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弊范文10篇

時間:2024-04-21 19: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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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品---作弊記

小品---作弊記

物:學生甲學生乙監考老師

(教室門前)

(甲乙邊走邊聊,乙背著書包,甲兩手空空,只在上衣貼胸口袋塞了支筆)

乙(煩惱地):……聽說這次監考的是咱們院四大名捕之一,這可怎么辦?

甲:哥們別愁,我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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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作弊進行審計策略

隨著稅制改革的深入和新會計準則的出臺,在會計改革的新時代又會出現新的會計作弊手段,他們把舊的會計作弊手法花樣翻新。因此,對財務的審計工作也面臨電算化替代手工記賬后會計作弊的多樣化、復雜化、現代化、詭秘化的挑戰。為提高會計工作審計效率,提高財務會計的審計質量,使審計風險降低和規避,應當從會計作弊手段深入探究財務會計的各種新手法及其規律和表現形式、涉及范圍、作弊手段、反財會審計的措施,利用已有的審計軟件對其內部的系統設計、系統運行、工作日志等等進行分析。這樣才能發現、揭穿和鑒別財會作弊。

一、財會作弊的一些手段

財會作弊“,變”字在先,“藏”字在后,在深藏中蒙混過關,在變動中弄虛作假。變實為虛,變是變真為假,變公為私,變人為己;藏是巧妙掩飾,隱藏深固,蒙混過關。本人從事財會工作20多年工作中結合所聞所見,總結了以下一些國家企事業單位中比較典型和常見的財會作弊手段,列舉如下。

1、鴛鴦發票,弊端甚多。在現金交易中,分別套開同一發票,存根聯和抵扣聯的金額小于發票聯金額,謀取私利,趁亂造假。利用發票在管理上的漏洞,內部管理上的松懈,自制或套開假發票、假收據,竊取、虛報、冒領,中飽私囊。

2、渾水摸魚:吃空餉,多報冒領。利用企業中的監管不嚴,在工資表或會議費、招待費名單中虛列員工或參會人員名額,中飽私囊。以采購物資為名在節假日發購物券(代金券),用于變相消費,搞福利或拉關系。

3、偷梁換柱:調節利稅,變換手法,多計多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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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作弊現象新思考

作弊這個詞,恐怕老師聽了都會頭疼,到現在為止我還沒聽說哪個老師沒遇到過不作弊的班級和學生。

我還聽說過這樣一句話,有考試,就有作弊。是不是太絕對了,我們姑且不管這句話是否正確,但可以看出作弊是個普遍現象。曾經看過這樣一位對作弊現象有新思考的老師:發現學生有作弊現象,不是空洞的給學生講大道理,而是將計就計,放手讓學生作弊。太絕了,竟然有這種老師!但放手并不是撒手不管,而是有條件的。

第一次允許所有學生準備一張A4的紙帶入考場,紙上學生可以寫任何他想寫的東西。學生聽到這些當然興奮不已了,唯恐寫得少了,都寫了很多,滿滿的。等考試結束后,老師把這些A4紙粘到教室后面的墻上,學生就爭先恐后的去參觀,看別人寫的什么,跟自己的進行比較。有的說別的學生很能,寫得比他的多,寫了很多考試的重點,怪不得能考那么好呢;有的學生抱怨自己寫得太少,而且也不是重點,所以沒有考出高分,……通過比較,這下好了,考得不好的同學就知道他們的那張A4紙該寫些什么內容了,就有了目標了,開始為下一次的考試做準備了。

在無形中,他們意識到哪些是重點,哪些是考點,很有目標的去復習、去抄寫答案。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很容易想象,該掌握的也都差不多了吧?

