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調范文10篇

時間:2024-03-02 20: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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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物減排調控

為規(guī)范全市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管理,強化主要污染物減排調控能力,確保完成全市年度和“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任務。根據(jù)《國務院關于印發(fā)節(jié)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fā)〔2007〕15號)和《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實現(xiàn)十一五節(jié)能減排目標的通知》(浙政發(fā)〔〕25號),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年全市化學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排放總量比2009年分別減少3.0%以上。具體為:全市年化學需氧量(COD)排放總量比2009年凈削減770噸,總削減率達16.8%;二氧化硫(SO2)排放總量比2009年凈削減913噸,總削減率達19.7%。

二、工作原則

(一)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依據(jù)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完成進度,適時啟動調控措施,實行分級管理、分級響應。

(二)分工負責,相互協(xié)調。市有關部門要根據(jù)各自職責,密切協(xié)作,落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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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排調辦個人述職述廉

一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政法委領導和市排調辦的具體指導下,在排調辦領導和同志們的緊密配合下,我和排調辦全體以各級“兩會”及國慶“雙節(jié)”等時期安保穩(wěn)定為重點,狠抓“三項重點工作”的社會矛盾化解,緊緊圍繞“三位一體”大調解這一中心任務,嚴格落實“周報告”、“月通報”、督辦回訪和季評比等制度,堅持日常排調與集中排調相結合,本著抓早、抓小、抓苗頭的原則,采取主動出機,超前介入,認真排查,全力化解的辦法,基本實現(xiàn)了將各類矛盾糾紛苗頭隱患全部納入視野,控制、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tài)。組織全縣各單位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苗頭隱患920起,化解910起,調處化解率達98.8%,有力地維護了全縣的社會穩(wěn)定。

日常工作中,我們進一步健全“三位一體”大調解機制,嚴格落實各級大調解中心登記、受理、分流、督辦和反饋等制度,充分發(fā)揮其組織、協(xié)助、指導和督辦等職能作用。今年,在抓好原有縣、鄉(xiāng)“三位一體”大調解中心的基礎上,今年重點加強了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之間的銜接配合。年初制定出臺了《關于深化“三位一體”大調解工作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進一步規(guī)范了受理銜接程序,狠抓了三種調解的銜接機制,增強調解工作合力,實現(xiàn)優(yōu)勢互補,資源共享。全縣10個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及所轄188個村街(居)、45個縣直行政部門及下屬23個企事業(yè)單位、縣法院及3個基層法庭等都建立了“三位一體”大調解銜接機構組織,明確單位分管領導和2名以上具體工作人員負責。各銜接機構,一般內(nèi)設在本級調解機構之中,或與本級調解組織合并工作,切實發(fā)揮了職能互補,將大量矛盾糾紛消除在基層的作用。今年全年共組織全縣“三位一體”大調解體系建設大型督導活動3次,通報2期,扎實推進了“三位一體”大調解工作的進行。目前,全縣民調組織總數(shù)達到319個,調解員(信息員)總數(shù)達到了9401人,并基本落實了“五有六落實”要求,初步形成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民調網(wǎng)絡。

在春節(jié)、“兩會”百日活動期間,在原有日常重點矛盾糾紛苗頭隱患周報制度的基礎上,我們實行了日報告制度,即要求全縣各鄉(xiāng)鎮(zhèn)、各部門按照排調活動的要求,入村入戶、入企入工地進行深入細致地排查,分門別類進行梳理,建立工作臺帳,每天將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上報縣排調辦,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排調辦經(jīng)過匯總梳理后,將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逐案分別督辦,限期解決,并對案件調處完成情況進行通報。為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我辦通過對鄉(xiāng)鎮(zhèn)、部門及村街(居)、企業(yè)排調報表的匯總,將全縣排查出的167件矛盾糾紛和信訪隱患按照是否會越級上訪或可能形成群體性事件的不同程度分a、b、c三個等級進行了影響社會穩(wěn)定形勢的風險評估,同時全部進行了目標責任分解,為領導決策和工作部署提供了完善的資料信息。現(xiàn)排查出的167件矛盾糾紛和信訪隱患通過實施攻堅行動大部分已化解完畢,剩余少數(shù)案件已全部落實穩(wěn)控措施。

