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三本著作看西方翻譯研究的新發展
時間:2022-03-18 0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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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翻譯研究領域,近年來可以說有兩大派別占據了主導地位:一派以廣義上的語言學為基礎,致力于建構和發展經驗性質的翻譯科學;另一派則從歷史的角度通過描寫的方式來研究翻譯問題。兩者盡管大相徑庭,但有一個突出的共同點,即具有較強的經驗性,與純理論研究形成了對照。本文旨在通過對三本代表性著作的考察,來管中窺豹,看當今西方兩個主要譯學研究派別的某些特點,同時可以對西方的純理論研究略有了解。
RecentDevelopmentsinTranslationStudiesasSeenfromThreeRepresentative
BooksPublishedinthe1990’s
DanSHEN
Abstract:Inthefieldoftranslationstudies,despitetheexistenceof
multipleapproaches,twotrendsofdevelopmentseemtohavebeendominating
inrecentyears:onebasedonlinguisticsinthewidesense;theother
markedbyahistorical-descriptiveorientation.Whilethetwotrendsof
developmentarecontrastivewitheachother,theyshareonethingincommon,
namely,bothbeingessentiallyempirical,formingacontrasttotranslation
studieswithasomewhat‘purely’theoreticalorientation.Thepresentpaper
offersadiscussionofsomerecentdevelopmentsinthefieldbywayof
reviewingthreerepresentativebookspublishedinthe1990’s.Throughthe
presentreview,wemaygetaglimpsenotonlyofthecharacteristicsof
thetwomajortrendsofdevelopment,butalsoofcertainfeaturesofthe
theoreticalversustheempiricalorientation.
Keywords:translationstudies,developments,representativebooks
20世紀80年代初以來,西方翻譯研究進展迅速。如果說西方譯學研究在60和70年代的突飛猛進主要得益于語言學的快速發展的話,在近二十年里,文化研究、文學研究、人類學、信息科學、認知科學、心理學和廣義上的語言學等均對翻譯學科的發展起了較大的推進作用(參見Gentzler
1993,Neubert&Shreve1992)。盡管翻譯研究的方法紛呈不一,但近年來可以說有兩大派別占據了主導地位:一派以廣義上的語言學(尤其是語篇語言學和話語分析)為基礎,致力于建構和發展經驗性質的翻譯科學;另一派則從歷史的角度通過描寫的方式來研究翻譯問題,意在揭示翻譯實踐與研究中蘊含的文化與政治因素(參見Venuti,
1997)。
本文旨在通過對20世紀90年代出版的三本西方譯學研究代表作的考察,來看西方翻譯研究新發展的一些特點。這三本著作分別為巴茲爾·哈廷姆(Basil
Hatim)所著《跨文化交際:翻譯理論與對比語篇語言學》(1997);哈羅爾德·基特爾(HaraldKittel)與阿明·弗蘭克(Armin
Frank)主編《跨文化性與文學翻譯的歷史研究》(1991);丁達·戈爾萊(DindaGorlee)所著《符號學與翻譯問題》(1994)。就這三本書來說,哈廷姆的著作可視為上文提到的第一大研究派別的典型著作,基特爾與弗蘭克的書則是第二大派別的一部代表作。這兩大派別盡管大相徑庭,但有一個突出的共同點,即具有較強的經驗性。與此相對照,戈爾萊的《符號學與翻譯問題》一書則是純理論研究的代表。通過對這三本書的考察,我們不僅可以管中窺豹,看到當今西方兩個主要譯學研究派別的某些特點,而且可以對西方的純理論研究略有了解。
