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述衛生監督體系建設問題論文

時間:2022-01-27 0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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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述衛生監督體系建設問題論文

摘要:衛生監督體系是公共衛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執行國家衛生法律法規、維護公共衛生秩序和醫療服務秩序、保護人民群眾健康、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要保證。本文就目前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的基本情況、改革進程、存在的問題進行探討,并針對性地提出對策與建議。

關鍵詞:衛生監督體系建設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決定》提出,要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包括衛生服務、醫療保障、衛生監督執法的衛生體系”,正式拉開了全國衛生監督體制改革的序幕。

2005-2006年,衛生部先后頒布實施了若干規定和衛生監督體系建設實施意見,對衛生監督機構設置與人員管理、職責、建設標準、原則、要求、技術支持能力建設以及保障措施等作出了規定,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的要求是明確的。本文通過分析衛生監督體系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反映衛生監督機構的現狀并提出相應對策與建議,為進一步推進衛生監督體系建設提供依據。

一、建立健全衛生監督體系的重要意義

1.建立健全衛生監督體系的重要性

衛生監督體系是公共衛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執行國家衛生法律法規,維護公共衛生秩序和醫療服務秩序,保護人民群眾健康,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要保證。近年來,在一些地方出現的“蘇丹紅”事件、“疫苗”事件、“阜陽奶粉”事件等,電視報紙新聞鋪天蓋地,媒體報道也是連篇累牘,反映了人民群眾對公共衛生事件的高度敏感,說明了社會各界對人民健康的極大關心,也提醒我們要加強對社會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人民健康事件的發生。同時,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件時有發生,醫療服務市場比較混亂,非法行醫在一些地方比較猖獗,出租、外包科室的問題在一些中小醫院相當普遍。解決這些問題的一個重要措施,就是要加強衛生監督體系建設,加大衛生監督執法力度,充分利用法律的武器,保障好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建立健全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的緊迫性和必要性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政府對衛生監督執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我國衛生監督執法工作與經濟社會及人民群眾的需求相比還存在很大差距。一是由于長期以來衛生監督體系不完善、執法運行機制不健全、監督職能不明確、保障政策不落實,造成執法工作條件差,技術手段落后,監督效率低,執法能力不高;二是區域之間、城鄉之間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發展不平衡,農村和城鄉結合部成為衛生監督執法的薄弱環節甚至真空地帶;三是衛生監督人員素質不適應綜合執法的要求,特別是在基層尤為突出。因此建立健全衛生監督體系建設迫在眉睫。

二、我國衛生監督體系的沿革與發展

1.改革開放之前衛生監督工作開展的情況

改革前我國衛生監督工作一直參照前蘇聯模式,由衛生防疫機構實施執法,履行行政業務管理、技術服務和技術指導等職能,衛生法制建設尚不健全,主要是由國家衛生行政部門頒布衛生行政規章,缺乏專門的法律或法規。

2.改革開放之后衛生監督體系的發展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為衛生監督工作發展帶來了機遇和挑戰。1995年《食品衛生法》明確規定衛生行政部門是衛生監督執法主體,標志著我國衛生監督法律體系初步形成。相繼頒布了《職業病防治法》、《傳染病防治法》和《執業醫師法》等法律法規近20部,衛生監督工作進入法制管理階段。我國還建立起一支專職監督隊伍,基本形成了食品衛生、環境衛生、職業衛生、學校衛生以及醫療服務的監督監測網絡,通過各種方式開展經常性監督監測工作。

3.衛生監督體系改革與完善階段

1996年衛生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公共衛生監督執法體制的通知》揭開了衛生監督體制改革的序幕,衛生監督體系逐步從衛生防疫系統中獨立出來,與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醫療救治體系共同構成公共衛生體系。2000年《關于衛生監督體制改革的意見》要求,按照依法行政、政事分開和綜合管理的原則,調整衛生資源配置,理順和完善現行衛生監督體制,建立結構合理、運轉協調、行為規范、程序明晰、執法有力、辦事高效的衛生監督新體制。2005-2006年,衛生部先后頒布實施了若干規定和衛生監督體系建設實施意見,對衛生監督機構設置與人員編制管理、職責、建設標準、原則、要求、技術支持能力建設以及保障措施等作出了規定,明確了要求。

三、目前衛生監督機構存在的問題

1.衛生監督體制改革不完善

總體而言,目前全國衛生監督體制改革大大加快,衛生監督體系建設進展順利,但也確實存在著許多不利因素,衛生監督體制改革不深入,在省、地市、縣區三級衛生監督機構中,執法主體仍沒有解決,機構設置不到位。各地衛生監督機構單位名稱、行政級別、內設部門、人員管理等均缺乏統一和規范,衛生監督機構職能不明確,各地衛生監督機構的職權范圍不一致,監督和檢測分工模糊。這些情況的存在反映出衛生監督體制改革不完善。

2.領導重視程度不夠,企業自我防護意識差

一方面領導重視程度不夠,雖然強調依法行政,但對不直接產生經濟效益的衛生監督執法不夠重視,甚至阻礙限制,衛生監督體制改革滯后于經濟體制改革,衛生立法工作滯后于社會經濟發展。另一方面社會各方衛生法制觀念淡薄,生產經營單位往往只應付衛生執法檢查,而從業人員與消費者衛生認識水平參差不齊,自我防護意識差。