在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及周邊安全整治和重點人員排查教育疏導專項活動期間,分別組織縣各單位綜治辦及“三位一體”大調解工作人員通過入村入戶、入企入校入工地深入細致地排查,共排查出長期纏訪鬧訪人員18人,刑滿釋放不穩(wěn)定人員2人,全部實施責任分解,進行教育疏導,切實消除了安全隱患,化解和管控率達到了100%。

在全縣問題乳粉及乳制品拉網(wǎng)排查活動中,按照縣委、縣政府的要求,受政法委領導的指派,我?guī)ьI有關工作人員深入政法委所分包的鄉(xiāng)鎮(zhèn),對問題乳粉的排查活動逐村進行了認真細致的督導。通過細致地排查督導,該鄉(xiāng)未發(fā)現(xiàn)任何問題乳粉及其制品,杜絕了有關問題在當?shù)氐陌l(fā)生,工作受到縣領導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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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調辦工作述職報告

辦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今年以來。政法委領導和市排調辦的具體指導下,緊緊圍繞“三項重點工作”和“三位一體”大調解這一中心任務,嚴格落實“周報告”月通報”督辦回訪和季評比等制度,堅持日常排調與集中排調相結合,本著抓早、抓小、抓苗頭的原則,采取主動出機,超前介入,認真排查,全力化解的方法,基本實現(xiàn)了將各類矛盾糾紛苗頭隱患全部納入視野、控制、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截至目前,全縣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苗頭隱患920起,化解910起,調處勝利率達98.8%有力地維護了全縣的社會穩(wěn)定。

一、上半年工作情況

(一)抓制度落實。

辦嚴格落實了領導小組會議制度、周報告”和“月通報”制度、臺帳制度、移辦和督辦制度、排調調度會(或民情分析會)制度、月通報”和“季評比”制度、回訪制度、責任追究等工作制度。3月份,為使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走向規(guī)范化。又制定出臺了關于建立排調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縣“三位一體”大調解工作考核細則》等,定期對各鄉(xiāng)鎮(zhèn)、縣直各部門落實各項制度情況、三種調解職能作用發(fā)揮及相互銜接情況進行打分評定,列入每年縣委、縣政府大穩(wěn)定考核范圍,形成長效工作機制。雙節(jié)”國慶”兩會”百日排查化解活動等期間,辦在原有日常重點矛盾糾紛苗頭隱患周報制度的基礎上,實行了日報告制度,即要求全縣各鄉(xiāng)鎮(zhèn)、各部門依照排調活動的要求,入村入戶、入企入工地進行深入細致地排查,分門別類進行梳理,建立工作臺帳,每天將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上報縣排調辦,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排調辦經(jīng)過匯總梳理后,將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逐案分別督辦,限期解決,并定期對案件調處完成情況進行通報,使排調工作在制度化、規(guī)范化和經(jīng)常化方面更趨完善。

(二)抓個案調處。

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和“一崗雙責”要求,依照“屬地管理。對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采取多種方法加以解決。一是強化領導責任。對重大疑難矛盾糾紛實行了縣級領導和鄉(xiāng)局級領導包穩(wěn)控、包信訪、包處理的三包”制度,并依照案件分類、工作要求、結案時間、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包案縣級領導,落實了目標責任制,做到目標任務、責任要求、調處人員、時間效果“四落實”二是對排查出的每起重大疑難矛盾糾紛案件進行登記建檔,實行一案一策,一案一個調處小組,采取聯(lián)合“攻關”限期調處等多種辦法,有效地解決了大量疑難糾紛問題。特別是加大市掛賬督辦案件的督辦力度,使一批難點案件順利化解辦結。三是實行高層調度機制,對通過督辦仍不能解決的疑難復雜案件,由縣領導召集穩(wěn)定、排調、信訪、司法、法院、兩辦督查室及案件所涉及的單位等有關部門對案件進行綜合研判、協(xié)調,拿出統(tǒng)一的協(xié)調方案,進行綜合協(xié)調解決。通過各種方法,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糾紛,有力地維護了全縣穩(wěn)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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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調辦規(guī)范管理工作總結

今年以來,我辦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政法委領導和市排調辦的具體指導下,緊緊圍繞“三項重點工作”和“三位一體”大調解這一中心任務,嚴格落實“周報告”、“月通報”、督辦回訪和季評比等制度,堅持日常排調與集中排調相結合,本著抓早、抓小、抓苗頭的原則,采取主動出機,超前介入,認真排查,全力化解的辦法,基本實現(xiàn)了將各類矛盾糾紛苗頭隱患全部納入視野、控制、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截至目前,全縣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苗頭隱患920起,化解910起,調處成功率達98.8%,有力地維護了全縣的社會穩(wěn)定。

