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范文10篇
時間:2024-03-20 18: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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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經濟特區發展
一、制度兼容、演進與經濟績效
正式制度的目標取向與組織中個人的利益偏好是否一致決定了正式和非正式制度是否兼容,兩者的兼容與否決定了組織和經濟運行的交易成本,而交易成本的大小最終決定了經濟績效的影響,主要通過激勵、監督費用和強化成本三方面進行。一是當一個組織的正式規則與子群體中的成員的偏好和利益一致時,將會大大提高組織的經濟績效。組織中的成員受到一種自我激勵,這種激勵通過正式制度的確立而更加明確。而當博弈的正式和非正式的規則一致時,它們將相互強化。非正式與正式約束的一致性將導致較低的交易成本,因為監督和強化機能以一種非正式的方式取得預期的效果。二是當一個組織的正式規則與子群體中成員的偏好和利益有較大差異時,這種不一致性導致較低的績效。因為首先,對立的規則與規范使經濟行為者無所適從,缺乏激勵。其次,由于組織目標與個人的利益偏好不一致,不能使個人自覺為組織的目標工作,監督成本高,從而導致正式制度的形式化、組織的沖突和摩擦。
用進化博弈論的方法研究制度演進中的兼容性問題的結論:一是進化過程不一定帶來最佳的傳統和制度。由于社會的歷史初期條件的原因,最佳反應動力的結果難以從帕累托劣勢的社會傳統中擺脫出來,即社會體制進化的路徑依賴性。二是與正式制度相比,非正式制度的變遷更具演進特點。且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變遷受不同之手——“劉易斯之手”和“斯更努之手”的指引。前者是指通過理性的共同知識、主觀的認識和批判,來預設和推動制度的變化;后者指人們只通過他們過去的行為觀察到其獲得的效用,并強化好的行為或繼承壞的行為。因此,在制度演進過程中仍可能出現正式制度與非正式制度的不一致。進化博弈論給出關于克服路徑依賴,實現制度演進中的制度兼容的解決之道:一是通過引入較系統的突然變異,使社會脫離原有的低水平的均衡;二是通過政府政策性介入,將人們的行動轉換到更高支付的戰略上;三是積極促進低水平均衡的社會與具有不同習慣的高水平均衡的社會交流,提高原社會形成更佳習慣的可能性。據此達到新制度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在較高水平上的兼容,并使兩者以一種非正式制度的形成達到自我強化,通過互動強化,使兩者結合得更加緊密,造成一種報酬遞增的機制,從而降低交易費用,提高經濟績效。(見表1)
總之,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條件下,如果正式制度與非正式制度一致,則無論是從激勵角度還是從約束角度所需的交易成本都較低,從而導致較高的經濟績效;反之則相反。
二、WTO規則與特區制度兼容、經濟績效
加入WTO,中國面臨WTO規則與中國現存制度的兼容問題。提高制度的兼容性,增強整個制度的經濟績效已成為當務之急,即使中國的經濟特區也不例外。
中國經濟特區改革征文
“1979年,那是一個春天,有一位老人,在中國的南海邊畫了一個圈……”
在中國的改革開放史上,有一個關鍵詞注定讓人無法忘記,那就是“經濟特區”。
沒有經濟特區這個“鉆頭”,整個中國的改革開放在歷史空間中的掘進,就不會達到今天的深度和廣度。作為改革的突破口、試驗田,作為開放的窗口,經濟特區在中國的改革開放史上書寫了濃墨重彩的一筆,并在新時期繼續演繹著有聲有色的活劇。
敢闖敢試、殺出血路:解放思想的“探索者”
1977年,剛剛結束了“十年浩劫”的中國百業待興。
1977年11月,復出后的鄧小平第一次外出視察,首站選擇了廣東。在廣東,鄧小平的眼光盯住了深圳這個沿海小漁村,和香港只有一河之隔。當年,當地農民一天的收入不過1元錢,而香港農民一天的收入為60多港元。怎么盡快讓群眾富裕?怎么盡快跟上世界發展的步伐?
保護男人“特區”6大禁忌
大量的臨床資料告訴我們,前列腺炎,前列腺肥大,睪丸炎,附睪炎,鞘膜積液,遺精,早泄,陽痿,不射精,陰莖癌等,是危害男子的健康的常見的病,它們折磨著眾多的男性。
細心的讀者不難發現上述這些常見的疾病都是男性生殖器官的毛病,我們稱之為男性的特有病種。可見,男子要想健康長壽,首先要保護好自己的“特區”。
◆忌早戀及過早性生活
一般而言,男子到二十四五歲才發育成熟,如果早早地過性生活,性器官還沒有發育成熟,耗損其精,易引起不同程度的性功能障礙,成年后易發生早泄,陽瘺,腰酸,易衰老等。
◆忌性生活過頻過密
適度的性生活可以給人帶來愉悅的心境與體驗,對身體與養生均有好處,但是,如果恣情縱欲,不知節制,生殖器官長期充血,會引起性功能下降,易引起前列腺炎,前列腺肥大,陽痿,早泄,不能射精等毛病。
試議經濟特區對接與合作
(一)總體原則與思路
要推動與實現兩岸經濟特區的對接與合作,海峽兩岸首先需要解放思想,大膽開放,積極進行制度創新。兩岸經濟特區對接與合作的最重要精神是“先行先試”,要充分體現政策的特殊性、開創性與先試性,即在規劃或選定的特區內率先實施經濟自由化、國際化的開放政策措施。實現這一目標的路徑是“學術先行,政策跟進”。目前兩岸學術界可率先就推進兩岸經濟特區對接與合作進行學術交流與討論,并由有關機構負責,在海峽兩岸輪流舉辦兩岸特區發展與合作論壇,建立平臺,進行機制化的兩岸經濟特區學術交流,同時就兩岸經濟特區轉型、發展進行探討與相互借鑒,為兩岸經濟特區的實際合作創造理論基礎,提供知識支持。在此基礎上建立兩岸經濟特區合作的運作機制與平臺。目前海峽兩岸經濟合作在宏觀層面有兩岸經濟合作工作小組,中觀層面有地方政府的經濟合作,在微觀層面有企業之間的合作。但對特區或園區這種特殊的區域經濟合作,還沒有建立專門運作機制與平臺。推動兩岸經濟特區合作,是由特區、地方政府或是當局哪級主導,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目前兩岸經濟特區初級合作是由地方政府或園區共同推動,尚沒有兩岸之間的特區合作協商。