3.衛生監督員數量不足,人員業務素質不高

我國衛生部《中國2000年預防保健戰略目標》對衛生監督隊伍的要求是2000年按人口比例每萬人配備1.5名衛生監督員,但各地衛生監督人員的數量配置不足較為普遍,在基層尤為突出。造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來自于衛生監督體制改革的不徹底,衛生監督職能沒有落實到位。另一方面衛生監督專業人員學歷與職稱偏低、專業比例不合理。其必將導致工作量負荷加大,從而使衛生監督工作出現監督覆蓋率低、工作質量不能保證,監督頻次減少等現象。

4.衛生監督機構財政保障不足

衛生監督機構的辦公用房問題依然突出,經費來源差別很大,大部分存在財政保障不足情況。

5.衛生監督執法裝備不足

衛生監督取證器材和現場快速檢測設備是衛生監督工作的最基本工具,對于提高衛生監督執法水平,提高衛生監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現場處置和重大活動衛生保障的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大部分衛生監督機構衛生監督執法裝備不足,檢驗監測器材設備陳舊落后,現場快速檢測設備短缺嚴重,難以實現快速、準確、全面的監督監測目標,嚴重影響衛生監督執法的公正性。

四、對策與建議

1.深化衛生監督體制改革,加快衛生監督體系建設

衛生部關于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的要求是明確的,思路是清晰的,關鍵是如何貫徹落實。作者認為要完成衛生監督體制改革任務,首先各級政府要加強對衛生監督工作的領導,把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納入當地政府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統籌考慮,解決衛生監督體系建設滯后的問題,其次是爭取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為衛生監督改革創造必要的條件,主要是給予編制和經費支持。三是衛生行政部門要積極主動、統籌規劃,把衛生監督體制改革納入議事日程,合理設置衛生監督機構,理順關系,明確職責,健全運行機制。同時衛生監督機構也要發揮主動性,積極推進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為維護轄區人民身體健康、保護經濟建設和構建和諧社會發揮應有的作用。

2.增加衛生監督人員規模,提高衛生監督人員整體素質

由于改制的原因,監督機構的總人數相對減少,而目前衛生監督機構執行的衛生法律法規就有近20部,承擔著食品衛生、公共場所衛生、職業衛生、傳染病防治、放射衛生、消毒衛生、學校衛生、醫療市場監督管理等監督執法任務,此外還要承擔突發事件處置、衛生保障等工作任務,現有衛生監督機構所配置的人力資源難以承擔這樣繁重的工作任務,不能夠滿足目前工作的需要。同時,衛生監督機構人員整體素質不高,人員學歷結構相對不合理,低學歷、低職稱人員的比例較高,嚴重影響體系建設與中長期發展,另一方面也影響了衛生監督體系行政監管執法功能和職責的開展和落實。

因此,為加強衛生監督體系隊伍建設,一方面須提高準入標準,嚴進寬出,吸納更多的專業人員,滿足基本的數量需求和素質要求,另一方面針對無專業或非相關專業人員加強在崗培訓和在職教育等,以點帶面,逐步提高衛生監督隊伍的整體素質。同時,改善衛生監督事業的社會重視程度和經濟待遇,吸引更多高學歷高職稱的人員流入,將更有利于完善衛生監督人力結構,解決人力素質低下、結構不合理等問題。

3.加大財政投入,保障衛生監督經費的落實

衛生監督機構經費和裝備現狀不容樂觀。從運城市衛生監督機構情況來看,辦公用房的情況差,完成改制的監督機構中有近一半無自己的辦公用房。快速檢測裝備配置情況,2005年元月,除了市監督所有12臺、兩家縣級防疫站共有16臺現場快速監測設備以外,其余的單位均為零。衛生監督總費用及其構成,2005年全市各級衛生監督機構人均總費用為1.92萬元,其中財政投入為0.95萬元,占總費用49.4%。2007年,全市各級衛生監督機構人均總費用為2.21萬元,其中財政投入為0.93萬元,財政投入占總費用42.1%。工資總額占衛生總費用的比例達58.5%,還有2家機構不能足額發放人員工資。收入水平不高是隊伍不穩定的原因之一,由于個人的原因調離衛生監督崗位的時有發生,衛生監督工作必然受到較大的影響。

衛生監督財政投入不足,財政保障不力,辦公用房緊缺,快速檢測設備落后、短缺問題與經費不足密切相關,很大程度影響了改革的進程和已改制衛生監督機構的運轉。衛生監督作為公共衛生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屬于典型公共產品,衛生監督體系建設是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公共衛生服務的重要內容,政府是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的責任主體,應完全承擔籌資職能,落實《關于衛生事業補助政策的意見》等文件,提高衛生監督等公共衛生資源配置的比例,保障衛生監督經費。衛生監督機構也應立足現狀,爭取多方籌資,添置必需的衛生執法設備,提高衛生執法整體能力。

國家關于衛生監督體系建設(包括財政保障)的要求是明確而具體的,關鍵是如何貫徹落實。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衛生監督機構要發揮主動性,實實在在地推進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為維護轄區人民身體健康、保護經濟建設和構建和諧社會發揮應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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