等下次考試,學生照樣可以帶答案到考場,但老師提出了要求,每人只能帶半張A4紙,后來又減到了1/4張……

其實,學生都想考出好成績,自己高興,老師高興,家長也高興??晌覀円郧爸魂P注考試的結果,很少關注考試的這個過程。而這位老師關注了,而且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相信這些學生遲早會丟下那張寫滿答案的A4紙,好好學習的。這是很另類的方法,但卻值得我們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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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作弊現象理性剖析

論文關鍵詞:考試作弊特點原因思想政治教育對策

論文摘要:大學生考試作弊現象在各類高校均不同程度存在,嚴重影響著學校的校風學風建設。高職學生由于入學基礎、學習方法等原因.對基礎理論學習和課堂教學的適應性、成效性較差。因此,考試作弊的現象較為突出。本文通過理性分析近年來高職學校學生考試作弊的特點及產生原因,以探尋減少學生考試作弊的對策。

高等職業教育從1999年開始建立,經過10多年的發展,已經成為我國高等教育中不可缺少的中堅力量,為社會經濟發展提供著具有專業技能和業務水平的新生力量。高職院校的學生與普通高校的本科生、研究生在職業規劃、研究方向等方面有著本質區別。因此,在教育、教學開展方面也應具有自身的特點和方式。但是.高職學生由于入學基礎和學習自覺性差、學習方法不當等原因,對基礎理論學習和課堂教學的適應性、成效性良莠不齊,導致考試作弊現象在高職學校學生中表現日益突出,雖然學校教育管理部門早已對此現象引起了高度重視,并采取了許多有力措施,但考試作弊仍屢禁不止。目前.考試作弊已成為高職學校學生教育與教學管理工作中的一個突出問題??荚囎鞅自诤艽蟪潭壬蠂乐馗蓴_了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更有甚者會影響學校的學風、校風建設以及高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目標的實現。同時.也為社會誠信道德觀念的建立和發展埋下了種種隱患。

一、高職學校大學生考試作弊行為的特點

(一)高職學生普遍存在思想惰性和認識誤區

通過對學生考試作弊行為的調研,我們發現現階段高職學生對考試作弊行為的看法實在令人擔憂。不少學生都認為“我們是學習技術,不是學習理論所以考試作弊沒什么大不了的,何況別人都在抄”,“我擅長實踐操作,不擅長死背書本,所以只有作弊”,“什么誠信不誠信的,只要能過關,看看有什么了不起的”。很多學生沒有把考試作弊同個人的誠信做人、思想道德、刻苦努力才能學到真本領這個道理聯系起來.不認為“作弊可恥”。相當一部分同學認為作弊被抓住只是運氣不佳.并不以作弊為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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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作弊行為的刑法規制

考試作弊行為存在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高校入學考試、研究生考試等重大考試過程中,作弊行為多種多樣,應用到多種先進的科學技術和設備,針對這種行為,需要參考刑法進行相應的處理和懲治,然而在實際處理的過程中也存在刑法定性處罰規定不明確的狀況。研究考試作弊行為的刑法規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能夠加深人們對考試作弊犯罪行為的了解和認知,指導刑法對考試作弊行為的制約及管理,在刑法中明確列出考試作弊罪,為相關研究提供參考意見。

一、考試作弊行為的刑法規制認知概述

(一)構成侵犯國家秘密罪

針對考試作弊行為的刑法規制,學者、機構均進行了大量的研究,基于學界層次進行分析,國家性秘密包括考試試題,借助不同的方式泄露試題獲取答案這種作弊方式,使考場外其他人員在考試期間就獲取試題,嚴重違反了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也屬于侵犯國家秘密,應進行相應的懲治和處罰??荚囎鞅仔袨榈姆缸镏黧w可能是考生,也可能是考場監考人員或考試無關人員,不論作弊手段和人員有何不同,產生的危害性結果是相同的,擾亂了考試秩序,導致國家秘密泄露。再加上作弊過程中應用到非法的監視、監聽設備,同樣也處于犯罪,同作弊行為構成牽連,要根據法條競合從一重罪處罰原則進行嚴懲。

(二)構成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或招收公務員、學生徇私舞弊罪

在我國刑法中明確規定了考生、監考人員不得通過任何科技手段,同外界人員取得聯系,非法獲得考試答案,一旦做出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即可認定為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荚囎鞅仔袨檫€可能是一種有組織性的違法犯罪行為,犯罪人員的數量較多,使得考生的權益得不到保障,同時還降低了考試的威信度,同刑法中限制的擾亂公共場所社會穩定秩序的規定相吻合,應遵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的刑法規制。還有一些觀點也將這種考試作弊行為視為招收公務員、學生徇私舞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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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考試作弊探究論文