未來兩岸應將兩岸經濟特區合作納入兩岸經濟合作框架之內,建立兩岸經濟特區合作工作小組,專門負責與推動兩岸特區合作事宜。以實現兩岸自由貿易區性質的特區對接與合作為發展方向。兩岸經濟特區合作應是階梯式的,有不同層次與不同水平的合作。第一層是兩岸經濟特區的一般性交流與合作。第二層是兩岸經濟特區內以產業為主的經貿合作。第三層是兩岸自由貿易區性質的、開放范圍更大并有制度對接的高水平特區合作。可以說,制度對接與合作是兩岸經濟特區是否獲得突破的關鍵所在。而建立兩岸自由貿易區性質的特區對接與合作,應是兩岸經濟特區合作的重要目標與方向。目前臺灣努力發展自由貿易港區與自由經濟示范區,均屬于自由貿易區性質的經濟特區。祖國大陸多個地區也開始積極爭取建立自由貿易區,包括北京、廈門、天津、吉林等均提出建立自由貿易區的設想。可見,推進兩岸自由貿易區性質的特區合作應是未來規劃的重要方向。
(二)兩岸經濟特區合作的路徑與方式
在推動兩岸經濟特區合作中,是選擇一個或多個特區“先行先試”,重點推動,還是大范圍的、無規劃的全面展開,是兩種不同的路徑與方式。顯然,在一定范圍內選擇特區或園區合作比較可行。兩岸經濟特區合作大致存在“一對一”“、一對多”“、多對多”等多種可能的合作方式。具體如何選擇,取決于兩岸當局的政策制定與兩岸協商的共識。較穩健的做法,宜從“一對一”合作方式做起,即海峽兩岸經過協商,選擇一個經濟特區或園區作為試點進行推動,然后再推廣。同時,還涉及兩岸不同性質經濟特區合作的選擇。是進行產業差異性大的特區進行合作,還是選擇同質性高的特區合作,值得討論。
(三)處理好兩岸經濟特區合作的三個關系
鄧小平經濟特區思想研究論文
摘要:鄧小平同志在經濟特區的醞釀、建立與發展過程中,有許多重大的理論闡述。在改革開放三十周年之際,研究這些理論具有重大意義。
關鍵詞:經濟特區;鄧小平;改革開放
創辦經濟特區是鄧小平同志親自倡導、設計并始終關注和支持的一項嶄新事業,是我們黨和國家的一個重大決策。從經濟特區醞釀到建立,再到兩次實地視察,鄧小平同志有許多重大的理論創新。值此改革開放30年、深圳經濟特區成立28周年之際,對鄧小平同志的經濟特區思想加以總結有重要意義。
一、鄧小平為經濟特區的建立和發展提出了一些重大的基本理論
(一)發展是硬道理。經濟特區的首要任務是發展經濟。鄧小平有關生產力的論述是經濟特區設立的最基本理論依據之一。鄧小平反復論證社會主義的根本任務是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他指出:“馬克思主義最注重發展生產力”,“社會主義階段的最根本任務就是發展生產力”,“貧窮不是社會主義,社會主義要消滅貧窮。不發展生產力,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說是符合社會主義要求的。”“社會主義如果老是窮的,它就站不住。”為此,“堅持社會主義,首先要擺脫貧窮落后狀態,大力發展生產力,體現社會主義優于資本主義的特點”。判斷姓“社”姓“資”的標準,“主要看是否有利于發展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力,是否有利于增強社會主義國家的綜合國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總之,社會主義要贏得與資本主義相比較的優勢,就必須大膽吸收和借鑒人類社會創造的一切文明成果”。
(二)現在的世界是開放的世界。特區是對外開放和體制改革的具體實現形式和途徑。1978年12月13日,鄧小平在中央工作會議上,號召全黨“解放思想、開動腦筋、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他指出:“不打破思想僵化,不大大解放干部和群眾的思想,四個現代化就沒有希望。”“任何一個民族、一個國家,都需要學習別的民族、別的國家的長處,學習人家的先進科學技術。”“現在世界上的先進技術、先進成果我們為什么就不能利用呢?我們要把世界一切先進技術、先進成果作為我們發展的起點。”“任何一個國家要發展,孤立起來是不可能的,閉關自守是不可能的。要實現我們的第一步和第二步目標,不開放不行,不加強國際交往不行,不引進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先進科學技術成果和資金不行。”“中國長期處于停滯和落后狀態的一個重要原因是閉關自守。經驗證明,關起門來搞建設是不能成功的,中國的發展離不開世界。”如果“你不開放,再來個閉關自守,50年要接近經濟發達國家水平肯定不可能”。為此,對外開放是一項不可動搖的基本國策,“不開放不改革沒有出路,國家現代化建設沒有希望”。“改革開放放棄不得”。不僅如此,“對內經濟搞活,對外經濟開放,這不是短期的政策,是個長期的政策,最少50到70年不會變”。
鄧小平經濟特區思想演進與發展
一、從1977年11月至1980年8月,這是鄧小平經濟特區思想的醞釀、探索和決策的階段
1977年7月,鄧小平三落三起,重返政治舞臺之后,積極探索建設現代化強國的途徑。他把改革開放的突破口選在廣東,在廣州點燃改革開放的一把火。①這年11月17日,鄧小平聽取了廣東省委負責人韋國清、王首道等人的匯報后,要求廣東多創外匯,爭取進口些大設備。要提出一個供應香港、澳門農副產品的方案。搞幾個現代化養豬場、養雞場,寧肯進口一點糧食養豬養雞,以進養出,賺回錢來。要用旅游養旅游,要恢復過去行之有效的辦法,不要等中央。②鄧小平對廣東工作,作了非常重要的指導性談話,內容涉及到工業、農業、旅游、外貿等諸多方面。盡管當時全國形勢還很嚴峻,但鄧小平還是意味深長地對廣東的同志說:你們看準了,可以先干。他在廣州點的這一把火,對廣東恢復和落實各項政策,搞好對外開放,建立外貿基地,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1978年春夏間,鄧小平為扭轉國家經濟瀕臨崩潰的困難,積極探索發展經濟的路子。他和黨中央先后派出多個代表團和考察組,赴日本、港澳、東歐和西歐5國訪問和考察,決心打破閉關自守或半自守的狀態,實行對外開放。出訪前,鄧小平對國務院副總理谷牧等人作了具體布置;出訪后,他聽取了谷牧的匯報,并以其戰略家的頭腦和目光,作出決策:一是引進這件事要做;二是下決心向外國借點錢搞建設;三是要盡快爭取時間③。4月19日,鄧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討論《今后八年發展對外貿易,增加外匯收入的規劃要點》時的插話中指出:“政策上大膽一點,搶時間進口設備,是劃得來的,得到的比付出的利息要多,問題是要善于去做……廣東搞出口基地,要進口飼料,應該支持,試一試也好嘛。以進養出,進口多少,出口多少,要一樁一樁地算,加強經濟核算,加強管理。”④.當時,中共中央主席、副主席李先念等,也支持廣東搞出口基地。這實際上是后來建立深圳等經濟特區的最早醞釀,也是對外開放實施“以進養出”戰略的最初萌芽。