,其中8項為國際領先水平、66項為國際先進水平,4項成果獲省部級以上獎勵,申報專利59項,獲得授權43項。有些項目成果突破了行業關鍵技術,起到了引領行業發展的作用。

三、景德鎮陶瓷行業技術創新的障礙分析

(一)企業自主創新意識薄弱

實際工作中,不少陶瓷企業認為,科技自主創新的風險太大,投資太大,投資回報率不高。其中有一部分企業領導認為企業無需自主創新,“引進”技術同樣能使企業發展,技術引進投資少、見效快、風險小。景德鎮陶瓷企業追求科技進步的意識淡薄,大多數企業滿足于傳統產品的生產經營,企業的競爭多處于價格等低層次競爭,缺少進行創新活動所需要的技術積累和資金積累。企業創新的目標定位明顯短期化,其突出表現為一些企業忽視基礎性技術投資,放棄投資周期長的技術創新項目。

(二)技術創新人才短缺

由于管理和資金的原因,大多數景德鎮陶瓷企業很難吸引到各類人才,甚至連最基本的熟練操作工也缺乏,現有的人才也難以留住和充分發揮作用,導致企業技術開發能力薄弱,創新活力、實力與潛力不足。

(三)技術創新資金缺乏

目前,景德鎮陶瓷企業大部分屬于中小型企業,多以小型工作室和作坊的形式存在,主要生產單件藝術瓷器和小批量日用陶瓷,自有創業資本少、經營風險大、信用程度較差。各級政府對陶瓷企業的財政支持不足,用于科研轉化的專項費用偏低。據調查,景德鎮陶瓷企業80%的資金來自股東個人積蓄和內部員工籌資。企業不僅很難從資本市場融資也很難從貨幣市場中獲得資金支持,企業技術創新受到資本實力不足的瓶頸制約。

(四)技術創新環境和技術服務體系有待完善

景德鎮陶瓷企業由于規模小,技術創新對外部環境和服務體系的依賴較大。而政府對扶持景德鎮陶瓷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法律法規還不完善,技術服務中介機構的服務職能基本缺位。

四、景德鎮陶瓷行業技術創新的對策建議

(一)培養與增強企業主體創新意識

企業要發展,必須依靠科技進步,提高自主創新意識,增強自主創新能力。而解決當前景德鎮陶瓷企業主體創新意識薄弱的問題,應做到如下幾個方面。

第一,要鼓勵企業建立自己的研發中心,形成產學研結合的有效平臺。企業要成為技術創新主體,能夠整合“學”、“研”的研發活動,一定要具備自己的研發中心。只有自己具有了一定的研發能力,才能真正吸納企業外的研發資源。

第二,要積極探索產學研結合的新機制,鼓勵企業采取多種方式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形成創新聯合體。企業作為市場競爭的主體,應成為研發投入、研發活動和研發成果應用的主體。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是重要的成果源泉,企業技術創新不能脫離“學”和“研”的支持,必須堅持產學研相結合。這種結合不是一種政策上的平衡,而是一種現實的必然要求。

(二)加快培養和引進專業技術人才

人才是陶瓷企業技術創新最為關鍵的因素之一。對陶瓷企業來說,可利用景德鎮陶瓷學院得天獨厚的優越條件,建立高級創新人才繼續教育和知識更新服務平臺,也可以采用產學研結合的創新機制。這樣既解決了企業人才缺乏的問題,又使高校的高水平科技知識得到轉化和應用。

對政府來說,要重視積極吸納高層次創新人才。對于陶瓷企業和研發機構聘用的外籍專家,政府應有相應的優惠補貼政策。比如對引進的海外優秀人才和國家級學科帶頭人等高層次人才,在醫療保險、子女上學、住房等方面給予優先安排或資助,并提供一定的科研條件。用人單位對引進人才的住房貨幣補貼、安家費、科研啟動經費等費用,可依法列入成本核算。另外,還要重視健全創新型人才激勵機制,對成績突出的專業科技工作者,有關部門可向省、市推薦申報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勞動模范等榮譽稱號,并可優先評定技術職稱,列為重點人才培養對象。

