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聯盟的實踐分析論文
時間:2022-11-05 1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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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技術進步的加快和全球競爭的加劇,產業聯盟自上世紀60年代開始興起。日本、美國和歐洲國家是產業聯盟的先行者,早期的實踐形式主要表現為企業在研發環節的合作,80年代之后企業在技術標準環節的合作開始大量涌現。發展中國家也在學習發達國家發展產業聯盟的經驗,并在實踐形式上表現出新的特點。發展中國家的產業聯盟更加重視共同學習境外的先進技術,更多在市場環節進行合作,如中國臺灣地區自80年代開始發展的產業聯盟和中國大陸地區近期興起的產業聯盟。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實踐形式上的差異有深刻的原因,二者的產業發展水平不同,國家法律環境也不同。
國外學術界對在研發環節進行合作的產業聯盟(國外稱為研發聯盟,即R&DConsortium)進行了大量研究(如VinodKumar&SunderMargun,1995;Hagedoorn&[BFB]Narula,1996;Chatterji,1996;Dutta&Weiss,1997;Sakakibara,1997,Odagirietal,1997等等),這與發達國家產業聯盟的實踐特點有密切關系。個別學者對發展中國家(地區)的產業聯盟進行了研究(如JohnAMathews,2001),研究的視角也是技術研發合作。最近幾年,信息產業的快速發展催生了大量的在技術標準環節進行合作的產業聯盟,國外對此類產業聯盟(國外稱為StandardConsortium,或Standard-SettingOrganization)的研究也大量出現(如CarlShapiro,2000,2001;MarkALemley,2002;AndrewUpdegrove,2006等等)。國內一些學者介紹了國外研發聯盟的理論(如李東紅,2002;鐘書華,2004等),但是未見到對國內產業聯盟實踐的調查研究報告。
本課題組對中關村二十余家產業聯盟進行了調查研究,同時收集了部分國外的典型案例。本報告在綜合國內外實踐形式的基礎上,對產業聯盟的內涵進行了界定,并歸納出產業聯盟的五類實踐形式。
一、產業聯盟的概念、特征和理論
(一)產業聯盟的概念
根據國內外產業聯盟的實踐,我們認為產業聯盟是市場經濟中的企業間組織,為解決特定的產業共性問題而設立。產業聯盟具有四個基本特征:
產業聯盟是企業間組織。在產業聯盟中,企業仍然保持獨立性,產業聯盟是在獨立企業之上的組織形式。產業聯盟可以吸收學校和研究機構參與,政府也可以發揮重要作用,但是企業應當是產業聯盟的主體。
產業聯盟具有正式的法律形式。產業聯盟的法律形式可以是書面的合作協議,也可以是正式或非正式的社會組織,如公司、各類非盈利組織。
產業聯盟有特定的產業目標,為產業發展創造條件或環境。產業聯盟是為特定產業目標設立的組織。產業聯盟的目標通常是解決具體的產業共性問題,如研究某些共性技術,設立某項技術標準,打造某一創新產品的產業鏈等。產業共性問題可以是某一區域或國家內產業共性問題,也可是全球產業共性問題。
產業聯盟具有明確的存續時間。由于產業聯盟的目標是特定的,一旦設定的產業目標完成,產業聯盟就要解散或轉型。
(二)相關組織比較
產業聯盟與行業協會是兩類不同的組織。首先,二者的目標不同。產業聯盟為特定目標而設立,如共同研發某項技術。行業協會成立時一般不設特定目標,只設定“促進行業發展”等一般性目標。第二,成員組成不同。行業協會受到地域的限制,一個地域層級的一個行業設立一個協會。產業聯盟不受地域限制,成員可以跨地區甚至跨國,同一地區的同一行業也可能產生多個產業聯盟。多數產業聯盟需要挑選成員。第三,法律形式和治理方式不同。行業協會一般為正式注冊的非盈利社團組織,治理機制明確規范。產業聯盟的法律形式多種多樣,如合資企業、正式或非正式的非盈利組織等,且各類組織的治理機制差異很大。第四,存續時間不同。產業聯盟在完成特定的目標后就要解散或轉型,行業協會則長期存在。