這年7月至9月間,國務院召開務虛會,重點研究加快我國四個現代化的速度問題。會議強調放手利用外國的資金,大量引進先進技術設備。最后,黨中央和鄧小平鄭重確立打開國門、實行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與此同時,中央和鄧小平要求廣東發揮毗鄰港澳、華僑眾多的優勢,切實搞好寶安、珠海兩個邊防縣的建設,從港澳引進技術、資金、設備、原料,搞加工裝配業務,擴大外貿出口工作。為此,廣東省于同年6月下旬提出關于搞好寶安、珠海邊防縣建設和外貿出口的意見。隨后著手籌建大規模出口基地,并將寶安縣改為深圳市,珠海縣改為珠海市,得到了國務院的同意和批準。這年10月,鄧小平等中央領導人還同意國家交通部《關于利用香港招商局的請示報告》。據此,廣東省和交通部于1979年1月6日聯合向國務院報送了《關于我駐香港招商局在廣東寶安建立工業區的報告》,引起中央高度重視。1979年1月17日,鄧小平舉辦“五老火鍋宴”,邀請胡厥文、胡子昂、榮毅仁等五位老工商界著名人士開座談會,共商對外開放大計。鄧小平希望這些老工商業者在引進海外資金,特別是華僑、華商資金方面做些事情。鄧小平說:“現在搞建設,門路要多一點,可以利用外國的資金和技術,華僑、華商也可以回來辦工廠。吸收外資可以采取補償貿易的辦法,也可以搞合營,先選擇資金周轉快的行業做起。”①他進而提出:“引進技術、外資問題,我感到利用資本主義資金,也應用資本主義去對付,不應像過去那樣拘謹。”②他還在一份香港廠商要求到廣州開設工廠的《內部情況摘報》上批示:“這件事我看廣東可以放手干。”③鄧小平的批示對廣東省的領導人是很大的啟示和鼓舞。特別是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后,廣東干部看到不改革開放不行了,于是從廣東的實際出發,提出廣東改革開放應該先走一步的構想。同年2月,谷牧副總理主持召開特別會議,商議招商局在蛇口開辦事宜。他還指示香港招商局負責人袁庚“回去和、劉田夫再作具體商量。總之,要給你們方便,不怕你們多賺錢。鄧小平認為不僅寶安、珠海可以搞,廣東、福建的其他縣也都可以搞”。④經國務院批準,在深圳蛇口建立我國大陸第一個加工出口區。這年4月,在中央工作會議上,廣東省委負責人提出,希望中央對廣東實行特殊政策、靈活措施,并允許在深圳、珠海、汕頭劃出一塊地方,作為華僑港澳同胞和外商投資的場所,按照國際慣例,創辦貿易合作區。這一提議,得到了中央和鄧小平的贊同和支持。究竟是辦貿易合作區,還是辦出口加工區,自由貿易區?經過深思熟慮的鄧小平明確地說:“還是叫特區好,陜甘寧開始就叫特區嘛。中央沒有錢,可以給些政策,你們自己去搞。殺出一條血路來”⑤。鄧小平以“殺”字來形容試辦特區,令人發聾振聵。這一方面顯示鄧小平這個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無所畏懼、勇往直前的豪情氣概,另一方面也顯示試辦特區必然會遇到各種艱難險阻,只有前仆后繼,才能殺出一條血路來,把特區辦好。1979年7月,黨中央和國務院批準廣東、福建兩省在對外經濟活動中實行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在深圳、珠海、汕頭、廈門試辦經濟特區。其目的是發揮特區“對全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窗口和示范作用”①。黨中央和鄧小平作出這項戰略決策,是對中國長期停滯落后的歷史教訓深刻總結和對馬克思主義關于對外開放理論的正確理解的結果。首先,鄧小平研究了中國國情,深刻總結了歷史經驗教訓。鄧小平說:“因為現在任何國家要發達起來,閉關自守都不可能。我們吃過這個苦頭,我們的老祖宗吃過這個苦頭。……長期閉關自守,把中國搞得貧困落后,愚昧無知。”②同時,鄧小平還以“過去陜甘寧就是特區”作為歷史依據,倡議創辦新時期特區。盡管這兩種特區的性質、地位和作用迥然不同,但仍有共同之處,就是在中國土地上劃出一塊或幾塊地方,進行某種嘗試,通權達變,實行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其次,鄧小平正確理解馬克思主義關于對外開放的理論,大膽借鑒海外成功的經驗。馬克思主義認為,人類的歷史是從封閉走向開放的歷史。在現在世界發展一日千里的時代,中國只有吸收一切文明成果,借鑒外國成功的經驗,才能加速經濟發展,趕上時代潮流。鄧小平極其深刻地指出,“社會主義要贏得與資本主義相比較的優勢,就必須大膽吸收和借鑒人類社會創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鑒當今世界各國包括資本主義發達國家的一切反映現代社會化生產規律的先進經營方式、管理方法。”③70年代末80年代初,世界上有80多個國家和地區設立了500多個出口加工區和自由貿易區,特別是亞洲“四小龍”在吸引外資,引進技術設備,增加創匯,促進本地區經濟發展的經驗,尤其為黨中央和鄧小平所重視。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鄧小平以其非凡的膽略和遠見卓識,從海外設立特區的成功經驗中得到啟示和借鑒,并吸納廣東省提出的富有新意的建議,果斷地作出在中國沿海地區創辦4個經濟特區的決策,而且把它作為改革開放、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一項重要實驗。其后,又接受廣東省的提議,把“出口特區”改為具有豐富內涵的“經濟特區”。鄧小平說:“我說名字叫經濟特區,搞政治特區就不好了。”④這一稱謂的確定,明確地規定了經濟特區的性質和任務。
二、從1980年8月到1988年4月,這是鄧小平經濟特區思想形成的階段