一、大學生作弊的產生原因及其發展

在一個人前進的學業進程中,要經過小學和初中,進入高中,又經過高中進入大學,每一學業階段都是對前一階段的否定,根據辨證否定觀及否定之否定規律,人的學業在曲折中前進,同時人的心理也漸趨完善,從而使人得到了多方面的發展。

大學生作弊的產生原因

隨著人類生產力的不斷發展,科學技術作為第一生產力,也呈現出日新月異的發展,科學技術上的發明創造,會引起勞動資料勞動對象和勞動者素質的深刻變革和巨大進步,科學技術為勞動者所掌握,可以極大地提高勞動生產率,從而縮短了必要勞動時間,給生產者帶來更多的剩余價值,根據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矛盾運動的規律,生產力發展了,生產系必然要變革,而人才資源作為第一資源,必然要求各所大學培育出才華出眾的大學生,而考試成績作為一評價大學生學習能力的重要指標,使得不同的大學生采取不同的手段去爭取它,大致有兩種對立的手段,作弊與自力。

大學生作弊是時代的產物,其來源有兩個:一是從高中到大學的過渡中轉化而來;二是從大學生心理的發展變化衍生而來。

在高中,學校有一套很嚴格的學習、考試系統。從河北省三所重點高中的調查資料看,這三所中學——衡水一中、滄州一中和獻縣第一中學,一致認為學習是一個學習最重要甚至唯一的事情,學生們幾乎沒有課外活動,在幾十名來自這三所中學的學生的調查問卷中,80%的學生認為高中如監獄,學習是唯一的自由,拿獻一中來說,它的口號是:抓住每一分鐘努力學習。在學校,根本沒有玩的時間,一天中生活單調地只有四件事:休息(晚休、午休)、吃飯、上廁所、學習。一個學生從早上5點起,然后上早自習,大約7點左右吃早飯,8點到12點左右上上午課,而在課間,學校明確規定走廊里不準有人停留,除了上廁所,學生任何時候都要處于學習狀態,下午依次類推,學生每天都要做大量試卷,“題海戰術”是各重點高中的一致做法,據調查結果看,大多數學生每天的學習時間約為12個小時,少數學生的學習時間可達14小時,只有為數極少的學生投機取巧不學習,虎度光陰,如此,嚴格的學習計劃才造就了獻一中高考本一上線率達30%以上,本二上線率達40%以上,而進入大學,學生獲得了解放,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自由,猶如破籠而出的小鳥,在大學,除有限的學習外,可自由支配的時間非常多,豐富多彩的娛樂活動和絢麗怡人的大學風景為極度渴望自由、激情洋溢的大學生提供了展現自己、豐富自己的舞臺,相比而言,需要學習的課程少了,從而使學生花費的學習時間大量減少,甚至有的學生為了活動耽誤了學習,而期末考試又不得不過,因此謀生了作弊的念頭,又可以玩,又可以靠作弊輕松及格,這是一些大學生的“聰明”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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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作弊家長態度教育論文

“女兒現在就讀小學高年級,成績優秀,品德也好。前陣子期末大考回家后就一直悶悶不樂的。問后她告訴我們,她的一個好朋友考試坐在她后面,乘監考老師不注意,偷看她的試卷,她發現后嚇壞了。說也不是,不說也不是,嚴重影響了她的心情。聽了以后我們也很為難。她好朋友的父母跟我們關系也不錯的,怎么辦才好呢?”