近兩年,景德鎮陶瓷企業按照現代企業的構架,搭建了全新的人力資源開發體系,為人才創造了一個和諧、富有激情的環境,吸引了國內大批優秀的科技人員。企業內進行了薪酬制度改革,使企業和員工成為利益的共同體。同時,景德鎮是一個千年瓷都,有著深厚的陶瓷文化底蘊,更有景德鎮陶瓷學院、江西陶瓷工藝美院等專業知名院校為陶瓷產業廣送人才。還有景德鎮市政府的大力支持與幫助,這更加促進了景德鎮陶瓷企業技術創新人才的甄選錄用。

但這些還遠遠不夠,培育陶瓷技術創新人才并完善企業技術創新的人才機制是一項系統工程,企業、政府和社會要通力合作,全力以赴,按照科學正確的人才大政方針走下去,才能取得更好的成績。

(三)改善融資體制,疏通融資渠道

目前,景德鎮陶瓷企業面臨融資難的問題,這其中既有企業自身經營管理上存在的先天不足,也有金融機構定位偏差、貸款權上收等不匹配因素。同時,配套政策不健全、社會信用環境差等因素也是制約企業融資的重要原因。因此,解決企業融資難的問題,需要企業、銀行、政府、社會共同努力,實行綜合治理。

1政府更新思想觀念,為企業創造平等的融資環境。要充分認識企業對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性,在融資政策上,積極疏通融資渠道。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體系,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保障。鼓勵和支持設立中小企業擔保機構,充分發揮其作用,尋找合適的市場切入點,積極有效地開展業務。建立擔保機構的資本補充機制,吸收社會資本進入,鼓勵大企業、大公司參股、壯大擔保公司實力,提高擔保公司支持中小企業的能力。改進現行擔保機構的運作辦法,按股份制、市場化原則規范運作,堅持經營的非盈利性和服務性。

2金融機構要完善信貸管理機制,加強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服務。改進貸款授權授信制度,下放貸款權限,減少對中小企業申請貸款的管理層次,簡化審批程序,加大基層行、社信貸人員的貸款權限和責任。重視中小型陶瓷企業對分散銀行貸款風險的積極意義,把優良中小企業作為長期貸款客戶群,為中小企業提供多樣化的金融服務。同時,改善信貸管理,樹立貸款營銷意識,主動支持中小企業健康發展。

(四)健全技術創新的服務體系

為了進一步推動企業技術創新,保障企業技術創新的順利實施,政府首先要營造良好的技術創新環境,包括社會文化環境、科教環境以及宏觀政策環境等諸多方面。政府的主要職能和行為方式也要進行轉換,從直接組織和推動技術創新轉到為企業技術創新創造良好的環境條件。企業要確立技術創新主體地位,必須理清企業和政府的關系,減少政府對企業技術創新的干預力。企業可以在國家宏觀政策指導下,據市場變化和競爭格局,自主地選擇適合本企業發展的創新項目。另外,企業應成為創新利益分配主體,在照章納稅后,有權對其創新收入進行分配,除了留足部分利潤用于企業發展和再創新外,還要留有足夠資金,用于獎勵創新有功人員。

此外,政府應制定有利于推動創新的政策和法規,并通過政府的行政力量,加大同一政策的執行力度,在社會上創造公平競爭的條件,破除由于部門或地區保護所制造的障礙,維護市場競爭的有序性,使市場競爭趨于規范。

政府推動企業技術創新還應通過各種政策支持表現出來。在財政支持方面,采取補貼或其它形式加大資助企業技術創新的力度;在稅收支持方面,應以減免稅賦的辦法加大補助力度;在金融支持方面,應增加支持企業技術創新所需資金的貸款比例,引導商業銀行資金支持企業的技術創新;在技術支持方面,推動科研機構、大學向企業提供技術指導、技術信息和技術培訓,并形成一種制度。其它支持方面,如推行加速折舊制度,鼓勵大學、研究機構與企業聯合研究開發,并對有重大貢獻的人員重獎。政府購買某些創新成果,起到“需求拉動”效應等。在法律保證——產權保護方面,創造技術創新的良好外部環境,提高人們的法律意識,強化執法力度,使專利制度切實成為創新者的利益的保障以及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的重要激勵手段。

此外,政府要大力推進有利于技術創新的文化環境建設。技術創新既需要利益機制的刺激,又需要營造有利于技術創新的文化環境和氛圍。技術創新的文化環境建設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涉及整個教育體系、企業經營理念和企業文化、研究傳統和精神,乃至整個社會文化。營造有利于技術創新的文化也必然是一個長期和不斷的過程,需要政府、學校、企業乃至整個社會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