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學《易》考論

時間:2022-02-19 0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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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于“《魯》讀”問題

孔子是否對《周易》曾有精深研究?本來,這是沒有什么疑問的。《史記·孔子世家》云:“孔子晚而喜《易》,……讀《易》韋編三絕。曰:‘假我數年,若是,我于《易》則彬彬矣’”;《漢書·儒林傳》稱,孔子“蓋晚而好《易》,讀之,韋編三絕”;尤其是被公認的最可靠的孔子文獻《論語》亦載:“子曰:‘加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述而》)但是,《論語》此處有異讀。陸德明《經典釋文·論語音義》說:“《魯》讀‘易’為‘亦’,今從《古》。”就是說,《魯論語》此章原為:“加我數年,五十以學,亦可以無大過矣。”這樣,此章就沒有反映出孔子和《周易》的任何關系。各種對孔子與《周易》關系的懷疑由此而起,以至形成中國學術史上一個著名懸案。

我認為,既然這種異讀現象是由不同的《論語》版本造成的,那么,解決問題的最根本、最可靠的途徑,是考察《論語》的版本源流,搞清《魯論》與《古論》之間的關系。按照筆者的考察,《魯論》和《古論》屬于同一來源而晚出,前者是由魯人伏卿以后者為底本進行改編而成的。在改編過程中伏卿曾參考過《齊論》,后來張禹在對《魯論》進行改編時也曾從《齊論》吸收了一些內容。

自景帝時發現《古論》至鄭玄時代,已有三百年左右。在這漫長的流傳過程中,《魯論》一定會不少訛誤,其所吸收《齊論》的部分,也一定會與原文有出入。在這種情況下,鄭玄在編校《論語》時便自然地要參考《古論》和《齊論》以糾正《魯論》的論誤。據陸德明講:“鄭校周之本,以《齊》、《古》讀,正凡五十事。”(《經典釋文·論語音義》)但陸氏所引鄭玄“《魯》讀”,皆曰“從《古》”,未有“從《齊》”者,這是因為《古論》畢竟是《魯論》的祖本,而《齊論》只是當時《魯論》的一個次要來源。

鑒于《魯論》只是《古論》的改編本,當然《古論》更原始、更可靠。“加我數年”章的“《魯》讀‘易’為‘亦’”,只是《魯論》在流傳過程中出現的一個訛誤,所以鄭玄將其改正:“今從《古》”。至于后人對這個訛誤大加發揮,甚至因此而懷疑孔子與《周易》的關系,實在是一個本可避免的誤會。

《魯論》將“易”寫作“亦”,當系筆誤。將讀音相同或相近的字相互替代假借以至造成筆誤,是中國早期手抄本的常見現象,如馬王堆漢墓帛書常將“功”寫作“攻”、“配”寫作“肥”、“爻”寫作“效”、“動”寫作“童”等等。這種現象至遲在唐代還很普遍。如唐寫本《論語》鄭玄注《為政篇》將“問”寫作“敏”、《八佾篇》將“臣”寫作“辰”等等II。“易”、“亦”二字古音相近,正屬于這種情況。

二、“加我數年”章的真正含義與孔子“學《易》”的時間

在肯定“從《古》”的前提下,如何理解《論語》“加我數年”章,又是一個聚訟紛紜的問題。這個問題非常重要,因為它直接關系到孔子開始學《易》時間的確定。

由于《史記》將《論語》此章編在孔子六十八歲返魯以后,所以有些人認為此語是孔子在六十八歲返魯以后說的,而孔子學《易》亦在他暮年返魯以后。如果這樣理解,則“六十八歲以后”、“數年”、“五十”三者之間相互抵牾。此章是由一個假設關系的復句構成的,“數年”和“五十”之間不可割裂,而無論怎樣解釋,“數年”、“五十”同“六十八歲以后”皆扯不到一起。所以,這種解釋于理難通。