教育論壇里,“女兒的好朋友考試時偷看她,怎么辦?”的帖子點擊率非常高。不少家長在跟帖中表示,自己的孩子也曾經遇到過這樣的問題。也有不少熱心讀者發郵件給我們,發表了他們對孩子的同學考試作弊這類事情的看法。

孩子的同學作弊不少家長選擇聽之任之

“我的孩子成績不錯,期末考試的時候,坐在他邊上的同學就一直偷看他。孩子回來就和我們提起了這件事,我們也沒什么好辦法,最后事情就不了了之了”,孩子下半年就讀初二的學生家長錢進良看到報道后,馬上給我們發來了郵件?!捌鋵?,后來看到水杉對這件事情非常重視,我也在反省,當初我處理這件事情的做法是否合適呢?”錢進良對此很擔憂。

其實,對于孩子的同學考試作弊這件事情,大多數家長都采取了這種聽之任之的做法。在隨機采訪中,70%以上的家長都表示,孩子的同學作弊,又不是自己的孩子作弊,沒必要興師動眾。他們一般會告訴孩子:別人作弊不關你的事,只要不是你作弊就行了,管好你自己。19樓網友“家有考生”說:“我兒子小學時也遇到過類似的情況,他回來說他同學考試看他。我說那就給他看吧,他有什么不懂問你,你也告訴他得了。”還有一些跟帖的網友表示,朋友關系很重要,如果因為處理不好作弊事件而影響了同學之間的關系,那就是得不償失了。

但是,水杉對這樣聽之任之的處理方法明顯感到不滿意。作弊本來就是不對,如果父母采取不作為的方法,等于是助長了這種作弊之風。但是如果不是聽之任之,那又該如何處理才好。這種處理方式,一方面要讓孩子的同學意識到作弊是不對的,讓他能夠正確對待考試,同時不能傷害孩子的自尊心。另外一方面,也得讓自己的孩子明白,不讓別人抄考試答案是捍衛自己的勞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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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作弊提高教學質量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成人教育考試作弊的現狀;成人教育考試作弊屢禁不止的原因分析;成人教育考試作弊的預防措施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考試作為檢查教學質量的重要手段、弱化了學生對知識和技能的掌握,影響了教學效果的反饋、成人教育考試的作弊,呈現出了兩個趨勢、不少作弊還具有專業的輔助作弊團隊、作弊形式多樣化、學習動機不正確,誘發了學生作弊的僥幸心理、教學考試模式陳舊,影響了學生深入學習的積極性、考試監管不嚴,滋長了學生的作弊心理、加強教風建設,提高教學質量、修訂考試制度,改革考試模式和考試內容、加強考試監管,預防作弊的發生等,具體請詳見。

摘要:成人教育考試作弊是多種原因造成的,只有從教風建設、考試模式以及考試監管等多個方面同時入手,各種措施配合使用,才能有效遏制作弊,構建起預防學生考試作弊的防火墻。

關鍵詞:成人教育考試作弊教學質量

考試作為檢查教學質量的重要手段,它對教師掌握學生所學知識狀況以及進一步提高教學質量具有重要的意義。但是成人教育考試作弊屢禁不止,弱化了學生對知識和技能的掌握,影響了教學效果的反饋,阻礙了教學質量的提高。

1成人教育考試作弊的現狀

成人教育考試的作弊,呈現出了兩個趨勢。一是作弊主體擴大化。不管成教學生的學習形式是脫產、業余還是函授,在考試中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作弊現象。作弊主體呈現出由個體向群體發展的趨勢,作弊學生分工合作,互通有無,不少作弊還具有專業的輔助作弊團隊。二是作弊形式多樣化??忌F在的作弊手段五花八門,層出不窮。考場上交頭接耳、傳遞答案、相互抄襲等現象屢見不鮮。在作弊上具的利用上,也由最初的紙條、計算器發展到手機、微型耳機等高科技產品。高科技產品的濫用,造成了成人教育考試作弊的泛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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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考試申論寫作:干部考試作弊理應重罰

重慶市最近對在行政許可法知識考試中舞弊的207名公務員作出處理,責令他們自費重新參加培訓和考試,并規定這些當事人當年不能參加評優,調資晉升推遲一年。消息一出,引來許多叫好聲。重慶市的做法既可以說是意料之外,也可以說在情理之中。干部考試作弊,理應施以重罰,何況是如此大面積的作弊。

