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車行業統計的問題與建議詮釋
時間:2022-05-16 0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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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就當前中國客車行業統計工作中存在的幾個主要問題——客車車型統計劃分標準多樣、客車車型型號不一致、客車行業產銷量統計數據差距大、統計資源不能有效共享等情況做了闡述和分析,并就如何做好客車行業統計工作做了探討。
【關鍵詞】客車行業統計問題建議
一、中國客車行業統計工作的現狀
目前,中國大陸進行汽車行業統計的有好幾個部門:國家統計局、中國汽車工業協會、機械工業聯合會、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中國汽車工業年鑒》編輯部、國家海關總署、國家公安部車輛管理局、交通部下屬單位中國公路車輛機械總公司(中國商用車輛網)等。
國家統計局統計了國有、國有控股及規模以上非國有汽車工業企業,雖然統計了汽車、改裝車、摩托車產銷量,但車型分類不細。
作為全國汽車行業統計工作歸口部門,中國汽車工業協會(下稱“中汽協”)做了最全面的汽車行業信息統計工作,統計對象涵蓋所有整車和主要零部件企業,每月《中國汽車工業產銷快訊》(下稱“產銷快訊”)。目前,中汽協每月統計的內容有:汽車、車用發動機、摩托車的產銷量,乘用車、商用車的產銷存和銷售流向,汽車工業主要企業和重點企業(集團)的經濟指標報表。統計年報的內容有:汽車工業企業基本情況,改裝車企業和零部件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中汽協沿用已久的“月度統計汽車及底盤,年度統計外購汽車底盤改裝生產的汽車”的統計制度產生不少問題:月度統計無法全部按最終產品統計,難以全面、真實地反映企業實際產銷狀況及水平;年度統計信息滯后,時效性差,不能反映出國內銷售流向。為此,中汽協于2002年制定《商用車(客車部分)月度統計報表制度》,開始按最終產品統計客車月度信息。
機械工業聯合會機械信息中心統計全國機械行業數據(含汽車),但汽車工業企業統計不全面,僅統計900家左右主要企業。
《中國汽車工業年鑒》編輯部,每年做一次汽車行業的年報統計,共統計汽車工業約2500家企業。在汽車零部件方面產品分類比較細致,并統計了主要企業的汽車產品出口數量、金額及出口國家和地區。
國家海關總署統計處每月統計國家汽車產品進出口數據,統計后數據庫對外有償服務。各部門都購買海關總署的數據庫進行整理。
國家公安部車輛管理局統計全國汽車保有量(含私人汽車保有量)、新車登記量、汽車報廢量(由各省、市車管局統計,上報至公安部),由國家統計局工交司按分省、直轄市予以公布。
中國商用車輛網對客車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做統計。每月統計客車產品的產銷存,每季度統計客車企業的出口情況和主要經濟指標。客車企業可獲得相應反饋資料。
從上述可知,進行汽車統計工作的部門雖多,但工作各有側重,對客車的統計也就各取所需,不盡相同。一般的,客車企業根據各部門的要求報送統計數據,并主要通過購買、反饋等途經得到相應的統計信息。
二、目前客車行業統計中存在的問題及分析
筆者在客車行業從事多年的統計信息分析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接觸大量的統計數據和行業信息,認為中國客車行業統計工作中存在車型統計劃分標準多樣、車型型號不一致、行業產銷量的統計數據差距大、統計資源不能有效共享等問題,分述如下。
(一)客車車型劃分標準各部門不統一
在做客車行業的統計分析中,最常遇到的一個問題是各部門的客車車型劃分標準不統一,數據打架,不便使用。