一、上半年工作情況

(一)抓制度落實,全力排查化解矛盾

為使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走向規(guī)范化,我辦嚴格落實了領導小組會議制度、“周報告”和“月通報”制度、臺帳制度、移辦和督辦制度、排調調度會(或民情分析會)制度、“月通報”和“季評比”制度、回訪制度、責任追究等工作制度。3月份,又制定出臺了《關于建立排調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縣“三位一體”大調解工作考核細則》等,定期對各鄉(xiāng)鎮(zhèn)、縣直各部門落實各項制度情況、三種調解職能作用發(fā)揮及相互銜接情況進行打分評定,列入每年縣委、縣政府大穩(wěn)定考核范圍,形成長效工作機制。在“雙節(jié)”、“國慶”、“兩會”百日排查化解活動等期間,我辦在原有日常重點矛盾糾紛苗頭隱患周報制度的基礎上,實行了日報告制度,即要求全縣各鄉(xiāng)鎮(zhèn)、各部門按照排調活動的要求,入村入戶、入企入工地進行深入細致地排查,分門別類進行梳理,建立工作臺帳,每天將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上報縣排調辦,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排調辦經(jīng)過匯總梳理后,將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逐案分別督辦,限期解決,并定期對案件調處完成情況進行通報,使排調工作在制度化、規(guī)范化和經(jīng)常化方面更趨完善。

(二)抓個案調處,解決重大疑難糾紛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和“一崗雙責”的要求,對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采取多種辦法加以解決。一是強化領導責任。對重大疑難矛盾糾紛實行了縣級領導和鄉(xiāng)局級領導包穩(wěn)控、包信訪、包處理的“三包”制度,并按照案件分類、工作要求、結案時間、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包案縣級領導,落實了目標責任制,做到了目標任務、責任要求、調處人員、時間效果“四落實”。二是對排查出的每起重大疑難矛盾糾紛案件進行登記建檔,實行一案一策,一案一個調處小組,采取聯(lián)合“攻關”、限期調處等多種辦法,有效地解決了大量疑難糾紛問題。特別是加大市掛賬督辦案件的督辦力度,使一批難點案件順利化解辦結。三是實行高層調度機制,對通過督辦仍不能解決的疑難復雜案件,由縣領導召集穩(wěn)定、排調、信訪、司法、法院、兩辦督查室及案件所涉及的單位等有關部門對案件進行綜合研判、協(xié)調,拿出統(tǒng)一的協(xié)調方案,進行綜合協(xié)調解決。通過各種方法,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糾紛,有力地維護了全縣穩(wěn)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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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分局穩(wěn)定矛盾摸排調研總結

為進一步貫徹執(zhí)行《省公路局關于印發(fā)集中開展新一輪影響穩(wěn)定矛盾問題摸排調研工作方案的通知》與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fā)交通運輸行業(yè)集中開展新一輪影響社會穩(wěn)定矛盾問題摸排調研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們公路分局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深入摸排調研,全力化解穩(wěn)控,用鍥而不舍的韌勁與扎實作風認真履行維穩(wěn)工作職責,集中精力,加大執(zhí)法力度,摸清矛盾問題情況底數(shù),全面推動防范化解,促矛盾問題不升級、不計劃,在全面打響摸排調研工作戰(zhàn)役中盡心盡力,且初步形成了穩(wěn)定矛盾問題摸排工作長效機制,為安全、穩(wěn)定社會的建設作出了努力。

1、主要做法

(1)高度重視,強化領導

我局對此次行動引起了高度重視,強化領導,周密部署,成立摸排調研隊伍,組建以局長為組長的摸排調研行動小組,業(yè)務部門負責人與相關業(yè)務骨干為成員,制定一名聯(lián)絡員,細化職責任務,將任務分工與措施落實,強化檢查指導與督查督辦,加強分工協(xié)作,明確工作目標,各司其職,從道路貨運、道路客運、企業(yè)改制、征地拆遷、涉眾型經(jīng)濟案件、超限運輸治理、打非治違、惡性或極端事件等多領域著手開展影響社會穩(wěn)定矛盾摸底調查,對工作中遇到的困難與問題及時解決,保障了工作的有效推進。