那么,應該如何看待《史記》對此章的編排呢?程樹德說:“《世家》將《論語》隨意編入,其先后不足為據。”III應該指出,《史記·孔子世家》并不是完全“將《論語》隨意編入”。如:“明年,孔子自蔡如葉。葉公問政,孔子曰:‘政在來遠附邇。’他日,葉公問孔子于子路,子路不對。孔子聞之,曰:‘由,爾何不對曰:其為人也,學道不倦,誨人不厭,發憤忘食,樂以忘憂,不知老之將至云爾?’”司馬遷將《論語》的“葉公問政”一事(見《子路》,文有小異)和“葉公問孔子于子路”一事(見《述而》)放在孔子如葉之后,應該說是有根據的。但是,孔子返魯之后的那一大段文字,即自“孔子之時,周室微而禮樂廢,《詩》《書》缺”到“牢曰:‘子云:吾不試,故藝’”,應如程氏所言,“其先后不足為據”,因為孔子的這些言行已很難或不必確考時間。如:“孔子以詩書禮樂教,弟子蓋三千焉,身通六藝者七十有二人”、“魚餒、肉敗、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食于有喪者之側,未嘗飽也”等等,皆不應僅理解為六十八歲以后的事跡或行為特點。“假我數年”之語正記在這一部分,故亦不必拘泥于六十八歲以后這段時間。

與上述觀點相近,朱熹《論語集注》認為此章乃孔子近七十歲時所說:“劉聘君見劉忠定公,自言嘗讀他《論》,‘加’作‘假’,‘五十’作‘卒’。蓋‘加’、‘假’聲相近而誤讀,‘卒’與‘五十’字相似而誤分也。愚按此章《史記》作‘假我數年,若是,我于《易》則彬彬矣’,‘加’正作‘假’,而無‘五十’字。蓋是時孔子年已幾七十,‘五十’字誤無疑也。”對此,后人多有批評。如陳天實《四書辨疑》說:“以‘五十’為‘卒’,‘卒以學《易》’,不成文理。”葉適《論語足徵記》說:“信北宋之異本,而改自唐以前之古經,所謂郢書燕說矣。”程樹德《論語集釋》說:“《論語》除《魯論》、《齊論》、《古論》三家之外,并無別本,安得復有異字為劉元城所見者?好改經傳,此宋儒通病,不可為訓。”今案:三《論》外雖有他《論》,但東漢以后已漸湮沒,宋人更無稱者,故劉元城之讀他《論》,的確可疑。

據程樹德《論語集釋》考察,擅改經傳之舉,“除朱子改‘五十’作‘卒’之外,尚有數說。一,《群經平議》‘五十’疑‘吾’字之誤。蓋吾字漫漶,僅存其上半,則成五字,后人乃又加十字以補之耳。二,《十一經問對》有先儒以‘五十’字誤,欲從《史記》九十以學《易》之語,改‘五十’為‘九十’者。”三,惠棟《論語古義》據王肅《詩傳》云:古五字如七,改‘五十’為‘七十’者。”對此,程氏統而評之曰:“之數說者,雖皆有一得之長,而仍不免竄亂經文之病。”

不過,更多的學者認為此章是孔子在五十歲之前說的。鄭玄《論語注》曰:“加我數年,年至五十以學此《易》,其義理可無大過。孔子時年四十五六,好《易》,玩讀不敢懈倦,汲汲然,自恐不能究其意,故云然也。”IV皇侃《論語義疏》曰:“當孔子爾時年已四十五六,故云‘加我數年,五十而學《易》’也。所以必五十而學《易》者,人年五十,是知命之年也。《易》有大演之數五十,是究理盡命之書,故五十而學《易》也。”邢×《論語正義》曰:“此章孔子言其學《易》年也。加我數年,方至五十,謂四十七時也。《易》之為書,窮理盡性以至于命,吉兇悔吝豫以告人,使人從吉不從兇。故孔子言已四十七學《易》,可以無過矣。”劉寶楠《論語正義》曰:“夫子五十前得《易》,冀以五十時學之,明《易》廣大悉備,未可遽學之也。”宦懋庸《論語稽》曰:“此孔子四十二歲以后,自齊返魯,退修《詩》《書》《禮》《樂》時語也,蓋《詩》《書》《禮》《樂》之修,非數年之功不可。因《詩》《書》《禮》《樂》而思及《易》,情之常也;方修《詩》《書》《禮》《樂》而未暇及《易》,理之常也。”