中汽協于2005年參考GB/T3730.1-2001和GB/T15089-2001兩個國標制訂新的汽車工業統計分類標準,大的分類為乘用車和商用車兩大類,商用車包含了所有的載貨汽車和9座以上的客車,分為客車、貨車、半掛牽引車、客車非完整車輛和貨車非完整車輛五類。在客車分類中,先后按照車身長度、用途和燃料類型進行了細分類。車身長度按照米數細分又可以按照舊分類中的大、中、輕型客車的劃分標準進行歸類(見表1)。按用途,將客車分為城市客車、長途客車、旅游客車、鉸接客車、越野客車、無軌電車、專用客車、其他客車等。按燃料則分為柴油汽車、汽油汽車和其他燃料汽車。
在中汽協按最終產品統計的“全國商用車(客車部分)月度信息”中,車型按大型、中型、輕型分類,并在每個類型下按燃料分具體車型。
中國商用車輛網對客車產品做產銷存統計,其按車身長度的分類和中汽協是一致的,細分米段的同時可按大、中、輕型客車分類。按產品則分為座位、臥鋪、公交和其他四項,和中汽協的產品用途分類不同,但分類操作簡單易行。
海關按稅則號將客車細分為三十多項,主要是依據座位數、排氣量和柴油汽油的不同分型。中汽協整理的海關進出口數據中,將客車分為機坪客車、大客車、中輕型客車、小型客車四類(見表2),并對小型客車做了汽油柴油不同排量的分類統計。
公安交管部門按養路費收費標準劃分汽車類型,公安部車輛登記注冊標準中的大型客車僅≥6m,座位≥20座(見表3)。
而交通部出臺的JT/T325-2006《營運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營運客車分為客車及乘用車兩類。客車按車長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四種(見表4)。
綜上所述,各部門都是根據各自需要按車身長度、乘坐人數、排量、用途、燃料等對客車類型進行劃分,標準五花八門,相互交叉。同樣按車身長度的劃分,各部門大、中、輕型客車的劃分是不一致的,公安部的大型客車在交通部的統計為中型以上客車,在中汽協的統計則可能是輕型客車。而海關總署的統計不采用車身長度,只按座位數的統計,使得企業難以進行細分車型的出口份額統計,例如,9座位以下的金杯海獅在中汽協的統計中視為商用車,而在海關的統計中則是計入小客車。劃分標準不一導致統計數據的不一致,令人眼花繚亂。
客車行業統計標準不統一,各部門管理過程也就產生了許多矛盾,不利于行業生產規劃、市場布局,企業在進行各項申報時也無形中增加了很多工作量。近幾年,各部門紛紛出臺新標準,但依然是各自為政,沒有將統計標準統一分類,究其原因,一則是沒有部門牽頭也無強制性規定,二則乃歷史沿襲之故,各部門根據職能履行的需要制訂的標準有實用性,堅持自己的一套方便履行各自的職能。
(二)客車車型型號不一致
我國車型型號按國家標準有一定規定,在國標GB/T3730.1-2001出來后,汽車產品型號標準并沒有進行新的梳理,有許多不一致的地方。
依據相關國標規定的《汽車產品型號的構成》(見表5),越野車是2字頭,客車是6字頭(如KLQ6120),而在GB/T3730.1-2001中,有越野乘用車,也有越野客車。在中汽協新的統計劃分標準中,SUV、MPV都是屬于乘用車。
在汽車產品公告中,SUV、MPV的型號不一致。SUV型號有的6字頭,有的2字頭,例如湖南長豐生產的CFA6501A、CFA6470L3和CFA2032A、CFA2031A,都是SUV。大多數MPV為輕客型號,例如東風柳汽MPV風行LZ6500,但也有的為其他型號,例如東風日產的MPV駿逸DFL7180AA是轎車型號。
在公告中,還有一些客廂式載貨汽車型號為載貨車,實際上應為客車,只是拆除前排以外座椅,例如昌河CHl018X、長安SCl011X、東風柳汽LZl020XXYCL等。
一些引進車型不按國內標準制定產品型號,例如西安西沃客車有限公司Volvo9300客車。
在新國標中,救護車為乘用車,但在實際生產中,很多救護車都是用輕型客車改裝的,統計為客車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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