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不均衡現象思考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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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對個人財產不均衡現象,究竟如何評價,是一個有待于深化認識的重要問題。在馬克思主義經濟學的基本原理指導下,結合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國情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實踐,與時俱進地對此進行經濟學解析與思考,對于加深對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理解,是完全必要和十分有益。
一、對合法資本收入和非勞動收入的分析與思考
對我國現階段個人財產不均衡現象的探討,首先應從合法性與非法性的層面上進行剖析。眾所周知,凡是通過非法途徑獲得或侵占而獲得的個人財產,不僅應該如數退還或予以沒收,而且其非法獲得或侵占者還應受到道德的、紀律的、行政的、甚至法律的制裁。從我國現階段的情況看,合法性個人財產的來源,不僅包括按勞分配和按勞動要素分配等勞動所得,而且還包括其它生產要素分配等非勞動所得。也就是說,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相當長的時期內,合法性個人財產的來源,還包括了法律所允許的被個別投資者所占有的一部分新增價值,即一定數量的資本收入或非勞動收入。同志在十六大報告中指出:“海內外各類投資者在我國建設中的創業活動都應該受到鼓勵。一切合法的勞動收入和合法的非勞動收入,都應該得到保護。”
馬克思主義經濟學從資本主義經濟的分析出發,認為資本收入和非勞動要素就是剝削收入,這無疑是正確的。但是,如果把這一判斷簡單地引申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之中就是缺乏與時俱進的分析與探討。
筆者以為,資本這種復雜的社會生產關系可以界定為特殊社會屬性和一般社會屬性兩個層面。馬克思揭示的“資本家剝削雇傭工人的關系”,就是資本社會生產關系中的特殊社會屬性或狹義的資本社會屬性。然而,資本這一范疇并不僅僅在資本主義社會中存在。在整個市場經濟體制的歷史長河中,資本作為一種生產要素及其由此產生的人與人之間的社會生產關系,都是一種不以人們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存在。作為一種社會生產關系,資本必然要為其所有者帶來增加價值。只要存在生產資料的不同所有權和市場經濟體制,資本作為資源配置中須臾不可少的基本要素,就必然內在于社會生產力和社會生產關系之中。這是資本一般的社會屬性。資本社會生產關系中的一般社會屬性或廣義的資本社會屬性,可以界定為“為其所有者帶來增加價值的關系”。資本特殊的社會屬性和資本一般的社會屬性共同構成資本社會生產關系,成為資本社會生產關系的兩個層面。唯物辯證法告訴我們,復雜事物的性質是由其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所決定的。資本的主要矛盾是社會生產關系。在市場經濟體制與資本主義社會制度相結合的情況下,資本社會生產關系中的特殊社會屬性成為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從而其資本的性質是“資本家剝削雇傭工人的關系”。馬克思正是從資本主義制度出發,主要揭示了資本特殊的社會屬性,即“資本家剝削雇傭工人的關系”。在市場經濟體制與社會主義制度相結合的情況下,資本社會生產關系中的一般社會屬性成為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從而其資本的性質是“為其所有者帶來增加價值的關系”。
為什么在市場經濟體制與社會主義制度相結合的情況下,資本社會生產關系中的一般社會屬性會成為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呢?這是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對資本社會生產關系中的特殊社會屬性的遏制。社會主義的本質,誠如鄧小平所指出的那樣,是“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1]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包括社會主義生產資料全民所有者、集體所有制、多種形式的股份制在內的所有制形式,使包括資本在內的生產要素成為社會主義公有制的有機組成部分。馬克思曾經指出:“在一切社會形式中都有一種一定的生產支配著其他一切生產的地位和影響,因而它的關系也支配著其他一切生產的地位和影響。這是一種普照之光,一切其他色彩都隱沒其中,它使它們的特點變了樣。”[2]社會主義生產資料公有制及其社會主義本質就是這種普照之光。它弱化了資本社會生產關系中的特殊社會屬性,強化了資本社會生產關系中的一般社會屬性,從而使資本社會生產關系中的一般社會屬性成為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所以,在市場經濟體制與社會主義制度相結合的情況下,資本的性質是“為其所有者帶來增加價值的關系”。