這種看法的最大問題是:在孔子未學《易》之前,如何能知道學《易》后可無大過?如已知道學《易》后可無大過,為何不馬上學習,而要等數年后即五十歲時再學?劉氏以為“明《易》廣大悉備,未可遽學也”,實于理難通。

何晏《論語集解》則對孔子何時出此言的問題閃爍其辭:“《易》窮理盡性以至于命。年五十而知天命,以知天命之年讀至命之書,故可以無大過矣。”這種解釋,令人難究其真,以至招后人之譏:“此言甚為膠固。‘五十而知天命’乃孔子七十后追述之辭,‘窮理盡性以至于命’亦晚年贊《易》之辭。未至五十,焉知是年知命?又焉知他年贊《易》有‘至命’之言耶?”(葉適:《論語足徵記》)

此外,程樹德《論語集釋》尚列“別解”數條。如孫淮海《近語》:“非以五十之年學《易》,是以五十之理數學《易》也。大衍之數五十,河圖中之所虛也。惟五與十,參天兩地而倚數,合參與兩成五,衍之成十。五者,十其五;十者,五其十。參伍錯綜而《易》之理數盡于此矣。”龔元×《十三經客難》:“先儒句讀未明,當‘五’一讀,‘十’一讀,言或五或十,所以加年也。”如此等等,皆曲為之解,尤不足信。

總之,“加我數年”章乃至今仍沒有一種令人滿意的解釋。

我的意見是:此章乃孔子在五十六七歲到六十歲之間說的,而孔子開始“學《易》”亦大約在此時。

首先,“加我數年”之“加”字值得進一步推敲。劉寶楠《論語正義》云:

《孔子世家》:“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說卦》、《文言》。讀《易》,韋編三絕。曰:‘假我數年,若是,我于《易》則彬彬矣。’”彼文作“假”。《風俗通議·窮通卷》引《論語》亦作“假”。《春秋》桓元年“鄭伯以璧假許田”,《史記·十二諸侯年表》作“以璧加魯易許田”,是“加”、“假”通也。

何謂“假”?借也。然而,人之天年有定數,安能相借?所以,“加我數年”必為不可能實現的假設。如果孔子在五十歲以前出此語,其前提必須是他意識到自己天年已終。否則,享其天年,便可至五十。何須“假年”?如果孔子是在七十三歲去世之前出此語,他一定會說“加我數年,八十以學《易》”,這又和“五十”毫不相干。其實,既然是“假年”,則所假之年既可往未來方向推,也可往過去方向推。此處正屬后一種情況,意思相當于我們現在所說的“如果我再年輕幾歲”。因此,此語一定是孔子在五十幾歲之后、六十歲之前說的。

其次,何晏等人認為孔子“五十而知天命”和“學《易》”有關,是非常正確的。由于有“加我數年”之語,所以“五十以學《易》”之“五十”即具體指五十歲。但“五十而知天命”的“五十”不同,乃以“五十”概指五十歲至六十歲之間(孔子同時說的“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距”,皆當作如是觀)。孔子在逝世之前總結他的一生時,認為五十歲至六十歲之間他最大的發展是通過“學《易》”而“知天命”。也就是說,他在此期間發“加我數年”之語是完全合乎邏輯的。