產業聯盟與企業聯盟(或企業戰略聯盟)有聯系也有區別。法國學者皮埃爾?杜尚哲(PierreDussauge)和貝爾納?加雷特(BernardGarrette)提出了獲得廣泛認同的關于企業戰略聯盟的定義(《戰略聯盟》(CooperativeStrategy),皮埃爾?杜尚哲(PierreDussauge)、貝爾納?加雷特(BernardGarrette)、李東紅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年。):企業戰略聯盟是獨立企業間建立的長期合作關系,聯盟以共享資源和能力為基礎,以共同實施項目或活動為表征。企業戰略聯盟不包括企業單方面實施的項目或活動、單獨承擔風險和收益的活動,如許可生產等。產業聯盟可以看作是企業戰略聯盟的一種特殊類型,其特殊之處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以解決特定的產業共性問題為目標。企業戰略聯盟的目標既可能針對產業共性問題,也可能正對企業問題,但實踐中絕大多數是針對企業問題。二是成員數量較多,常常由產業中眾多企業組成。企業的戰略聯盟多數是兩家企業間的合作,少數是企業間的多邊合作。
(三)產業聯盟的理論分析
在市場經濟中,企業和市場是兩種協調生產的主要資源配置方式。在企業內部,生產依靠行政管理來協調。在企業外部,市場價格調節生產,生產的協調通過市場交易完成。實踐中,市場上存在大量的企業間組織,產業聯盟是其中的一個重要類型。市場上為什么會出現產業聯盟這種組織形式而不是通過企業或市場來解決問題呢?一些理論從不同角度分析了產業聯盟形成的原因。
外部性理論認為產業聯盟是產業共性問題內部化的組織。市場上存在大量的產業共性問題,產業聯盟是外部性內部化的一種方式。在單個企業看來,產業共性問題是外部問題。隨著企業對產業共性問題的重視,企業自覺建立產業聯盟,產業共性問題就成為產業聯盟的內部問題。當前一個重要的發展趨勢是政府政策與產業聯盟的結合。外部性問題是政府政策的重要目標,政府通過制定支持產業聯盟的政策解決產業共性問題常常可以取得較好效果。產業聯盟是企業主導、市場導向組織,政府通過支持產業聯盟來解決外部性問題往往比直接干預生產活動更加有效。
交易費用理論認為產業聯盟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節省成本。科斯(RonaldHCoase)認為,企業和市場是兩種可以互相替代的資源配置方式,兩種方式的運行都是有成本的,市場方式需要支付市場交易費用,企業方式需要支付企業組織費用。合理的企業邊界處于“邊際組織費用=邊際交易費用”的均衡點。威廉姆森認為交易費用主要由交易過程的不確定性、資產的專用性、交易的經常性三個因素形成。產業聯盟是介于企業和市場之間的一種資源配置手段。在某些情況下,產業聯盟可以減少市場的交易費用,也可以節省企業組織費用。例如,產業鏈合作產業聯盟可以減少市場交易中專用性資產的不確定性,同時企業專業化分工可以避免公司內部投資帶來的組織費用過大問題。
資源基礎理論認為產業聯盟是企業獲取外部資源的重要手段。企業本質上是資源的集合體,企業的資源具有“異質性”和“非完全流動性”兩個重要特性,因而企業擁有稀有、獨特、難以模仿的資源和能力,這是企業持續競爭優勢的來源。當企業遇到行業共性問題時,單個企業往往不具備解決問題的足夠資源,包括:技術、市場、資本、知識產權、品牌、公共關系等等。產業聯盟是企業共同投入資源解決產業共性問題的有效工具。
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理論認為產業聯盟有助于實現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企業在有些情況下特別是在成長過程中,難以單獨依靠自身力量達到規模經濟或范圍經濟。產業聯盟可以幫助聯盟內企業共同實現規模經濟或范圍經濟,如聯盟成員通過聯合采購、聯合銷售、聯合開發或者共同投資基礎設備等達到規模經濟。產業聯盟形成的規模經濟或范圍經濟還具有一些特殊優勢:企業可以集中在核心業務上,可以避免規模擴張帶來的大企業病,可以保持多方面的靈活性等。