法律所允許的被個別投資者所占有的那一部分資本收入,盡管從道德的層面上看有時不一定合理,但它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必然存在,因此它應該是合法的。這是由我國正處在并將長期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個最基本的國情所決定的。因為,現實中的社會主義是馬克思所設想的社會主義的第一階段中的“初級階段”,是“剛剛從資本主義社會中產生出來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經濟、道德、和精神方面都還帶著它脫胎出來的那個舊社會的痕跡。”[3]更何況,我國的社會主義是直接脫胎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
改革開放以來,在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格局下,非公有制企業在活躍城鄉經濟、滿足社會多方面需要、增加就業、促進國民經濟發展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非公有制經濟已經成為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此相適應,我國的社會階層構成也發生了新的變化,出現了民營科技企業的創業人員和技術人員、受聘于外資企業的管理技術人員、個體戶、私營企業主、中介組織的從業人員、自由職業人員等社會階層。這些社會階層的個人財產擁有量,明顯高于社會其他成員擁有的個人財產的一般水平。筆者以為,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非公有制經濟中的企業主,已經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資本家”、“大土地所有者”。他們大都是通過誠實勞動、合法經營逐步成長起來的業主。這些業主本身也是勞動者總體的組成部分。通過所有制和產權制度的改革,相當一部分公有制企業已經或正在由單一的公有制變為股份制,在這些股份制企業中有的是多種經濟成分共同所有,有的是各種所有制之間互相參股。如果仍然按傳統觀念用“資本家”、“大土地所有者”及其所擁有的資本量來判斷哪一種行為是剝削行為、哪一部分收入是剝削所得,勢必會形成“非公有制經濟成分的經營活動是剝削行為”,其數額不論多少,都有可能被視作“剝削收入”的誤導。同時,還會導致“在同一股份制企業中,公有部分就不是剝削,而私有部分就是剝削”的錯誤推論。顯然,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那種認為“資本收入是剝削收入”的觀念,既不符合當前實際的社會經濟情況,也不利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更不符合我們黨鼓勵勞動者通過誠實勞動、合法經營富裕起來的政策。
另外,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通過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和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不少勞動群眾已經有了數量不等的資本。如一部分公有制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后,企業職工擁有了一定數量的股份,成為企業的股東;有一部分農民和職工通過自己的合法經營擁有了數量不等的個人財產,并且其中的一部分轉化成了資本;有的知識分子和科技人員通過提供自己的智力或用科研成果參股取得數量可觀的收益或資本。可以斷言,隨著社會生產力的不斷發展和社會生產力水平的不斷提高,我國勞動群眾擁有資本的數量將越來越大,形式將越來越多。如果把資本及其收入的多少作為判別剝削的標準,不僅與十六大提出的“確立勞動、資本、技術和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原則,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定”的精神不符合,而且還有可能將相當一部分勞動群眾劃到所謂的剝削者隊伍中去。
二、對個人財產不均衡現象的分析與思考
長期以來,基于對社會主義模式的僵化理解和受傳統社會主義觀念的束縛,有些人往往對那些即使是在社會主義公有制條件下通過誠實勞動和工作,通過合法經營而獲得較高收入的個人都抱有偏見。甚至于,把這部分人看成是“落后者”。同志指出,在社會主義條件下,“不能簡單地把有沒有財產、有多少財產當作判斷人們政治上先進與落后的標準”[4]。事實上,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合理性的個人財產的不均衡,完全是一個經濟層面上的問題。它與擁有個人財產的個人在政治上是否先進或落后,并沒有必然聯系。