說它是意料之外,是因為這樣的事以前還沒有過。持續不斷的改革,已經徹底打破了“鐵飯碗”的概念,不用說企業內的勞動關系,就是政府機關內部,也在探索和推進多種形式的競爭上崗、辭退、問責制度,當了干部,成了國家公務員,也不等于就捧上了“鐵飯碗”,進了保險箱。但是,官貴民輕的封建意識仍然沒有完全消失,計劃經濟時期形成的身份待遇差異,使一些人總認為“吃皇糧”的干部不同于工人、農民,不僅各種待遇有保障,而且干部身份本身就是一道“護身符”,只要不出大事,有點小過失、犯點小錯誤沒什么,不會影響自己的前程。

事實上,黨政機關過去對干部考試作弊這類事的處理,的確存在糊弄了事的現象,或隨意減免,或走走過場,即使有人在考試中作弊,組織者也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說得過去就算完事。對待考試的這種態度,結果看起來是皆大歡喜,實際上不僅起不到提高公務員行政水平的作用,反而會助長干部中的形式主義,引起群眾的反感。這也是造成長期以來不少黨政干部法治意識淡漠、依法行政水平低下的一個重要原因。

說重慶市的做法在情理之中,是因為干部本來就應當做誠實守信的模范,一旦作出像考試作弊這樣的失信行為,就應當“罪加一等”,施以重罰?!叭硕鵁o信,不知其可也”。信用對于一個社會來說,具有比真金白銀更可貴的價值。建設誠信社會,作為社會管理者的政府首當其沖。而政府的誠信,來自于每個公務員的誠信。人民群眾就是從公務員們的一言一行來看政府形象的。重慶市發生的200多名機關干部在考試中作弊事件,損害的不僅僅是一次考試的正常秩序,更嚴重的是損害了黨和政府的聲譽。對作弊者予以嚴厲懲處,不僅是保證考試工作正常進行的需要,而且是整頓機關作風、提高公務員法治意識的需要。

行政許可法的實施,使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有了堅實的基礎。要使這部法律得到全面的貫徹執行,每個公務員都應下功夫學好行政許可法知識,全面對照法律規定,提高自身的法律素養和依法行政水平。對公務員進行行政許可法知識考試,只是督促和檢驗公務員們學習和執行行政許可法的一個手段,如果連這都不能以正確的態度對待,違背誠信原則,為了“過關”而作弊,依法行政就無從談起。

隨著社會的進步,國家對公務員素質的要求必然越來越高,以考試等方式對公務員進行考核的工作必須走向規范化,否則考核就會失去意義,公務員隊伍的質量就得不到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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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期末考試作弊經濟學論文

一、資格性作弊與競爭性作弊

一般而言,大學課程設置中,除了學校公共必修課之外,凡考核方式為考試的課程基本是專業核心課或專業必修課,也就是某一專業最關鍵的課程,集中了本專業最主要的專業知識。通過考試,可以促進學生平時對該課程認真學習,期末復習反復記憶以鞏固所學知識,也可以將考試成績作為評獎、評優、評先進(具體包括獎學金、評優、入黨、提干、推研、就業和心理滿足)的重要參考指標等。但是,對于一些平時學習不夠認真、學習態度不夠端正的學生而言,期末考試成了一種枷鎖。比起對所學知識的掌握與鞏固,貌似他們更在意期末考試能否通過。當然了,這與學校很多制度直接與考試成績掛鉤是分不開的,比如學分績點制要求平均學分績點達到2.0以上者才能獲得學位,評獎、評優、評先進重點參考學習成績且不允許有掛科等。這也直接影響了學生作弊的目的以及考試作弊的成本收益區間。如果從作弊目的來劃分,作弊學生暫且可以分為兩類:一是資格性作弊,這部分學生作弊單純為了不掛科的資格“,60分萬歲”,保證大學順利畢業,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二是競爭性作弊,這部分學生基本不存在掛科的問題,作弊只是為了使成績更上一層樓,以便在班級排名以及評優、評獎、評先進中獲得競爭性優勢,具有競爭性和排他性。