思想是社會存在的反映,社會和經濟的運動,給思想的形成和發展以決定性的影響。鄧小平的經濟特區思想,也是隨著中國經濟特區的社會經濟的運動而逐步形成的。筆者認為,1984年春鄧小平第一次視察深圳、珠海、廈門3個特區的題詞和隨后發表的談話,可視為這一思想形成的標志。這是一次思想大飛躍。以下幾點,是構成特區思想形成的基本元素。(一)經濟特區是社會主義的新生事物。和任何新生事物一樣,我國經濟特區這一社會主義新生事物,也是經歷了幾番風雨、幾番坎坷才茁壯地成長起來的。在開始那幾年,海內外人士對試辦特區,眾說紛紜,莫衷一是。由于長期閉關鎖國和“左”的思想影響,當時從中央到地方,對試辦經濟特區這一偉大創舉,疑慮很多,阻力很大,多有非議之詞。有人說“特區是國際資產階級的‘飛地’”,“香港市場上的‘水貨之源’”,“走私的主要通道”,甚至比擬為“舊中國上海的‘租界’”。有一段時間,海內外更有人異口同聲地說試辦特區“失敗了”。當年分管特區工作的谷牧,后來曾感慨萬分地說:“特別是1982年上半年,很有些‘秋風蕭瑟’的味道。”⑤1987年6月12日,鄧小平在會見南斯拉夫外賓時也說:“當時我們黨內還有人采取懷疑的態度,香港輿論界不管是反對我們的還是贊成我們的,也都有人持懷疑態度,不相信我們是正確的。”①.那時,經濟特區困難重重,步履維艱,是在“香一年,臭一年,香香臭臭又一年”中過來的。黨中央和鄧小平對經濟特區這一新生事物給予了極大的支持,傾注了很多的心血。正當特區艱苦行進、遇到很大壓力的時候,1980年12月,中共中央召開工作會議。中央決策層對廣東、福建兩省創辦經濟特區工作,再一次給予明確支持。鄧小平指出:“在廣東、福建兩省設置幾個特區的決定,要繼續實行下去。”②1984年春,鄧小平親自出馬,第一次視察了深圳、珠海、廈門特區。他說,興辦特區是我倡議的,現在來看看辦得怎么樣了。他分別為3個特區作了題詞:“深圳的發展和經驗證明,我們建立經濟特區的政策是正確的”,“珠海經濟特區好”,“把經濟特區辦得更快些更好些”。③充分肯定了興辦特區的決策和實踐,并對其發展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回京后又作了重要談話,給特區建設以決定性的支持,對辦好特區起到了巨大的鼓舞作用。后來他又多次闡述了特區的指導思想和方針、政策等等。1985年6月29日,他對阿爾及利亞外賓說:“深圳經濟特區是個試驗,路子走得是否對,還要看一看。它是社會主義的新生事物。搞成功是我們的愿望,不成功是一個試驗嘛。”④同年8月1日,鄧小平在對日本外賓談話時指出:“現在我要肯定兩句話:第一句話是,建立經濟特區的政策是正確的;第二句話是,經濟特區還是一個試驗。這兩句話不矛盾。”⑤這兩次會見外賓談話,其中最重要的,是肯定了經濟特區是“社會主義的新生事物”這一性質。鄧小平以辯證唯物主義的態度對待特區存在的問題。他與外賓談到深圳特區時指出:“當然一個完全新的事物不允許犯錯誤是不行的,有一點錯誤也是很小的。”⑥由于鄧小平在發展方向上及時加以引導,因此,中國經濟特區這一新生事物得以健康成長。(二)經濟特區堅持“不是收,而是放”的指導思想。鄧小平對中央負責人發表重要談話時明確指出:“我們建立特區,實行開放政策,有個指導思想要明確,就是不是收,而是放”。“除現在的特區之外,可以考慮再開放幾個港口城市,如大連、青島。這些地方不叫特區,但可以實行特區的某些政策。”⑦根據鄧小平的意見,黨中央、國務院先后作出決定:擴大廈門、珠海、汕頭3個特區的范圍;開放上海、天津、廣州、大連、青島等14個沿海港口城市和海南島,給海南島以類似經濟特區的政策;開辟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閩南廈漳泉三角洲以及環渤海灣地區為經濟開放區。從而形成全方位多層次的開放格局。鄧小平提出的“不是收而是放”的指導思想因此普遍深入人心,“給那些有關興辦經濟特區是是非非的議論,基本劃上了句號”。⑧(三)明確了經濟特區的地位和作用。鄧小平說:“特區是個窗口,是技術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識的窗口,也是對外政策的窗口。從特區可以引進技術,獲得知識,學到管理,管理也是知識。特區成為開放的基地,不僅在經濟方面、培養人才方面使我們得到好處,而且會擴大我國的對外影響。”⑨鄧小平提出特區是對外開放的窗口和基地,不僅科學地指明了特區的地位和作用,而且也指明了特區建設的方向與任務。特區通過外引內聯,一是利用特殊政策,將海外的資金、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以及人才引進特區,促進特區經濟發展,并逐步向內地進行輻射,為全國各地改革開放起到試驗和示范的作用。二是通過特區這個窗口,了解國際市場變化,掌握最新信息,不斷走向國際市場,參與國際競爭,以便實現國際、國內兩個市場的接軌。三是世界各國通過特區,可以了解中國國情、對外政策和投資環境,加強中外的經濟合作。(四)特區經濟要從內向轉到外向。特區創辦時,深圳部分領導強調發展商業,搞“萬商云集”,一度利用優惠政策進口商品向內地傾銷,獲利頗豐。海內外議論紛紛,致使特區形象受損。這顯然不符合試辦經濟特區和出口基地的宗旨。為此,中央和廣東省要求深圳等特區在發展方向上進行調整,在3年內將深圳特區辦成以工業為主、以出口創匯為主的外向型的綜合性的出口基地。但一些同志在這個問題面前躊躇不前。鄧小平接到這一信息,針對那些有關特區發展方針的模糊認識,強調指出:“我們特區的經濟從內向轉到外向,現在還是剛起步,所以能出口的好的產品還不多。只要深圳沒有做到這一步,它的關就還沒有過,還不能證明它的發展是很健康的。”①在特區發展的關鍵時刻,他再一次敲響了警鐘,指明了方向。特區按照鄧小平這一指示,努力調整產業結構,向外向型經濟發展,積極打進國際市場,多出口,多創匯,終于闖過了以出口創匯為主這一關。1987年6月,鄧小平十分欣慰地對外賓說,“他們自己總結經驗,由內向型轉為外向型,就是說能夠變成工業基地,并能夠打進國際市場。這一點明確以后,也不過兩三年的時間,就改變了面貌。深圳的同志告訴我,那里的工業產品百分之五十以上出口,外匯收支可以平衡。”②對此,中共元老陳云和李先念都加以肯定。陳云說:我們“雖然都沒有到過特區,但我們一直很注意特區建設,認為特區要辦,必須不斷總結經驗,力求使特區辦好。這幾年,深圳特區經濟已經初步從進口型轉變成出口型,高層建筑拔地而起,發展確實很快。現在我們國家的經濟建設規模比過去要大得多、復雜得多,過去行之有效的一些做法,在當前改革開放的新形勢下很多已經不再適用。這就需要我們努力學習新的東西,不斷探索和解決新的問題”③。經過近40年的發展,現在經濟特區已成為我國重要的出口基地,其中深圳的進出口總額居全國各大中城市之首。
三、從1988年4月至90年代前期,這是鄧小平經濟特區思想的豐富和發展階段
