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保險全面保障依法治教的思考
時間:2022-09-16 02:58:07
導語:校園保險全面保障依法治教的思考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一、校園安全風險制約著我國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
目前我國中小學在校生數2.1億,幼兒園在園兒童2200萬,全國每年約有1.6萬名中小學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約有40名學生死于食物中毒、溺水、交通或安全事故;還有40萬至50萬左右的孩子受到中毒、觸電、他殺等意外傷害。校園傷害事故的發生呈現出易發性、多樣性、復雜性的特點。校園傷害案件的發生,不僅給受傷害的學生、學生的家長造成身體和精神創傷,也會使學校和家庭背上沉重的經濟負擔。未成年人年齡幼小,遭受的傷害后果可能對其終身產生嚴重的影響。巨額的賠償費用常常令學校難以承受,正常的教學活動因此可能受到影響。更加讓人憂慮的是,家長和學校對于校園傷害事件過度反應,出于安全起見,學校會盡量減少可能發生傷害的集體活動。一些學校對社會實踐甚至體育課也談虎色變,下一代的體質問題令人擔憂。如何保障在校學生的人身安全、保障學校正常教學秩序,落實中小學生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的規定,已經事關到下一代的全面發展,事關我國素質教育的整體推進,成為各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和學校、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問題。
二、依法治教背景下的校園安全管理應引入保險機制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依法治國體現在教育領域就是依法治教。面對校園安全風險,依法治教的基本要求是,要借助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校園安全面臨的突出問題。責任保險針對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提供風險保障。作為一種分散民事損害賠償責任風險的市場機制,責任保險是保障依法治國落實的重要措施,正是因為有了責任保險,才保證了大量侵權事故的妥善解決,維護了民事法律制度權威的需要。
三、保險機制參與校園安全管理面臨的挑戰
近年來,針對學校安全的形勢和實際,在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安全領域專家、保險行業的共同努力下,校園安全管理辦法和措施不斷付諸實施,校園安全取得顯著成效。然而,校園安全管理工作仍然面臨不少挑戰:一是校園風險呈上升趨勢。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國提供校園責任風險保障規模最大的保險公司,根據其相關數據回顧,2004年到2014年,校園方責任保險為學校承擔風險保障從1萬億元增至10萬億元,年均案件數從2.9萬件增至6萬件,賠款總額從0.4億元增至4.8億元,賠付率水平從45.7%升至60.2%。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每天全國校園風險事件超過160起,近年來案均賠款大幅上升。二是校園事故賠償標準有待完善。目前,在處理校園傷害案件中,學生家長提出的索賠金額的額度越來越高,不僅超出了保險合同約定的責任限額,也超過了最高法院頒布的人傷賠償標準。《民法通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侵權責任法》都明確指出,幼兒園、學校只承擔與其過錯相適應的責任,責任認定參考《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執行。但在實際執行中,為降低社會不良影響,學校常常選擇承擔擴大的責任,增加了糾紛處理的隨意性。從依法治教的視角出發來看,這種做法阻礙了賠償標準的建立,實質上犧牲了學校的利益,有違社會的公平,不利于學校、學生、家長法制意識的形成。
四、完善校園安全風險保障體系的思考
(一)加快完善校園安全立法
2002年,教育部制定了《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為校園風險事故認定提供了標準,但對校園事件處理上,辦法缺乏上層的法律依據。建議對《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進行改革、細化、完善,將校園風險管理上升到法規層面,更有利于保障廣大學生的權益。同時建議擴大校園類責任保險的保障范圍,鼓勵高校、幼兒園、私立學校、培訓機構也應當投保校園類責任保險,并對保費來源、保障范圍、保障程度、政府補貼等做明確規定。
(二)加強完善保險保障體制建設
2008年教育部、財政部、保監會聯合下發《關于推行校方責任保險完善校園意外傷害事故風險管理機制的通知》,推動了校園責任保險的發展,在校園風險管理、風險防范和風險轉移上產生巨大影響。但隨著社會發展、校園風險的變化,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命的價值也越來越被重視。建議:一是保費和保險責任限額與經濟發展水平同步提高,保費與賠付率水平應相適應;二是根據風險因素的變化,建立完善的責任保險產品體系,向學校提供一攬子風險管理解決方案,更好地保障學校、學生風險,進一步發揮校園方責任保險社會穩定器的作用。
(三)加大校園風險防范體系投入
安全管理重在事前防范。要防止校園風險的發生,需要建立學校、家庭、保險公司三方互動的全面校園風險防范體系。一是保險公司要繼續加大協助學校開展安全教育,提升教師、學生的安全意識;二是保險公司要繼續協助學校開展校園風險管理,增加風險排查的頻度,擴大校園安全風險排查的范圍,從校內擴展到學校周邊環境,通過與公安、防疫、城管等部門聯合營造安全氛圍。三是家長作為孩子的監護人,保險公司要發揮紐帶作用,積極向家長宣傳安全知識,提升家長的安全防范意識,形成學校、家庭、保險公司齊抓共管,共同關心、共同維護校園安全。
作者:方曉棟 單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上一篇:保險實務專業校企融合長效機制的構建
- 下一篇:加強保險公司內控制度建設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