一
近二十年來,對比語言學、語篇語言學和翻譯理論均取得了長足的進展,但將這三者結合起來研究的論著尚不多見。哈廷姆的《跨文化交際》一書在這方面作出了可喜的努力(詳見Shen
1999)。哈廷姆在書中提出了一個語篇處理的理論模式。它包含語境、語篇結構和語篇組織這三大部分。在探討語境時,哈廷姆主要采用了語域理論(the
theoryofregister),但將符號學和語用學(主要用于意圖研究)也納入了語域分析,如下圖所示(Hatim1997:22):
哈廷姆認為“規約性交際”(InstitutionalCommunicativeTransaction)、“語用行為”(Pragmatic
Action)和“符號互動”(SemioticInteraction)這三種語境成分對于語篇類型、語篇結構和語篇組織起決定性的作用。他以該模式為框架,以英語與阿拉伯語之間的翻譯為分析對象,對語篇類型、語篇結構和語篇組織進行了系統的探討。就語篇類型來說,哈廷姆區分了說明文和論證文這兩大類。就語篇結構而言,哈廷姆主要對段落劃分、嵌入主文本中的次文本的作用等展開了討論。至于語篇組織,哈廷姆探討了文本中的主謂遞進、句間銜接手段、直接引語與間接引語等多種因素。該書在圍繞作者提出的語篇處理模式進行了充分討論之后,又擴大范圍,針對語篇類型與禮貌策略之間的關系、如何對待來自兩個不同文化的文本以及如何翻譯非虛構性文本中的反諷性成分等問題展開了討論。
總的來說,該書有以下幾個特點:(1)與眾多以語言學理論為基礎的譯學研究論著相類似,該書以一個理論模式為中心,逐層推進地展開討論,具有很強的系統性。(2)
與傳統的語言學翻譯理論形成對照,該書十分強調情景語境的作用。譬如第11章在探討語篇中表達情感的語言手段時,注重對權力關系和和意識形態之影響的探討。(3)
該書探討的是超過句子這一層次的語篇類型、語篇結構和語篇組織,并關注這三個層次之間的交互作用(參見Nord1991)。(4)該書還注重對翻譯總體策略的探討。譬如在探討直接/間接引語時,哈廷姆指出阿拉伯人在寫新聞報導時,習慣用間接引語。在將英文新聞報導中的直接引語譯入阿語時,譯者應采用一種間接的或者“半直接”的形式,這樣方能在修辭功能上達到對等。由于以上這些特點,該書較好地揭示了語篇的組合機制和交際過程中的一些重要因素,為譯學研究提供了不少新的洞見。正如諾伊貝特和施萊夫所言,語篇語言學模式將翻譯對等建立在“語篇和交際的層次上,而不是句子和詞匯的層次上”,因此為譯學研究提供了“比句子語言學更為強有力的分析工具”(Neubert
&Shreve1992:24)。
值得一提的是,該書不僅致力于將對比語言學和語篇語言學運用于翻譯研究,而且注重通過翻譯研究來檢驗和豐富這兩個語言學派。在這一點上,它有別于僅僅將語言學模式當作工具的譯學研究。該書證明“在進行對比分析時,若不以話語為基礎就無法達到完整。同樣,缺乏對比基礎的話語分析也難以達到完整。翻譯則為語言對比提供了最為適用的研究框架?!?Hatim
1997:xiii)
二
20世紀80年代以來,受文化研究大潮的影響,翻譯的歷史文化研究日益受到重視。值得一提的是,與以語言學模式為基礎的譯學研究形成對照,采用歷史描寫主義方法的譯學研究一般僅關注文學文本?;貭柵c弗蘭克主編的《跨文化性與文學翻譯的歷史研究》是這一新的譯學研究潮流的代表。這部論文集的作者均為德國戈廷根文學翻譯研究中心的學者。該書主要由三部分組成。第一部分包含三篇論文,集中探討在18世紀的德國,通過法語這一中介將英文作品間接譯入德語的翻譯實踐。第一篇論文根據法國語言文化對譯文影響之大小和德國譯者對于法國的不同態度,將間接翻譯英國小說的譯者分為四類,并對造成他們之間差異的原因進行了深入探討,以此揭示出18世紀德國翻譯文化的復雜性。第二篇論文通過實例論證指出:雖然以法語為中介的文學翻譯在1770年左右就已銷聲匿跡,但在非虛構性文本之范疇,這種間接翻譯一直延續至18世紀末。該文對造成這兩者不同步的各種歷史文化原因進行了分析研究。第三篇論文專門探討了以法語為中介的本雅明·福蘭克林自傳的德譯。該文分析了福蘭克林自傳的不同譯本所具有的不同特點及其蘊含意義,并挖掘了造成這些不同特點的意識形態、美學和文化等方面的各種動態因素。
第二部分探討的是美-德翻譯中出現的文化差異和譯者的不同譯法。該部分由四篇論文組成。第一篇集中分析T·S·艾略特的《荒原》在不同時代的法文和德文譯本。該文旨在建構一個由數種參數組成的模式,用于描寫原文中的文化指涉(cultural
references)和譯者在譯文中對這些文化因素的處理。主要有以下六種參數:1.文化指涉的明晰度(從最為微妙的文化內涵到明確無疑的文化上的陳詞濫調);2.