(2)及時制定穩(wěn)控措施、促矛盾有效解決

對存在的矛盾問題逐一進行分析研究,深入分析了問題形成的原因,針對問題癥結制定了針對性、操作性、有效性強的治理處理方案。采取因策施案、因人施策的方式,層層落實領導包案,進一步融合力量資源,確保轄區(qū)內(nèi)的矛盾問題得到了有效控制和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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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調辦排查化解半年工作總結

今年以來,我辦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政法委領導和市排調辦的具體指導下,緊緊圍繞“三項重點工作”和“三位一體”大調解這一中心任務,嚴格落實“周報告”、“月通報”、督辦回訪和季評比等制度,堅持日常排調與集中排調相結合,本著抓早、抓小、抓苗頭的原則,采取主動出機,超前介入,認真排查,全力化解的辦法,基本實現(xiàn)了將各類矛盾糾紛苗頭隱患全部納入視野、控制、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截至目前,全縣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苗頭隱患920起,化解910起,調處成功率達98.8%,有力地維護了全縣的社會穩(wěn)定。

一、上半年工作情況

(一)抓制度落實,全力排查化解矛盾

為使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走向規(guī)范化,我辦嚴格落實了領導小組會議制度、“周報告”和“月通報”制度、臺帳制度、移辦和督辦制度、排調調度會(或民情分析會)制度、“月通報”和“季評比”制度、回訪制度、責任追究等工作制度。3月份,又制定出臺了《關于建立排調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縣“三位一體”大調解工作考核細則》等,定期對各鄉(xiāng)鎮(zhèn)、縣直各部門落實各項制度情況、三種調解職能作用發(fā)揮及相互銜接情況進行打分評定,列入每年縣委、縣政府大穩(wěn)定考核范圍,形成長效工作機制。在“雙節(jié)”、“國慶”、“兩會”百日排查化解活動等期間,我辦在原有日常重點矛盾糾紛苗頭隱患周報制度的基礎上,實行了日報告制度,即要求全縣各鄉(xiāng)鎮(zhèn)、各部門按照排調活動的要求,入村入戶、入企入工地進行深入細致地排查,分門別類進行梳理,建立工作臺帳,每天將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上報縣排調辦,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排調辦經(jīng)過匯總梳理后,將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逐案分別督辦,限期解決,并定期對案件調處完成情況進行通報,使排調工作在制度化、規(guī)范化和經(jīng)常化方面更趨完善。

(二)抓個案調處,解決重大疑難糾紛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和“一崗雙責”的要求,對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采取多種辦法加以解決。一是強化領導責任。對重大疑難矛盾糾紛實行了縣級領導和鄉(xiāng)局級領導包穩(wěn)控、包信訪、包處理的“三包”制度,并按照案件分類、工作要求、結案時間、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包案縣級領導,落實了目標責任制,做到了目標任務、責任要求、調處人員、時間效果“四落實”。二是對排查出的每起重大疑難矛盾糾紛案件進行登記建檔,實行一案一策,一案一個調處小組,采取聯(lián)合“攻關”、限期調處等多種辦法,有效地解決了大量疑難糾紛問題。特別是加大市掛賬督辦案件的督辦力度,使一批難點案件順利化解辦結。三是實行高層調度機制,對通過督辦仍不能解決的疑難復雜案件,由縣領導召集穩(wěn)定、排調、信訪、司法、法院、兩辦督查室及案件所涉及的單位等有關部門對案件進行綜合研判、協(xié)調,拿出統(tǒng)一的協(xié)調方案,進行綜合協(xié)調解決。通過各種方法,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糾紛,有力地維護了全縣穩(wěn)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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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排調辦個人工作小結提綱

一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政法委領導和市排調辦的具體指導下,在排調辦領導和同志們的緊密配合下,我和排調辦全體以各級“兩會”及國慶“雙節(jié)”等時期安保穩(wěn)定為重點,狠抓“三項重點工作”的社會矛盾化解,緊緊圍繞“三位一體”大調解這一中心任務,嚴格落實“周報告”、“月通報”、督辦回訪和季評比等制度,堅持日常排調與集中排調相結合,本著抓早、抓小、抓苗頭的原則,采取主動出機,超前介入,認真排查,全力化解的辦法,基本實現(xiàn)了將各類矛盾糾紛苗頭隱患全部納入視野,控制、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tài)。組織全縣各單位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苗頭隱患920起,化解910起,調處化解率達98.8%,有力地維護了全縣的社會穩(wěn)定。