這一時期,鄧小平的經濟特區思想由形成走向成熟。其成熟的標志就是1992年的南方談話。他從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出發,結合特區的具體實踐,深刻地總結了特區的實踐經驗,作出了極其重要的理論概括,對中國的改革和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作用。中共十五大報告稱其為“把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推進到新階段的又一個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宣言書”。以下幾方面的內容,構成了這一時期鄧小平經濟建設思想的基本要素。(一)再造幾個“香港”。鄧小平在總結原有特區經驗的基礎上,以更大的氣魄,提出并決定創建海南特區省和開發上海浦東,進行更深刻、更廣泛和更高層次的改革開放的綜合試驗,下大決心“再造幾個香港”。1987年6月12日,鄧小平對南斯拉夫外賓宣布:“現在我可以放膽地說,我們建立經濟特區的決定不僅是正確的,而且是成功的。所有的懷疑都可以消除了。”“我們正在搞一個更大的特區,這就是海南島經濟特區。海南島和臺灣的面積差不多……海南島好好發展起來,是很了不起的”④1988年4月,海南經濟特區成立,中央賦予比其它特區更為優惠的政策。從深圳等4個特區擴大到海南特區省,這是鄧小平經濟特區思想的又一次飛躍。海南是一個擁有3萬多平方公里的區域和多元化、多層次的社會結構省份,在一個僅次于臺灣省這么大的范圍內興辦特區,這在世界上是絕無僅有的。其廣度和深度,實堪稱為我國改革開放史上的壯舉。當海南決定將洋浦港成片承包給外商開發,遭到國內外某些人強烈反對,甚至指責此舉為“賣國行為”,“何異引狼入室,開門揖盜”的關鍵時刻,鄧小平給予了決定性的支持。1989年4月28日,在“洋浦風波”發生后不久,鄧小平審閱海南省委書記許士杰、省長梁湘呈報的《關于海南省設立洋浦經濟開發區的匯報》,作出批示,肯定“海南省委的決策是正確的,機會難得,不宜拖延”①。明快而果斷地平息了“洋浦風波”,使海南特區得以持續發展。.1988年6月3日,鄧小平提出了“再造香港”的戰略構想。他說:“現在有一個香港,我們在內地還要造幾個‘香港’,就是說,為了實現我們的發展戰略目標,要更加開放。”②1989年5月31日,鄧小平在同中央領導人談話時指出:“我過去說過要再造幾個‘香港’,就是說我們要開放,不能收,要比過去更開放。不開放就發展不起來。”③后來他還多次談到“再造香港”問題,這是其經濟特區思想的又一次突破。香港是一個全方位開放的自由港,國際化程度較高,是國際貿易、航運、金融、信息中心之一。鄧小平提出“再造香港”,就是要借鑒和利用香港對外開放的經驗,促進內地更加開放,走向國際化。鄧小平“再造香港”,其目標除海南洋浦外,他更看重的是上海浦東。1991年初,鄧小平視察上海,他不無惋惜地說:“上海開發晚了”,“浦東如果像深圳經濟特區那樣,早幾年開發就好了。開發浦東,這個影響就大了,不只是浦東的問題,是關系上海發展的問題,是利用上海這個基地發展長江三角洲和長江流域的問題。”④他第二年視察南方時,再次以檢討的口吻說:“回過頭看,我的一個大失誤就是搞四個經濟特區時沒有加上上海。”⑤鄧小平認為“上海是我們的王牌”,把上海搞起來是帶動整個長江流域乃至全國經濟發展的“一條捷徑”⑥。基于這一考慮,他敦促中央和上海加快開放和開發浦東。“抓緊浦東開發,不要動搖,一直到建成”。⑦在鄧小平的支持下,浦東后來居上,全國形成了“80年代看廣東,90年代看浦東”的局面。(二)經濟特區姓“社”不姓“資”。從特區成立之日起,特區究竟是姓“社”還是姓“資”的問題,一直困惑著某些人的思想,長期爭論不休。馬克思主義認為,生產力的發展是社會進步的集中體現和最高標準。鄧小平南方談話,圍繞解放生產力和發展生產力這條主線,抓住社會主義本質問題,以“三個有利于”作為判斷姓“社”姓“資”的標準。明確地指出特區姓“社”不姓“資”。他以特區生產力發展作依據,通俗而深刻地闡述了徹底的唯物主義的觀點,嚴厲地批評那種離開生產力的發展而空談姓“社”姓“資”問題的歷史唯心主義的觀點和標榜唯我主張才姓“社”的主觀唯心主義的作風,痛斥那些認為“多一分外資,就多一分資本主義”的理論家,“連基本常識都沒有”⑧。鄧小平提出的社會主義本質論和“三個有利于”的判斷標準論,不僅從理論回答了特區姓“社”不姓“資”的問題,而且堅持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的歷史唯物論,從而結束了這場曠日持久的姓“社”姓“資”的爭論。(三)經濟特區的重要經驗就是敢闖。敢闖敢“冒”,大膽實踐,勇于探索,敢于試驗,是鄧小平經濟特區思想的重要環節。改革開放必然要接觸到一些資本主義的東西。有些人因此而認識不清,產生困惑,務必先要搞清姓“社”還是姓“資”,才敢邁步。鄧小平指出:“改革開放邁不開步子,不敢闖,說來說去就是怕資本主義的東西多了,走資本主義道路。要害是姓‘資’還是姓‘社’的問題。”①他十分贊賞深圳特區那種敢為天下先的大無畏精神,正確地指出:“深圳的重要經驗就是敢闖”,并把它上升為改革開放的一條基本原則。因此,他主張,第一,“看準了的,就大膽地試,大膽地闖”。否則,“就走不出一條好路,走不出一條新路,就干不出新的事業。”②試辦經濟特區是一個新課題,沒有什么經驗,全靠摸索前進,只有敢于冒風險,大膽地闖,才能探索出一條新路來。第二,“不搞爭論”。這是避開守舊派攻擊的巧妙一招。千道理,萬道理,發展才是硬道理。對于特區新的實踐,不能用傳統的理論評頭品足。有些理論上的問題,如果拘泥于經典作家的本本里是否說過或怎么說,老是爭論不休,就會把問題越搞越復雜,把時間爭掉,貽誤發展時機。鄧小平從本質上總結深圳特區的建設經驗是敢闖,這一科學總結,過去多次特區工作會議以及粵、閩、瓊三省五個特區經驗總結中從沒有達到這樣的理論高度,這是對特區經驗的肯定,也是特區增創新優勢的強大思想武器。(四)經濟特區以市場經濟為取向。鄧小平倡議試辦經濟特區時,就十分明確地指出,中央沒有錢,可以給些政策。這就決定特區的建設,一是不能再走計劃經濟的老路,國家撥多少錢,就辦多少事。特區必須自籌資金、自擔風險來搞開發和建設。所謂“蛇口模式”,就是主要靠招商局向香港銀行借錢發展起來的。二是特區經濟要從內向走向外向,就要大力發展“三來一補”和“三資”企業以及外向型企業,加強與外商的合作,與國際市場接軌。這就需要按照國外市場經濟的規律辦事。因此,深圳特區在建立初期,就提出它的經濟以市場調節為主,而海南建省在制定大特區發展戰略時,就明確提出要“實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些都是根據鄧小平關于吸收和借鑒資本主義發達國家的先進經營方式指示為導向的。以市場調節或以市場經濟為取向的做法,對特區的發展都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中共十四大提出的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就是在鄧小平經濟特區建設思想和實踐的基礎上而制定出來的。(五)經濟特區要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20世紀80年代初,在建立經濟特區時,鄧小平在與廣東同志談話中就提出:要兩手抓,一手要抓改革開放,一手要抓嚴厲打擊經濟犯罪,包括思想政治工作。