范圍(或者特屬于某個地區、某個階級,或者屬于某個國家,或者具有文化普遍性);3.性質(宗教、文學、藝術、體育、生活方式等等);4.歷史維度(文化指涉所處的特定歷史時期);5.
語篇類型;6.一體性或者融合性(在何種程度上文化指涉與作品融為了一體)。這六種參數為分析不同譯者對《荒原》中文化指涉的不同譯法提供了一個切實可行的框架。但該文指出,對其它作品的譯文或者其它文學/語言/文化之間的翻譯進行研究時,可能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增加新的參數或者刪減既定參數。此外,在一個情景語境中顯得十分重要的參數,在另一個情景語境中可能會變得無足輕重。同樣,由于文化之間的差異,在源文化中最為平淡無奇的文化指涉有可能會在譯入文化中成為一個突出的問題。該部分第二篇論文集中分析德國譯者在翻譯杰克·倫敦的《荒原的呼喚》時,對于物質文化詞語的不同譯法。該文認為,這種分析可以達到三個“特殊的”(distinctive)目的。其一,就同一原文而言,可以發現不同譯文之間的相互關系;其二,可以揭示出譯者對于原作品、原作者和翻譯藝術的看法。然而,在筆者看來,這兩個目的為文學翻譯研究所共有,而不是文化詞語譯法研究所特有的。只有第三個目的方真正具有特殊性,即揭示同一文本的先后譯者對于原文中社會與自然背景的不同熟悉程度。該文十分注重探討譯者由于不熟悉原文中的文化背景而偏離原文的各種現象。第三篇論文將研究焦點對準政治文化,探討了德國譯者在政治審查制度的影響下,對歐文的《瑞普·凡·溫克爾》所進行的各種更改。該文證明在這一方面進行跨文化研究具有較大的優越性,因為“通過譯文與原文的比較,我們可以比僅僅研究原文更為準確地估量審查制度所帶來的后果”(Hulpke
1991:74)。第四篇論文探討德國譯者在翻譯馬克·吐溫的《田納西州的新聞業》時,對于美式幽默的處理方式。鑒于德國和美國在對于幽默的看法上存在明顯的差異,譯者有意識地對原文進行了各種改動,并增加了一些原文中沒有的成分,以求在德國讀者中產生類似的幽默效果。值得一提的是,該部分的論文有一個共同點,即注重對描寫模式的建構或對普遍規律的挖掘。作者只是將具體文本當成說明描寫模式或者具有普遍意義之問題的實例。
第三部分由三篇論文組成。第一篇論文探討戲劇翻譯中,人物名字和頭銜的譯法及其社會歷史文化含義。該文采用歷史描寫的方法,對三個世紀以來法語-波蘭語和波蘭語-德語/英語的戲劇翻譯進行了系統研究。就人物名字而言,主要有以下五種譯法:1.
照搬不譯;2.根據譯入文化的拼寫和發音規則來同化原名;3.用譯入語的對應名字來替代原名;4.僅翻譯原名的意思(語義翻譯);5.僅傳遞原名所用的某種藝術手段(以反映出人物某些方面的特征)。至于人物頭銜,則主要有以下幾種處理方式:1.