日常工作中,我們進一步健全“三位一體”大調解機制,嚴格落實各級大調解中心登記、受理、分流、督辦和反饋等制度,充分發(fā)揮其組織、協(xié)助、指導和督辦等職能作用。今年,在抓好原有縣、鄉(xiāng)“三位一體”大調解中心的基礎上,今年重點加強了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之間的銜接配合。年初制定出臺了《關于深化“三位一體”大調解工作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進一步規(guī)范了受理銜接程序,狠抓了三種調解的銜接機制,增強調解工作合力,實現(xiàn)優(yōu)勢互補,資源共享。全縣10個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及所轄188個村街(居)、45個縣直行政部門及下屬23個企事業(yè)單位、縣法院及3個基層法庭等都建立了“三位一體”大調解銜接機構組織,明確單位分管領導和2名以上具體工作人員負責。各銜接機構,一般內(nèi)設在本級調解機構之中,或與本級調解組織合并工作,切實發(fā)揮了職能互補,將大量矛盾糾紛消除在基層的作用。今年全年共組織全縣“三位一體”大調解體系建設大型督導活動3次,通報2期,扎實推進了“三位一體”大調解工作的進行。目前,全縣民調組織總數(shù)達到319個,調解員(信息員)總數(shù)達到了9401人,并基本落實了“五有六落實”要求,初步形成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民調網(wǎng)絡。

在春節(jié)、“”百日活動期間,在原有日常重點矛盾糾紛苗頭隱患周報制度的基礎上,我們實行了日報告制度,即要求全縣各鄉(xiāng)鎮(zhèn)、各部門按照排調活動的要求,入村入戶、入企入工地進行深入細致地排查,分門別類進行梳理,建立工作臺帳,每天將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上報縣排調辦,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排調辦經(jīng)過匯總梳理后,將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逐案分別督辦,限期解決,并對案件調處完成情況進行通報。為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我辦通過對鄉(xiāng)鎮(zhèn)、部門及村街(居)、企業(yè)排調報表的匯總,將全縣排查出的167件矛盾糾紛和信訪隱患按照是否會越級上訪或可能形成群體性事件的不同程度分a、b、c三個等級進行了影響社會穩(wěn)定形勢的風險評估,同時全部進行了目標責任分解,為領導決策和工作部署提供了完善的資料信息。現(xiàn)排查出的167件矛盾糾紛和信訪隱患通過實施攻堅行動大部分已化解完畢,剩余少數(shù)案件已全部落實穩(wěn)控措施。

在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及周邊安全整治和重點人員排查教育疏導專項活動期間,分別組織縣各單位綜治辦及“三位一體”大調解工作人員通過入村入戶、入企入校入工地深入細致地排查,共排查出長期纏訪鬧訪人員18人,刑滿釋放不穩(wěn)定人員2人,全部實施責任分解,進行教育疏導,切實消除了安全隱患,化解和管控率達到了100%。

在全縣問題乳粉及乳制品拉網(wǎng)排查活動中,按照縣委、縣政府的要求,受政法委領導的指派,我?guī)ьI有關工作人員深入政法委所分包的鄉(xiāng)鎮(zhèn),對問題乳粉的排查活動逐村進行了認真細致的督導。通過細致地排查督導,該鄉(xiāng)未發(fā)現(xiàn)任何問題乳粉及其制品,杜絕了有關問題在當?shù)氐陌l(fā)生,工作受到縣領導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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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排調辦年度工作匯報

今年以來,我辦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政法委領導和市排調辦的具體指導下,緊緊圍繞“三項重點工作”和“三位一體”大調解這一中心任務,嚴格落實“周報告”、“月通報”、督辦回訪和季評比等制度,堅持日常排調與集中排調相結合,本著抓早、抓小、抓苗頭的原則,采取主動出機,超前介入,認真排查,全力化解的辦法,基本實現(xiàn)了將各類矛盾糾紛苗頭隱患全部納入視野、控制、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截至目前,全縣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苗頭隱患920起,化解910起,調處成功率達98.8%,有力地維護了全縣的社會穩(wěn)定。