筆者以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撇開非公有制經濟中的個人財產不均衡現象,即使在公有制經濟內部,也必然存在個人財產的不均衡現象。在滿足個人財產來源合法性的前提下,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公有制經濟內部,個人財產的不均衡現象是由一系列客觀經濟規律所決定的。
第一,個人財產不均衡現象,是社會主義基本經濟規律不平衡作用的一種顯著體現。
社會主義基本經濟規律是社會主義生產目的與實現這一目的之手段的統一。社會主義生產的目的是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生活的需要。社會主義生產的目的表明了社會主義生產的實質,而實現社會主義生產目的之手段則只能是大力發展生產力。所以,社會主義基本經濟規律大體可以表述為:用在高度技術基礎上使社會生產不斷增長和不斷完善的辦法,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生活的需要。誠如鄧小平同志所指出的那樣:“社會主義的首要任務是發展生產力,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質和文化生活水平。”[5]“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根本表現,就是能夠允許社會生產力以舊社會所沒有的速度迅速發展,使人民不斷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能夠得到滿足。”[6]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人民不斷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除一部分用公共產品來滿足外,相當大的部分最終要用個人財產來滿足。80年代以來,鄧小平同志多次直接地、尖銳地提出要搞清楚“什么是社會主義”、“怎樣建設社會主義”等重大理論與實踐問題。他指出,貧窮不是社會主義,我們堅持社會主義,“要建設對資本主義具有優越性的社會主義,首先必須擺脫貧窮。”[7]因此,個人財產的增加,應該是社會主義基本經濟規律作用的必然結果。也就是說,在社會主義條件下,“隨著經濟的發展,廣大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個人的財產也逐步增加。”[8]然而,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由于生產力發展的不平衡性,從而使個人財產的增加不均衡與快慢存在差異性,進而使人民群眾物質文化生活需要的滿足程度也具有不平衡性。換言之,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個人財產不均衡現象,是社會主義基本經濟規律不平衡作用的一種顯著體現。
第二,個人財產不均衡現象,是代表先進生產力要求的一種積極表現。
社會主義的出現,歸根結底是社會生產力發展所提出的要求;社會主義制度的必然性和優越性,就是因為它更有利于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社會主義的鞏固,共產主義的實現,也離不開社會生產力水平的不斷提高。然而,在社會主義實踐中,社會主義國家的建立并沒有象馬克思所預料的那樣在發達國家實現,而是在資本主義體系的薄弱環節首先得到突破,從而使得這些社會主義國家面臨的首要任務就是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完成本應在資本主義階段實現的工業化和生產的社會化。特別是,我國是從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直接進入社會主義社會的,這更要求我們必須按照始終代表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推動社會生產力的迅速發展。因此,同志強調的代表先進生產力要求的思想,實質是把建設社會主義、最終實現共產主義建立在了社會生產力發展這一堅實的經濟基礎之上,從而體現了馬克思主義的科學社會主義思想的精髓。