再次,“大過”二字為我們提供了重要的線索。過去,由于在一般人眼里象孔子這樣的圣人不應該有“大過”,所以人們都認為“大過”為虛指。這是由過分迷信圣人所致。我認為,此語由孔子總結五十歲以后幾年來的經驗教訓所發,故“大過”當為實指。

在孔子眼里,其“大過”是什么呢?他五十歲以后至五十四歲離開魯國之前曾任中都宰,政績卓著,不斷升遷,以至“由大司寇行攝相事”、“與聞國政”,自然不可謂之“大過”。墮三都之事雖然最終失敗,但這是“忠君尊王”之舉,在孔子看來亦不可謂之“大過”。所以,孔子的“大過”當指五十四歲以后周游列國一事。孔子是為了實現其政治理想而離開魯國的。但在周游列國期間,到處碰壁,沒有一位諸侯真心任用他,政治抱負一直得不到施展。時人譏之“累累若喪家之狗”,孔子亦自嘲:“謂似喪家之狗,然哉!然哉!”(《史記·孔子世家》)在整整十四年的大好時光里,可以說沒有什么值得稱道的政績。這不可不謂之“大過”。

對此,孔子早有覺察。據《史記·孔子世家》記載,在魯哀公三年,也就是孔子六十歲的時候,魯國季康子代立,欲召孔子回國,但被公之魚勸阻,于是改召隨孔子周游列國的冉求。“冉求將行,孔子曰:‘魯人召求,非小用之,將大用之也。’是日,孔子曰:‘歸乎歸乎!吾黨之小子狂簡,斐然成章,吾不知所以裁之。’子贛知孔子思歸,送冉求,因誡之曰:‘即用,以孔子為招’云。”渴望返魯,結束“累累若喪家之狗”的生涯,說明孔子六十歲之前通過“學《易》”和反省幾年來的經歷,已經認識到按照“天命”(客觀規律)和政治現實,他的政治理想不可能在當時的列國間實現,他的使命是回到魯國從事文獻整理和教育事業,將自己的思想傳授給后人。也就是說,當時他認識到周游列國已鑄成“大過”,故發出了“歸乎歸乎”的悲嘆。

既然如此,孔子為什么不及早返魯,而又繼續在列國之間奔波達七八年之久呢?一方面,從上述太史公的記載看,當時的魯國政局不允許他回去;另一方面,用孔子自己的話來說,即“吾豈匏瓜也哉?焉能系而不食?”(《論語·陽貨》)用時人的話來說,即“知其不可而為之”(《論語·憲問》)。所以,一直到孔子六十八歲時,季康子才在冉求的勸說下“以幣迎孔子,孔子返魯。”(《史記·孔子世家》)

照理說,孔子在游歷的最初幾年尚滿懷希望,不可能認識到自己的“大過”。因此,孔子發“加我數年”之語當在五十六七至六十歲之間,此時孔子已經學《易》。

以上主要是從《論語》本身來看孔子學《易》的時間。如果進一步考察其他文獻,亦可得出孔子周游列國期間學《易》的結論。

其一,據《史記·孔子世家》載,周游列國期間,孔子沒有停止講誦和研究六藝的活動:“孔子去曹適宋,與弟子習禮大樹下”;“不得行,絕糧。從者病,莫能興。孔子講誦弦歌不衰。”

其二,《說苑·雜言》載:

孔子遭陳、蔡之境,絕糧,弟子皆有饑色,孔子歌兩柱之間。……孔子曰:“……夫陳、蔡之間,丘之幸也,二三子從丘者,皆幸人也。吾聞人君不困不成王,列士不困不成行。昔者湯困于呂,文王困于里,秦穆公困于,齊桓困于長勺,勾踐困于會稽,晉文困于驪氏。夫困之為道,從寒之暖,暖之及寒也。唯賢者獨知而難言之也。《易》曰:‘困,亨貞。大人吉,無咎。’有言不信,圣人所與人難言信也。”