一、上半年工作情況

(一)抓制度落實,全力排查化解矛盾

為使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走向規(guī)范化,我辦嚴格落實了領導小組會議制度、“周報告”和“月通報”制度、臺帳制度、移辦和督辦制度、排調調度會(或民情分析會)制度、“月通報”和“季評比”制度、回訪制度、責任追究等工作制度。3月份,又制定出臺了《關于建立排調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縣“三位一體”大調解工作考核細則》等,定期對各鄉(xiāng)鎮(zhèn)、縣直各部門落實各項制度情況、三種調解職能作用發(fā)揮及相互銜接情況進行打分評定,列入每年縣委、縣政府大穩(wěn)定考核范圍,形成長效工作機制。在“雙節(jié)”、“國慶”、“兩會”百日排查化解活動等期間,我辦在原有日常重點矛盾糾紛苗頭隱患周報制度的基礎上,實行了日報告制度,即要求全縣各鄉(xiāng)鎮(zhèn)、各部門按照排調活動的要求,入村入戶、入企入工地進行深入細致地排查,分門別類進行梳理,建立工作臺帳,每天將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上報縣排調辦,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排調辦經(jīng)過匯總梳理后,將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逐案分別督辦,限期解決,并定期對案件調處完成情況進行通報,使排調工作在制度化、規(guī)范化和經(jīng)常化方面更趨完善。

(二)抓個案調處,解決重大疑難糾紛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和“一崗雙責”的要求,對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采取多種辦法加以解決。一是強化領導責任。對重大疑難矛盾糾紛實行了縣級領導和鄉(xiāng)局級領導包穩(wěn)控、包信訪、包處理的“三包”制度,并按照案件分類、工作要求、結案時間、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包案縣級領導,落實了目標責任制,做到了目標任務、責任要求、調處人員、時間效果“四落實”。二是對排查出的每起重大疑難矛盾糾紛案件進行登記建檔,實行一案一策,一案一個調處小組,采取聯(lián)合“攻關”、限期調處等多種辦法,有效地解決了大量疑難糾紛問題。特別是加大市掛賬督辦案件的督辦力度,使一批難點案件順利化解辦結。三是實行高層調度機制,對通過督辦仍不能解決的疑難復雜案件,由縣領導召集穩(wěn)定、排調、信訪、司法、法院、兩辦督查室及案件所涉及的單位等有關部門對案件進行綜合研判、協(xié)調,拿出統(tǒng)一的協(xié)調方案,進行綜合協(xié)調解決。通過各種方法,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糾紛,有力地維護了全縣穩(wěn)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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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排調辦工作總結報告

今年以來,我辦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政法委領導和市排調辦的具體指導下,緊緊圍繞“三項重點工作”和“三位一體”大調解這一中心任務,嚴格落實“周報告”、“月通報”、督辦回訪和季評比等制度,堅持日常排調與集中排調相結合,本著抓早、抓小、抓苗頭的原則,采取主動出機,超前介入,認真排查,全力化解的辦法,基本實現(xiàn)了將各類矛盾糾紛苗頭隱患全部納入視野、控制、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截至目前,全縣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苗頭隱患920起,化解910起,調處成功率達98.8%,有力地維護了全縣的社會穩(wěn)定。

一、上半年工作情況

(一)抓制度落實,全力排查化解矛盾

為使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走向規(guī)范化,我辦嚴格落實了領導小組會議制度、“周報告”和“月通報”制度、臺帳制度、移辦和督辦制度、排調調度會(或民情分析會)制度、“月通報”和“季評比”制度、回訪制度、責任追究等工作制度。3月份,又制定出臺了《關于建立排調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縣“三位一體”大調解工作考核細則》等,定期對各鄉(xiāng)鎮(zhèn)、縣直各部門落實各項制度情況、三種調解職能作用發(fā)揮及相互銜接情況進行打分評定,列入每年縣委、縣政府大穩(wěn)定考核范圍,形成長效工作機制。在“雙節(jié)”、“國慶”、“兩會”百日排查化解活動等期間,我辦在原有日常重點矛盾糾紛苗頭隱患周報制度的基礎上,實行了日報告制度,即要求全縣各鄉(xiāng)鎮(zhèn)、各部門按照排調活動的要求,入村入戶、入企入工地進行深入細致地排查,分門別類進行梳理,建立工作臺帳,每天將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上報縣排調辦,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排調辦經(jīng)過匯總梳理后,將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逐案分別督辦,限期解決,并定期對案件調處完成情況進行通報,使排調工作在制度化、規(guī)范化和經(jīng)常化方面更趨完善。