組織學習理論認為產業聯盟是企業共同學習的平臺。由于企業外部環境的不確定性越來越高,企業必須不斷學習,才能獲得生存和發展的機會。企業通過學習掌握新的知識和技能以謀求競爭優勢。在全球化背景下,國際競爭日益激烈。一國之內的企業在外部壓力下開始尋求合作以提高競爭力。企業參加產業聯盟的一個重要動因就是學習,包括聯盟企業間的互相學習和聯盟企業共同學習國外先進技術。
二、產業聯盟的實踐形式
根據產業聯盟內企業間合作的環節,可以將產業聯盟的實踐形式分為五類:研發合作產業聯盟、技術標準產業聯盟、產業鏈合作產業聯盟、市場合作產業聯盟、社會規則合作產業聯盟。
(一)研發合作產業聯盟
研發合作產業聯盟(簡稱研發聯盟)是以合作研發產業共性技術為目標的產業聯盟。由于技術進步的加快和全球競爭的加劇,各國企業和政府日益重視聯合研發產業共性技術。企業共同投入資源組建研發聯盟,政府對研發重要技術的聯盟常常給予資金支持。研發聯盟有利于集中研發資源、實現能力互補和分擔研發投入的風險。
國內外存在大量的研發合作產業聯盟的案例,其中一個典型的案例是日本和美國在半導體產業競爭中采用的研發合作產業聯盟(范寶群:“在戰略高科技產業建議加快建立同行業企業‘競爭前研發’聯盟”,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調查研究報告》,2006年。)。1976~1979年,日本政府出資支持富士通、日立、三菱機電、日本電氣和東芝5家主要的日本半導體公司組成超大規模集成電路技術研發合作產業聯盟(VLSIconsortium),合作研發超大規模集成電路的生產技術,幫助日本企業在20世紀80年代成功實現產業趕超。1987年,美國政府出資支持IBM、TI、Lucent(AT&T)、DigitalSemiconductor、Intel、Motorola、AMD、LSILogic、NationalSemiconductor、HarrisSemiconductor、Rockwell、MicronTechnology和HP等13個主要半導體公司組建半導體技術研發合作產業聯盟(SEMATECH),合作研發半導體產業的先進制造技術,幫助美國半導體企業重新回到了世界第一的競爭地位。
(二)技術標準產業聯盟
技術標準產業聯盟(簡稱技術標準聯盟)是以制定產業技術標準為目標的產業聯盟。技術標準傳統上是由政府或政府認可的權威機構來制定。由于技術進步的速度越來越快,技術標準對企業競爭的重要性越來越強,傳統的技術標準制定機制難以滿足市場競爭的需要,由產業界主導的技術標準產業聯盟大量涌現,成為技術標準制定的重要力量。發達國家對技術標準產業聯盟采取了積極的鼓勵態度,如美國的有關法律要求政府積極采用產業聯盟制定的技術標準。
1997年,國際上主要的電子制造巨頭和美國內容提供商共同發起成立了DVD技術標準聯盟,核心成員包括日立、松下、三菱、先鋒、飛利浦、索尼、湯姆遜、時代華納、東芝、JVC等10家國際巨頭,共同制定DVD的技術標準(DVDForum網站。)。
(三)產業鏈合作產業聯盟
產業鏈合作產業聯盟(簡稱產業鏈聯盟)是以完善產業鏈協作為目標的產業聯盟。產業鏈合作聯盟以產業企業縱向合作為主線,也不排除部分環節上競爭性企業的共同參與。產業鏈合作產業聯盟的目標是要形成有競爭力的產業鏈,以與采用不同技術或不同技術標準的產業鏈開展競爭。
中國的TD-SCDMA產業聯盟是典型的產業鏈合作產業聯盟。2001年3月中國提出的TD-SCDMA成為第三代移動通信3個國際標準之一,但是起步較晚的TD-SCDMA技術標準在產業化上遇到巨大挑戰:未建立成熟的產業鏈前,運營商和消費者不愿采用。2002年10月,在政府有關部門的推動下,大唐電信、南方高科、華立、華為、聯想、中興、中國普天等8家電子通信企業共同成立了TD-SCDMA產業聯盟,促進產業鏈的協調發展。目前會員增至38家,覆蓋了系統、終端、芯片、測試儀表、軟件等產業鏈的各個環節(TD-SCDMA網站。)。