省略;2.添加;3.照搬;4.更改;5.語義翻譯;6.替代。如該文所示,人物名字和頭銜是文化身份的重要標示因素,在翻譯中常常會導致兩種歷史語境、兩種社會文化規約之間的沖突,面臨這些沖突的譯者不得不采取各種對策來進行處理。該部分后兩篇論文均圍繞可譯性這一理論問題展開討論??梢哉f,它們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偏離了該書采用的歷史描寫主義的正軌。(詳見Shen
1995)
總的來說,該書展示了譯學研究中歷史描寫方法的主要特點和作用。它揭示了譯者在特定情景語境下的種種不同譯法,挖掘出各種相關的社會歷史文化原因。此外,還在實際分析的基礎上,總結概括出具有一定普遍性和指導性的翻譯程序、翻譯方式、翻譯原則以及研究參數。值得一提的是,該書僅對一些問題作出了揣測性的回答,不少結論也帶有推測性。這反映出歷史描寫方法難以克服的一種局限性:今天的翻譯研究者在探討過去某個歷史時期的翻譯時,難免會遇上缺乏確切“事實”或第一手資料的障礙,故只能根據已知情況作出種種推測性的判斷,但這些判斷往往不乏洞見和啟迪意義。
三
上文提到的兩本著作均具有較強的經驗性。與此相對照,戈爾萊的《符號學與翻譯問題》是純理論研究的一部代表作。該書將查爾斯·S·皮爾斯的符號哲學應用于翻譯理論研究。除了對皮爾斯的理論進行全面深入的闡述之外,該書還對一些具有“輔助性”或者互補性的理論進行了探討,包括維特根斯坦的語言哲學,沃爾特·本雅明的語言理論和羅曼·雅克布森有關三種翻譯的理論。這些理論均在符號學和翻譯理論之間起著某種橋梁的作用。
該書的中心主題可以用簡短的一句話來概括:翻譯是符號闡釋過程(translationissemiosis)。符號闡釋過程(semiosis)涉及三種因素:符號、該符號的所指物、該符號的闡釋符號(interpretant)?!瓣U釋符號”指闡釋者在闡釋原符號時,自己頭腦中產生的新的符號。符號闡釋過程具有開放性和無限性。第一個闡釋者在對一個符號進行了闡釋之后,就生成了一個新的闡釋符號。第二個闡釋者又可以對這個闡釋符號進行闡釋,從而再生成一個新的闡釋符號。這個過程可以無窮無盡地延續下去,生成一個連綿不斷的闡釋符號的鏈條。也就是說,闡釋過程構成一個不斷生成新的意義的過程。從這個角度來觀察,翻譯可視為一個永無止境、不斷變化的進化過程(見下文)。此外,根據皮爾斯的符號理論,闡釋過程對于符號的生命至關重要。符號只有通過闡釋/翻譯,才會富有意義。當一個符號再也得不到闡釋/翻譯時,其生命就會終止。從這個角度來看,翻譯的目的就不是再現原文的意思,而是體現和調動身為符號的原文的意義潛勢,使其能夠不斷獲得新的生命。
應當指出,這個“翻譯是符號闡釋過程”的概念實際上具有一定的矛盾性,對譯者提出了難以調和的兩種不同要求。若追根溯源,則不難發現,這主要是因為這一“符號闡釋過程”有兩個不同的重點:或者是所指物,或者是闡釋符號。當該過程以所指物為重點時,一系列翻譯行為的目的就是使符號和所指物逐漸達到對等──對等就是闡釋/翻譯過程的終點。戈爾萊區分了三種翻譯對等:指稱對等(referential
equivalence)、意義對等(significationalequivalence)和質量對等(qualitativeequivalence)?!百|量對等”指譯文和原文具有同樣的感官或者物質特性,譬如“同樣的長度、段落劃分、押韻結構和/或標點選擇”(Gorlee
1994:175;參見申丹1997)。就這樣的翻譯對等而言,可以說戈爾萊的符號學翻譯理論與傳統翻譯理論并無多少本質區別。
與此相對照,當這一過程以闡釋符號為重點時,注意力就從翻譯對等轉到了如何幫助符號(原文)發展這一問題上。譯文作為闡釋符號,其主要任務就是幫助原文不斷生長。皮爾斯說,“倘若一個符號不能把自己變成另一個發展得更為充分的符號的話,那么它就不是符號”(Gorlee