以后他又多次強調要兩手抓的問題。第二次南方談話,他再一次強調“要堅持兩手抓”,并進一步指出“兩只手都要硬”。他說:“要堅持兩手抓,一手抓改革開放,一手抓打擊各種犯罪活動。這兩只手都要硬。打擊各種犯罪活動,掃除各種丑惡現象,手軟不得。”③他提出應當借鑒新加坡的管理經驗,而且要比他們管得更好。鄧小平為搞好特區的兩個文明建設,指明了方向。他一方面指出“不堅持社會主義,不改革開放,不發展經濟,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條”④。另一方面,強調要重視黨的自身廉政建設,堅決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否則,后果極其嚴重。他指出:“特區搞建設,花了十幾年時間才有這個樣子,垮起來可是一夜之間啊。垮起來容易,建設就很難。在苗頭出現時不注意,就會出事。”⑤鄧小平提出的“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戰略方針,為特區兩個文明建設的順利進行提供了強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證。
西部電視特區研究論文
【內容摘要】:本文從西部電視業以及文化產業的角度提出“西部電視特區”的概念,并分別從西方非均衡發展理論以及經濟特區和行政特區對其做了學理層面的淵源闡釋。
【關鍵詞】:西部電視特區文化產業西方非均衡發展理論經濟特區行政特區
西部豐富而深厚的文化資源,是西部文化建設的基本條件,更是西部電視業發展的資源優勢。但由于西部地區普遍存在經濟基礎薄弱、人口素質較低、自然環境惡劣等問題,以及西部電視的發展在全國電視業迅猛發展和中國加入WTO的環境中遭遇沖擊,使得西部電視的資源優勢難以發揮。電視業的發展是一個系統工程,制訂戰略的依據不僅包括本國(地區)據以發展的各項因素和國際背景及世界傳媒業業已形成的格局與發展潮流,還必須有一套從內外部與之相適應并且是互相適應的戰略與文化價值觀。在理論分析和對策研究過程中,除了考慮國內傳媒業的競爭外,還必須考慮國際環境下西部電視的生存空間。西部電視的“自然(特別是地緣條件)、經濟、價值觀等弱自增長條件對區域經濟的發展,產生了一種正如西方宏觀經濟學中儲蓄之于收入或高利率對投資產生抑制之于原有投資乘數效應的漏損效應”①。通過對西部電視發展之路的探尋,我們認為,不論從西部電視自身的發展,還是國家發展文化產業的角度,建立“西部電視特區”,進行更加宏觀的徹底的改革嘗試,不但是一條具有突破性與可行性的基本思路,而且是西部電視抓住機遇和應對挑戰的必要舉措。
一、概念闡釋
面對國家體制創新、科技創新、知識創新、精神創新的時代,西部文化建設也要走創新之路。西部文化不能在抱殘守缺中陶醉,不能守著陳年老店茍延,而要在創新中為中華民族自立于世界優秀民族之林,為人類文明作出新貢獻。電視業無疑是文化產業的主體,因此西部電視業需要解除觀念上的束縛,需要創新性的思路,需要借鑒經濟領域成功的發展經驗,像當年建立經濟特區一樣,建立“西部電視特區”。
“西部電視特區”,旨在為探索中國廣播電視業與文化產業跨越式發展新道路,建設國家文化產業發展基地搭建一實驗平臺。其實質就在于:在承認經濟發展水平的根本制約作用前提下,摒棄庸俗、片面的經濟決定論,通過理念、體制方面的變革和資源的整合實現跨越式發展;通過在體制上政策上市場培育上得到的更多優惠政策以及一系列配套改革,使西部能夠逐步發展成為國家文化產業發展基地。
推進新特區開發開放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引言;鑄統經濟特區的發展趨勢——以深圳為例;新特區未來發展趨勢——以濱海新區為例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我國經濟特區可分為傳統經濟特區和新特區兩大類、我國經濟特區可分為傳統經濟特區和新特區兩大類、我國經濟特區可分為傳統經濟特區和新特區兩大類、區域功能由特區功能為主轉變為以國際化城市為主、經濟戰略由工業經濟為主轉變為服務經濟為主、發展重點由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轉變為“四位一體”(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事業)全面發展、發展模式由政府主導轉變為市場主導、濱海新區作為帶動環渤海區域經濟發展的龍頭,享有國家賦予的五大政策優勢、發揮政府在投資中的推動作用、實施高新技術產業帶動戰略、以新發展模式贏得新競爭優勢、以新發展模式贏得新競爭優勢等,具體請詳見。
1引言
我國經濟特區可分為傳統經濟特區和新特區兩大類。傳統經濟特區指的是20世紀80年代創辦的深圳、珠海、廈門、汕頭、海南5個經濟特區。經過近30年的發展,傳統經濟特區較好完成了中央賦予的特殊使命。
新特區指的是進入20世紀90年代后國家為了協調區域經濟發展,防止區域間的經濟發展差距進一步拉大而設立的具有某項特殊的經濟功能,國家給予其特殊政策的經濟性區域,主要包括上海浦東新區、天津濱海新區以及近幾年新設立的幾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
與傳統經濟特區相比,新特區有幾點不同。首先,成立深圳等傳統經濟特區是為了解決我國對外開放和市場經濟發展的問題,主要目的是發揮窗口、試驗、示范功能,而新特區的成立主要是解決區域經濟發展不協調和體制性問題,主要目的是促進設區地的經濟發展:其次,傳統經濟特區著眼于沿海地區的發展,目的是“讓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新特區則從國家發展的總體戰略出發,解決區域經濟發展不協調的矛盾,探索實現”共同富裕”的道路;最后,國家給予傳統經濟特區的特殊政策幾乎相同,無明顯差異,而新特區的特殊政策則充分考慮各區域的實際發展情況,地區不同特殊政策也不同。
2鑄統經濟特區的發展趨勢——以深圳為例
經濟特區周年會講話
同志們、朋友們:
今天,我們在這里隆重集會,同**各族人民一道,懷著喜悅的心情,慶祝**建省辦經濟特區**周年。我代表黨中央、國務院,向**840萬人民,表示熱烈的祝賀!向為**建設作出貢獻的廣大干部群眾和解放軍指戰員、武警部隊官兵,致以崇高的敬意!向長期以來關心和支持**發展的國內外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謝!