(二)抓個案調處,解決重大疑難糾紛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和“一崗雙責”的要求,對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采取多種辦法加以解決。一是強化領導責任。對重大疑難矛盾糾紛實行了縣級領導和鄉(xiāng)局級領導包穩(wěn)控、包信訪、包處理的“三包”制度,并按照案件分類、工作要求、結案時間、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包案縣級領導,落實了目標責任制,做到了目標任務、責任要求、調處人員、時間效果“四落實”。二是對排查出的每起重大疑難矛盾糾紛案件進行登記建檔,實行一案一策,一案一個調處小組,采取聯(lián)合“攻關”、限期調處等多種辦法,有效地解決了大量疑難糾紛問題。特別是加大市掛賬督辦案件的督辦力度,使一批難點案件順利化解辦結。三是實行高層調度機制,對通過督辦仍不能解決的疑難復雜案件,由縣領導召集穩(wěn)定、排調、信訪、司法、法院、兩辦督查室及案件所涉及的單位等有關部門對案件進行綜合研判、協(xié)調,拿出統(tǒng)一的協(xié)調方案,進行綜合協(xié)調解決。通過各種方法,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糾紛,有力地維護了全縣穩(wěn)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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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調辦上半年工作總結

今年以來,我辦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政法委領導和市排調辦的具體指導下,緊緊圍繞“三項重點工作”和“三位一體”大調解這一中心任務,嚴格落實“周報告”、“月通報”、督辦回訪和季評比等制度,堅持日常排調與集中排調相結合,本著抓早、抓小、抓苗頭的原則,采取主動出機,超前介入,認真排查,全力化解的辦法,基本實現(xiàn)了將各類矛盾糾紛苗頭隱患全部納入視野、控制、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截至目前,全縣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苗頭隱患920起,化解910起,調處成功率達98.8%,有力地維護了全縣的社會穩(wěn)定。

一、上半年工作情況

(一)抓制度落實,全力排查化解矛盾

為使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走向規(guī)范化,我辦嚴格落實了領導小組會議制度、“周報告”和“月通報”制度、臺帳制度、移辦和督辦制度、排調調度會(或民情分析會)制度、“月通報”和“季評比”制度、回訪制度、責任追究等工作制度。3月份,又制定出臺了《關于建立排調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縣“三位一體”大調解工作考核細則》等,定期對各鄉(xiāng)鎮(zhèn)、縣直各部門落實各項制度情況、三種調解職能作用發(fā)揮及相互銜接情況進行打分評定,列入每年縣委、縣政府大穩(wěn)定考核范圍,形成長效工作機制。在“雙節(jié)”、“國慶”、“兩會”百日排查化解活動等期間,我辦在原有日常重點矛盾糾紛苗頭隱患周報制度的基礎上,實行了日報告制度,即要求全縣各鄉(xiāng)鎮(zhèn)、各部門按照排調活動的要求,入村入戶、入企入工地進行深入細致地排查,分門別類進行梳理,建立工作臺帳,每天將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上報縣排調辦,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排調辦經(jīng)過匯總梳理后,將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逐案分別督辦,限期解決,并定期對案件調處完成情況進行通報,使排調工作在制度化、規(guī)范化和經(jīng)常化方面更趨完善。

(二)抓個案調處,解決重大疑難糾紛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和“一崗雙責”的要求,對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采取多種辦法加以解決。一是強化領導責任。對重大疑難矛盾糾紛實行了縣級領導和鄉(xiāng)局級領導包穩(wěn)控、包信訪、包處理的“三包”制度,并按照案件分類、工作要求、結案時間、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包案縣級領導,落實了目標責任制,做到了目標任務、責任要求、調處人員、時間效果“四落實”。二是對排查出的每起重大疑難矛盾糾紛案件進行登記建檔,實行一案一策,一案一個調處小組,采取聯(lián)合“攻關”、限期調處等多種辦法,有效地解決了大量疑難糾紛問題。特別是加大市掛賬督辦案件的督辦力度,使一批難點案件順利化解辦結。三是實行高層調度機制,對通過督辦仍不能解決的疑難復雜案件,由縣領導召集穩(wěn)定、排調、信訪、司法、法院、兩辦督查室及案件所涉及的單位等有關部門對案件進行綜合研判、協(xié)調,拿出統(tǒng)一的協(xié)調方案,進行綜合協(xié)調解決。通過各種方法,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糾紛,有力地維護了全縣穩(wěn)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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