1994:121)。同樣,思想必須不斷在“新的更高的翻譯中生存和發展,否則它就不是真實的思想”(同上引)。根據這一進化性質的理論,譯者“應該能夠而且樂意破壞他們的‘傳統’職責,偏離常規”,應該創造性地“通過增加來背叛[原文]”并“通過減少或者歪曲來背叛[原文]。不然的話,他們所生產的只會是呆板的直譯,沒有生命的復制品。假如翻譯僅僅只是制造原文的影像,那么它就只會使符號闡釋過程走向衰竭,因為它編織出來的是千篇一律,缺乏差異,甚至完全雷同的圖案”(Gorlee
1994:195)。顯而易見的是,這個以發展為宗旨的觀點與上文提及的以對等為宗旨的觀點互為矛盾,難以調和。在書中,這兩種觀點有時相互滲透,混淆不清。它們對譯者提出了兩種完全不同的要求,譯者很可能會感到無所適從。如果說,以等值為重的觀點容易為譯者所接受并身體力行的話,以發展為重的觀點則是相當難以付諸實施的。該書要求譯者破壞他們的‘傳統’職責,背叛原文,但是卻沒有通過任何實例來說明怎樣才能完成這一任務。
該書在相當大的程度上與翻譯實踐相脫節。值得注意的是,皮爾斯將翻譯與同一語言內部的符號闡釋等同起來,忽略了翻譯這一跨語言文化的符號闡釋過程的特點。戈爾萊在書中也不時表現出類似的片面性。如前所述,皮爾斯的符號闡釋過程呈線性遞進形態:原符號[通過闡釋者的闡釋]導致第一個闡釋符號的誕生,后者又[通過闡釋者的闡釋]導致第二個闡釋符號的誕生,后者又導致第三個闡釋符號的誕生,如此等等。戈爾萊將這個闡釋符號生成闡釋符號的模式直接用于描述翻譯:原文[通過譯者的翻譯]導致譯文甲的誕生,譯文甲又[通過譯者的翻譯]導致譯文乙的誕生,譯文乙又導致譯文丙的誕生,如此等等。但實際上,除了通過一種中介語言的間接翻譯,一位譯者通常不會翻譯前人的譯本。無論前面已有多少譯本,后面的譯者還是會翻譯原文。從實際情況出發,我們不妨這么描述翻譯中的符號闡釋過程:原文本符號[原文]導致第一個闡釋符號[譯文甲]的誕生;然后,[已經經過一次翻譯的]原文本符號導致第二個闡釋符號[譯文乙]的誕生;然后,[已經經過兩次翻譯的]原文本符號導致第三個闡釋符號[譯文丙]的誕生,如此等等。此外,還應該考慮到前面的譯文對后面的譯文或大或小的影響。也就是說,從第二個符號闡釋行為開始,我們在考慮原文本符號時,不僅要考慮原文,還需考慮已有的譯文在譯者闡釋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詳見Shen
1996)
總的來說,戈爾萊的《符號學與翻譯問題》一書有兩大長處。一是綜合了各種與翻譯有關的語言符號理論,將之應用于翻譯理論研究,可以說這是一個可喜的跨學科研究的嘗試。二是借助皮爾斯等人的有關理論,為考察翻譯提供了一個新的角度,將翻譯視為一個旨在幫助原文不斷獲取新的生命力的進化過程。但令人遺憾的是,由于不注重實際分析,該書的理論探討有一些脫離實際之處。這是該書的一大弱點,也可謂譯學的純理論研究或大或小的一個通病。
以上探討的三本著作各具特色,各有其特定的分析原則、闡釋框架和研究對象。通過對它們的考察,我們管中窺豹,分別看到了當今幾個較有影響的譯學研究派別的一些特點,看到了其不同的長處和局限性。當然,西方譯學界派別繁多,研究方法紛呈不一,本文主要通過三本著作所展示的畫面難免具有籠統性和片面性。但希望能夠通過這樣的探討,幫助增進對西方譯學研究新發展的了解。
引用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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