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而人是生產力中最具有決定性的力量。因此,那些掌握和運用先進科學技術的人們,往往對發展先進生產力起著關鍵性的推動作用。所以,代表先進生產力的要求,必須要重視那些掌握和運用先進科學技術的人們,必須把他們的物質利益與其所作的貢獻掛起鉤來,從而使他們以自己的聰明才智和辛勤勞動,在對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作更多貢獻的同時,其個人財產也能有較大幅度的增加。這也是價值規律的客觀要求。因為,那些掌握和運用先進科學技術的人們的勞動,是一種生產力特別高的復雜勞動。這種復雜勞動可以創造更多的價值。誠如馬克思在《資本論》所指出的那樣:“生產力特別高的勞動,起了自乘的勞動的作用,或者說,在同樣的時間內,它所創造的價值比同種社會平均勞動要多。”[9]這種復雜勞動所創造的價值,按照一定的標準進行分配,那些掌握和運用先進科學技術的人們自然要比社會其他成員得到的勞動報酬要多一些,從而其最終的個人財產勢必也要多一些。可見,那些掌握和運用先進科學技術的人們的個人財產比社會其他成員的個人財產多一些,是完全合理的。這是代表先進生產力要求的一種積極表現。只有這樣,才能充分發揮那些掌握和運用先進科學技術的人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才能不斷提高他們的勞動技能和創造才能,以使社會主義社會具有發展先進生產力的不竭動力。這也是市場經濟體制所要求的“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原則的體現。
第三,個人財產不均衡現象,是按勞分配規律運行的必然結果。
在社會主義公有制的條件下,按勞分配具有不以人們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必然性。按勞分配規律的基本要求是,任何有勞動能力的人都應向社會提供勞動;同時,勞動者向社會提供的勞動,按一定的標準進行必要的社會扣除后,獲得與之所提供的勞動的質量和數量相適應的勞動報酬,多勞多得,優勞優酬;不勞動者不得食。可見,按勞分配規律的要求具有公平性的特征。但是,根據按勞分配規律的要求,勞動者所享有的平等權利是相對的,因為“這種平等的權利,對不同等的勞動來說是不平等權利。”[10]“它同任何權利一樣,是以不平等為前提的。”[11]例如,一個人的勞動能力比另外一個人的勞動能力強,即使他們的工作態度和勞動積極性完全相同,那么根據按勞分配規律的要求,前者得到的勞動報酬必然大于后者得到的勞動報酬。另外,由于勞動者贍養的家庭人口的不同,每個勞動者實際的生活水平也是有差距的。這就是說,按勞分配規律承認因勞動能力差異和贍養人口不同所帶來的事實上的不平等,是合理的。按勞分配規律“默認不同等的個人天賦,因而也就默認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權。”[12]所以馬克思認為,根據按勞分配規律的要求,勞動者所享有的這種平等權利,還是一種“資產階級法權”。只有到了共產主義的高級階段,由于社會生產力的高度發展足以用按需分配取代按勞分配時,“只有在那個時候,才能完全超出資產階級法權的狹隘眼界。”[13]從馬克思的這段話中,我們還可以得到一個重要啟示:馬克思與時俱進地把這種不可避免的“資產階級法權”的概念,引入了共產主義社會的初級階段,即社會主義階段的范疇。這是馬克思對科學社會主義學說的原創性貢獻。
在社會主義公有制的條件下,如果一個勞動者的勞動技能和工作能力比較強,工作積極肯干,為社會作的貢獻大,那么根據按勞分配規律的要求,這個勞動者就可以多勞多得,以優等的勞動獲得優厚的報酬。從而,這個勞動者所擁有的個人財產,勢必就會比提供勞動量少、勞動質量差的那些人所擁有的個人財產多一些。所以,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即使在公有制經濟內部的個人財產不均衡現象,也是按勞分配規律運行的必然結果。
第四,個人財產不均衡現象,是實現共同富裕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過程中的客觀反映。
社會主義發展的根本目的是最終達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貫穿鄧小平理論的一根紅線,是社會主義本質的要求和最終目的,也是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要求。社會主義是人類歷史上一個嶄新的社會,人民之所以要建立這種社會制度,就是為了在這種制度下實現共同富裕。鄧小平講,社會主義的目的是要全國人民共同富裕,這是社會主義最重要的優越性之所在。因此,他每講社會主義,幾乎必講共同富裕。這是第一;第二,共同富裕只能建立在生產力高度發達的基礎之上;第三,“部分先富”是實現共同富裕的必經階段;第四,共同富裕的實現離不開政策法規的調控。鄧小平明確指出:“一部分地區有條件先發展起來,……先發展起來的地區帶動后發展的地區,最終達到共同富裕。”[14]實現共同富裕這一目標,基本的正確的途徑就是先富帶動后富,即允許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以帶動更多的地區和更多的人逐步實現共同富裕。