(四)市場合作產業聯盟
市場合作產業聯盟(簡稱市場聯盟)是以共同開發利用市場為目標的產業聯盟。市場合作產業聯盟以產業中企業橫向合作為特征,以共同開發利用產業上下游資源和市場為目標。市場合作產業聯盟包括競爭性企業間的產業聯盟和網絡性企業間的互補合作的產業聯盟。
我國臺灣地區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在信息產業出現了大量的由中小企業組成的市場合作產業聯盟,共同學習境外的新技術,聯合與上下游企業談判,共同商定產品接口規范等。臺灣中小企業組成的市場合作產業聯盟對島內電子信息產業集群的形成發揮了重要作用(JohnAMathews,TheOriginsandDynamicsofTaiwan’sR&DConsortia2000。)。
(五)社會規則合作產業聯盟
社會規則合作產業聯盟(簡稱社會規則聯盟)是以改變或建立社會規則為目標的產業聯盟。新興產業在發展過程中常常面臨社會規則問題,如有些社會規則制約了創新產業的發展,有些社會規則的改變可能帶來巨大的市場機遇。產業內的主要企業聯合起來共同推動社會規則的改變,形成社會規則合作產業聯盟。
1988年,美國蘋果電腦、戴爾、微軟、惠普、思科、IBM、英特爾、Adobe等信息產業巨頭發起成立了商業軟件聯盟(BusinessSoftwareAlliance,BSA)。該聯盟為非盈利組織,目標是促進全球的軟件版權保護和正版軟件的自由貿易。該產業聯盟與美國政府合作,直接或間接介入一些國家的知識產權保護政策和貿易政策(BSA網站。)。
三、全球產業聯盟興起的原因
從上世紀中期開始,全球產業聯盟呈快速發展趨勢。產業聯盟快速發展有深刻的社會經濟背景。
(一)技術進步和全球化推動全球經濟結構變化
技術進步和全球化是推動全球經濟結構變化的兩大引擎。全球經濟結構變化表現出如下趨勢特點:
市場層面的變化趨勢。隨著全球化的深入和信息技術的發展,市場競爭出現兩個重要特點。一是本地市場競爭的全球化,即本地市場上本土企業要和全球跨國公司直接競爭。二是企業市場的全球化,即原來只在本土市場生存的企業越來越重視國際化經營,以利用國內國外兩種資源和兩個市場,提高企業競爭力。
產業層面的變化趨勢。區域產業集群現象日益突出,推動了產業的全球分工布局;產業鏈越來越長,產業分工越來越細,產業內部的合作越來越緊密;許多高新技術產業表現出技術和資本密集的特點,創新的投入大、風險高;技術的融合推動產業間的融合,即產業間出現技術共用、業務交叉、產品融合的趨勢;技術標準對產業發展和企業競爭的影響越來越大。
企業層面的變化趨勢。企業為應對全球化和產業結構的變化,在戰略上越來越專注于核心競爭力,在業務上不斷重組以提高公司的效率;企業的專業化發展趨勢使得企業日益依賴整個產業的發展環境,企業在戰略上表現出越來越強的外部化特征。
科技創新層面的變化趨勢。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產品研究之間的關系越來越密切,而且相互之間的轉換周期越來越短,產、學、研之間的合作日益重要;發達國家推動建立全球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知識產權的競爭成為企業競爭乃至國家競爭的重要內容。
(二)經濟結構變化導致產業共性問題日益突出
全球經濟結構的變化導致產業共性問題日益突出,即單個企業的發展越來越依賴整個產業的發展水平和產業的發展環境。產業共性問題主要表現在五個方面:
共性技術的研發。全球化促使企業和政府重視聯合研發共性技術。市場開放前,國內企業在共性技術上的競爭有利于產業技術進步。市場開放后,國內企業在共性技術上的重復投入可能降低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國際競爭促使各國開始重視聯合研發共性技術。一些國家將共性技術研發作為產業政策(技術政策)的重要內容。另外,技術進步的加快也促使企業重視聯合研發共性技術以降低創新不確定性帶來的風險。