二、考生作弊的制度因素分析

按照諾斯的觀點,“制度是一個社會的博弈規則,或者更規范地說,它們是一些人為設計的、型塑人們互動關系的約束。”制度約束通過禁止人們從事某種活動可以預防人們的機會主義行為并減少不確定性。制度包括正式約束、非正式約束以及實施機制。下面從制度方面分析考生作弊行為。首先,考試作弊認定及處罰的正式制度。主要是指國家或者學校制定一系列規范化、帶有強制性的對考試作弊行為進行界定和處罰的規則、條例,比如《關于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堅決剎住高等學??荚囎鞅淄犸L的緊急通知》(2003年)、《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2004年)、《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2005年)以及學校、學院對考試作弊行為處罰的相關規定等。這些正式制度明令禁止大學生考試作弊,并對相關作弊行為以及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進行界定,以此預防考生的機會主義行為。現有這些正式制度對考試作弊的處罰不可謂不嚴厲,也不可否認這些正式制度對學生的作弊行為產生了很強的震懾作用,但即便如此,大學考試依然存在作弊現象,也就是說實踐證明,現有的正式制度并不足以完全杜絕考試作弊行為。其次,誠信等非正式約束。非正式制度一般被認為是正式制度的延伸闡釋或修正,它是得到社會認可的行為規范和內心行為準則。違反或者觸犯社會或者某一團體的非正式制度,有可能使違反者本人感到羞愧、自責以及精神痛苦,也有可能會損害其他人或者合作者的利益,進而受到團體內其他人的鄙視與排斥,減少與其的合作。對于考試作弊而言,喪失的是誠信這一大學生行為規范,理應引起作弊者羞愧以及其他學生的抵制。但是,現實情況并不總是這樣。對于資格性作弊,作弊者本人以及所在團體往往并不認為作弊是一種可恥行為,因為這種作弊只是一種自保行為,并不侵害其他人的利益,作弊者看成是理所當然,其他人由于自己利益不受損害對這種作弊的容忍度也較高,而且這種作弊行為往往不被看成違反誠信原則,或者認為是違反誠信但危害極小,并且不會將其與作弊者品質關聯。也就是說,如果一個事件對當事人利益攸關,當事人采取了利己不損人的即便是違反非正式制度的行為時,被默認為是合法的。這種情況之下,非正式約束對考試作弊的約束力大大降低。但是,對于競爭性作弊,非正式制度的約束力就會更大一些。因為這種作弊行為往往被認為是損人利己的,作弊者所在團體對這種行為的容忍度一般較低,而且往往會將作弊直接與其本人的品質相關聯。所以,競爭性作弊行為一旦被發現,作弊者本人往往更加羞愧,相應的成本往往更高。再次,制度的實施機制。制度再完善,也需要確保其實施、貫徹的機制。比如,法律制度的實施,是由警察、法院等國家暴力機關予以確保的??荚囎鞅滋幜P正式制度的實施,往往是由監考教師、巡考員以及學校職能部門(比如教務處)確保實施的。其中,監考教師往往是比較關鍵的一環。監考教師的行為選擇,直接影響考試作弊處罰正式制度貫徹力度。如果監考教師不認真,對作弊行為視而不見,或者監考教師發現作弊但礙于情面不進行舉報,那制度就形同虛設,相應的約束力也就不高。如果每個教師都認真監考,凡作弊者皆被抓且被按制度處罰,那制度的約束力自然而言也就高。而非正式制度的實施機制,主要是作弊者自身的道德約束以及所在團體共同懲罰的威脅。當作弊不被認為是違反內心行為準則以及不被別人認為是違反行為規范的,誠信作為非正式制度的約束力就下降了。