也就是說,共同富裕不是同步富裕,同步富裕只能是同步貧窮。同時,在社會主義制度下,沒有個人富裕,就談不上共同富裕;從一定意義上講,社會主義制度下的個人富裕是服從于共同富裕,并為共同富裕這個最終目標服務的。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追求的目標和結果,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結束的標志;個人富裕則表現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一種過程。鑒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是一個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因而調控在一定幅度內的個人財產不均衡的經濟現象,作為實現共同富裕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過程中的客觀反映,將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長期存在。
第五,個人財產不均衡現象,是實施鞏固公有制和搞活國有企業戰略的激勵機制。
鞏固公有制和搞活國有企業,關鍵是要探尋到社會主義公有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恰當實現形式。這就是要按照十四屆三中全會提出、十五大又重申的“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要求,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現代企業制度,以產權制度創新來增強國有企業的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這就要求經營管理者的勞動不僅可以通過年薪的形式來實現,而且可以采用期權、股權等形式來實現。由此形成的公有制企業內部的個人財產不均衡現象,恰是以明晰的產權制度安排來構建的一種長期性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
在這里,我們必須要深化對經營管理勞動的認識。在社會化大生產的條件下,經營管理工作是須臾不可缺少的。一切規模較大的社會勞動或共同勞動,都需要指揮,以協調個人的活動。就象一個單獨的提琴手是自己指揮自己,然而一個樂隊就需要指揮一樣。作為企業的經營管理者,是總體勞動者的一部分。因此,他們的經營管理活動也是創造價值的生產勞動。不僅如此,企業經營管理者的經營管理活動還是一種復雜勞動,從而可以創造更多的價值。所以,企業經營管理者通過其卓有成效的經營管理活動,在為社會創造更多財富的同時,自己也獲得較高的個人收入,從而表現為擁有較多的個人財產,無疑是理所當然的。
三、正確認識個人財產不均
衡現象的重要意義
正確認識社會主義公有制條件下的個人財產不均衡現象,對于鼓勵人們在社會主義原則下,通過誠實勞動和積極工作,通過合法經營,為發展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力和其他事業多做貢獻,鞏固社會主義公有制,防止財富外流,優化財富使用結構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等,都有著極其深遠的理論意義和重大的現實意義。
第一,正確認識個人財產不均衡現象,有助于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們必須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因為,只有效率優先,才能鼓勵創新;只有效率優先,才能鼓勵先進,鞭策落后;只有效率優先,才能促進經濟發展,可供分配的社會財富才會由此而大大增加,從而才有條件兼顧公平,并從個人富裕達到共同富裕。我們不能把社會主義公有制條件下的個人財產不均衡現象與分配不公現象混為一談。所謂的“分配不公”,主要是指一些人利用職權或其他非法手段侵占公有財產或公眾合法收益,為自己謀取大大超過其貢獻的收入。分配的不公平會擴大社會成員的收入差距。但是,由分配不公平產生的個人財產不均衡現象,是非法的。因此,這種非法的個人財產不均衡現象,與不僅合法而且合理的個人財產不均衡現象,顯然不能同日而語。以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原則為取向,勞動者通過自己的辛勤勞動,通過對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貢獻而獲得較高的收入,雖然也會擴大社會成員的收入差距,但這是按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經濟規律辦事的必然抉擇,是合理的,正當的。這種合理差距的存在,對于激勵勞動者的生產積極性、促進社會進步,具有重要意義。誠如同志指出的那樣:“如何按照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處理好效率與公平的關系,也是一個關系到黨的領導能否有效實施的重大問題。”[15]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由于一部分地區和一部分人通過誠實勞動而產生的個人財產不均衡現象,盡管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會長期存在,但是其社會成員收入差距的拉大,卻是短期的。只要我們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就會使經濟快速發展,加之綜合運用各種調控手段,其社會成員收入差距的拉大將會轉向縮小,個人富裕的人數就會日積月累,從而由量變逐步達到質的飛躍,個人富裕便會轉向共同富裕。