技術標準的制定。根據國際化標準(ISO)的定義,技術標準指“一種或一系列具有強制性要求或指導性功能,內容含有細節性技術要求和有關技術方案的文件,其目的是讓相關的產品或者服務達到一定的安全標準或者進入市場的要求。”技術標準本身是公共產品,但是部分技術標準特別是信息產業的技術標準包含了大量知識產權,成為產業競爭的重要武器。技術標準涉及到復雜的利益關系,其形成過程中需要經過利益相關者的充分協商(依據國際標準化組織與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在1991年聯合的第二號指南(ISO/IECGuide21991)之《標準化和有關領域的通用術語及其定義》:“標準是為了所有有關方面的利益,特別是為了實現最佳的經濟性,并適當考慮產品的使用條件與安全要求,在所有有關方面的協作下,進行有秩序的活動所制定并實施標準的過程”。)。
產業鏈配套。產業鏈配套指產業內企業通過產品上下游合作共同為用戶提供產品或服務。由于產業分工越來越細,專業技術越來越深,技術投資越來越大,單個企業沒有力量完成整個產業鏈投資。產業鏈配套是發展中國家產業追趕過程中的常見問題,因為發達國家已經主導了產業鏈的發展,發展中國家企業的創新產品必須與發達國家的成熟技術競爭,產品鏈相關企業投資的信心常常不足。
中小企業的市場門檻。中小企業的市場門檻指中小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獲得生存的基本條件,包括企業是否達到必要的經濟規模以完成規模采購或實現規模經濟的生產或服務,企業是否具有必要的市場能力等等。本地市場競爭的全球化壓縮了本地中小企業的生存空間,境外市場的潛力也為本土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了巨大機遇。應對挑戰和機遇的關鍵是中小企業是否能跨越起碼的市場門檻。
新技術產業相關的社會規則。產業發展的社會規則指新技術產業發展相關的社會規則,包括法律、法規和政府政策等。這些社會規則阻礙或促進產品的市場需求,是產業發展的基礎條件。如一國只有制定了環境保護方面的法規或政策,社會組織和個人才會增加環境保護方面的投資,環境保護產業才能夠發展起來。
產業共性問題對產業聯盟產生了客觀需求。由于單個企業缺乏解決產業共性問題的積極性或能力,產業共性問題只能由政府出面解決,或者由企業組成產業聯盟來解決。政府政策與產業聯盟相結合是重要發展趨勢,即政府通過支持產業聯盟的發展來促進產業創新。產業聯盟是市場導向的組織,其效率比政府直接干預要高。
(三)政府政策的調整促進了產業聯盟的
興起
在全球化背景下,許多國家政府對產業聯盟產生了新的認識:一方面,經濟全球化弱化了政府對市場壟斷的擔憂。由于全球產業競爭的加劇,政府開始重新認定市場壟斷中“相關市場”的范圍,市場范圍的擴大促使政府放松了對合作創新的壟斷管制,產業聯盟的發展限制條件大幅減少。另一方面,經濟全球化促使政府更加關注本國產業的國際競爭力。政府從提高本國產業競爭力的角度出發重視支持產業聯盟,以解決產業發展的共性問題,特別是產業創新中的共性問題。
以美國為例。美國存在嚴格的反壟斷法律體系,對產業聯盟存在很大的限制作用。由于全球化的深入和國際競爭的加劇,美國認識到企業合作創新對提高美國經濟國際競爭力的重要性,并開始借鑒日本合作研發的經驗。美國于1984年通過了《國家合作研究法》(NCRA),允許企業進行競爭前技術的合作研發。1993年又通過了《國家合作研究和生產法案》(NCRPA),實際是對前面法律進行修正并將范圍擴展到生產領域。美國于2004年又增補了《標準開發組織促進法》(SDOAA),放松了對技術標準制定組織的反托拉斯限制。與此同時,美國政府對部分研發合作產業聯盟進行了大力支持。如美國政府對半導體技術研發合作產業聯盟(SEMATECH)給予了大量資助,并將該合作模式作為政府資助合作研發的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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