**年前,中央作出了**建省辦經濟特區的重大決策。從此,**這個祖國美麗的海島獲得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進入了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歷史新階段。**年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取得了令人矚目的重大成就。
**年來,**經濟實力顯著增強,地區生產總值實際增長7.6倍,地方財政收入大幅增加,特色農業、新型工業、現代服務業迅速成長,交通、電力、水利、通訊等基礎設施日趨完備,環島高速公路、粵海鐵路等重大項目建成投入使用。改革開放取得重要突破,從**實際出發,實行省直管市縣的行政管理體制,推行能源、物價、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改革舉措;先后設立了洋浦經濟開發區和洋浦保稅港區,成功舉辦了七屆博鰲亞洲論壇,國際交流與合作空前擴大,對外貿易和實際利用外資快速增長。人民生活明顯改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了10.6倍,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了6.6倍,教育、衛生、文化等社會事業加快發展,在全國率先建設生態省,大氣和水體質量保持領先水平。各項建設全面推進,民族團結繼續鞏固,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精神文明建設不斷加強,黨的建設扎實推進,廣大干部群眾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積極性和創造熱情持續高漲,城鄉面貌發生了深刻變化。
這些成就充分證明,在鄧小平同志倡導下,中央關于**建省辦經濟特區的決策是完全正確的,**經濟特區設立以來,、等中央領導同志多次到**考察指導推動工作。**歷屆省委、省政府帶領全省各族人民,艱苦創業,開拓進取。**經濟特區富有成效的實踐告訴我們:必須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始終不渝地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無論是把握機遇,還是應對挑戰,都要靠推進改革開放。必須始終把發展作為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堅持科學發展,創新發展思路,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必須堅持以人為本,著力改善民生,在發展的進程中不斷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進社會和諧。必須堅持突出特色,一切從國情、省情出發,發揮比較優勢,走符合實際的有特色的發展路子。
同志們、朋友們!
經濟特區立法的成果與改善
本文作者:黃喆工作單位: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深圳經濟特區立法存在的不足
深圳經濟特區立法在取得可喜成績的同時,也存在許多不足之處,需要完善。(一)授權立法制度仍未完善深圳經濟特區授權立法的權限在理論和實踐上還存有爭議,而且隨著深圳經濟特區立法數量的增加,深圳經濟特區授權立法的法規沖突問題也日益嚴重,引起了學界廣泛的關注和重視。一直以來,深圳經濟特區授權立法因其權限范圍的不明確而常被學者所詬病,即使在《立法法》頒布以后,也未能從正面解決這一問題。雖然深圳市通過頒布《深圳市制定法規條例》,列舉了其授權立法的立法事項,為這一問題的解決提供了參考,但《深圳市制定法規條例》畢竟是地方性法規,只能在深圳經濟特區的范圍內適用,并沒有徹底解決經濟特區立法權限不明確的問題。一是在授權立法決議中,并未涉及任何具體的立法事項,使授權立法在立法實踐中難以操作;二是深圳經濟特區變通立法的權限不明確。即對于深圳經濟特區法規,既沒有列舉可變通的事項,也沒有做出任何禁止性的限制,使其在實踐中難以把握。而隨著各類法規、規章的增多,法規沖突的問題也開始凸顯,成為了其授權立法的主要障礙之一。第一,授權立法與法律相沖突。如國家在某些領域出臺了相關法律后,深圳經濟特區卻沒有及時廢止原有的經濟特區法規,造成了經濟特區法規與法律的沖突。第二,授權立法與地方性法規相沖突。即在深圳經濟特區獲得雙重立法權后,有可能導致同一立法主體制定的經濟特區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發生沖突,應如何適用,《立法法》卻沒有明確的規定。(二)部門立法利益化傾向嚴重隨著社會、經濟和科技的飛速發展,深圳經濟特區的立法所涉及的領域變得越來越廣泛,所要調整的社會關系也日益復雜,并由此導致了立法專業性和技術性要求的提高。在這種情況下,政府部門參與立法成為了提高立法效率和立法質量的關鍵。但現行的立法程序更多的是賦予了部門立法的權力,而較少涉及其責任,使得部門立法缺乏有效的限制。在這種情況下,政府部門參與立法的結果是弊大于利。一方面由于部門自身利益的驅使,會使各部門在將立法視為進行權力和利益分配的重要手段,導致立法的部門傾向嚴重;另一方面,承擔立法任務的各部門為追求立法效率,而常常忽略了立法的民主性。如《深圳經濟特區公證條例》第十八條規定了“應當”公證的事項。其中包括房地產贈與和繼承。這種強行公證的規定給公證機關帶來大量的公證費收入,但卻為公民房地產的贈與和繼承帶來了額外的成本。而《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深圳市人民政府制定深圳經濟特區政府規章和擬定深圳經濟特區法規草案的程序規定》等法規、規章對立法過程中征求意見的規定,都是偏重于征求有關政府部門和上級部門的意見,對征詢“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意見的,則僅限于“草案的內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重大權益,或對深圳特區有重大影響的”情況。非“重大”的情況都不需要征詢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2]50由此可見,部門立法在立法的專業性和效率上存在一定的優勢,但部門立法現象過于普遍則會導致法規的公正性和民主性都有所削弱,而且相關部門各自為政的做法極易造成法規沖突。因此,對于部門立法,應從立法程序上進行嚴格的控制,防止部門濫用立法權和保障公民在立法過程中的合法權益。(三)公眾參與立法制度缺失公眾參與是現代立法的一個重要環節,尤其是與公民切身利益直接相關的法規制定過程中,應該廣泛征求公眾意見,以保證立法活動的民主性和法規內容的正當性。但在當前深圳經濟特區立法中,公眾參與立法制度存在著以下幾個方面的缺陷:一是公民參與立法的范圍過于狹窄。公民僅僅可以在立法起草的階段參與到法規制定中,而立法的審查和公開等階段則無公民參與的規定。二是對于聽證會的規定還不夠完善。只規定“涉及較多企業和公民利益的”才舉行聽證會,顯然是為聽證會的召開給予了過于嚴格的限制,不利于保護公民在立法中的知情權和參與權,而且在實際操作中,有關部門往往因過分追求立法效率而忽略了聽證的環節,或是將聽證會的召開作為一種形式上的要求,對于公民的疑問任意推脫而不予答復,實際上并未聽取和采納公民的建議和意見。三是立法信息公開制度有待完善。立法信息公開包括立法文件公開、立法程序公開和公布法規等,現階段深圳經濟特區在立法文件和立法程序信息公開方面仍有待完善。四是立法機關對于公眾參與立法的實施狀況缺乏相應的責任機制。這是公眾參與制度存在諸多漏洞的最終原因,缺乏了相應的責任機制,立法機關并不需要為其在公眾參與制度中的過錯行為承擔任何的義務和接受任何處罰,導致了公眾參與環節在實踐中難以全面有效地開展。(四)個別法規內容有失公平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目標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價值追求,也應當是立法工作必須遵循的原則。缺少了對公平的維護,法將失去其權威性,也難以得到公民的遵守,在深圳經濟特區立法中,應當平衡好利益與公平的關系,絕不能為追求利益而犧牲公平。但在現存的深圳經濟特區法規中,卻存在著為追逐利益而忽視公平的情況。如1993年7月24日深圳市第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的《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轉讓條例》規定,轉讓人超過房地產買賣合同約定時間30日仍不交付房地產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也就是說,轉讓人延期交付房地產不超過30日的,受讓人無權要求解除合同。1999年6月30日深圳市第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的修改決定又將30日改為90日。有關部門要求修改的理由是,延期交付房地產超過30日的情況經常發生,受讓人都要求解除購房合同,勢必對特區房地產的發展帶來不利影響。為了促進特區房地產發展,立法允許房地產開發商違約延期交房90日,并且在違約期間限制購房人要求解除合同。[2]53,54以上規定既違反了我國《合同法》“當事人一方延遲履行債務,另一方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的規定,又與公平正義的基本法治理念背道而馳,是值得商榷的。