第二,正確認識個人財產不均衡現象,有助于鞏固公有制和搞活國有企業。
鞏固公有制和搞活國有企業,關系到社會主義制度的鞏固與完善。對此,我們必須進一步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大膽創新,開拓進取,與時俱進,絕不能因循守舊,固步自封。對于采用產權制度來安排包括國有企業經營管理者在內的長期激勵機制,有的人認為這是“私有化”的傾向。筆者以為,這種看法恰是思想僵化的表現。事實上,如果我們在包括國有企業在內的公有制企業的運作中,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的要求,不主動自覺地安排這種制度性的激勵機制,那么公有制企業在多種經濟成分并存的互動與競爭中,就會缺乏生機與活力,更缺乏在國際經濟一體化過程中參與國際競爭的能力,從而勢必會在這種互動與競爭中被逐漸弱化,進而為真正的私有化提供條件。相反,如果這種制度性的激勵機制的安排,使國有企業經營管理者通過其卓有成效的經營管理活動,在為社會和企業創造更多財富的同時,自己也獲得較高的個人收入,從而使國有企業的生機與活力增強,競爭實力增強,進而使其在多種經濟成分并存的互動與競爭中真正起到主導作用,這難道不是天大的好事?這難道不是鞏固公有制和搞活國有企業的有效途徑?對國有企業經營管理者實行年薪制、期權制、股權制,從而其擁有個人財產較多的做法抱有抵觸情緒的某些人的思想痼疾之一,在于對平均主義的偏好。其實,“平均主義的根源是個體農民的思想方式,是平分一切財富的心理,是樸素的農民‘共產主義’的心理”[16]同志曾經指出:“絕對平均主義的思想,它的性質是反動的、落后的、倒退的。我們必須批判這種思想。”[17]所以,我們要從平均主義的樊籬中解放出來,正確認識國有企業內存在的個人財產不均衡現象,與時俱進地大膽探尋鞏固公有制和搞活國有企業的新途徑。
第三,正確認識個人財產不均衡現象,有助于防止財富外流。
中國加入WTO,將使中國融入世界經濟全球化的步伐加快。對經濟全球化的趨勢,我們要辨證地看,既要看到有利的一面,也要看到不利的一面。這種趨勢有利于發展中國家引進資金和先進技術、管理經驗,加快本國的經濟發展,但也潛伏著風險。對我國來講,這既是機遇,又是挑戰。因為,在中國融入世界經濟全球化的過程中,包括資本在內的各種資源也將在全球范圍內流動配置。在對待個人財產不均衡現象的這一問題上,如果我們的思想不夠解放,采取了不恰當的限制舉措,就會促使個別先富起來的人,把個人財產轉移到國外,搞投資移民,從而使資金本來就短缺的我國更加雪上加霜。相反,如果我們對個人財產不均衡現象有正確的認識,態度積極,并采取相應的激勵與約束舉措,因勢利導地鼓勵合理收入,保護合法收入,就會把個人財產積聚在國內,藉以為共同富裕最終目標的實現夯實經濟基礎,提供更強大的“第一推動力”。
第四,正確認識個人財產不均衡現象,有助于優化財富使用結構。
個人富裕了,先富起來了,如果對個人財產的保有量在觀念上有誤區,在政策上有限制,就會誘導先富起來的人進行奢侈性的消費。相反,如果我們對個人財產不均衡現象抱正確的態度,政策對頭,措施得力,就有助于先富起來的人優化其財富使用結構,即有助于先富起來的人將其個人財產用于扶貧幫困,以及有助于先富起來的人把個人財產轉化為資本,繼續投入到社會再生產過程,使其進一步增值,并以此來帶動和幫助更多的人就業和后富。
毋庸諱言,承認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個人財產不均衡現象的必然性,同強調正確處理好先富與后富、個人富裕與共同富裕的關系以及關心和扶持弱勢群體是并行不悖的。據有關方面的測算,目前我國城鄉居民的基尼系數已經達到0.45,城鎮居民的基尼系數達0.35,均高于0.3左右的世界平均基尼系數標準。其社會群體的收入差距和貧富差距明顯脫離我國現實的經濟發展水平,表現畸高。因此,我們要根據始終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要求,在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原則的基礎上,繼續堅持和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政策、輿論等各種調節機制,規范社會分配秩序,鼓勵合理收入,保護合法收入,整頓不合理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保障最低收入,防止收入分配差距的過分擴大,以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從而逐步逼近社會主義共同富裕的最終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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