陳蔡之困,事在哀公四年,孔子六十一歲時。孔子現身說法,借自己的處境闡發《周易》的哲理,說明他在此之前已經研究《周易》了。

其三,帛書《要》載:“夫子老而好《易》,居則在席,行則在囊。”這個“行”字提供了最可靠的證據。《史記》“韋編三絕”一語證明孔子所讀的《周易》為竹簡,攜帶極為不便,而孔子六十八歲返魯后就沒再出遠門,完全沒有必要將《周易》放在行囊中。所以,“行則在囊”之“行”,只能理解為周游列國之行。如此看來,“韋編三絕”和旅途顛簸也不無關系。

其四,《要》緊接在這段文字之后便記載了孔子與子貢關于《周易》的對話,而據《史記》記載,孔子周游列國時子貢正相伴隨,所以他們的對話當發生在這個時期。從對話內容看,當時孔子已形成關于《周易》的獨到見解,這當然是學《易》所得。

值得一提的是,“學《易》”之“學”不應理解為一般的學習,而應理解為研究、探索。宦懋庸《論語稽》說:“自人言之則曰修,自夫子自言則謙之曰學也。”(程樹德《論語集釋》引)此語甚當。

總之,確如《論語》、《史記》、《漢書》、《要》等文獻所言,“孔子晚而喜《易》”,時間在他五十六七歲前后。

三、孔子“學《易》”的過程與原因

孔子是如何學《易》的?他為什么到了晚年才“學《易》”、“喜《易》”呢?對此不但我們今人難以理解,就連孔子的高足子貢也深感迷惑。帛書《要》中孔子和子貢的對話所討論的正是這個問題:

夫子老而好《易》,居則在席,行則在囊。子贛曰:“夫子它日教此弟子曰:‘德行亡者,神靈之趨;知謀遠者,卜筮之繁。’賜以此為然矣。以此言取之,賜緡行之為也。夫子何以老而好之乎?”夫子曰:“君子言以矩方也。前(剪)羊(祥)而至者,弗羊(祥)而巧也,察其要者,不×(詭)其德。尚書多勿矣,《周易》未失也,且又(有)古之遺言焉。予非安其用也”……“賜聞諸夫子曰:‘孫(遜)正而行義,則人不惑矣。’夫子今不安其用而樂其辭,則是用倚(奇)於人也,而可乎?”子曰:“校(謬)哉,賜!吾告女(汝)。《易》之道……故《易》剛者使知瞿(懼),柔者使知剛,愚人為而不忘(妄),×(漸)人為而去詐。文王仁,不得其志以成其慮。紂乃無道,文王作。諱而辟(避)咎,然后《易》始興也。予樂其知……”子贛曰:“夫子亦信其筮乎?”子曰:“吾百占而七十當,唯周粱(梁)山之占也,亦必從其多者而已矣。”子曰:“《易》,我后其祝卜矣,我觀德義耳也。幽贊而達乎數,明數而達乎德,又仁〔守〕者而義行之耳。贊而不達于數,則其為巫,數而不達于德,則其為史。史巫之筮,×之而未也,好之而非也。后世之士疑丘者,或以《易》乎?吾求其德而已,吾與史巫同涂而殊歸者也。君子德行焉求福,故祭祀而寡也;仁義焉求吉,故卜筮而希也。祝巫卜筮其后乎。”

從這段文獻可以得出以下幾點認識:

第一,子學《易》之前只把《周易》看作占筮之書,并且他不主張占筮。針對“夫子老而好《易》”的情況,子貢批評道:“夫子它日教此弟子曰:‘德行亡者,神靈之趨,知謀遠者,卜筮之繁。’……夫子何以老而好之乎?”這說明子貢和“它日”的孔子都僅僅把《周易》看作卜筮之書。“它日”當然指孔子學《易》之前。在當時的孔子看來,沒有德行的人才趨向神靈的保佑,缺乏智謀的人才去頻繁地占筮。子貢在“聞諸夫子曰:‘孫(遜)正而行義,則人不惑矣’”之后說:“夫子今不安其用而樂其辭……”,這個“今”字說明“遜(遜)正而行義,則人不惑矣”也是孔子的“它日”之教。就是說,只要“孫(遜)正而行義”,人們就不會感到疑惑,因而就沒有必要進行占筮了。