完善深圳經濟特區立法的思考
(一)完善經濟特區授權立法,充分有效行使雙重立法權解決深圳經濟特區授權立法的現存問題,關鍵在于明確授權立法的權限。深圳經濟特區的授權立法只有原則性的規定,但缺乏具體立法事項的規定。從現有的深圳經濟特區授權立法權限的規定來看,對于立法類別和形式的規定是較為明確和具體的,即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授權決議,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會、人民政府分別可制定法規和規章,在本經濟特區范圍內適用;但卻未能具體列舉出具體的立法事項,只規定了“遵循憲法的規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作為深圳經濟特區授權立法的權限。這種限制方法的靈活性很強,給予了經濟特區立法極大的自主性和自由度,但卻在操作性、控制越權立法和減少法規沖突等方面存在較大的缺陷,總而言之,現有的權限規定的方法是弊大于利。筆者認為,對于深圳經濟特區授權立法的權限范圍界定應采取原則性規定和禁止事項列舉相結合的方法,明確列舉出經濟特區法規禁止涉及的事項,以增強經濟特區立法實踐的可操作性,減少立法活動的爭議,并從源頭上解決法規沖突的問題。此外,這也有利于解決授權立法和職權立法交叉行使所造成的法規沖突問題,以促進雙重立法權的有效行使。(二)發揮人大主導作用,控制部門立法傾向從理論上講,全國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作為權力機關,應當在立法工作中起主導作用,但實際上由于深圳經濟特區立法以市場經濟法規為主,其專業性和技術性較強,相關政府部門介入過多,再加上部門利益的驅使,導致了深圳經濟特區立法出現了較為明顯的部門利益傾向,削弱了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部門過多介入立法活動,除了導致法規內容產生不當的部門傾向外,還會極大的削弱立法的民主性,使法規成為了政府部門管理的工具而缺乏了其應有的社會性和服務性,難以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且由于各部門在立法活動中過分追求部門利益的最大化,將最終導致經濟特區法規沖突的現象加劇,極大地阻礙經濟特區法治建設的進程。因此,要解決部門立法的傾向,必須加強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活動中的主導作用。具體地說,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對一些必須由政府業務部門起草的法規項目,要主動提前參與法規草案的論證工作,協調法規起草中各部門之間的分歧,指導處理法規起草中遇到的疑難問題,說服有關部門以整體利益為重,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對一些容易產生部門傾向的法規項目,盡量不讓部門起草,而由人大或其常委會組織力量起草。如邀請專家學者以及實務部門富有實踐經驗的同志組成專門的立法研擬小組起草法規草案。[3]而且,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主導作用應當貫穿于經濟特區立法的各個環節,同時也需要一定的立法經費作為保障。(三)提高公眾參與程度,增強立法的民主性增強立法的民主可以使制定的法律更加符合實際,為保障深圳經濟特區立法的民主性,提高公眾參與的程度是其重要途徑。對于完善現有的公眾參與制度,筆者的建議如下:首先要健全地方立法聽證制度,減少舉行聽證會的條件限制,凡涉及公民利益的法規制定,在有必要時均應召開聽證會,而不應將聽證會的舉行局限于某些特定的立法中。立法機關還應當保障聽證參加人、利害關系人充分行使權利和充分發表意見,讓立法機關能夠及時了解事實、獲取有用信息和資料。其次要逐步完善立法信息公開制度。立法機關應及時向社會公開相關的立法信息,保證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完善立法信息公開,擴大公民參與立法活動的范圍,有助于充分地發揮地方立法積極作用,實現人民對立法機關立法活動的監督。最后要建立地方立法輔助制度。立法機關應當重視專家、學者在立法中的作用,在立法過程中舉行專家座談會或論證會,不僅有利于解決法案起草中的專業性、技術性問題,同時也能增強法規的科學性和民主性。建立立法輔助制度,首先要明確輔助人員的職責范圍,確定立法輔助人員的配備方式,以確定適當的輔助人員。立法機關可以通過設立專門的立法助理辦公室來負責立法輔助人員的管理。總之,公眾參與立法是現代立法的基本原則之一,只有保障公民能夠參與立法,并為法規的制定提出建議和意見,才有利于保證法規內容的科學性和民主性,而且能有效地克服立法中的部門利益傾向。(四)完善監督機制,強化立法監督立法監督作為立法活動中的關鍵環節,應當明確監督的主體、形式和內容。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授權決議,深圳經濟特區法規需要“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國務院和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即深圳經濟特區授權立法的監督主體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和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監督形式為備案。但從授權立法的理論出發,其授權主體的范圍是欠妥的。深圳經濟特區獲得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授予的立法權,并代表授權主體行使部分立法權,其立法行為應直接對授權主體負責并接受其監督。而現有的監督主體是多元化的,既違背了授權立法監督的理論要求,又不利于明確各監督主體的責任和權限。再加上單純的以“備案”作為監督形式,導致經濟特區立法都是備而不查,造成了立法監督的缺位。而對于監督內容,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授權決議并無明確規定。由此可見,深圳經濟特區授權立法的監督機制從主體、形式到內容都不盡合理,有必要進行改革和完善。改革現有的監督機制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第一,從監督主體的確認上,宜將全國人大常委會確定為授權立法的監督機關,改變以往監督主體分散且分工不明的狀況。第二,監督方式應由單一的備案制度改變為備案審查制度,使以往對于經濟特區立法“備而不查”的情況得以改善。第三,應當明確立法監督的內容,一方面包括對立法內容的監督,即對經濟特區法規、規章內容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另一方面還要進行立法程序合法性的監督,強調依法立法。通過立法內容和程序的監督,能有效地保障法規內容的公平合法,減少法規沖突的發生,并促進立法活動的科學化和民主化,控制部門立法的利益化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