三、考生作弊的成本收益分析

首先,來看一下資格性作弊。假設某學生在考試中失敗,掛科了,那他除了承受考試失敗的精神壓力成本外,還要支付補考甚至重修的物質成本、補考或者重修依然考不過的精神壓力以及因此失去評優、評獎、評先進等潛在收益,甚至因此課程始終考不過導致不能正常畢業的高額成本。因此,該學生一旦作弊成功,就可以節省了上述可能發生的成本,或者說收益一般而言會比較高。但是,作弊有被發現的風險,風險的高低往往與監考教師的認真程度(取決于教師監考的成本收益,下文詳述)正相關,與作弊手段的高超程度負相關(此問題在此不做擴展論述)。而作弊一旦被發現是需要支付成本的,除了支付“丟面子”“感到羞愧”的精神成本外,還可能支付高昂的物質成本以及后續精神壓力成本。之所以說“可能”,是因為作弊被發現后所面臨的處罰風險是不一樣的,這取決于監考教師的行為選擇。暫且假設有兩種可能:一是監考教師僅僅是制止了作弊行為但不予處罰(一般而言,監考教師礙于師生情面,大多數情況下是這樣的)。此時,作弊被發現遭受處罰的風險成本為0。二是監考教師對作弊行為進行制止并處罰。處罰輕的可能是勒令交卷。處罰較重的可能是上報學院、學校,并按校規、校紀進行處罰。輕處罰的成本基本可以忽略不計(作為經濟人,很少有學生一開考就作弊,那樣一旦被發現成本極高,除非是考試題都不會,作弊的機會成本接近0。大部分作弊行為往往發生在會做的題都做完之后,也就是確保既得收益之后,此時作弊邊際收益較高,但邊際成本很低,因為即便被發現交了卷也沒啥損失,反正剩下的都不會做,交卷的機會成本為0)。而重處罰的成本則相對較高,按校規、校紀被記過或者通報批評且該科重修,比起單純的考試掛科,付出的精神成本和物質成本都比較高昂。我們可以將資格性作弊的成本收益總結成表1進行分析(見表1)。假設考生面臨的外部環境為監考嚴格(選擇作弊會被發現且遭受重處罰)與監考寬松(作弊不會被發現或者被發現只受輕處罰)。考生行為選擇分為作弊與不作弊。不作弊沒有收益,但卻要付出成本,假設為-2。如果作弊,在監考嚴格的情況下,收益為-3,低于不作弊時的收益-2,在監考寬松的情況下,收益為0(此處0并不代表沒有收益,而是代表潛在成本被消除了),高于不作弊的收益-2。假設理性的考生會根據所面臨外部環境相機選擇收益最大的行為。那么在監考嚴格的情況下,考生采取不作弊策略;在監考寬松的情況下,選擇作弊策略。但是,在學生看來,作弊被發現并且遭受重處罰只是小概率事件(從歷史來看,重處罰相對較少,因為每年因考試作弊被通報的學生并不多見),而小概率事件對經濟人而言往往被認為是不會發生的。這種僥幸心理很大程度上放縱了學生選擇作弊的機會主義行為,致使考試作弊屢見不鮮。其次,來看一下競爭性作弊。一般而言,這部分考生期末準備相對比較充分,試卷大部分題目難不住他們,只有少數幾個題目可能由于考場緊張短暫失憶等原因不會答。及格是沒問題的,但是想多多益善,所以可能誘發作弊行為。對此類型作弊,作弊空間較小,對總成績的提升空間有限,因此,成功的收益相對也較?。隙ù笥?),但作弊失敗的成本可能相當高。這里的“可能”還是指作弊被發現并且遭受重處罰而言的(除此之外,與上面分析相似,作弊失敗成本接近0)。一旦因作弊被處分,所有評優、評獎、評先進的資格都將失去,其他科目所積累的競爭性優勢也將蕩然無存,“揀了芝麻丟了西瓜”。假設競爭性作弊考生面臨的外部環境行為選擇與資格性作弊考生相同。不作弊沒有收益,但不需要像資格性考生那樣要付出成本,假設為0(不考慮潛在利益的損失)。如果作弊,在監考嚴格的情況下,收益為-5,低于不作弊時的收益0,且要低于資格性考生此情況時的-3,因為競爭性考生考試作弊被發現且被重處罰的成本要更高,在監考寬松的情況下,收益為2,高于不作弊的收益0。同樣,面對不同的環境,理性的考生會做出與上面資格性考生相同的策略選擇。而且可以推斷,在監考嚴格的情況下,競爭性作弊考生選擇作弊的可能性比資格性作弊考生更低。但是,如果這部分學生也認為作弊被發現且遭受重處罰是小概率事件,自信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作弊的機會主義行為傾向也會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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