第二,孔子曾一度熱衷于占筮,并且非常頻繁。這從“吾百占而七十當”一語可以看得很清楚。不主張占筮的孔子為什么一下子變得篤信占筮了呢?我認為這和孔子周游列國期間諸事不順有關。由于當時政治形勢異常復雜,就連足智多謀的孔子也顯得力不從心了,所以到處碰壁。在這種情況下,孔子不得已搬起了《周易》,試圖通過占筮來決定未來的吉兇禍福,所謂“急來抱佛腳”。這正應了“知謀遠者,卜筮之繁”的“它日”之教。

第三,頻繁地占筮,很自然地使孔子對《周易》的文字細加玩味,以至于“不安其用而樂其辭。”他如此喜愛《周易》的文辭,甚至連其占筮之用都忘記了。在這個過程中,孔子形成了對《周易》的全新認識。他發現,《周易》有“古之遺言焉”。此“古之遺言”,當指文王遺教。因為在孔子看來,“文王仁,不得其志以成其慮。紂乃無道,文王作。諱而辟咎,然后《易》始興也。”這和孔子“周監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論語·八佾》)之嘆,若合符節。在這“古之遺言”里,孔子發現了《周易》所蘊含的深刻哲理:“故《易》剛者使知瞿,柔者使之剛;愚人為而不忘,×人為而去詐。”這也就是孔子所謂的《周易》之“德義”。

第四,孔子發現《周易》的“德義”以后,當然把“德義”放在首要的位置:“我觀其德義耳也。”盡管如此,他并不因此而否定占筮,只是把占筮放在次要的地位,即“我后其祝卜矣”。從而,孔子將《周易》的內容分為三個層次:“贊”、“數”、“德”。三者的關系如何呢?孔子認為:“幽贊而達乎數,明數而達乎德,又仁〔守〕者而義行之耳。贊而不達于數,則其為之巫;數而不達于德,則其為之史。史巫之筮,×之而未也,好之而非也。”“德”是最高層次,是《周易》本質的體現。如果沒有達到這個層次,則為“史巫之筮”,皆未得《周易》之真諦。

第五,孔子學《易》后,雖然不否定占筮,但也不主張占筮,強調以德行仁義來求福求吉,而占筮只是最后的選擇:“君子德行焉求福,故祭祀而寡也;仁義焉求吉,故卜筮而希也。祝巫卜筮其后乎。”這和“德行亡者,神靈之趨;知謀遠者,卜筮之繁”的“它日”之教是完全一致的。也就是說,在這一點上,孔子學《易》之前和學《易》之后是一以貫之的。其實,在孔子看來,沒有德行的人,神靈也不會去幫助他,所以這種人也不必占筮:“‘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子曰:‘不占而已矣。’”(《論語·子路》)

由于孔子晚年特別喜好《周易》以至達到著迷的程度,所以他留下了大量關于《周易》的言論,其中的一部分一直保存到現在。它們和其他西漢以前古書中連續記載的有關孔子的文獻一樣,并非假托,當為《論語》類文獻。鮮為人知的是,孔子晚年(很可能在六十八歲返魯之后)曾對成于他之前的幾種《周易》文獻進行過系統整理和研究,并為之作序。

注釋:“公務員之家有”版權所

I本文原刊于《孔子研究》1997年第2期。

II見王素編著:《唐寫本論語鄭氏注及其研究》,文物出版社1991年版。

III程樹德《論語集釋》,中華書局1990年版,第二冊,第471頁。

IV見王素編著《唐寫本論語鄭氏注及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